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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界限是什麼

有一對父母來找我,提出一個常聽到的要求,希望我能夠「修理一下」他們二十五歲的兒子比爾。我問他們比爾現在人在哪?他們回答我說:「喔,他不想來。」

「為什麼呢?」我問。

「是這樣的,他不認為他自己有什麼問題。」他們回答。

讓他們很詫異地,「他也許沒有錯!」我說:「可不可以請你們告訴我他的情形。」

他們告訴我:比爾的問題已經有很長的一段歷史,從他很小就開始了。在他們眼中,比爾從來沒有「乖過」,近幾年來,還常常嗑藥,無法好好待在學校唸書或者找個工作做。

很明顯的,這一對夫婦很愛他們的兒子,也很為他目前的生活狀態操心,。他們想盡辦法希望比爾有所改變,過負責的生活,卻枉然無效。比爾仍然嗑藥,逃避責任,濫交一些問題朋友。

他們說:他們總是供應比爾生活上的一切需求。讓他金錢寬裕,這樣「他就不需要打工,可以多念點書而且有個社交生活」。當比爾的功課當掉了、被退學了,或不再去上課了,他們很用心的再幫他找一間學校,想「或許其他的學校對他比較好」。

等他們述說一陣以後,我說:「我想,你們的兒子說得沒錯,他是沒有什麼問題。」

你們一定以為他們當時凝結在半空中的表情是一張快照相片!整整一分鐘,他們一副不敢相信的樣子看著我。最後,那位父親終於開口說話:「我們沒有聽錯吧?你不覺得他有問題?」

「沒錯!」我說:「比爾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你們。因為不管他想要什麼,他幾乎都可以如願以償,沒什麼好操心的嘛!反正,你們付錢,你們不滿,你們憂慮,你們策劃,你們自會使用一切精力來滿足他所有的慾望。比爾沒有問題是因為你們全幫他負擔起來了。那些問題本來應該是他的,現在看起來,那些問題都變成你們的了。你們要我幫忙給他一些問題嗎?」

他們以為我瘋了,但卻也慢慢看見一絲亮光。「你說『要給他一些問題』是什麼意思?」比爾的母親問。

「是這樣的,」我解釋說:「要解決這個問題,你們或許應該把一些界限跟他說個清楚,這樣,他就必須為他自己行為的結果負責,而不是有你們來替他擔負了。」

「你所謂的『界線』是什麼意思呢?」那位父親問。

「這樣說好了,就好像他是你的鄰居,他從來不為他家的草坪澆水。可是,每次你一打開你家的自動澆水系統,你們家的水全都灑在他家的草坪上。你們家的草坪因此發黃枯萎,比爾看看他家澆的綠油油的草坪,跟自己說:『看來,我家的庭院沒有什麼問題嘛!』你們兒子的生活就是這樣,他不必唸書,不必有打算,不必找工作,照樣住的舒舒服服,錢多的花不完,還能享有一個負責的家庭成員可以享受這一切的特權。」

「可是,如果你們把你們家房地產的界限劃分清楚,如果你們能夠好好修理你們家的自動灑水系統,讓水只灑在你們家的草地上。如果他仍不自己動手澆水的話,他就得住在沒草的土堆中了。過一段時間以後,他或許就不會喜歡那種生活了。」

「但他現在的情形呢?他不負責任而過的快樂,你們負責卻過得淒慘。其實,只要你們跟他設立地界就好了,搭個籬笆,把他家的問題留在他家的庭院內;反正,那個問題本來就是他的,不是你們的。」

「這樣停止幫助他,不是太殘忍了嗎?」比爾的父親問。

「你們這樣出手援助就幫了忙嗎?」我問。

他的表情告訴我,他已經開始慢慢瞭解了。

看不見的房地產界線和責任

在現實的世界裡,地界很容易看得出來。籬笆、標誌、牆壁、放有鱷魚的壕溝、修剪整齊的草坪、樹籬,都是一些明顯可見的界線。外表或許有些不同,傳達的信息都一樣:這是我家地界的開始之處。在法律上,房地產的主人必須為他或她的地產上所發生的事情全權負責;如果你不是物主,你就不需要負責。

對擁有土地所有權的人來說,現實的界線就是一條可見的土地界線,你可以到郡上法院找出那些地界在哪裡?當地界出問題的時候,你必須打電話找誰負責?

我們心靈世界的界線和現實世界的地界一樣真實,只是平常不太容易看出來而已。這一章的主旨就在協助你對那些難以捉摸的界線下定義,瞭解它們經常存在的事實將可以增添你的愛心,拯救你的生命。現實的生活裡,界線將為你的靈魂定位,幫助你保守與維持你的心。「保守你的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效果是由心發出。」(《箴言》四章23節)

「我」和「不是我」

界線可以幫忙我們定位,定義什麼是我,什麼又不是我。界線可以標示我到哪裡為止,別人從哪裡開始,讓我有「所有權感」。

知道我可以擁有什麼,我的責任是什麼,將給予我自由。假如我明白我家的庭院從哪裡開始,又到哪裡結束,我就可以自由的來去。所以,能夠為自己的生活負責會給予我許多不同的選擇;不能「擁有」我自己的生活,我的選擇或取捨就會變得有限。

想想看,如果有人對你說:「好好捍衛你的疆土,因為你必須為那裡所發生的一切事情負責。」卻不告訴你到底你的疆土界限在哪裡,你將多麼困惑!或是,他們不給你保護疆土的工具,這不只叫你困惑,同時還是很危險的。

但這正是發生在我們情感上與屬靈上的情形。神造我們,希望我們能夠活在在自己「裡面」;也就是說,活在我們自己的靈魂裡面,必須為那些構成我們自己的東西負責。「心中的苦楚,自己知道;心裡的喜樂,外人無干。」(《箴言》十四章10節)我們必須處理我們靈魂裡面的東西,而界線可以幫助我們為此定位。假如沒人把範圍告訴我們,或教了我們錯誤的範圍,我們的生活就會陷入極大的苦難。

《聖經》明確地告訴我們那些範圍是什麼,又如何保護它們。可是,我們的家人或過去的一些人際關係,卻使我們常常把那些範圍搞混了。

界線除了告訴我們必須對什麼負責意外,也告訴我們什麼不是我們的所有物,什麼是我們不需要負責的。比如,我們不需要為別人負責。《聖經》也教導我們絕對不可以想要控制別人——雖然我們常常花費很多時間與精力希望能夠如此。

「對別人」與「為自己」

我們必須對(to)別人與為(for)自己負責。《加拉太書》第六章第二節說:「你們個人的重擔要相互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這句話告訴我們的是對彼此的責任。

很多時候,別人的「重擔」(burdens)太大了,他們沒有足夠的力量、資源,或只是,來承受那些重擔,他們確實需要別人幫忙。捨己去幫助別人承擔他們無法承擔的重擔,正是耶穌犧牲的愛,也就是耶穌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他為我們擔負我們無法承受的重擔,他拯救我們,這是他「對」我們負責。

可是,第五節也說:「個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每個人都有只有他(她)自己可以擔當的責任,這些是屬於我們個人特別的「擔子」,我們每天都必須自己負責沒法解決的。有些事不是別人可以為我們做的。我們對生活中某些事情有所有權,是我們自己的「擔子」。

「重擔」與「擔子」的希臘文可以幫助我們瞭解這兩個字的含義與區別。希臘文「重擔」的意思是「過度的負擔」(excess bundens)或是那些重到會讓我們倒垮下去的負擔。這些負擔宛如大石,可以把我們碾碎。我們是不可能自己一個人背負一塊巨石的;勉強為之,我們的背部一定會被壓斷。面對那些巨石——即生活中所碰到的危機與悲劇——我們便需要別人出手協助。

相反地,希臘文「擔子」意思是「貨物」(cargo),或是「每日辛勞工作的重擔」(the burden of daily toil),就是我們每天必須做的那些事情。這些擔子就像背包(knapsacks),是人擔負得了的。因此,神期待我們可以處理自己的感情、態度、行為,以及他所交託我們每個人的責任。他期待每個人都可以背負自己的背包,即使有時候並不容易。

當人們把「重擔」誤認為只是「每日的擔子」而拒絕別人的協助,或是把「每日的擔子」當做「重擔」而以為自己可以不必挑負的時候,問題就發生了。結果,不是導致永無止境的痛苦,就是產生不負責任的行為。

為了不使自己陷入痛苦或不負責任,及早決定「我」是什麼,我責任的界線在哪裡,別人的界線在哪裡,是非常重要的。這一章的後面會討論到我們必須為什麼負責,現在,讓我們先來瞭解一下,到底界線的特性是什麼?

「好」的進,「壞」的出

界線可以幫助我們分辨我們到底擁有些什麼,我們才可以好好照顧它們。界線幫助我們「勤勉的保守我們的心」,把對我們有助益的東西都留在籬笆裡面,對我們有害的則全擋除在籬笆外面。換句話說,界線可以讓我們把「好」東西留在裡面,把「壞」東西擋在外面。界線幫助我們保護我們的財寶(《馬太福音》七章6節),別人才不會把我們的財寶偷走。界線把珍珠留在裡面,把豬群擋在外面。

有時候,我們卻把壞的留在籬笆內,把好的擋在籬笆外。這時,我們必需能夠打開籬笆上的門,趕快把好的宴請入內,把壞的送出籬笆外。也就是說,我們所建造的籬笆必須有一道門。比如,我覺得內心有痛苦或罪惡了,就必須打開自己的心門,與神或者其他人交通,以便內心得著醫治。吐露內心的痛苦或為自己的罪認錯懺悔,可以幫助我們把「壞的趕出去」,這樣,壞的東西就不會繼續留在心中毒害自己了(《約翰一書》一章9節:《雅各書》五章16節;《馬可福音》七章21-23節)。

如果有好的東西在外面,我們就要打開心門,「讓好的東西進來心裡」。耶穌談到那些「接待」他與他的真理的人,就是這個意思(《啟示錄》三張20節,《約翰福音》一章12節)。如果別人有好東西給我們,我們就必須向好東西打開心門(《哥林多後書》六章11-13節)。只是,我們卻常常把從別人那裡得來的好東西摒除在門外,失去享受那些好東西的機會。

長話短說,界線不是城牆。《聖經》沒有要我們把別人「摒除在城牆外」;事實上,反而希望我們能夠在神裡「合二為一」(《約翰福音》十七章11節)。我們要和別人同住一個社區,但社區內,每個人都有他自己可以享有的空間與屬於他自己的房地產。最重要的是,我們房地產的界線必須使人能夠通過,卻也足以把一切危險都擋在界線外。

可是,許多在成長過程中受過虐待的人,卻常常把界線的功用本末顛倒,讓壞的進來,把好的擋在門外。瑪麗便是在他父親虐待下長大的,他的父親並沒有鼓勵她發展出正確的界線。結果,她把自己的心門關起來,將痛苦都隱藏在心中,不知道把她所受到的傷害表達出來,把痛苦趕出去,也不懂得如何打開心門,讓外面的支持來醫治她受傷的心靈。更糟糕的是,她還讓人有機可乘地把更多的壞或痛苦「塞」進她靈魂深處。所以,當她來尋求我們協助的時候,內心裝滿了許多痛苦,仍然被人戕害,而且把外來的支持全「摒除在門外」。

她必須把她界線的功用再次顛倒過來。她必須搭建堅固耐用的籬笆,把壞的東西擋在外面,並且在籬笆上加個門,讓她靈魂裡的壞東西可以出去,而她極需要的好東西可以進來。

神和界線

界線的觀念來自神的本性。神定義他自己是明確清晰、獨一無二、獨立自主、絕對為自己負責到底的神。神藉著告訴我們他自己的觀點、感覺、計劃,他允許什麼、禁止什麼,喜歡什麼、厭惡什麼,來為他的個性定位與負責。

神也定義他自己與他的創造物、與我們都是分開的。神把他自己跟其他的一切區分開來。他告訴我們他是誰,又不是誰。比如,他說他就是愛,他不是黑暗(《約翰一書》四章16節;一章6節)。

除此之外,三位一體中也是有界限的。聖父、聖子、聖靈雖然三位一體,卻又非常不同,每位都有自己一些不同的界線。每位都有自己的位格與責任,每位都有自己一些不同的界線。每位都有自己的位格與責任,卻又彼此息息相關,同在愛裡(《約翰福音》十七章24節)。

神對他的「庭院」也有所限制。他抵擋罪惡,允許行為的後果。護衛他的房子,絕對不讓敗壞或邪惡的東西發生或住在裡面。凡愛他的人,他都邀請他們進去,而且把愛澆灌在他們身上。他那些「界線的門」一直都很適度的「開」或「關」。

同樣地,神也給予我們他的「樣式」(《創世紀》一章26節),給予我們屬於自己界線範圍內我們承擔得起的個人責任。他要我們「管理與治理」全地,並對他所賜給我們生命作盡職忠心的管家。要達到那個目標,我們一定要有和神一樣的界線。我們必須以神為楷模,學習與發展出神所希望我們擁有的那些界線。

界線的範例

任何能區分你和別人的不同,或者顯示出你從哪裡開始、又在哪裡結束,都是界線。以下是一些界線的例子。

皮膚

定義自己最基本的界線是自己的皮膚。一般人往往以此界線來隱喻個人的界線是否受到了侵犯。「他真是刺到我皮膚底下去了!」(He really gets under my skin),也就是「他激怒或惹毛我了!」的意思。你肉體的自己是第一個讓你知道你與別人不是一體的方法。還是一個嬰兒的時候,你就會慢慢發現你和那個擁抱你的父親或母親並不是同一個人。

皮膚的界線可以讓好的留在裡面,把壞的擋在外面。皮膚保護你的血液、骨頭,使其完整地留在體內。皮膚還可以防止細菌侵入,保護你不受到細菌感染。皮膚也有開口讓「好」東西進來,比如食物;也有開口讓「壞」東西出去,比如排泄物。

受過肉體的戕害與曾經被性侵犯的人,對界線常常無法有明確的感覺或者概念。因為他們年幼的時候,別人教導他們的是:他們的所有權(property)並不是真的從皮膚開始,別人可以侵犯他們的所有物或為所欲為。結果,長大以後,他們便很難為自己建立起界線。

話語

現實生活裡,籬笆或一些其他的結構,經常用來表示地界或界線。在屬靈的世界裡,那些籬笆卻是看不見的,但是,你仍可以用你的話語來為自己建築一道道保護自己的圍牆。

最基本的話語便是:「不!」。這句話讓別人知道你與他們是分開存在的,由你控制自己。你的話有明確的「是」——或「不是」——乃《聖經》的主題之一,整本《聖經》中,處處可見(《馬太福音》五章37節;《雅各書》五章12節)。

不,是個與人面對面正是問題的字眼。《聖經》說我們必須面對我們所愛的人,說:「不,你那種行為我不能接受,我絕對不和你同流合污。」不,這個字眼,對限制別人虐待自己的行為也很重要。《聖經》中許多信息都一再激勵我們要對邪惡的款待說不(《馬太福音》十八章15-20節)。

《聖經》也警告我們:給予絕對不要「作難與勉強」(《哥林多後書》九章7節)。沒有界限的人卻往往不懂得如何對人家說不,不知道如何拒絕別人的控制、壓力、要求;有時在別人真的有需要時,他們也掙扎是否該說不。他們以為一跟別人說不了,就會破壞他們與對方的關係,因此,即使內心不滿,仍勉強服從。有時,壓力是別人加在你身上的;有時,卻出於你自己,是你覺得你「應該」去做。不能對外來的壓力與你內心的壓力說不,你就失去對你所有物(property)的控制權了,也就沒有享受到「自我控制」的果實。

當你和別人溝通你的感情,意圖,或者喜惡,你的話語正在為你的所有物定位。如果你不用你的話語為自己的所有物定位,別人將很難瞭解你的立場。當我們的神說:「我喜歡這個,我恨那個。」「我會做這個,我不會做那個。」其用意便在此。你的話語可以幫助別人瞭解你的立場,為你自己定位,讓別人知道你的「地界」設在哪裡?「我不喜歡你那樣大聲吼我!」給對方一個很清楚的信息,知道你如何處理你的人際關係,讓他們可以瞭解你自家庭院內的「規矩」。

真理

瞭解上帝的真理與他的主權可以給予你界線,讓你知道他那些界線到底是什麼。瞭解上帝絕對無法改變的真理,可以幫助你在與神的關係中定位。比如,他說:「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拉太書》六章7節)你如果不面對現實好好遵守他的真道,將因反抗而受到傷害。面對神的真理就是面對現實,順從神的真理,遵守他的法度,將使你擁有比較美好的生活(《詩篇》一一九章2節,45節)。

撒旦最會扭曲事實,回想在伊甸園,就是撒旦誘惑夏娃去懷疑上帝的界線和他的真理,結果,當然是很悲慘的。

在真理中總是比較安全;不管是瞭解神的真理或瞭解有關你自己的真相。很多人因為不能設立自己的地界,不能接受也不能顯示出真正的自我,於是,一輩子過著散漫混亂的生活。真實的瞭解與面對自己,才能給予你合乎《聖經》的完整或一致(integrity or oneenss)。

地理上的距離

《箴言》二十二章3節說:「通達人見禍躲藏。」有時,讓自己離開現場有助於你保有界線。就像耶穌常常履行的一樣,當你向對方顯示你的界線後,與對方保持一段有形的距離,可以為你的肉體、情緒、屬靈上的需要,再重新充電。

或是,你可以離開一下,以避開危險,使事情不會惡化。《聖經》力勸我們要遠離傷害我們的人,為自己建立一個安全之處。如果你能夠避開一下,讓留下來的人經歷交誼上的損失,或許會使對方的行為有所改變(《馬太福音》十八章17—18節;《哥林多前書》五章11—13節)。

人與人的關係一旦存有侵犯或虐待的行為,很多時候,惟一的方法就是保持距離,讓對方明白你所設立的界線是確實的,直到對方能夠解決問題。為了控制「災禍的蔓延」,《聖經》支持我們有時要保持距離,以策安全。

時間

當你的生活失去控制,當你的界線需要設立或重畫,暫時離開一個人或是你所從事的工作一段時間,可以讓你重新掌握生活中失控的局面。

在精神上或情感上從來沒有和父母分離過的成年小孩,往往需要與他們的父母分開一段時間。「拋擲石頭有時,堆聚石頭有時;懷抱有時,不懷抱有時;尋找有時,失落有時;保守有時,捨棄有時。」(《傳道書》三章5-6節)從他們出生以後,他們就一直留在父母的懷抱,捨不得離開或是害怕捨棄自己與父母那種早已不合時宜的關係。他們必須有一段時間來捨棄舊有的包袱,重新為他們與父母的關係劃出新的界線;有時,他們或許會覺得自己在疏遠父母;其實,分開一段時間,反而可以改進彼此之間的親子關係。

情感上的距離(Emotional Distance)

在情感上保持距離是一條暫時的界線,可以給予你的心所需要的安全空間;但非長久如此。感情受創的人需要找個安全的地方讓自己的情緒緩和冷靜。在不幸福的婚姻中,那位受到凌虐的人有時必須和戕害自己的人在情感上保持一段距離,知道對方願意開始正視問題,變成值得信任的人。

你不應該一再讓自己受傷或失望。假如你現在正處於被凌虐的關係中,你必須等到真的很安全了,或可以看出對方確實改進了,你才可以回到對方身邊。許多人都因原諒了對方而太早相信他(她),不先確認一下他(她)是否真的「結出果子,與悔改的心相稱」(《路加福音》三章8節)。不設法尋找真相,而繼續對有虐待或癮性行為的人打開心門,是很愚昧的。當然要能原諒他人,卻也要懂得先保護自己,知道你確定對方已有改變為止。

其他人

你還必須依賴別人來協助你建立與保有界線。那些受制於別人的癮性、控制或虐待的人將發現:這麼多年來他們這種「愛得太多」的情形,只有經由支持團體的協助,才有可能為自己設立界線。支持系統的扶持,讓他們生平第一次可以向虐待或控制他們的人說不!

為什麼需要別人來幫你設立界線呢?有兩個理由。第一,你人生中最基本的需要正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人們常常會因為人際關係受苦。很多人之所以一再忍受對方的虐待,就是害怕反抗後,對方將離開自己,而讓自己變成孤家寡人。就是因為害怕落單,許多人多年來一直處於被虐待的景況,害怕一旦設下界線後,他們的生命中不再會有愛了。

可是,如果他們能夠打開心門,讓別人來幫助他們,他們將會發現其實那個一再欺負他們的人,並不是這世上愛的唯一來源,他們可以從支持團體中得到力量,設下他們早就應該設下的界線,不再感到孤獨。耶穌基督的教會給予他們力量去抵擋困難與傷害。

另一個理由是我們需要新的意見與教導。很多人都被教會或家人誤導,以為設立界限不符合《聖經》教誨,是卑鄙的,或是自私自利的。這些人需要好的支持團體給予他們正確與合乎《聖經》教導的扶持,把那些捆綁自己,老是讓自己有愧疚感、並在內心一再播放的「錄音帶」丟掉。本書的第二部,我們將會仔細討論在人生主要的情感關係當中,我們應該如何設立界限。現在,我們所要注意的重點是:界限並不是設立在虛無縹緲中的;設立界線往往是需要一個支持網。

後果

侵犯別人的地盤是有其惡果的。「閒人勿進!」的標語就是警告別人不能超越界線;一旦越過,惡果必須由自己負責。《聖經》一再告訴我們一個教訓:如果你走這一條路,這種結果就會產生;如果走另一條路,其他的結果就會發生。

就像《聖經》中所說的:怎樣的行為就會產生怎樣的結果,我們必須遵行「人種的是什麼因,就會結怎樣的果。」而要求對方為自己所結的後果負責到底。「如果你不停止酗酒(或「如果你午夜前不回來」「你不停止打我」「你不停止對小孩那樣亂吼亂叫」)我就會離開你,直到你去找治療。」如果夫妻中的他(她),對自己說的警言都能說到做到,許多婚姻其實都是可以挽回的。或是,做父母的對問題兒女的最後通牒:「如果你不先找到工作就隨便辭職,我不會再供應你金錢花用。」或是「你再吸大麻,你就自己搬出去外面住」。如果父母對這些警言都能堅持到底,我相信很多年輕人也都會浪子回頭的。

《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10節,保羅說: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保羅不是在開玩笑。神不容許不負責任的行為,而懶惰的後果就是挨餓(《箴言》十六章26節)。

「後果」好比在籬笆上加上鐵刺,讓別人知道我們對自我的尊重是真心真意的,如果有人膽敢侵犯到它們,一定會導致嚴重的後果。這是在告訴對方:我們對自己的生活很有原則,我們全心全意的承諾若要依據我們有助益的價值觀而活,我們將保護和防衛這樣的承諾。

什麼在我的界線之內呢?

就許多方面來說,「好的撒瑪利亞人」這故事是個很好的典範,很清楚的說明界線何時應該遵守與侵犯。試著想想看,要是那個撒瑪利亞人是沒有界限或原則的人,當時會是怎樣的情形呢?

你應該知道這個故事的: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回到耶利哥,落在強盜手中,它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丟下他就走了。有一個祭祀和一位利未人,從路的另一邊經過,都當做沒看到一樣。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動了慈心,上前包紮他的傷處,把他帶到旅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撒瑪利亞人拿出一些錢給旅店的老闆,說:「你且照顧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讓我們暫時脫離一下這個我們熟悉的故事,假設那個受傷的人現在剛好醒過來,說:「怎麼?你要離開我啊!」

「沒錯,我需要到耶利哥去談生意。」撒瑪利亞人回答。

「你不覺得你這樣做太自私了嗎?我受傷這麼重,需要有個人可以陪我講講話。如果你現在離我而去,耶穌怎麼拿你來當模範呢?你根本就不像個基督徒嘛!把我這個最需要你的人如此惡意離棄,你那『犧牲與奉獻自己』的精神到哪裡去了?」

「我想你是對的。」撒瑪利亞人說:「把你一個人留在這裡是沒有愛心的行為,我確實應該做的更多,我會把我的行程再延後幾天。」

所以,他和那個人多待了三天,陪他聊天,確定那個人既快樂又滿意。

第三天下午,敲門聲起。一個帶信的人走了進來,遞給撒瑪利亞人一封他在耶利哥生意夥伴寫來的信:「我們已盡可能等你很久了,最後,我們決定先把那些駱駝賣給別人,我們的下一批駱駝六個月以後才會來。」

「你怎麼可以這樣對待我呢?」撒瑪利亞人在空中揮舞著手中的信,對那位復原中的以色列人大聲嘶吼:「看看你幹的好事,讓我沒買到那批對我生意很重要的駱駝,現在,我沒辦法向我的顧客交代了,我很可能破產倒閉,你怎麼可以這樣對待我呢?」

在某種程度上,這個故事對我們或許蠻熟悉的。我們都可能因為一時動了憐憫之心而幫忙一些需要我們幫助的人,卻為了對方耍些技巧,讓我們所做的超過了我們原本的意思,結果,我們變得不滿、憤怒,而且錯失我們生活必須有的一些東西。或是,因為我們想要從別人身上得到很多的東西,就開始向對方施壓,直到對方投降。只是,他們的給予並非出自真心,是源於順從,而且給的心不甘情不願。這兩種情形與結果,都將兩敗俱傷,得不償失。

為了避免這類情形的發生,我們必須知道什麼是在我們的界線範圍之內,我們只需為什麼負責。

感情(Feelings)

在基督徒的世界裡,感情往往被人曲解,有人說它根本就不重要,也有人說它是肉體情慾的表現,真是應有盡有。只是,接二連三的例子不斷地在告訴我們:感情對我們的動機與行為,其實佔著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你看過有多少人因為感情受傷而彼此做出不討神喜歡或者褻瀆神的事?又有多少人因為多年來一再忽略自己的感覺而有自殺的傾向,因為罹患沮喪症而必須住院治療?

感情,不僅不能忽略,也不能為其所控制。《聖經》一再告訴我們要「擁有」自己的感情,而且要對它們有警覺性。感情常常激勵人行善。好心的撒瑪利亞人便是因為動了慈心,才會幫助那位受傷的以色列人(《路加福音》十章33節)。浪子回頭的故事也是因為那位父親對他的兒子動了慈心,而用手抱著他的頸項《《路加福音》十五章20節)。耶穌對那些來聽他講道的人也多次「動了憐憫之心」(《馬太福音》九章36節,十五章32節)。

感情來自內心,可以讓你知道你與對方的關係或狀況。感情可以讓你知道你們的關係到底是維持良好或是已經出了問題。假如你覺得你們的關係一直很親密,而你也都能夠感受到很多愛,你們的情況大概很不錯。如果你內心充滿了怒氣,你們的關係或許已經出了問題。重點在:你的感情是你自己的責任,你需要自己先擁有主權,認真地把它當成自己的問題,這樣才能及早發現癥結並設法解決。

態度與信念

態度,就是你對神、生命、工作,以及人與人的關係的看法與傾向。信念(beliefs),就是你所接受為真理的任何事情。很多時候,我們看不出自己的態度或信念正是我們生活不安的來源。就像我們的祖先亞當與夏娃一樣,我們常常責怪他人。我們需要擁有自己的態度與信念,因為他們歸屬我們的地界範圍之內。我們是受到它們影響的人,而且只有我們才能改變它們。

問題是:我們很小就開始學習那些態度,而它們對我們以後成為怎樣的人或如何行事影響極大。耶穌責備法利賽人和文士離棄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馬可福音》七章8節,《馬太福音》十五章3節);從來不對自己的態度或信念質疑的人,最容易陷入這種困境。

有界限問題的人對責任的看法與態度往往也扭曲了,覺得要求別人為他們(別人)的感情、選擇、行為負責是刻薄的。他們忘記《箴言》一再重複告訴我們:設下界線與願意接受責任的人,可以救命。「棄絕管教的,必致貧受辱;領受責備的,必得尊榮。」「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言》十三章18節;24節)

行為

行為是有後果的。保羅說:「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拉太書》六章7-8節)假如我們認真唸書,就會得到好成績。假如我們出去工作,就能得到工資。假如我們運動,身體就比較健康。假如我們對別人好,與對方的關係也會親密一些。就負面來說,如果我們栽種的是懶惰、不負責任、失去控制的行為,我們也可以預知收成將是貧窮、失敗,以及生活上的放蕩不羈。這些都是我們的行為所得到的自然結果。

但是,假如有人介入別人「因果關心」的自然法,問題就出現了。一個總是酗酒或虐待別人的人本來應該嘗到喝酒或虐待人的惡果。「捨棄正路,必受審判」(《箴言》十五章10節)若有人出手干擾因果關係的自然法,不讓這些人自食惡果,反而使這些人變得更為無能了。

這種情形經常發生在父母與子女之間。父母常常會對孩子大聲嚷嚷或嘮叨不停,卻又不讓孩子去承受他們惡行的後果。「愛,卻有限制」「溫和,仍要求子女必須為後果負責」的父母,才能養育出有信心,對生活有控制力的子女。

選擇

我們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結出「自控」或「節制」(self-control)的果實(《加拉太書》五章23節)。界線有一個很常見的問題:我們常常放棄自己選擇的主權,而把選擇的責任改放在別人身上。想想看,當我們在解釋自己為什麼會這樣做或沒那樣做的時候,有多少次,我們會使用這種字眼:「我是不得已的啊!」「是他(她)叫我這樣做的啊!」這些都是我們不能為自己行為負責的明證。我們總是讓別人來操控我們,以為這樣就可以不必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

我們必須瞭解,不管我們怎麼想,是我們在控制自己的選擇。這可以使得我們在做選擇的時候,不會像《哥林多後書》九章7節所說的「作難或出於勉強」。假如保羅覺得對方是因為「不得不」而給,他絕對不會收下對方的禮物。有一次,他還把一份禮物送回去,便是「叫對方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甘心」。(《腓利門書》一章14節)約書亞在那有名的「選擇」宣言中所傳達的意義也是一樣:「若是你們以侍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侍奉的。」(《約書亞記》二十四章15節)

耶穌對那位因為工資問題而憤怒不滿的工人也說過類似的話:「朋友,我不虧負你,你和我講好的,不是一錢銀子的嗎?」(《馬太福音》二十章13節)是那個人自己要選擇為那些錢做工的,他卻為了後來的人所做的工時少而得到和他一樣的工資生氣。

另外一個例子是浪子回頭故事中的哥哥,是他自己選擇要留在家中事奉,卻為了浪子回來得到的待遇而生氣,他需要人提醒他:那是他當初的選擇,是他自己選擇要留在家中的。

整本《聖經》都一再強調:人享有選擇的主權,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就像保羅所說的:若選擇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我們必要活著;若選擇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羅馬書》八章13節)。根據別人是否允許,或因自己的愧疚感而做決定,將產生憤恨不滿的情緒,也是順從肉體而活。我們實在太習慣別人要求我們「應該」怎麼做了,而以為自己「勉強作難」為別人所做的事,是出於自己的愛心。

設下界線可以使你一定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你自己做的決定,你就必須承擔它們的後果。同樣情形,你也可能因為沒有做出本應該做的決定,而錯失本應擁有的幸福美滿的生活。

價值觀

我們認為有價值的,就是我們所珍愛並以為重要的東西。我們卻常常不為自己認為有價值的東西擔負起責任。我們往往太看重別人的讚許,勝過看重神的讚許,也就是「愛人的榮耀,過於神的榮耀」(《約翰福音》十二章43節)。因為這種價值觀的錯誤,我們的生活也跟著混沌,錯失真寶。我們誤以為權力、財富、歡樂,可以滿足我們內心最深層的慾望,事實上,我們所想要的是愛。

在我們錯愛或錯惜價值不會持久的東西後,對自己的失控行為能承擔責任,或當我們願意承認我們的心所珍惜的是不能滿足我們的東西,就可以從神與他的子民那裡尋求幫助,使我們有顆嶄新的心。界線不是幫我們否認,乃是要我們坦承自己有哪些陳舊有害的價值觀,然後求神幫助我們改變它們。

界線(Linmits)

要設立良好的界線,有兩個觀點特別重要。第一,要對別人設立界線。這是我們談到界線問題時最常聽到的。其實「對別人設立下界線」乃是用詞錯誤,因為我們根本辦不到。我們所能做到的就是限制自己與行為不正當的人的接觸,我們無法改變別人或是使他們行為得當。

我們的模範是神。神並沒有真的向人「設限」而「使」他們行為端正。神祇是設下一些標準,讓人自己去選擇要成為怎樣的一個人,然後,在他們的行為不當的時候,他便和那些人遠離。事實上,神如此說:「你可以選擇你所要做的方式,但是,你不可以進入我的殿」。天國是悔改之人的去處,歡迎所有選擇悔改的人。

神設立界線來遠離邪惡,遠離那些不知道悔改的人;我們也應該如此。《聖經》一再勸導我們要遠離那些具有毀滅性行為的人(《馬太福音》十八章15-17節,《哥林多前書》五章9-13節)。我們這樣做並不是沒有愛心,是在保護愛,是在採取行動,以免受到無情的摧殘。

另一個對我們有益的觀點,是要設定我們自己內心的界線。我們內心需要有個空間,在那裡,我們可以放進感情、衝動、慾望而不表現出來。我們需要自制,不是壓抑。

我們必須能對自己說不,這包括毀滅性的慾望,以及那些雖然好但非適當時機時去追求的慾望。健全的內心架構和掌握主權、責任感、自製一樣,是設立界線與自我定位很重要的成分。

才幹

請將以下兩種反應彼此對照一下:

「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馬太福音》二十五章23,26-28節)

沒有其他經文更顯示:我們應該將神所賜給我們的才幹負責到底。雖然這裡所談到的是金錢,一樣可以應用到我們那些內在的才幹和恩賜上。很明顯地,才幹是在我們的界線之內,是我們的責任,只是,要為這些才幹負責常常使人害怕,他是有風險的。

這一個才幹的比喻顯示:當我們能夠利用我們的恩賜,有生產力,甚至豐收,我們是負責的僕人。我們需要工作、練習、學習、禱告、資源、恩典,來克服「又惡又懶」的僕人所害怕的失敗。神並不是因為懶惰的僕人害怕而嚴懲他;每一個人在開始嘗試嶄新或艱難的工作都會害怕。神嚴罰惡懶僕人的原因是他根本沒有去面對他的恐懼,盡其所能地試試看。不去面對恐怖是否認神的恩典,侮辱神給予我們恩賜與恩典——在學習過程中,他總在一旁支撐著我們。

思想

我們的心意和思想是神形象的重要反應。在這個世界上,沒有其他的生物具有跟我們一樣的思考能力。我們是世上惟一的生物被神呼召要「盡意」愛我們的主(《馬可福音》十二章30節)。保羅也如此說過:「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能順服基督。」(《哥林多後書》十章5節)要在我們的思想中建立界線,牽涉到三件事:

1. 我們知心朋友擁有自己的思想。很多人都沒有自己的思想方式與過程,他們只是很機械性的思考別人的觀點,不曾顧慮到自己的看法。他們把「別人」的意見、理由,全往自己身上囫圇吞棗,沒有半點質疑,也不去考慮「到底自己的觀點是什麼?我們當然應該聽聽別人的意見,斟酌份量,卻不可以把自己的思想雙手奉送給別人。我們應該依據我們與對方的關係為自己來看事情的輕重,互相「雕琢」造就,而仍然保持自己是一個可以獨立思考的個體。

2. 我們必須在知識上有所長進,而且拓展我們的心智。我們需要更認識神和他的話。對於認識神的話,大衛說:「我時常切慕你的典章,甚至心碎……你的法度是我所喜樂的,是我的謀士。」(《詩歌》一一九章20,24節)我們也可以藉著研究神的創造與他的一切工作來瞭解他。在認識他的世界中,我們服從他的誡命來「管理與治理」這世界與世上的一切。我們必須瞭解他所給予我們的世界,才可能成為一個聰明的管家。不管做的是開腦手術,或平衡支票本,或養兒育女,我們都必須好好運用腦筋,使我們的生活變得更美好,並能榮耀神。

3. 我們必須澄清那些被扭曲的思想。我們都有看不清事情真相的傾向,會用扭曲的方法來思考理解事情,而其中最明顯的,就是我們那些私人的關係。我們常常不能夠看出別人的真相,而用過去的關係與先入為主的觀念來曲解別人,甚至對那些我們最瞭解的人。我們看不清楚是因為我們眼中有「梁木」(《馬太福音》七章3-5節)。

在人與人的關係中,我們若要有控制自己思想的主權,就必須積極的檢討我們或許在哪裡出了差錯。當我們能夠吸取新的資料,我們的想法自然隨之調適,得以與現實更為接近。

我們也必須確定我們的思想可以與別人溝通。很多人都以為別人應該能讀出他們的心思意念,知道他們想要什麼。這種觀念只會導致挫折。連保羅都說:「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哥林多前書》二章11節)這真是有關界線一個最好的說法了。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如果想要別人瞭解他們,就必須自己先說出來。

慾望

我們的慾望也在我們的界線裡面。我們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慾望和需求,夢想與希望,目標與計劃,飢餓與渴慕。我們每個人都想要滿足「自己」,可是,怎麼會有那麼少「慾望得到滿足」的「我」呢?

部分的問題出於我們的個性裡缺乏有結構的界線。我們不能確定誰是真正的「我」,與我內心真正渴望的。許多的慾望都會喬裝;情慾就是我們不能認知自己內心真正的渴望而造成的。比如:很多對性上癮的人一再尋求性經驗,事實上,他們內心所渴望的是愛與真情。

雅各認為我們不能認知和滿足內心真正的慾望,是因為我們動機不純潔:「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各書》四章2-3節)

我們常常不主動向神懇求所慾望的,而我們所慾望的又往往與我們不真正需要的混淆不清。神是誠心地對我們的渴望感興趣的;因為是他自己讓我們有那些正當適合的渴望。看看下面的經節:「他心裡所願的,你已經賜給他;他嘴唇所求的,你未嘗不應允。你以美福迎接他,把精金的冠冕戴在他頭上。」(《詩篇》二十一章2-3節)「又要以耶和華為樂,

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 (《詩篇》三十七章4節)「敬畏他的,他必成就他們的心願,

也必聽他們的呼求,拯救他們」 (《詩篇》一四五章19節)

神很喜歡送禮物給他的兒女,只是,神也是個很有智能的天父,他必須確定他所送的禮物對我們有益。所以,在知道向神懇求什麼以前,我們必須先瞭解自己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我們真正的動機又是什麼。假如我們所求的只是用來滿足那膨脹的自我或虛榮心,我懷疑神是否會把它給我們。但是,如果我們所求的東西確實對我們的身心有益,神就會有興趣。

神要我們在尋求慾望上扮演主動的角色(《腓立比書》二章12-13 節;《傳道書》十一章9節;《馬太福音》七章11節),但我們也必須先知道我們所要的是什麼,才能追求它們,滿足我們的人生。「所欲的成就,心覺甘甜。」(《箴言》十三章19節)只是,這需要下很大的工夫。

我們每個人都有能力去愛,並且響應別人的愛,這是所給予我們的最大的禮物。我們的心——神依照他的形象造的——是我們生命的中心,它的能力——可以打開心門去愛,也可以讓愛向外流出——在我們生命中佔著非常重要的地位。

許多人因為受傷與恐懼,而不能愛與接受愛。他們的心門對別人緊閉不開,因此,他們內心空虛,覺得生活沒有意義。但《聖經》明確地告訴我們,心的兩種作用:接受恩典,而且讓愛自由的流進流出。

讓我們來看看《聖經》教導我們怎樣去愛。「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7,39節)以及我們應該怎樣去接受愛:「哥林多人哪!我向你們,口是張開的,心是寬宏的。你們狹窄,原不在乎我們,是在乎自己的心腸狹窄。你們也要照樣用寬宏的心報答我;我這話正像對自己的孩子說的。」(《哥林多後書》六章11-13節)

我們那顆「愛」心,就像我們的「肉」心,需要有活生生的血流進流出。就像那肉心,我們的愛心也是一種「肌肉」,是信任的肌肉,它需要常常使用與運動;假如受傷了,就可能鬆弛或無力。

我們需要為這愛的功用負起責任,並且經常使用它。隱藏我們的愛或排斥別人的愛,都足以讓我們喪命。

很多人卻不為自己如何抗拒愛負責。有很多的愛環繞著他們,卻因為他們缺乏響應,仍然感到寂寞。他們常常會說:「『別人』的愛不『進來』。」一句話就否定了他們自己必須積極響應的責任。我們總是很微妙地用計想要逃避愛的責任。我們必須瞭解我們的心是自己的所有物,惟有擔負起責任,改進我們那方面的弱點,生命才會向我們敞開大道。

我們必須為以上所談我們靈魂的每方面都負起責任來,它們都在我們的界線範圍之內,在我們的管轄之下。要照顧屬於我們地界之內的所有物是很困難,而允許別人去照顧他們地界內的所有物也不是那麼容易。設定界線並好好保持是非常辛苦,可是,在下一章你將會發現:界線問題是很容易辨認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