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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眾

聖人與眾同欲,是以濟事,子盍從眾?

——《左傳·成公六年》

社會帶來的壓力是我們道德價值的重要支柱。

——華盛頓大學社會學教授

埃齊奧尼

《社會精神》,1993年  

假設我們看到這樣的場景:大街上有個人一下公交車就瘋狂地跑起來,也許是他與情人約會遲到了,也許是著急參加一場重要的會議。不管什麼原因,反正他在大街上向東狂奔而去。另一個人也跑了起來,這可能是個興致勃勃的報童。第三個人,一個有急事的肥胖紳士,也小跑起來……十分鐘之內,這條大街上所有的人都跑了起來。嘈雜的聲音逐漸清晰了,可以聽清「大堤」這個詞。「決堤了!」這充滿恐怖的聲音,可能是電車上一位老婦人喊的,或許是一個交警說的,也可能是一個男孩子說的。沒有人知道究竟是誰說的,也沒有人知道真正發生了什麼事。但是,大街上2000多人都突然奔逃起來。「向東!」人群喊叫了起來。東邊遠離大河,東邊安全。「向東去!向東去!」……

這一從眾的場面引發我們思考以下一系列問題:

● 群體由具有不同特點的個體組成,為什麼他們的行為常常如此一致?

● 人們在什麼樣的情境下,會表現出從眾行為?

● 哪些人更可能表現出從眾行為?

● 哪些人更可能抵制從眾的壓力?

● 從眾是否就代表著唯唯諾諾?從眾是否包含有「群體團結性」和「社會敏感性」的成分?

先讓我們回答最後一個問題。從眾有益還是有害?這個問題並沒有絕對的答案。但是,就大多數人共同的價值觀而言,從眾有時有害(有些人因為從眾而酒後開車或參加種族歧視活動),有時有益(從眾可以阻止人們在劇院排隊買票時插隊),有時卻又無關緊要(例如網球運動員喜歡穿白色球衣)。

「從眾」一詞其實並不含有消極的價值判斷。如果某位美國人偶爾聽到有人說他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從眾者」,他會有什麼感受?可能會有受傷感,因為西方文化並不讚賞屈從於同伴壓力。所以,北美和歐洲的社會心理學家給從眾貼上了消極的標籤(順從、屈從、服從),而不是賦予積極的含義(社會敏感性、反應性、團隊合作精神),這反映的是他們的個人主義文化。

在日本,與其他人保持一致不是軟弱的表現,而是自我控制、寬容和成熟的象徵。蘭斯·莫羅觀察發現,「無論在日本的什麼地方,你都可以體驗到一種難以名狀的平靜感,這種平靜來自人們確切知道彼此之間的相互期待。」

我們會根據道德選擇符合自己價值觀和判斷的標籤(這裡標籤是指為了區分事物而給出的說明性的稱謂——編者注)。對少數投票反對伊拉克戰爭的立法者,人們把他們看成是「獨立的」和「內控的」人,但是對少數投票反對公民權利的立法者而言,人們把他們看成是「反動的」和「自我中心的」人。標籤既能描述事物,也能評價事物,它無處不在。不用標籤,我們便無法討論從眾行為。所以,我們先要弄清楚下列標籤的含義:從眾、順從和接納。

從眾不僅僅是與其他人一樣地行動;還指個人受他人行動的影響。從眾不同於你獨自一人時的行動。因此,從眾是指根據他人而做出的行為或信念的改變。作為人群中的一分子,當你為一個贏得比賽勝利的漂亮進球而起立歡呼時,你是否受到從眾的影響?當你和其他人都認為,女性留長髮要比留短髮好看時,你是否受到從眾的影響?答案並不確定。個人是否從眾的關鍵是,當你脫離群體時,你的行為和信念是否仍保持不變。如果球場上只有你一個球迷,你會起立歡呼嗎?

從眾有多種表現形式。我們先考察兩種行為:順從和接納。有時我們會順從某種期望或要求,但並不真正喜歡這樣做。我們有時會穿禮服打領帶,儘管自己並不喜歡這樣。這種靠外在力量而表現出的從眾行為叫做順從。我們之所以順從,主要是為了得到獎勵或避免懲罰。如果我們的順從行為是由明確的命令所引起的,那麼我們稱它為服從。

有時我們真的相信群體要求我們所做的事情理所當然。我們會和成千上萬的人一樣喝牛奶,因為我們認為牛奶有營養。這種真誠的、內在的從眾行為叫做接納。有時,接納會緊跟順從,這就像態度會緊跟著行為發生變化一樣。如果我們覺得要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那麼我們通常會贊成自己所堅持的行為。

1 從眾的經典研究

社會心理學家如何在實驗室裡研究從眾?有關社會壓力和罪惡本性的研究結果揭示了什麼?

研究從眾的學者們設計了一些微型的社會世界——實驗室微觀文化,簡化和模擬了日常社會影響的主要特徵。讓我們先來看一下三組有名的實驗。每一組實驗都提供了從眾的不同研究方法,並有驚人的發現。

謝裡夫的規範形成研究

美國著名的社會心理學家、賓夕法尼亞大學的謝裡夫[1]教授想知道,在實驗室情境下是否能夠觀察到社會規範的形成過程。就像生物學家想努力把病毒分離出來,以便對之做實驗一樣,謝裡夫也想把社會規範分離出來,然後對其進行研究。

謝裡夫實驗的參與者坐在一個非常黑暗的屋子裡,在對面4.5米處出現了一個小光點。起初,什麼事情也沒發生。過了幾秒鐘,這個光點不規則地動了起來,最後消失了。現在,要求你猜測光點移動了多長的距離。黑暗的屋子使你根本無法準確做出判斷,因此,你不太確定地說,「15厘米」。實驗者又重複了這個程序。這次你說,「25厘米」。隨著重複次數的增加,你的估計會接近一個平均值,譬如說20厘米。

第二天你來參加實驗時,另有兩個人加入。在前一天他們與你有相同的經歷。當第一次光點消失後,這兩個人根據前一天的經驗說出了最佳的估計。其中一個人說「2.5厘米」。另一個人說「5厘米」。輪到你了,你有些猶豫,還是回答,「15厘米」。在接下來的兩天裡,你們不斷地重複做這樣的實驗,你的反應會改變嗎?實驗發現,參加謝裡夫實驗的哥倫比亞大學學生明顯地改變了他們的對光點移動距離的估計。如圖1所示,很明顯,群體規範就這樣產生了。(這個規範是錯誤的。為什麼?光點根本沒有移動!謝裡夫只不過利用了一種視錯覺即似動現象。)

圖1 謝裡夫規範形成研究示例

當對光點的移動距離反覆進行估計時,三個參與者的估計值會接近一致。

謝裡夫等人利用這一實驗方法考察了個體的易受暗示性。如果一年以後再對人們單獨地重測,那麼,他們對距離的估計各不相同,還是依然遵循群體規範?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他們依然遵循群體規範。(這是順從還是接納?)

有時錯誤觀念會因文化規範而得以延續。有感於此,美國西北大學的心理學家雅各布斯和坎貝爾在實驗室裡研究了錯誤信念的傳遞過程。利用似動現象,研究者讓助手誇張地估計光點的移動距離。接著,助手離開了實驗室,然後真正的參與者開始實驗,繼續估計光點的移動距離,以此類推。這種誇張的錯覺(儘管逐漸減少)一直持續到第5個參與者。這些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傳遞著「錯誤文化」。謝裡夫實驗的啟迪是:我們對現實的看法未必就僅僅是自己的觀點。

在日常生活中,人的這種易受暗示性有時很有趣。某個人咳嗽、微笑或打呵欠後,周圍的人也會表現出類似的行為。喜劇表演中加入的背景笑聲就利用了我們的易受暗示性。身邊的人都很愉快的話,我們也會感覺愉快。英國謝菲爾德大學工作心理學教授彼得·托特德爾把這種現象稱之為「心境聯結」,他在研究英國的護士和會計師時發現,同一工作團隊裡人們的心境通常非常相似。

社會傳染效應的另一種形式是美國紐約大學心理學教授沙特朗和巴奇提出的「變色龍效應」。「變色龍」現象是指個體會無意識地模仿別人的動作、表情、口音乃至呼吸頻率和情緒。假設你與研究助手一起參加實驗,這位助手一會兒擦擦臉,一會兒晃晃腳。像其他參與者一樣,與經常擦臉的人在一起,你也會擦自己的臉嗎?與晃腳的人在一起,你也會晃腳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這很可能是一種自動的行為,你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從眾行為,這種自動的從眾還會令你對他人感同身受。

為什麼一個人打哈欠之後,另一個也緊跟著打哈欠?

——英國17世紀牧師作家羅伯特·波頓

《憂鬱的剖析》,1621年 

這種易受暗示性的波及面也可能很廣。1954年3月底,西雅圖報紙報道了北方130公里外的一個城市裡汽車擋風玻璃遭人損壞的事件。4月14日早晨,距西雅圖105公里以及75公里的地方均發現汽車擋風玻璃遭人損壞。到了傍晚,損壞汽車擋風玻璃的事件已擴展到了西雅圖。截至4月15日,西雅圖警方已接到3 000多起報告汽車擋風玻璃損壞的事件。當晚西雅圖市長向艾森豪威爾總統發出了求助。

那時我在西雅圖,正好11歲。我記得自己也在小心注意擋風玻璃,被當時的解釋嚇壞了——太平洋上的氫彈實驗引發的暴風雨將橫掃西雅圖。然而,到了4月16日,報紙報道真正的元兇是人群暗示。4月17日之後警方便沒有再接到任何類似事件的報警。對受損的汽車擋風玻璃的事後分析認為這不過是普通的道路破壞。為什麼我們只是在4月16日以後才注意這一點呢?在暗示的影響下,我們只會仔細地察看擋風玻璃,而不會透過現象去尋找背後的真正原因。

在現實生活中,易受暗示性並非總是這樣有趣。劫機、看見UFO,甚至自殺,往往一波又一波地湧現(參見下文「專欄:群體妄想」)。社會學家戴維·菲利普等人認為,在廣為人知的自殺事件之後,死亡事件如自殺、致命的車禍、私人飛機墜毀(有時是偽裝的自殺)也會迅速增加。例如,1962年8月6日瑪莉蓮·夢露自殺後,美國8月份的自殺事件比往年同期多了200多起。更進一步講,所增加的自殺事件只是發生在報道自殺的區域。報道的力度越大,以後的災禍就越多。

專欄 群體妄想

人群暗示往往以群體妄想的形式出現——自發地散播錯誤觀念。有時,它表現為「群體癔症」——在整所學校或整個車間內散播的軀體病痛,實際上卻沒有任何器質性病變。一所2 000人的高中封閉了兩個星期,就是因為有170名學生和教職工由於胃疼、眩暈、頭痛和嗜睡而尋求緊急治療。醫療人員對病毒、細菌、殺蟲劑、除草劑——任何可能使人致病的東西——作了檢查,翻了個底朝天,結果卻什麼也沒有發現。

9·11以後,美國各地的學校有很多孩子染上了一種疾病,即皮膚上生出疥癬般的紅疹子,但找不到任何明顯的病因。不像病毒通常的感染途徑,這種紅疹子是通過「目光」傳染的。只要學生看到其他人生了紅疹子,自己也開始長紅疹子了(他們甚至沒有直接的接觸)。同樣,每天的皮膚狀況——濕疹、粉刺以及過熱的教室所引發的皮膚乾燥——都引起人們的重視,焦慮也令事態嚴重化了。正如其他的群體癔症那樣,謠言四起,令人們過分關注普通的日常不適,而且將這一切歸因於學校。

社會學家羅伯特·巴塞洛繆和埃裡克·古德報告了發生在上個千年的另一起群體妄想。在中世紀,歐洲的修道院報告說那裡開始大規模地暴發各種模仿行為。在一所大的法國修道院,人們在那段時間內都相信,人可以由動物所附身,於是一個修女開始像貓一樣咪咪叫。最後,「每天在特定的時間所有修女都像貓一樣叫。」在一所德國修道院裡,一個修女開始咬她的同伴,不久後,「這個修道院裡所有修女都開始互相啃咬」。隨後,啃咬的狂熱擴散到其他修道院。

在1914年的英屬南非,報紙曾錯誤地報道,德國飛機將飛臨該國上空,目的是為即將到來的戰略進攻做準備。而且所報道的飛機調遣能力和飛行距離都超出了1914年那時的飛行能力。然而,無數的人把晚上所有模糊的刺激,如星星,都錯誤地認作是敵機。

1947年6月24日,肯尼思·阿諾德駕駛他的私人飛機飛向雷尼爾峰,其間他發現了空中有9個閃閃發光的物體。由於擔心看到的可能是外國飛來的導彈,他趕緊向美國聯邦調查局報告這個情況。但發現辦公室已關門,於是他去了地方報社,報告說自己在空中看見了新月形的物體,它們運動起來「像劃過水面的碟子」。美聯社隨後報告,有150多家報紙登載了目擊「碟子」的報道,於是「飛碟」這個詞語就被頭版頭條的作者創造出來了,這一行為觸發了1949年夏天餘下的日子裡世界範圍內目擊飛碟的狂潮。

儘管盲目模仿自殺的現象並不普遍,但這種現象仍時有發生。在英國倫敦一家精神病院裡,一年內就有14位病人自殺。在德國一所中學裡,18天內發生了2起自殺、7起自殺未遂事件,並且23個學生報告說有自殺念頭。不僅在德國,就是在美國,當肥皂劇裡出現虛構的自殺情節後,現實生活中的自殺率也會略有上升。更具諷刺意味的是,即使在關注自殺問題的嚴肅話劇上演後,仍會出現這種情況。青少年是易感人群,所以青少年有時會發生群體模仿自殺。

阿施的群體壓力研究

謝裡夫實驗中從眾者面對的是不確定的現實情境。社會心理學家阿施在實驗室裡用精確的刺激重複了謝裡夫的實驗。假設你要參加阿施的實驗,坐在7個人一排的第6個位置。研究者告訴你這是一個知覺判斷的實驗,然後要求你判斷,圖2里的3條線段中哪一條與標準線段一樣長。你很容易就可以看出是線段2。當你前面的其他5個人都說「線段2」時,這沒什麼好奇怪的。

所羅門·阿施(Solomon Asch,1907—1996年),美國格式塔心理學家、社會心理學的先驅。阿施1907年出生於猶太家庭,位於俄羅斯帝國統治下的波蘭華沙,1920年移民到美國。1928年他獲得紐約市立學院的學士學位。1930年獲得哥倫比亞大學的碩士學位,1932年又獲得該校的博士學位。他在Swarthmore College擔任心理學教授長達19年之久,與惠特海默、苛勒等格式塔心理學家共事。20世紀50年代,阿施進行了一系列的從眾實驗,表明了人在社會壓力下會說出明顯錯誤的答案,阿施也因此廣為人知。阿施曾是心理學家米爾格拉姆在哈佛大學的博士生導師,啟發了他的研究工作。——編者注

接下來的比較同樣很簡單,你覺得這是個簡單的測試。但第三次判斷卻令你大吃一驚。儘管正確的答案是顯而易見的,但第一個人答錯了。在第二個人也給出同樣錯誤的答案時,你從椅子上站了起來,使勁盯著卡片。第三個人也同意前面兩人的答案。你張大嘴巴,渾身開始冒汗,「怎麼回事?」你問自己,「是他們瞎了,還是我瞎了?」第四、第五個人也同意前面幾個人的答案。接著,研究者看著你。現在,你面臨著認識上的兩難困境:「什麼才是正確的呢?是同伴告訴我的正確呢,還是我的眼睛告訴我的正確呢?」

圖2 所羅門·阿施的從眾實驗所使用的圖片

實驗參與者要判斷3條線段中哪一條與標準線段一樣長。

很多大學生在阿施的實驗中都體驗到這類衝突。不存在群體壓力的大學生,單獨回答時正確率是99%。阿施想知道:如果其他幾個人(經過研究者訓練的研究助手)給出一致的錯誤答案,那麼受其影響的大學生是否會給出違心的答案呢?儘管有些人從來不從眾,但四分之三的人至少有過一次從眾行為。研究發現有37%的回答是從眾的(還是應該說「相信他人」?)。當然,這也意味著有63%的人沒有從眾。儘管有很多大學生表現出獨立性,但阿施認為從眾的不良後果顯而易見:「看上去聰明而善良的年輕人卻願意顛倒黑白,這的確令人擔憂。我們不得不質疑教育方式以及指導我們行為的價值觀。」

在阿施的從眾實驗裡,第6個參與者在聽到了他前面的5個參與者給出的錯誤答案後,內心經歷著不安與衝突。

就讓發現真理的人來宣佈真理吧,而不要再問誰贊成,誰反對。

——亨利·喬治,《愛爾蘭土地問題》,1881年

阿施的實驗程序成為後來許多實驗的範式。雖然這些實驗缺乏日常從眾的「世俗現實性」,卻有「實驗現實性。」在這種經歷中人們變得情緒化。謝裡夫和阿施的研究結果令人震驚,因為他們的實驗沒有涉及任何明顯的從眾壓力——既無「團隊合作」的獎勵,也無針對個體的懲罰。如果在這樣小的壓力下人們就表現出從眾行為,那麼,在直接強迫情形下,他們會表現出何等可怕的服從行為呢?能強迫普通公民做出殘忍的行為嗎?可能你認為不能:他們的人性、民主、個人主義的價值觀會使他們抗拒這種壓力。此外,這些實驗中輕鬆的口頭表態,同實際傷害他人還是有很大距離的;人們決不會屈服於傷害他人的壓力。人們真的會這樣嗎?社會心理學家斯坦利·米爾格拉姆很想知道這一答案。

道德要求:職業道德規範通常要求在實驗做完之後做出必要的解釋。想像一下你是一位研究者,剛剛與一位順從的實驗者完成一組實驗。你能解釋一下實驗裡的欺騙,讓參與者不至於產生受騙感和愚蠢感嗎?

米爾格拉姆的服從實驗

耶魯大學心理學家米爾格拉姆從1961年起用一系列的實驗考察了權威與道德的衝突。米爾格拉姆的服從實驗是社會心理學最著名也是最有爭議的實驗。「若要論社會科學歷史上實證研究的貢獻,可能無出其右,」斯坦福大學社會心理學家羅斯評論道,「米爾格拉姆的服從實驗是人類社會共同的智慧遺產(如歷史事件、聖經寓言和古典文學)的一部分,偉大的思想家在探討人類本性和思考人類歷史時可以信手拈來,有如天成。」

米爾格拉姆(Stanley Milgram,1933— 1984年),美國社會心理學家,曾在耶魯大學、哈佛大學和紐約大學工作,在哈佛大學曾進行「小世界實驗」,提出「六度分隔理論」,以充滿爭議的米爾格拉姆實驗而聞名。受納粹大屠殺的影響,米爾格拉姆進行了一系列的實驗考察服從和權威的關係。

米爾格拉姆的服從實驗程序如下:耶魯大學心理實驗室裡有兩位參與者參加一項研究,米爾格拉姆聲稱該研究要考察學習和記憶。米爾格拉姆穿著白大褂,嚴肅地解釋說,本實驗是一項考察懲罰對學習影響的尖端研究。研究者要求其中一人(「教師」)教給另一人(「學習者」)配對出現的單詞,如果記憶錯誤,就要進行懲罰,給「學習者」逐漸施加增強的電擊。為了分配角色,他們要從帽子裡抽籤。其中一人是性情溫和的47歲的會計師,他是研究助手,假裝說自己抽到了「學習者」簽,並被領進隔壁房間。「教師」(應徵的志願者)體驗一次輕微的電擊後,看著研究者把學習者綁在椅子上,並在其手腕上縛上電極。

然後,「教師」和米爾格拉姆回到主房間(見圖3)。「教師」坐在「電擊啟動器」前,該儀器上有一排開關,每檔相差15伏,從15伏一直到450伏。開關上寫著「輕微電擊」、「強電擊」、「危險:高強電擊」等等。在435伏和450伏的開關中間有「高危致命」字樣。研究者告訴「教師」,學習者每答錯一次,「就在電擊發生器上提高一個檔次實施電擊」。每次只要輕按開關,燈光就會閃爍,繼電器開關隨之「卡嗒」一聲響,電流就嗡嗡地響起來了。

圖3 米爾格拉姆的服從實驗中的位置安排

如果「教師」服從研究者的要求,那麼,他會在75、90和105伏時聽到學習者的哼哼聲。在120伏時學習者大喊電擊太疼了。在150伏時他咆哮著,「實驗者,把我從這裡弄出去!我不再參加這個實驗了!我拒絕繼續做下去!」在270伏時學習者的抗議聲成了痛苦的尖叫聲,並堅持要出去。在300和315伏處,他尖叫著拒絕回答。330伏後他再也沒有聲音了(見表1)。米爾格拉姆在「教師」詢問和要求停止實驗時說,學習者不回答就算回答錯誤。為了讓「教師」繼續實驗,研究者採用了四種口頭鼓勵:

鼓勵1:請繼續下去(或請繼續)。

鼓勵2:該實驗要求你繼續進行下去。

鼓勵3:你繼續進行下去是絕對必須的。

鼓勵4:你沒有其他選擇,必須進行下去。

表1 米爾格拉姆服從實驗中學習者的抗議過程

你會進行到什麼程度?米爾格拉姆給精神病學家、大學生、中產階層等110人描述了這個實驗。三個群體的人都認為自己會在135伏左右不服從命令;沒人想進行到300伏以上。考慮到自我估計可能會受到自利偏差的影響,米爾格拉姆要求他們估計其他人會進行到什麼程度。實際上,沒有一個人期望他人使用電擊發生器中的「高危致命」檔(精神病學家估計大約1 000人中會有1人這樣做)。

然而,當米爾格拉姆對40名男性(職業不同,20~50歲)測試時,有26人(65%)一直進行到450伏。事實上,所有進行到450伏的人都服從了命令,繼續接著又做了兩次進一步的測驗,直到實驗者喊停為止。

米爾格拉姆原來估計服從的人不會太多,並計劃在德國重複實驗以評價文化差異,但實際的研究結果卻令他憂心忡忡。米爾格拉姆不準備去德國了,而是讓學習者的抗議更加醒目。當在椅子上捆綁學習者時,「教師」會聽到他提醒說「有輕微的心臟病」,並聽到研究者再次保證「儘管電擊可能很疼,但不會對人體造成永久性的傷害。」結果發現學習者痛苦的抗議聲沒起多大作用;40名新的男性參與者中有25人(63%)完全服從了研究者的要求(圖4)。

圖4 米爾格拉姆的服從實驗的結果

服從「教師」的百分比,而不管學習者抗議性的哭喊和無法回答。

米爾格拉姆實驗的道德倫理問題

實驗參與者的服從令米爾格拉姆憂心忡忡。他所用的實驗程序也令許多社會心理學家惶恐不安。這些實驗裡的「學習者」實際上沒有受到任何電擊(「學習者」離開了電椅,打開磁帶錄音機,播放抗議聲)。然而,有批評說,米爾格拉姆施加於參與者的傷害正是參與者施加於受害者的。他強迫參與者違背自己的意願。實際上,許多「教師」確實體驗到了極度的痛苦感。他們流汗、顫抖、緊咬嘴唇、說話結巴、痛苦呻吟,甚至爆發出無法控制的神經質般的大笑。一位《紐約時代》記者控訴說,「該實驗對毫不知情的參與者所實施的殘忍行為,使他們只好去引發別人的痛苦,以此相抵。」

批評家也認為,參與者的自我概念可能會因此而改變。一位參與者的妻子對他說:「你可以稱你自己為艾希曼了」(指納粹死亡集中營的執行官阿道夫·艾希曼)。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電視台改編了一出兩個小時的戲劇,由出演《星際旅行》的著名演員威廉·沙特納扮演米爾格拉姆,描述了該研究的結果及其引發的爭論。「罪惡的世界是如此恐怖,迄今為止還沒有人敢於洞察其秘密!」為這個節目做廣告的《電視導報》如此評論。

在為自己辯護時,米爾格拉姆總結了由1 000多個不同參與者所做的20多個實驗獲得的經驗教訓。他也引用了參與者支持自己的一些評論,這些評論是在向參與者解釋了實驗目的和披露了欺騙程序之後獲得的。隨後的調查發現,84%的參與者說他們很高興參加了實驗;只有1%的人表示遺憾。一年以後,精神病學家對痛苦體驗較強烈的40名參與者作了訪談,得出結論說,不管暫時的應激如何,確實沒有人受到傷害。

米爾格拉姆認為,對服從實驗的道德批判是「極其誇張」的:

服從實驗對參與者自尊的負面影響,與大學生參加一門普通課程的考試,但沒有得到想要的學分相比,要小得多……我們似乎對考試失敗導致的緊張和自尊降低的結果已有相當的心理準備,而對於產生新知識的過程,我們卻沒有表現出一丁點寬容。

影響人們服從的因素

米爾格拉姆不僅揭示出人們服從權威的程度,他還考察了服從產生的條件。在進一步的實驗裡,他變化了各種社會條件,得到了從0~93%的服從率。結果發現有四個因素會影響服從,即受害者的情感距離、權威的接近性與正當性、權威的機構性和不服從的同伴參與者的釋放效應。

「教師」和學習者的情感距離

米爾格拉姆的參與者在無法看到「學習者」(「學習者」也無法看到他們)的情況下,其行動表現出的同情最少。當受害者距離遙遠,「教師」聽不到抗議聲時,幾乎所有參與者都冷靜地服從直到實驗做完。相對於研究者的權威而言,這類情境把學習者對參與者服從的影響減小到了最低限度。但是,如果我們使學習者的抗辯和研究者的命令一樣顯而易見的話會出現什麼情況呢?當學習者與參與者在同一房間時,那麼,「只有」40%的參與者表現出服從把實驗進行到450伏。當要求教師把學習者的手強制按在電擊板上時,那麼,完全服從的比例下降到30%。

在米爾格拉姆「接觸」條件下的一位服從的「教師」,強制性地把學習者的手按在電擊板上。然而,「教師」對於靠近自己的學習者通常表現得比較仁慈。

在日常生活中也同樣如此,我們很容易漠視那些與己無關或失去個性的人。甚至對於巨大的災難,人們也無動於衷。劊子手常常用布蒙住受刑者的頭,使其失去個性。戰爭法允許從40000英尺高的地方對手無寸鐵的村民投擲炸彈,但不允許對他們開槍射擊。在與敵人進行近距離肉搏時,許多士兵既不開火,也不瞄準。這種違抗軍令的行為,對於那些接到命令後以遠距離火炮或飛機進行殺戮的軍人來說是很罕見的。

想像一下你有能力阻止會令另一半球25 000個人喪命的潮水,或有能力阻止會令本地機場250人喪生的事故,或有能力阻止會令一位密友死亡的車禍。你會阻止哪一個呢?

從積極一面講,人們對於個性化的人是最富有同情心的。這就是人們在替未出生的胎兒、飢餓的難民或動物權利進行呼籲時,總是用令人感動的照片或描述來賦予其個性化的原因。也許最令人感動的是正在發育的胎兒的超聲波圖像。社會心理學家曾問過准媽媽,結果發現,當她們看到自己胎兒的身體被超聲波圖像清楚地顯示出來時,她們對胎兒表現出更多的愛心。

權威的接近性與正當性

研究者親臨現場也會影響服從。當米爾格拉姆通過電話下達命令時,整個服從比例下降到了21%(雖然許多人撒謊並且說自己聽從了命令)。其他研究也證實,權威在空間上的接近性會增加服從率。輕微碰觸一下手臂,會使人更願意捐一個硬幣,在請願書上簽名,或者品嚐新的比薩餅。

如果接到命令,絕大多數士兵會放火焚燒平民的房屋或殺人——而他們認為這種行為在其他情境下是不道德的。

但是,權威必須是正當合理的。在米爾格拉姆式實驗的另一變式中,研究者假裝接到一個電話,要離開實驗室。研究者說,儀器可以自動記錄數據,所以「教師」可以繼續做實驗。研究者離開後,另一個人代替研究者(實際上是研究者的另一個助手)來發佈命令。該助手「命令」對每個錯誤回答增強一檔電擊,並且還有針對性地指導「教師」。這種情況下有80%的「教師」完全拒絕服從。助手裝作厭惡這種違抗,在電擊啟動器前坐了下來,試圖代替「教師」實施電擊。這時,大多數不滿的參與者發出了抗議。一些人還試圖拔下啟動器的插頭。一個高大的男子把助手從椅子里拉了出來,把他推出房間。參與者對不正當權威的反叛與之前在研究者面前常常表現出來的恭順和禮貌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對護士的服從行為研究也可以證實這一點。醫生要求並不認識的護士給病人服用非常明顯的過量藥物。研究者把這個實驗講給一群護士和學護理的學生聽,問她們會如何反應。幾乎所有人都說自己不會服從命令。其中一人說她會這樣回答:「我很抱歉,先生,在沒有處方的情況下我不會聽從權威給病人服任何藥,尤其是過量的藥品和我不熟悉的藥品。當然如果條件允許的話,我願意去做,但是這不但違反醫院的政策,也違背我的道德標準。」然而,當22名護士在接到醫生給病人過量服藥的電話命令後,只有一人除外,其餘的護士毫不猶豫地服從了(直至在去病人的路上被攔截為止)。雖然並非所有護士都如此順從,但是,這些護士都是循規蹈矩的:醫生(正當的權威)命令,護士服從。

在奇怪的 「直腸耳朵疼」[2]的案例中,我們可明顯看到個體對合法權威的服從。醫生要求給右耳感染的病人耳朵裡滴藥。在處方上,醫生把「滴入右耳」寫成了「滴入直腸」。看了醫生的處方後,順從的護士把指定數量的藥液滴入了順從的病人的直腸裡。

權威的機構性

如果權威的聲望很重要,那麼耶魯大學的機構聲望也可能使米爾格拉姆的實驗命令變得合法化了。在實驗後的訪談中,許多參與者說如果不是耶魯大學的名聲,他們堅決不會服從。為了考察一下真實情況,米爾格拉姆把實驗地點移到康涅狄格州的布裡奇波特市。他在一座並不豪華的商務大樓裡成立了「布裡奇波特研究會」。然後由同一批操作人員來實施那令人「憂心忡忡」的實驗,你猜完全服從的比例是多少?雖然有所下降,但依然驚人——48%。

在日常生活中也同樣如此,有機構作背景的權威易發揮社會權力。斯坦福大學心理學教授羅伯特·奧恩斯坦講述了一件事,他的朋友是位精神病學家,有次因為一個病人爬上懸崖威脅要跳崖而前去規勸,精神病學家的苦口婆心仍無法使病人離開懸崖,無奈之下,他只能期望警方的談判專家能快點到來。

儘管談判專家沒有到來,但另一名完全不知情的警察恰巧來到現場,拿出他的手提式擴音喇叭,對聚集在懸崖邊的人群大叫:「哪個混蛋把貨車並排停在另一輛車旁邊的馬路中間?我差點撞上。不管你是誰,現在就把它開走。」聽到這些,要跳崖的病人馬上乖乖地走下來,把車開走,然後一聲不吭地鑽進警車去了附近的醫院。

群體影響的釋放效應

這些經典實驗好像表明從眾都是消極的。但是,從眾也可以是積極有效的。也許你會回憶起,當你面對不公正的教師,完全有理由指責他時,你還是猶豫了。後來同學們接二連三地紛紛指出不公平的事實後,你也跟著他們一起指責起來,這就是釋放效應。米爾格拉姆也觀察到了這種從眾的釋放效應。他讓「教師」和兩個助手「教師」一起實驗,兩個助手「教師」都公然反抗研究者,然後研究者命令那個真正的參與者(「教師」)一個人繼續下去。參與者會嗎?不會。通過模仿反抗的助手,90%的參與者釋放了自己。

如果總司令命令這位陸軍中校去牆角站著,並坐到他頭上,那麼,我也會照著做。

——奧利弗·諾斯,美國海軍陸戰隊退役軍官,

政治評論家,《紐約時報》暢銷書作家,1987年

對經典研究的反思

對米爾格拉姆研究結果的普遍反應是大家意識到這與近代世界史有異曲同工之處:納粹德國的阿道夫·艾希曼辯解說:「我只是執行了命令而已」;威廉·卡利中校在1968年指揮了一場大屠殺,在越南米萊村殺死了數以百計的無辜平民後也是這樣辯解;發生在伊拉克、盧旺達、波斯尼亞和科索沃的「種族大屠殺」也都這樣辯解。

軍方訓練士兵服從上級。米萊大屠殺中的一位參與者回憶道:

[上校卡利]命令我開始射擊。於是我就開始射擊。我向人群發射了四個彈夾的子彈……他們乞求著,「不要,不要。」母親緊緊護著孩子……我們一直不停地射擊。他們揮動著手,乞求著。

「也許我太愛國了」,前拷問官傑弗裡·本齊恩,在向南非真相和調解委員會現場演示「濕袋技術」時這樣講道。他把布口袋套在受害者頭上,一次又一次地令其窒息,把受害者帶到死亡的恐怖邊緣。前安全警察經常製造恐怖以使被告坦白,譬如槍支藏匿在哪裡。當然他們一般否認採取過這樣的行動。「我做了可怕的事情,」本齊恩承認道,並向受害者道歉,儘管他聲稱自己只是服從命令。

服從實驗中「安全」的科研環境,畢竟不同於戰爭。而且戰爭和種族屠殺的大部分惡行和殘暴程度遠遠超出了服從。服從實驗就社會壓力的強度而言也與其他從眾實驗不同;服從實驗的命令非常明確。沒有強迫,人們不會殘忍地行動。但是,阿施和米爾格拉姆的實驗也有共同之處。兩者都表明對權威的服從可以戰勝道德。就強制人們違背自己的意願而言,它們都成功了。這不僅僅是學術課題,而且還提醒我們注意自己現實生活中的道德衝突。這兩個實驗揭示並證實了某些為人熟知的社會心理學原理:行為與態度之間的聯繫,情境的力量,以及基本歸因錯誤的影響力。

行為和態度

當外界的影響作用超過了內在的信仰時,態度便無法決定行為。這些實驗也生動地證實了這一點。當一個人單獨行動時,個體幾乎總能做出正確的反應。而個體單獨反對群體就是另一碼事了。

在服從實驗中,強大的社會壓力(研究者的命令)超越了力量較弱的因素(遠方受害者的抗爭)。「教師」在受害者的抗爭和研究者的命令之間,在希望避免造成傷害和成為合格的參與者之間掙扎,絕大多數人選擇了服從。

為什麼參與者無法擺脫自己?他們如何陷入圈套的?想像一下你作為「教師」參加另一個版本的米爾格拉姆實驗,一個他從來沒做過的實驗。假定當學習者第一次答錯時,研究者要求你摁330伏的按鈕快速電擊他。在摁了按鈕後,你聽到學習者發出的痛苦尖叫聲,訴說自己心臟不好,乞求憐憫。你會繼續做下去嗎?

我想不會。心理學上有種現象叫登門坎效應,指個體一旦滿足了他人某個微不足道的要求,為了避免認知上的不協調,或想給他人留下前後一致的印象,就有可能滿足他人提出的更大要求。這種現象,猶如登門坎時要一級台階一級台階地登,這樣能更容易、更順利地登上高處。

攻人之惡勿太嚴,要思其堪受;教人之善勿太高,當使人可從。

——明·洪應明,《菜根譚》

米爾格拉姆實驗中最初的懲罰是輕微的——15伏——並沒有出現抗議。「教師」也會同意繼續做下去。當電擊達到75伏,並聽到學習者第一次呻吟聲時,他們已經順從5次了。而接下來的一次,研究者只要求「教師」實施比先前略微強一點的電擊而已。在他們實施330伏電擊時,已經是第22次服從了,「教師」早已降低了認知不協調感。此時,他們的心態與實驗開始時的心態完全不同。個體外在的行為和內在的心理傾向可以彼此影響互相促進,有時還是螺旋形上升的。正如米爾格拉姆所言:

許多參與者嚴重地貶低受害者,就是為了「迫害」他。諸如「他非常愚蠢和固執,就應該電擊」的言論很多。一旦電擊了學習者,「教師」必然會認為他毫無價值,學習者的智力或性格的缺陷是實施懲罰的最好理由。

20世紀70年代初,希臘的軍政府就是利用這種「譴責受害者」的方法來訓練拷問官。正如納粹德國早期訓練黨衛軍官一樣,軍方根據候選者對權威的尊重和順從來選擇拷問官。但僅有這些特點還不能任命為拷問官。於是軍方就安排受訓者去看守囚犯,接著參加搜捕隊,然後毆打囚犯,再後觀看整個拷問過程,最後親自動手拷問。就這樣一步步地把一個服從的但其他方面仍正常的個體逐漸變成施暴的機器。順從滋生了接納。

人類的行動對於他們來說是太強大了。請給我一個傷害過他人,但沒有成為受害者,也沒有成為自己行為的奴隸的個體吧。

——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

代表人物:歌德,1850年  

美國馬薩諸塞大學的社會心理學家歐文·斯托布是大屠殺的倖存者,他非常瞭解這種把公民轉變為劊子手的力量。根據對世界各地種族滅絕的研究,斯托布揭示了屠殺者的心理轉變過程。屠殺者批評他人會引發輕視,輕視則會引發迫害行為,而當迫害合理化後就會導致暴行,接著便是殺戮,然後是大規模的屠殺。態度隨著行動不斷變化,又使行動合理化。據此,斯托布得出了令人不安的結論:「人類竟能對屠殺他人的行為不以為意」。

但人性並非僅有醜陋的一面,人類還具有英雄主義的品質。在納粹大屠殺期間,有3 500個法國猶太人和1 500個其他種族的難民要押往德國的難民營,結果卻因法國一個小村莊(Le Chambon)村民的誓死保護得以倖免。村民絕大多數是新教徒,他們的先輩都曾遭受迫害,村裡的權威人物牧師教導他們「無論何時,如果敵人要求我們的服從命令有違福音書上的訓誡,我們都要反抗」。納粹政府要他們交出猶太難民,村裡的牧師樹立了不服從的榜樣:「我不知道什麼猶太人,我只知道人類。」不管戰爭有多可怕,也不管自己會因此而遭受多大的災難,他們一直堅持最初的承諾,在信仰的支持下,在權威的支持下,在互相支持下,一直對抗到戰爭結束。我們到處可以看到,對納粹統治的反抗通常在很早就已出現了。一開始表現出的順從或抵抗的行動,這就會形成一種態度,而態度隨後又會影響行為,行為又反過來加強了態度。最初的幫助行為加強了忠誠態度,而忠誠導致了更多的助人行為。

情境的力量

社會背景會影響人的行為。假設要你違反一些細小的社會規範:如在教室聽課時突然起立;在餐館裡大聲唱歌;穿一套西服打高爾夫球。在試圖打破這些社會束縛時,我們才會意識到它們的約束力。

米爾格拉姆和約翰·薩比尼做過一個實驗:讓大學生乘坐地鐵時要求乘客給自己讓座,這時大學生才意識到簡單社會規範的約束力。結果令人驚訝,竟有56%的乘客讓了座,即使沒有正當理由時也如此。而學生提出要求時自己的反應也同樣有意思,大多數學生發現求人讓座真的很難。通常,他們欲言又止,那一刻自己有想逃的衝動。一旦說出了請求,得到座位後,他們大多會假裝生病,以此作為觸犯規範的借口。這就是未成文的潛規則影響公眾行為的力量。

即使在個人主義文化中,也有人想挑戰最明確的文化規範,就如斯蒂芬·高夫在2003年試圖裸體(除了帽子、襪子、靴子和帆布背包)徒步穿越不列顛。從六月到一月,他從英國最南端的蘭茲角走到蘇格蘭最北端的約翰岬角。在他847英里的旅途中,被捕了16次,在牢獄裡度過了5個月。「我的裸體運動,對我自己來說是第一位的也是最重要的,可以展示我自己美麗的人體」,這是高夫(2003)在網站上的留言。

在最近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的實驗中,大學生同樣發現很難說出挑釁他人的話語。讓大學生假設自己要與3個人討論,挑選其中一人到荒島去生活。研究者要求他們想像其中一位男生,說了3句與性有關的話,例如,「我想島上需要有更多的女人,以便使男人更滿意。」大學生對這種性暗示的話會怎樣反應呢?只有5%的人估計自己會無視這種言論,或者等待看看其他人的反應。但是,社會心理學家研究發現,在學生討論時讓男助手說出這類話語時,結果55%(而不是5%)的人沒有說出批判的話語。這個研究再一次證實了社會規範所具有的壓力,以及要預測行為,即使是我們自己的行為,也非常困難。

米爾格拉姆的實驗也引起人們對惡行的思考。惡行有時由少數邪惡的傢伙所為,他們常常表現為懸念小說和恐怖電影裡的冷血殺手形象。現實世界我們能想到的有,希特勒對猶太人的種族屠殺,薩達姆·侯賽因對庫爾德人實施的種族滅絕以及奧薩瑪·本·拉登所密謀的恐怖事件等等。但是,惡行也會因社會因素而引發——就如同高溫、潮濕和病菌可能使整筐蘋果變壞。正如這些從眾實驗所示,社會情境有時會導致普通人贊同謬誤或屈從暴行。

就像在複雜的人類社會中常常發生的那樣,當最可怖的暴行從一系列的小惡行發展而來時,這一點顯得尤其正確。普林斯頓大學社會心理學家約翰·達利認為的確如此:

很難識別那些施暴者;惡行可能是某個組織實施的行為,而施暴的特定個體並無明顯標記……當查明惡行背後的真相時,通常會發現並不存在囂張地實行殘暴計劃的惡棍,相反,施暴者都是普通人,因為他們身陷複雜的社會力量而無法自拔。

德國公務員願意處理大屠殺的文件,這使納粹領導非常驚訝。當然,他們並沒有屠殺猶太人;他們只是在做文書工作。當大家分散工作各司其職時,惡行似乎更易進行。米爾格拉姆對惡行的分隔作用進行了研究,他讓另外40個人間接地參與實驗。他們只負責學習測驗,而其他人實施電擊。結果發現40人裡有37個人完全服從了。

日常生活也是如此:對惡行的聽之任之常常會使之日積月累,儘管我們並不是有意識地去作惡。拖延同樣是對惡行的無意識放任,會造成自我傷害。某個學生知道就要交期末論文了。可他每次做論文時都分散注意力——一會兒是視頻遊戲,一會兒是電視節目——看起來沒有什麼大危害。但是,漸漸地,這個學生根本就無法完成論文了,他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實際上已經決定不做該論文了。

不管歷史有多少扭曲和痛苦,都是不能忘卻的。如果能勇敢面對,悲慘一幕便不會重演。

——瑪雅·安傑洛[3],總統就職獻辭,1993年1月20日

基本歸因錯誤

為什麼這些經典實驗的結果那麼令人吃驚呢?是因為我們總是期望人們能按照自己的性情行動嗎?性情暴躁的人令人討厭,性情和藹的人令人親近,對此我們並不感到驚訝。壞人做壞事,好人做好事嘛。我們一次又一次地聽到,「愚蠢的」9·11事件就是「瘋子」、「邪惡的懦夫」、「惡魔」一樣的人幹的。

當你清楚了米爾格拉姆實驗之後,你對服從的參與者會形成什麼印象?如果要談論這些服從參與者中的一兩個人,絕大多數人會認為他們冷酷無情、富有攻擊性、毫無親和力——甚至在瞭解到他們的行為也是普通人的行為之後。我們仍然會認為,只有內心殘忍才會實施暴行。

米爾格拉姆的實驗真的令人心痛,這是對我們所有人面對暴行視而不見和無動於衷的有力一擊,這就是其價值所在。不論面對真相我們多麼沮喪,但是最終必須直面的事實是:我們很多人實際上都可能成為種族滅絕者或劊子手。

——伊斯雷爾·查尼,行政官員,在1982年大屠殺和

種族滅絕國際會議上的講話 

德國心理學家岡特·比爾鮑姆試圖消除人們對社會力量的低估(基本歸因錯誤)。他生動地再現了米爾格拉姆實驗,並讓大學生觀看,或者讓他們親自扮演服從的教師角色。結果在重複米爾格拉姆的實驗時參與者仍然預測,他們的朋友服從程度最低。於是,比爾鮑姆得出結論說,雖然社會學家積累了大量證據,證實我們的行為是社會歷史和當前環境的產物,但是,絕大多數人仍然認為,人們的內在品質依然會頑強地表現出來——好人做好事,壞人做壞事。

人們可能認為,艾希曼和奧斯威辛死亡集中營的軍官都是野蠻的惡棍。但是,在一天辛苦的工作後,這些軍官會欣賞貝多芬和舒伯特的音樂來放鬆自己。參加1942年1月萬塞會議制定納粹大屠殺最後方案的14個人中,有8個人曾獲得歐洲大學博士學位。像絕大多數納粹分子一樣,艾希曼表面上和正常工作的普通人沒什麼兩樣。9·11恐怖事件的主謀穆罕默德·阿塔,有報道說他曾是一個「好孩子」,是良好家庭出身的優秀學生。9·11事件的第20個嫌疑犯札卡裡斯·穆索伊在申請學習飛行課程和購買刀具時,十分有禮貌。他稱呼婦女為「女士」。如果這樣的人住在我們隔壁,他們似乎與惡棍的形象根本不相符。

艾希曼並不恨猶太人,這使大屠殺更為糟糕,因為暴行並非緣於憎恨。把艾希曼描繪成惡魔,遠比正常人更能讓我們接受。如果你殺死了一個惡魔,會感覺心安理得,因為沒有那麼多的惡魔了。但是,如果艾希曼是個正常人,那麼這更令人不安了。

——漢納·阿倫特,《艾希曼在耶路撒冷》,1963年

或者認為德國的警察營應該為在波蘭射殺近40 000名猶太人負責,他們中的許多婦女、孩子和老人是從背後被射殺的,腦漿迸裂,慘不忍睹。德國社會學家克裡斯托弗·布朗寧描述了這些殺手「正常」的一面。就像蹂躪歐洲猶太人區、駕駛放逐犯人的火車、管理死亡集中營的許多人一樣,他們不是納粹黨徒,不是黨衛軍成員,也不是種族主義者。他們是普通的勞動者,如售貨員、職員和工匠——是有家庭的、不能服兵役的老年人,但是,在接到殺人命令後,他們並沒有拒絕。

米爾格拉姆實驗的結果,也同樣使我們難以把納粹大屠殺歸因於德國人獨特的人格特質。「我們研究的最基本的結論是」, 米爾格拉姆說道,「普通人,只是做自己的本職工作,心中並沒有任何仇恨,也可以成為可怕的破壞性活動的執行者」。正如美國兒童電視節目《羅傑斯先生》常常提醒學前兒童觀眾那樣:「好人有時也會做壞事。」如此說來,那麼我們應該謹防那些具有人格魅力的政治領導人哄騙我們,讓我們認為他們絕不會做壞事。在邪惡力量的支配下,善良的人們有時也會墮落,他們會對不道德的行為進行合理化的歸因。所以,正是這些普通的士兵最終會遵照命令槍殺手無寸鐵的平民,普通僱員會遵從指示生產和配送偽劣產品,普通的小組成員也會聽從指令殘忍地折磨新成員。

最後,我們要對從眾研究所使用的實驗方法作一評論(參見表2的總結):在實驗室中的從眾情境與日常生活明顯不同。我們可以問問自己,是不是經常判斷線段的長度或對他人實施電擊?點燃一根火柴與燃起森林大火,其燃燒過程是一樣的,所以我們可以假定,

表2 對經典服從研究的總結

實驗室裡的心理過程與日常生活中的心理過程也是一樣的。從點燃一根火柴的簡單事件,概括到複雜的森林大火,我們必須非常謹慎。但是,點燃火柴的可控性實驗能夠使我們洞察燃燒的本質,而這種本質是觀察森林大火所無法獲得的。由此可見,社會心理學實驗能為我們的行為研究提供啟示,而這種啟示在日常生活中是難以獲得的。實驗情境是獨特的,而每種社會情境也是獨特的。通過考察各種各樣的獨特任務,通過在不同時間和地點的重複實驗,研究者逐漸探索出深埋於紛繁表面現象之下的一般原理。

小結

從眾——由於群體壓力而引起的個體行為或信念的改變——有兩種主要的表現形式。順從是表面上與群體相一致而內心並不贊同。接納是不僅在行動上而且也在信念上與社會壓力保持一致。

三組經典實驗說明了研究者研究從眾的不同方法。謝裡夫發現他人的判斷會影響人們對光點移動距離的錯覺估計。 「正確」答案的規範形成後,會持續很長一段時間,並在一批批的研究參與者中流傳下來。這種實驗室暗示類似於現實生活中的暗示。

所羅門·阿施設計的實驗任務非常清晰,不像謝裡夫採用的是模糊任務。阿施先讓實驗者聽到其他人判斷3條線段中哪一條與標準線段相等,然後自己做出判斷。當其他人一致地給出錯誤的答案後,結果發現有37%的實驗者會從眾。

謝裡夫的程序引發了接納;另一方面,斯坦利·米爾格拉姆的實驗引發了順從的極端表現形式——服從。在最理想的條件下——正當的、近距離的命令者,遙遠的受害者以及沒有反抗的榜樣——有65%的成年男性參與者完全服從命令,對隔壁房間發出尖叫的無辜受害者實施具有傷害性的電擊。

這些經典的實驗揭示了社會力量的潛在影響和順從導致接納的容易程度。惡行不只是由美好世界裡的壞人所為,而且也可能因強大的社會情境誘使好人服從於謬誤或屈服於殘暴而發生。

在觀察了成千上萬人之後,我可以這樣說,如果在美國建立像納粹德國那樣的死亡集中營體系,我們會發現,在美國任何一個中等規模的城鎮都能找到足夠多的為集中營工作的人員。

——斯坦利·米爾格拉姆,在哥倫比亞  

廣播公司的《60分鐘》節目中的談話,1979年

經典的從眾實驗解答了一些問題,但也提出了新問題:(1)人們有時從眾,有時不從眾,那麼他們什麼時候會從眾?(2)為什麼人們會從眾?為什麼他們不忽視群體「做真實的自己」呢?(3)是否有一種人特別容易從眾?接下來我們依次探討這些問題。

2 預測從眾的因素

有些情境可以引發較多的從眾行為,而有些情境則較少。如果你想要引發最大限度的從眾效應,你會選擇什麼條件呢?

社會心理學家想知道,如果阿施的非強制性、清晰的情境能引發37%的人從眾,那麼,其他的情境是否會產生更多的從眾行為呢?研究者不久就發現,如果判斷任務非常困難,或者,參與者感到無力勝任,那麼,從眾比率會大大增加。我們對自己的判斷越不確定,就越容易受他人影響。

群體的特徵也很重要。如果群體由3個或更多個體組成、凝聚力強、意見一致和地位較高的話,那麼從眾的程度最高。如果是在公眾場合做出行為反應,並且事先沒有任何承諾,那麼從眾的比率也很高。讓我們考察一下以上各種條件。

群體規模

在實驗室實驗裡,規模較小的群體就可以引起較大的效應。阿施和其他研究者發現,3至5個人比只有1個或2個人能引發更多的從眾行為。當人數增加到5個人以上時,從眾行為的增加並不明顯。米爾格拉姆及其同事進行了一項現場實驗,讓1、2、3、5、10或15個人組成的群體停留在紐約市繁忙的人行道上,並抬頭仰望。如圖5所示,抬頭仰望的路人人數隨著參與者從1人增加到5人也相應增加。

群體「抱成團」的方式也會產生不同的影響。美國羅格斯大學的研究者戴維·懷爾德給學生講述了一個有陪審團參加的案子。在學生判斷前,先讓他們觀看由4個助手做出判斷的錄像。當助手以2個兩人組單獨出現時,參與者的從眾人數要比助手以一個4人組出現時的從眾人數多。同樣,2個3人組引發的從眾人數要比一個6人組所引發的從眾人數多,而3個兩人組引發的從眾人數更多。很顯然,多個小群體的一致意見使得某個觀點更為可信。

圖5 群體規模與從眾

路人模仿群體抬頭觀望的百分比隨著群體規模逐漸增加到5個人而增加。

一致性

假設你參加某個從眾實驗,所有的人都給出了同樣錯誤的答案,但你前面的那個人例外地給出了正確答案。有這樣一個不從眾的助手作為榜樣,你會像米爾格拉姆服從實驗中的個體那樣表現出釋放效應嗎?一系列實驗揭示出,如果有人破壞了群體一致性,那麼會降低群體的社會影響力。正如圖6所示,如果剛巧有一個人說出了自己的心聲,那人們幾乎總會做出同樣的行為。這些實驗的參與者事後常常說,對於不從眾的同伴,他們感到溫暖和親切。但是,他們同時又否認同伴對自己的影響作用:「如果他不這樣做,我也會說出同樣的話。」

在群體裡成為少數派令人難受;有好幾個陪審團就因為其中某個人持有異議而無法判決。這些實驗給我們上了一堂實踐課,即如果你能找到某個人和你立場一致的話,那麼你為某件事站出來就容易得多。許多宗教群體也都意識到了這一點。耶穌派遣門徒時是成對的,效仿耶穌的榜樣,摩門教也成對地派遣傳教士到鄰國去,同伴的支持極大地增強了一個人闖蕩社會的勇氣。

圖6 一致性對從眾的影響

當有人做出正確回答破壞了群體的一致性時,個體的從眾行為只有通常的四分之一。

我的觀點,我的信念,當第二個人接受它時便獲得了無窮的力量和成功。

——諾瓦利斯(1772—1801年),

德國文藝復興早期的詩人和哲學家

美國加州大學心理學教授內梅斯和奇利斯發現他人持有異議——即使這種異議是錯誤的——會增強個體的獨立性。他們讓大學生觀察四人小組中的一個人錯誤地把藍色判斷為綠色。儘管持異議者是錯誤的,但卻能鼓勵觀察者表現自己的獨特性——在76%的次數里,他們正確地把紅色幻燈片判斷為 「紅」,即使其他所有人都說是「橙」色。而在缺乏有勇氣的榜樣人物鼓勵的條件下,從眾的次數達到了70%。

凝聚力

群體之外的人——如另一所大學的學生或不同的宗教信仰者——提出的少數派觀點,對我們的影響要小於我們自己群體內的少數派觀點。異性戀者為同性戀者的權利呼籲,其對異性戀者的影響比同性戀者自己呼籲更有效。那些聲稱與你生日相同、名字相同或指紋特徵相同的人提出要求後,你似乎更願意順從。

群體的凝聚力越強,對成員的影響力就越大。例如,在大學的女生社團裡,朋友們有在一起大吃大喝的傾向,特別在她們關係變得更加親密時。同一種族群裡的人會感到一種共同的「歸屬群體的從眾壓力」——言談、舉止、穿著都應該像「我們」。像「白人那樣行動」的黑人或像「黑人那樣行動」的白人,都會遭到同伴的嘲笑。

單獨站出來成為少數派是很難的。但是,這樣做也可能會成為英雄,正如亨利·方達在經典電影《十二怒漢》中扮演的孤獨、持異議的陪審團成員那樣。

實驗還發現那些感到自己受群體吸引的成員更可能對群體影響做出反應。他們並不喜歡與其他成員唱反調。害怕被他們喜歡的人所拒絕,他們允許群體中的某些成員擁有一定的權力,特別是那些具有群體典型特徵的人。17世紀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在他的《人類理智論》中提到凝聚力這個因素:「一萬個人中也難找到一個人,他能在自己的群體裡長期忍受厭惡和譴責而一直堅定和無動於衷。」

個有凝聚力的群體

地位

你或許能猜到,地位高的人往往有更大的影響力。有時,人們會想方設法避免與地位低或聲名狼藉的人保持一致意見。美國賓州大學心理學教授珍妮特·斯溫等人讓異性戀女學生參加阿施的從眾實驗,並作為第五位和最後一位參與者回答,結果得出了上述結論。研究者向女大學生提問:「你是否願意與一位異性度過一個浪漫的夜晚?」第四個人有時這樣回答:「我不願意與一位男子度過一個浪漫的夜晚,因為我是一個女同性戀者。」當挑明身份後,如果提問真正的參與者是否認為對女性的歧視是一種社會問題,參與者往往迴避做出回答。

在24000個過路行人無意識地參與幫助下,對亂穿馬路行為的研究顯示,亂穿馬路的基線比例為25%,當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的助手出現時,行人亂穿馬路的比例下降到了17%,而當另一個亂穿馬路者出現時,該比例一下子上升到了44%。如果不亂穿馬路的人衣著整潔高雅,那麼這對亂穿馬路的人起的示範作用最佳。俗話說「人靠衣裝馬靠鞍」。澳大利亞的研究者發現,悉尼的行人更容易服從衣著整潔高雅的調查者而不是穿著邋遢破爛的調查者。

米爾格拉姆報告說,服從實驗中地位低的人比地位高的人更願意服從研究者的命令。在實施了450伏電擊以後,一位37歲焊工轉向研究者,恭敬地問:「教授,接下來怎麼做?」另一個參與者是位神學院的教授,在150伏時就開始不服從了,說:「我不明白為什麼這個實驗要建立在一個人的生命之上」,並且不斷地質問研究者關於「這件事的道德」問題。

「為成功而穿著。」顯示出較高社會地位的外在儀表能夠增加個體的影響力。

公開的反應

研究者想要問的第一個問題是:人們在公眾場合中要比在私底下更可能從眾嗎?還是他們在私底下更可能猶豫不決而在公開場合上更果斷獨立,免得自己看上去軟弱膽小?答案現在已經非常清楚了:在實驗室,人們必須面對他人做反應時要比私下裡回答問題時表現出更多的從眾行為。阿施實驗中的參與者在看到其他人的反應之後,如果寫下自己的答案只供研究者看,那麼他們就較少受到群體壓力的影響。與面對群體相比,在秘密投票間裡,我們更容易堅持自己的觀點。

如果你擔心搭不上這條船——請回憶一下泰坦尼克號。

——佚名

事前承諾

1980年,一匹叫傑尼的小雌馬在肯塔基·德彼賽馬會上取得第二名。在普裡克尼斯賽馬比賽第二輪中,她在最後一圈轉彎處超過了領跑的小雄馬科德斯。當它們肩並肩地出現在轉彎處時,科德斯稍稍靠向傑尼一邊,從而使她猶豫了一下,結果在這場比賽中科德斯險勝裡斯克。科德斯碰到了傑尼嗎?騎手的鞭子劃到了傑尼的臉嗎?裁判員召開了秘密會議。在簡單的商議後他們判定這不是犯規,科德斯贏。這個決定引起了軒然大波。重放的電視錄像帶表明科德斯確實擦到了傑尼。人們提交了抗議書。官員們重新審查了他們的決定,但是最終沒有改變主意。是不是比賽後立即宣佈的決定影響了官員後來改變決定的可能性?對於這一點我們就不得而知了。但是,我們可以進行實驗室研究,觀察事前承諾的有無對結果的影響。假設你再一次參加阿施的實驗,研究者呈現了線段,並要求你第一個回答。在你做出回答後,聽到其他所有的人都不同意,然後研究者給你一個重新考慮的機會。面臨群體壓力,你會放棄原來的意見嗎?

科德斯真的碰到了傑尼嗎?一旦裁判員宣佈了他們的決定,再多的證據也無法使他們動搖。

人們幾乎就不可能這樣做:個體一旦在公眾面前作出承諾,就會堅持到底。最多,也是在以後的情景中改變自己的判斷。因此,跳水或體操比賽的裁判在看到其他裁判的評分與自己的評價差距較大後,也很少改變自己的分數,儘管在稍後的成績評定中會加以調整。

事前承諾:個體一旦對自己的立場作了承諾,就很少屈服於社會壓力。現實生活中,仲裁者和裁判員很少推翻自己最初的決定。

如果人們事前就公開承諾則很難說服其改變觀點。在模擬陪審團做決定時,如果不是秘密投票,而是舉手表決,那麼常常難以達成一致的裁決。公開的承諾往往會使人們難以後退。

聰明的說客們往往知道這一點。銷售員所提的問題往往會鼓勵我們對其所推銷的東西做積極的評價而不是消極的評價。環境保護主義者要求人們對回收廢品、節約能源或乘坐公共汽車作出承諾——與單純地聲嘶力竭地呼籲,不作出任何承諾相比,這更可能改變人們的行為。據報道,14~17歲公開宣誓要保持童貞直至結婚的青少年與未宣誓者相比,在某種程度上更可能節制性慾或延遲性活動。

那些從來不收回自己觀點的人愛自己勝於愛真理。

——約瑟夫·茹拜(1754—1824年,  

法國倫理學家和散文家),《思維集》

小結

利用從眾實驗程序,研究者考察了從眾產生的環境條件。某些條件下人們特別容易從眾。例如,從眾會受到群體特徵的影響。當面臨意見一致的、3個或更多個有吸引力的、社會地位較高的人時,人們最容易從眾。如果個體是在公眾場合做出反應並且沒有違背事前承諾,那麼人們也最容易從眾。

3 影響個體從眾的因素

「你看到遠處那片像駱駝一樣的雲嗎?」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問波洛涅斯。「它真像一頭駱駝,」 波洛涅斯回答。「我想它還像一隻鼬鼠,」 哈姆雷特過一會兒說。「它拱起了背,真像一隻鼬鼠啊,」 波洛涅斯承認道。「還像一條鯨魚呢!」 哈姆雷特又說。「真的很像一條鯨魚,」 波洛涅斯贊同地說。問題:為什麼波洛涅斯如此贊同這位丹麥王子呢?

我是美國人,在德國一所大學進行長期訪問時有次去聽演講。演講結束時,我舉起手加入了鼓掌行列。然而沒有聽到掌聲,卻聽到其他人用指關節敲桌子的聲音。這是什麼意思?他們對演講不滿意嗎?顯然,不可能所有人都對這位德高望重的演講者公然表現得如此粗魯。而且他們的面部表情也沒有絲毫不快。不,我斷定這必然是一種德國式的喝彩方式。於是,我也加入了敲桌子的大合唱。

規範影響和信息影響

什麼因素引發了這種從眾行為呢?為什麼其他人敲桌子時,我開始沒有這麼做?這有兩種可能。個體屈服於群體可能是因為(1)想獲得群體的接納和免遭拒絕,或者(2)獲得重要信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心理學家莫頓·多伊奇和哈羅德·傑勒德把這兩種引發從眾的因素命名為規範影響和信息影響。

規範影響指個體要「與群體保持一致」以免遭人拒絕,獲得人們的接納或讚賞。也許,波洛涅斯追隨哈姆雷特是為了獲得這位地位顯赫的丹麥王子的歡心。在實驗室實驗和日常生活中,群體成員常常會拒絕某些離經叛道者。當異議不只限於群體內部而是擴展到群體之間時,從眾壓力會更大。戰前議會或國會成員可以反對國家的戰爭計劃,但是一旦戰爭爆發,我們就會希望每個人都「支持我們的軍隊」。社會拒絕令人痛苦,如果個體偏離了群體規範,情緒往往會變得非常低落。傑勒德曾記得從眾實驗中某位最初非常友善的參與者因群體壓力而變得非常沮喪,要求離開房間,回來時看上去:

虛弱而且抖得厲害。我有點擔心並建議停止實驗。他斷然拒絕停止,繼續進行完所有36輪實驗,沒有一次屈服於其他人。實驗結束時,我向他解釋了實驗設計中所使用的花招,他整個身體慢慢放鬆下來,長歎了一口氣,臉色又紅潤起來。我問他為什麼中途要離開房間。他說感到「噁心嘔吐」。他沒有屈服,但這是怎樣的代價啊!他多麼渴望得到其他人的接納和喜歡,多麼擔心自己做不到這一點,因為他正站在群體的對立面。與群體對抗,你可能會面臨社會規範所帶來的猛烈衝擊。

規範影響:新當選的政治家常幻想要改變體制。隨後,在這種體制內向上爬時規範影響又迫使他們遵守社會規則。

有時偏離群體的巨大代價會使人違心地附和群體,或至少壓抑自己的反對性意見。一位不願意反對大屠殺的德國軍官解釋說:「我害怕司令官和其他人會認為我是一個懦夫。」因為害怕違抗軍令而遭軍事法庭懲罰,1968年一些美國士兵參與了越南米萊村的大屠殺。特別對於那些看到過其他人因違反群體規範而遭人嘲笑或者那些要順著社會地位階梯往上爬的人而言,規範性影響更易導致服從。正如美國總統肯尼迪所言:「我進入國會時就有人告誡我,與人相處的方法就是隨大流。」

按大多數人的做法去做,大家就會說你好。

——托馬斯·富勒(1608—1661年,

英國牧師和歷史學家),《格言集》

另一方面,信息影響會導致人們接納。現實情境較為模糊時,正如光點似動情境中的參與者那樣,他人可能就會成為有價值的信息來源。個體可能這樣推論:「我難以辨別光點移動的距離,但是這個小伙子看來知道。」甚至美國獨立宣言也認為我們要「向人類思想致以崇高的敬意」。

規範影響。

他人的反應也會影響我們對模糊刺激的解釋。就變幻莫測的雲朵而言,波洛涅斯看到的實際上是哈姆雷特看到的形象。那些看到其他人讚成「應該限制言論自由」的人,與看到反對的人相比,對這句話的理解可能並不一樣。與群體保持一致的人特別容易為自己的決策找到正當的理由。

所以,對社會形象的關注往往容易產生規範影響。而希望自己行事正確則往往容易產生信息影響。在日常生活中,規範影響與信息影響往往一起起作用。在德國演講廳裡喝彩的不僅僅是我一個人(規範影響),其他人的行為也向我展示了正確表達讚賞的方法(信息影響)。

從眾實驗有時需要分離規範影響與信息影響。當人們要面對群體作出反應時,會表現出較高程度的從眾行為,這反映的是規範影響(因為不管人們公開反應還是私下反應接受的是同樣的信息)。另一方面,如果任務難度比較大,個體感到自己無力勝任,也就是當個體關心行為的正確性時——所有這些都是信息影響的標誌,也會表現出較高程度的從眾行為。為什麼我們會從眾?主要有兩種原因:因為我們想得到別人的喜歡和讚賞,或者因為我們想要做出正確的行為。

小結

實驗表明人們從眾的原因主要有兩個。規範影響來自於人們希望獲得別人的接納。信息影響來自於他人為自己提供事實證據。當公開作出反應時從眾程度較大,這反映了規範影響。當遇到困難的決策任務時從眾程度也較大,這反映了信息影響。

4 從眾的個體差異

從眾不僅隨著情境的變化而變化,而且還表現出一定的個體差異。從眾的個體差異到底有多大?何種社會情境下個性特質能發揮最大作用?

某些人是否往往更容易受到社會的影響?你能從自己的朋友中找出一些「從眾者」和一些「獨立者」嗎?在對從眾者的判別中,研究者主要關注兩個預測指標:個性和文化。

個性

20世紀60年代到70年代,研究者想找到個性特徵與社會行為(例如從眾)之間的關係,但發現它們僅有微弱的關聯。與情境因素的影響力相比,個性測試得分並不能很好地預測個體的行為。如果你想知道某人從眾、攻擊或助人的可能性,最好先去瞭解一下具體的情境,而不是一組心理測驗的分數。正如米爾格拉姆所言:「我確信,服從和違抗的確存在複雜的人格基礎。但是,我知道我們還沒有找到它。」

當代著名的心理學家菲利浦·津巴多1971年在斯坦福大學心理學系大樓的地下室裡進行了一項模擬監獄的實驗。實驗把徵募來的已通過專門測試的參與者——24名身心健康、情緒穩定的大學生分成兩組,一組扮作獄警,一組扮作罪犯。為期兩周的模擬實驗剛剛開始時,「獄警」和「罪犯」之間並沒有多大的差別。而且,「獄警」也沒有受過監管犯人的專門訓練。實驗者只告訴他們「維持法律和監獄的秩序」,不要把「罪犯」的胡言亂語當回事。「罪犯」沒用多長時間,就承認了「獄警」的權威地位,或者說,扮演獄警的學生調整了自己,進入了新的權威角色之中。特別是在實驗的第二天「獄警」粉碎了「罪犯」反抗的企圖之後,「罪犯」們的反應就更加消極了。不管「獄警」吩咐什麼,「罪犯」都唯命是從。事實上,「罪犯」們開始相信,正如「獄警」經常對他們說的,他們真的低人一等,無法改變現狀。而且每一位「獄警」在實驗過程中,都曾虐待過「罪犯」。他們沒有把這些只當做一次實驗,一切好像是真的,儘管他們還在盡力保持自己原來的身份。與實驗有關的100多個人,包括看守、囚犯、助手和實驗的設計者津巴多都沒有想過還有另一個選擇:中止實驗。他們已經成為局中人,被困在以理性和科學為借口所編織的鐵籠之中,無法脫身,唯有服從,扮演著各自的角色。直到津巴多的女友克裡斯蒂娜·馬斯拉奇在實驗後的第六天幫津巴多做了一些訪談,這個冷酷而殘忍的實驗才得以終止。克裡斯蒂娜見到了傳聞中最兇惡殘暴的「獄警」韋恩,與傳聞相反,韋恩彬彬有禮、溫文爾雅,絕對是個好人。但當她開始觀察實驗時,韋恩卻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個人:他戴著墨鏡,手持警棍,身穿制服,放聲呼喝,痛罵犯人,讓犯人報數時非常蠻橫粗暴。克裡斯蒂娜在目睹了斯坦福大學心理學系大樓地下室監獄的種種殘暴行為後,感到冰冷和噁心,她充滿淚水,憤怒而恐懼地對津巴多說:「你對這些孩子太殘忍了!」克裡斯蒂娜感到害怕,面前這個人不再是她熟悉的愛人,那個以愛護學生聞名斯坦福的溫柔而敏感的心理學家。他們從來沒有如此巨大的對立和分歧,爭吵也從來沒有如此劇烈,如此漫長,留下如此巨大的創傷,她甚至無法想像以後會和這樣的一個人相處。這場爭吵的結果是津巴多最終屈服了,從監獄長的角色、從對實驗的準確和客觀的理性追求中脫身而出,向他的愛人道歉,並且決定在第二天早上終止實驗。召集所有與實驗相關的人一起,反省整個過程:一項模擬監獄的實驗是如何逐步演化成一個真正的監獄,一個如此嚴重的瘋狂場所。真正讓克裡斯蒂娜後怕的,是她作為系統挑戰者、反抗者的角色:如果她一直參與實驗,她能夠有如此巨大的情感觸動嗎?如果她參與了設計,每天目睹事情的發生而產生心理的適應性,眼前的這種人間地獄會不會像所有其他參與實驗項目的100多個人一樣,變成一種正常?她真的不能夠做出肯定的回答。

菲利普·津巴多(Philip Zimbardo),1933年生,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先後在耶魯大學、紐約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和斯坦福大學執教,曾擔任美國心理學會主席,現為斯坦福大學榮譽退休教授,曾進行著名的斯坦福監獄實驗,撰寫的《心理學與生活》已成為經典教科書。——編者注

斯坦福監獄實驗說明:在一定的社會情境下,好人也會犯下暴行。津巴多在反思模擬監獄實驗時認為:

這一實驗得出的最終結論是:我們的所作所為並不能完全由自己控制;你與監獄實驗裡的學生並無二樣,任何人所做過的任何事並非與你格格不入,你不能完全確定你不會這樣做。我們必須突破這種因情感而產生的「舉世皆濁我獨清,眾人皆醉我獨醒」的觀念,必須明白,任何時候作用於個體的情境力量是如此的強烈,足以壓倒一切——個體已有的價值觀、經歷、生物、家庭、宗教等因素。

20世紀80年代,學術界普遍認為個體的性情對行為的影響作用較小,這促使人格研究者們想準確地找到何種人格特質下環境能更好地預測人的行為。他們的研究證實了一個原則:雖然內在的因素(如態度、特質)很難準確地預測某個特定的行為,但它們卻能較好地預測個體跨情境的一般行為。同理可得:正如單一的測試成績很難預測你的行為反應一樣,同樣,也難以根據單一情境來預測你的行為。正如你在許多測驗項目上所得的總分更具有預測力一樣,你的許多跨情境行為也能更好地預測你整體的從眾性(或外向或攻擊性)。

當社會影響非常微弱時,個性也能較好地預測行為。米爾格拉姆的服從實驗創造了「強大」的情境;明白無誤的命令使個性差異難以發揮作用。即便如此,米爾格拉姆的參與者還是在服從的程度上有很大的不同。並且,我們有理由懷疑,有時參與者對社會的敵意、對權威的尊重和對滿足他人期望的關注也會影響他們的服從。在納粹死亡集中營裡,有些士兵也會表現出仁慈的一面;也有士兵把活生生的嬰兒作為射擊靶子或者把他們扔到火裡去。個性確實是起作用的。在「微弱的」情境中——如兩個陌生人坐在會客室裡,沒有任何線索影響他們的行為——個性能更自由地發揮作用。如果在差別很大的情境裡對兩種類似的個性作比較,那麼情境的影響作用會超過個性差異。如果我們根據日常生活情境片斷來比較薩達姆·侯賽因一類人與特雷莎修女一類人,那麼個性的影響會顯得非常強烈。

當我們關注不同個體對同一情境的行為反應時,個性的影響就顯現出來了,譬如,坐過山車時有人感到恐懼,有人感到興奮。

值得注意的是,心理學家在看待情境和個性對行為的影響時卻左右搖擺。在並不否認社會力量具有強大影響力的同時,心理學家又重新重視個性和遺傳傾向的作用。正像我們前面所提到的態度研究者那樣,人格研究者正在努力弄清並確認個體身份與個體行為之間的關係。由於他們的努力,今天社會心理學家都贊成先驅理論家庫爾特·勒溫的名言:「所有的心理事件都取決於個體的狀態,同時也取決於環境,儘管它們的相對影響在不同情況下會有差異。」

文化

文化背景能幫助我們預測人們的從眾行為嗎?確實可以。心理學研究者在7個國家重複了阿施的從眾實驗,發現大多數國家的從眾比例比較接近,但是津巴布韋的班圖族則達到了51%,該部落對不從眾的反抗者會進行強力制裁。當米爾格拉姆用不同的從眾程序比較挪威和法國的學生時,他始終發現法國學生表現出的從眾行為較少。

研究者在澳大利亞、奧地利、德國、意大利、約旦、南非和西班牙重複了服從實驗,你想一想,與美國比較結果會如何?服從比例非常類似,有的甚至更高——在意大利從眾比例高達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