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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大器晚成

我們為什麼用早熟來衡量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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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丹(Ben Fountain)是安慶國際法律事務所(Akin, Gump, Strauss, Hauer & Feld)房地產業務板塊的合夥人,他心生寫作念頭時,才剛出法學院校門沒幾年,在這之前,他唯一發表過的文章還是跟法律有關的。他受過的寫作訓練很少,只在大學時修讀過寫作課程。他曾經嘗試下班回家後夜間寫作,但往往都因為太累而作罷。後來他決定辭職專心寫作。

方丹回憶道:「我內心極為害怕,覺得自己已經義無反顧地跳下懸崖,卻又不知降落傘會不會打開。沒有人希望浪費生命,我原本可以好好開創一番事業,卻放棄大好的法律工作。我父母原本非常以我為榮,父親尤其為我感到驕傲,但我所做的一切都太瘋狂了。」

他在2月某個週一的上午開始了新生活,每天早上7點他便坐在廚房餐桌前。他制訂了一個計劃,每天從早上開始一直寫到中午,然後躺在地板上20分鐘讓腦子休息一下,再回去工作。他當過律師,受過嚴謹的訓練,他說:「我很早就知道若不盡情抒發,我會滿心不舒服,因此我總是努力地寫,把它看作一份正當工作,不會拖拖拉拉的。」他的第一個故事是關於一個股票交易員的故事;這位股票交易員利用內線交易,做出了逾越道德底線的事情。全文共6頁長,方丹花了3個月的時間寫完。完工後,他著手寫另外一篇,然後又寫了另外一篇。

在寫作生涯的頭一年裡,方丹共賣出兩篇文章,他越寫越有信心,完成了一部長篇小說,但他覺得寫得不理想,便把它鎖在抽屜裡。接下來他便進入了自己所謂的黑暗時期。他調整自己的期望,重新出發。有一篇文章上了《哈潑斯》雜誌(Harper』s),紐約一名版權代理人看見這篇文章,立刻與方丹簽約;他把數篇短篇小說集結成冊,取名《與切·格瓦拉短暫相遇》(Brief Encounters with Che Guevara),由哈珀柯林斯(HarperCollins)旗下的埃科公司(Ecco)出版。書出版後,獲得好評如潮;《時報書評》(Times Book Review)稱其「讀之令人心碎鼻酸」,此書贏得海明威基金會的「金筆獎」(Hemingway Foundation/Pen),也登上「書卷獎」(Book Sense Pick)冠軍寶座。《與切·格瓦拉短暫相遇》登上了地方報刊的最佳暢銷書排行榜,《舊金山紀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芝加哥論壇報》(Chicago Tribune)與《科克斯書評》(Kirkus Reviews)均將其評選為年度最佳書籍之一,並將方丹與格雷厄姆·格林、艾芙琳·沃、羅伯特·斯通及約翰·勒克萊等名家相提並論。

方丹的經歷聽起來像個熟悉的故事:一個鄉下出身的年輕人,突然在文壇上名聲大噪。事實上,方丹的成功絕非僥倖。他在1988年辭去了在安慶國際的工作,早年每有一篇文章發表,相對也曾碰壁30次。他擱在抽屜裡的小說花了4年的工夫才完成;20世紀90年代後5年對他而言全是黑暗時期,他在2006年因《與切·格瓦拉短暫相遇》一書而轉運時,距他決定坐在廚房餐桌上開啟寫作生涯的一刻,已經相隔18年。這名來自鄉間的「年輕作家」揚名文壇時已經48歲。

2

關於天才,一般人總認為與「早成」密不可分——我們總覺得,真正的創意,必須基於年輕人的清新與奔放。奧遜·威爾斯的傑作《公民凱恩》(Citizen Kane)問世時,他才25歲;赫爾曼·梅爾維爾32歲完成的巨著《白鯨記》(Moby-Dick),是他20多歲時開始寫的;莫扎特21歲便完成了他劃時代的《降E大調第九鋼琴協奏曲》。若干創作形態,例如抒情詩,必須是「英才早發」之作,這似乎已成鐵律。詩人艾略特完成《普魯弗洛克情歌》(The Love Song of J. Alfred Prufrock)時才20歲;研究創意的學者詹姆斯·考夫曼認為「詩人年輕時即才華畢露」;《心流》(Flow)一書的作者米哈伊·什克森特米哈伊對此附和說:「最抒情的詩句是年輕人寫的。」研究個人天賦的心理學家霍華德·加德納說:「在抒情詩這塊領域,天才均被發現得早,燃燒得亮,然後就像一縷輕煙般消失了。」

幾年前,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家戴維·加蘭森(David Galenson)決定探究世人對創意天賦的種種想法是否正確。他閱遍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出版的47本重要詩選,統計哪些詩最常出現。當然這種對文學加以量化的做法是有爭議性的,但加蘭森只是想統計文學界學者眼中的重要美國詩作是哪些。結果他發現前11名依序是:艾略特的《普魯弗洛克情歌》、羅伯特·洛厄爾的《臭鼬時刻》(Skunk Hour)、羅伯特·弗洛斯特的《下雪傍晚行經樹林》(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威廉·卡洛斯·威廉的《紅色獨輪推車》(Red Wheelbarrow)、伊麗莎白·畢曉普的《魚》(The Fish)、艾茲拉·龐德的《水商之妻》(The River Merchant』s

Wife)、西爾維亞·普拉思的《父親》(Daddy)、龐德的《在地鐵車站》(In a Station of the Metro)、弗洛斯特的《修牆》(Mending Wall)、華萊士·史蒂文斯的《雪人》(The Snow Man),以及威廉斯的《舞》(The Dance)。

這11首作品分別是詩人們在23歲、41歲、48歲、40歲、29歲、30歲、30歲、28歲、38歲、42歲與59歲時完成。加蘭森的結論是,說抒情詩作是年輕人的天下,一點兒根據也沒有。有些詩人在事業萌芽時即有最好的作品,有些是在創作幾十年之後才有佳作誕生。弗洛斯特詩選中的詩作,有42%是在其50歲之後才寫就;威廉斯是44%;史蒂文斯為49%。

加蘭森在其「老耄大師與年輕天才:藝術創作的兩種人生循環」研究中指出,在電影領域也是如此。不錯,確實也有像奧遜·韋爾斯那樣的奇才,25歲就在導演藝術上登峰造極,但是也有像阿爾弗雷德·希區柯克那樣的導演,影壇上幾部不朽的作品如《電話情殺案》(Dial M for Murder)、《後窗》(Rear Window)、《捉賊記》(To Catch a Thief)、《怪屍案》(The Trouble with Harry)、《迷魂記》(Vertigo)、《北西北》(North by Northwest)與《驚魂記》(Psycho)等,都是他在54歲到61歲之間完成。馬克·吐溫的《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是在其49歲時出版,而《魯賓遜漂流記》是丹尼爾·笛福在58歲那年寫成的。

然而,加蘭森腦海中最揮之不去的兩個例子是畢加索與塞尚。加蘭森深愛藝術,藝術家的故事他均耳熟能詳。畢加索是光芒四射的天才,他的成名作《招魂:卡薩葛馬斯的葬禮》(Evocation: The Burial of Casagemas),20歲就畫出來,而且之後不久他藝術生涯中許多最偉大的作品,包括《阿維尼翁的貴婦人們》(Les Demoiselles d』Avignon)是在26歲畫成,他可說是一般人心目中不折不扣的天才寫照。

塞尚則不然。如果你前往巴黎奧賽美術館,遍覽塞尚畢生嘔心瀝血之作,你會發現這些作品全是完成於他藝術生涯中的晚年。加蘭森做了一個簡單的經濟分析,計算畢加索與塞尚畫作拍賣的行情,與其完成畫作的時間。他發現畢加索20幾歲完成的作品,價格是其60幾歲完成的作品的4倍;然而塞尚卻是恰好相反,他60幾歲創作的繪畫作品,價格是其年輕時創作的作品的15倍。年輕人的清新、活力與衝勁,沒給塞尚帶來什麼,他屬於大器晚成。在評估天才與創意時,不知為什麼,我們忽略了塞尚一生所帶給我們的啟示。

3

方丹第一天在廚房餐桌前寫作,一切都很順利,他明白股票交易員的故事應該如何展開,但第二天就完全亂了章法。他無法將故事訴諸語言,覺得自己彷彿又回到一年級,完全沒有隻字可以落紙,他說:「我必須在腦海中想像一棟建築、一間房間、一面牆,以及髮型或衣服,那些最基本的東西。我發覺自己沒有將這些事情轉化為文字的能力,我出去購買視覺詞典、建築詞典,去上跟這方面有關的課程。」

方丹開始搜集與自己興趣有關的文章,不久他就發現自己迷上海地。方丹說:「我所搜集的海地的檔案越來越多,我想:『好,這就是我要寫的小說。』有一兩個月的時間,我對自己說,我不需要去那裡,我什麼都可以想像。但一兩個月之後,我想自己一定得親自去一趟,因此在1991年的4月還是5月,我去了海地。」

方丹的法語不怎麼樣,更別說是海地的克裡奧爾語了。他從來沒出過國,在海地不認識任何人,他回憶道:「我去一家旅館,走上樓梯,有一個人站在樓梯頂端,他說:『我叫皮耶,你需要一個導遊。』我說:『的確,你說的沒錯。』他很快就搞清楚我不想找女人,也不想找毒品,那一切我都沒興趣。皮耶當場便告訴我:『我可以帶你去一些地方,可以帶你去見某些人。』」

方丹對海地深為著迷,他說:「海地簡直就像個實驗室,過去500年裡發生的事——殖民主義、種族問題、強權、政治、生態災難,一切都以濃縮的方式在那裡呈現,而我在那裡如魚得水。」他之後又屢次前往海地,有時去上一周,有時兩周,他在那裡結交了一些朋友,他還邀請海地人到達拉斯做客。

方丹又說:「我的意思是我介入其間,不能隨便走開,整個過程有非常不理性與非線性的部分。我寫的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時代,有些事我必須知道,有些我可以不知道。我遇見一個在『拯救兒童』組織服務的人,他在中央高原工作,要去那裡得坐上公共汽車顛簸12小時,一路不知要吃多少灰塵。那是一趟非常辛苦的旅程,但也是一次壯舉,這與我寫的書無關,但我絕對沒有白去。」

在《與切·格瓦拉短暫相遇》一書中,有4個故事跟海地有關,那也是全書最有力的一部分。這些故事讀起來非常有海地風情,彷彿是由本地人寫給外界的人看,而不是從外到裡霧裡看花。方丹回憶道:「小說寫完後,我覺得意猶未盡,感覺還有東西值得探索、發掘,而且可以一直往深處探究。海地總有什麼東西等我去發掘,我先後去了不下30次。」

加蘭森認為,天才如畢加索者,很少進行這樣無止境的探索;他們一切都從「觀念」出發,而且有清楚的念頭知道自己要往哪裡去,接著便是執行。畢加索有次接受藝術家馬裡厄斯·德扎亞斯(Marius de Zayas)採訪表示:「我很難體會『探尋』一詞的重要性,在我看來,『探尋』對繪畫來說一點意義都沒有,『發現』才重要。我在繪畫中採用的幾種方式,絕不能視為是向某種未知的理想行進。我從未做過試驗或實驗。」

加蘭森說,大器晚成者的方法卻剛好相反,他們比較喜歡採用實驗法。他在「老耄大師與年輕天才」研究材料中寫道:「他們的目標不明確,因此過程也是暫時與漸進的。」他說:

因為目標不明確,這些藝術家很少感覺自己已經成功,結果他們的事業也受單一目標追求所影響。這些藝術家不斷反覆地畫著同一主題,在「從錯誤中學習」的實驗過程中,漸漸改變繪畫的處理方式;每一件作品都把他們帶向下一件,沒有一幅比其他作品特別,因此實驗派畫家很少打預備的草稿或設計輪廓,而是將繪畫創作視為一種搜尋過程。他們的目標是在過程中發現作畫的形象,並認為學習是比完成作品更為重要的目標。實驗藝術家在事業發展之際,也逐漸強化了自己的技巧,在漫長的過程中提升了自己的作品水平。這些藝術家是完美主義者,他們都因為不能達到目標而感到沮喪,這是他們的特質。

畢加索希望發現,非探尋;塞尚恰好相反,他說:「我在繪畫中探尋。」一位實驗派的創作者會前往海地30次,有「探尋」思維的人就是因為這樣而最終明白自己想要做的是什麼。當塞尚為畫評家古斯塔夫·傑夫洛瓦畫人像時,他要傑夫洛瓦在整整3個月的時間內,擺姿勢充當模特達80次之多,可是到最後還是宣稱畫作失敗(其實這幅人像如今已是奧賽美術館的鎮館作品之一)。塞尚為他的經紀人安布羅塞·沃拉爾畫像時,他要沃拉爾早上8點就來,在搖搖欲墜的桌子上一直坐到11點半,中間不能休息,就這樣擺姿勢擺了150次,但最後他也同樣放棄了這幅畫。他會先畫一遍,重新畫過後又不惜重新再來。他在灰心喪氣之餘將畫撕成碎片,是人盡皆知之事。

馬克·吐溫也一樣。針對馬克·吐溫從錯誤中學習的方法,加蘭森引述文學批評家富蘭克林·羅傑斯的話:「他的例行程序似乎是,以某種結構來展開長篇小說的寫作,當然他也很快就發現這樣會瑕疵百出。這時他會思考新的情節來克服困難,重寫已經寫過的,直到再次出現新的瓶頸,再次展開同一過程。」寫《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時,馬克·吐溫摸索、失望、修訂與放棄著作,重複這個過程不知多少次,這本書寫了近10年才大功告成。在大器晚成者的世界中,這些晚成的大師不是因為性格有缺陷、心不在焉或缺乏野心,而是因為從錯誤中學習的實驗過程中,創意才能慢慢開花結果。

《與切·格瓦拉短暫相遇》選集中,《中部山脈瀕臨絕種鳥類》一篇屬上乘佳作,故事內容描述一名鳥類學家在哥倫比亞被游擊隊擒為人質。跟方丹其他作品一樣,文章讀起來令人悠然神往,但是創作過程卻一點也不「悠然」。方丹說:「我這篇故事寫得非常吃力。我總是過度使力,我寫了500頁,嘗試各種形式。」方丹目前正在寫一部長篇小說,預計2008年出版,但出書日期早已經過了。

4

加蘭森詮釋創意,認為創意可以分為「觀念上」與「實驗性」兩種,這種想法具有重要的意義。舉例來說,我們有時以為大器晚成是指起步晚的人,這些人到了50歲才知道自己擅長於某些事,難怪比較晚才有成就,但這並不完全對,塞尚開始畫畫的時間幾乎跟畢加索一樣早。我們有時也以為,有些大器晚成者是被人發現得晚,世人只是太晚才開始欣賞他們。在兩種情況下,早熟的天才與大器晚成者基本上都一樣;晚成表示他們也是天才,只是早期在市場上失利。加蘭森的論點其實對此不以為然,他認為大器晚成的意思是,這些人直到事業晚期才精銳盡出。

英國名噪一時的藝術批評家羅傑·弗萊(Roger Fry),曾就塞尚的早年作品評論說:「塞尚無法對他的人生戲劇所需扮演的角色,給予逼真的詮釋,因此他的抱負不斷遭到阻撓。」他又說:「縱有如此天賜的才華,塞尚卻又缺少基本的發揮能力,而後者只是畫匠在一般商業藝術學校中要學的最基本技巧;要實現塞尚那樣的抱負,得高度具備這種能力。」換句話說,年輕的塞尚不會畫畫。對於塞尚31歲所畫的《盛宴》,弗萊的評語是:「顯然我們無法否認,塞尚的技巧欠佳。」他甚至說:「一般小有才華的人,都能夠從一開始就知道如何自我表現,但像塞尚這樣豐富、複雜與矛盾的人,需要長期醞釀才能大放光芒。」塞尚想完成的目標是如此飄忽不定,只有在窮數十年之努力,技法已臻成熟後,才能揮灑自如。

這也是方丹長期努力要博得文學界青睞過程中的惱人課題;在達到功成名就的漫漫長路上,晚成者有時就像一無所成的廢人。大器晚成的人雖然不斷在失望之餘,撕毀或重新修改作品,不斷改變自己的方向,但這些作品有時看起來真的稱不上大家的手筆。天才的一切看起來都輕鬆無比,一開始就有人吹捧;大器晚成者則備嘗辛酸,不但要堅忍,還要有盲目的信心(幸虧塞尚在高中階段沒有遇到這樣一類輔導老師,在看了他的早期素描手稿之後勸他不要不自量力,乾脆改學會計算了)。每當我們發現一位大器晚成的人,我們總不免要想:有多少人像他一樣,卻因為我們有眼不識泰山,而未給予該給的鼓勵,誤了人家的前程?當然我們也必須接受的事實是,對他人的天賦,我們可能是愛莫能助,我們怎麼知道,一人早年的失敗是他晚年的成功之母呢?

在會見方丹後不久,我去拜訪小說家喬納森·薩弗蘭·福爾(Jonathan Safran Foer),他是2002年暢銷小說《真相大白》(Everything Is Illuminated)的作者。方丹已華發早生,他體型瘦削,態度溫和,套用他朋友的話說,方丹有點像「佐治亞州奧古斯塔的職業高爾夫球選手」;福爾30歲出頭,看起來卻好像才剛到法律允許可以喝酒的年齡。方丹另有一番謙遜風度,彷彿多年來的奮鬥已把他過去的稜角磨平;福爾則讓人覺得,如果談話中你碰觸他一下,就彷彿被電到一般。

福爾說:「我是從『後門』進入寫作這一行。我妻子是作家,從小就喜歡寫日記,她的父母說:『好了好了,關燈睡覺。』她會偷偷拿出手電筒,躲在被子底下看書。我想我真正開始讀一本書的時間比一般人晚得多,我就是不感興趣。」

福爾到普林斯頓大學唸書,大一那年選了喬伊斯·卡羅爾·奧茨[1]教授的寫作課程,他自己解釋那是「一時興起,也許是因為自己覺得課程應該多樣化些」。他以前從來沒有寫過東西,他說:「老實說,我對這門課並無太多期望,不過半個學期過後,有一天我提早到教室,碰見老師,她說:『我很高興有機會跟你談一談,你寫的東西我很欣賞。』那番話使我豁然開朗。」

奧茨告訴福爾,他已具備最重要的寫作特質,那就是熱情。那門課程要求學生每學期要寫一篇故事,而福爾每週總要寫上15頁。

他笑著說:「為什麼有裂縫的水壩漏水漏得如此厲害?我內心有東西不吐不快,就像有壓力一般。」

二年級時,他選了另一門寫作課,接下來的夏天他前往歐洲,希望找到祖父的故鄉,也就是烏克蘭的一個小村莊。那之後他去了布拉格,像每個念英文系的大學生一樣,他閱讀卡夫卡的作品,並坐在計算機前勤敲鍵盤。

他說:「我只是信手而寫,我並不知道自己在寫作,也無意寫一本書。在10周裡我寫了300頁,真是寫個不停,以前我從沒這樣做過。」

他這本小說的主角是一名叫福爾的少年,福爾前往爺爺的故鄉,到烏克蘭的一個村莊去尋根。他的300頁習作,就是《真相大白》的初稿。這部不同凡響的小說,奠定了福爾在文壇上的地位,也使他的文字成為當時獨特的文學聲音之一。當時他才19歲。

福爾開始談到其他的寫作方式,通過這些方式,你可以年復一年地磨煉寫作技巧。福爾說:「我無法那樣寫作。」他似乎對此感到困惑不解,顯然他不懂實驗派發明家是怎麼做事的,他說:「假如你想學的技巧是原創性的,而如果是原創性,請問怎麼學?」

福爾形容烏克蘭之旅說:「我到父母的故鄉特拉希姆布羅德,我在書裡也用了這個地名,是真有其地。但是你知道有多好玩嗎?我為這本書做了那麼多研究,只有這個地名進入書中。」他寫了全書第一個句子,自覺得意,但是接下來他就反覆思考下一句該怎麼寫。福爾說:「我第一個星期全在想第一句以後該如何,但我下了決定以後,我就完全解放,靈感源源不絕。」

讀《真相大白》,就跟讀《與切·格瓦拉短暫相遇》一樣,會產生一種時空轉移感,進入文學作品的世界。兩本書都是藝術作品,但就創作的藝術家而言,兩人簡直是大相逕庭。方丹前往海地30次,福爾只去了特拉希姆布羅德一次,而且那一次「其實是完全空白」。福爾說:「我對特拉希姆布羅德可說是一無所知,完全只是用來做書的跳板,有點像一個空的游泳池需要裝滿水一樣。」他為全書得到靈感的時間:3天而已。

5

方丹放下法律工作成為作家,不是只憑一時衝動。他已經結婚生子,他和妻子莎朗是杜克大學法學院的同學;他在安慶國際工作時,莎朗在處理稅務的湯普森奈特公司(Thompson & Knight)工作,等著晉陞成為公司合夥人,兩人其實在達拉斯市中心的同一棟大樓裡工作。他們在1985年結婚,1987年生了一個兒子,莎朗休了4個月的產假才回去上班,當年年底,她順利成為公司的合夥人。

莎朗回想道:「我們把兒子送到市中心的托兒所,兩個人一起出發,一人把他送到托兒所,另一人直接去上班。下班時,我們當中一人會去接兒子,晚上8點左右我們會給他洗澡,哄他睡覺,直到那時才有時間吃晚飯。我們會四目相對,心想:「這還只是開始。」說到此時,她做了個鬼臉,接著說:「這樣過了一兩個月,我丈夫說:『真不知道別人是怎麼辦到的。』長此以往,兩個人大概都會吃不消,方丹問我:『你想待在家裡嗎?』我其實對自己的工作非常滿意,但他不是。因此我感覺自己留在家裡似乎沒道理,而且除了從事法律的工作外,我並沒有什麼特別喜歡做的事,可是他有。因此我說:『這樣好不好,我們還是安排一些時間讓孩子待在托兒所,同時也能讓你兼顧寫作?』我們就那麼辦了。」

方丹每天早上7點半就可以開始工作,因為莎朗那時已經把兒子送到托兒所,他下午會停下手邊的工作,因為要去接兒子回家,家裡的食品採購和家務也由他負責。1989年他們有了第二個孩子,這次是個女兒,方丹此時已成為北達拉斯的一位全職居家父親。

莎朗回憶道:「方丹剛開始扮演全職爸爸角色時,我們曾經考慮到這樣做也許行不通,但我們問:『怎麼知道行不通?』我說:『試個10年再說。』」對莎朗來說10年非常合理:「知道自己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這需要時間」。當10年成為12年、13年,又到了第14年、15年時,孩子已經上高中了。這期間,方丹一個字都沒出版過,但莎朗始終支持自己的丈夫,她相信方丹的寫作技巧已磨煉得越來越好。對方丹前往海地,莎朗也同意,她說:「我無法想像如何能寫一個你連去都沒去過的地方。」她甚至跟他同去過一次,從機場進城的路上,一路都有人在焚燒輪胎。

她說:「我的收入不錯,家裡不需要兩份收入。」她有一種安靜、不張狂、不浮誇的特質:「有兩份收入固然好,但一份也夠了。」

莎朗是方丹的妻子,但用以前的話來說,她也是方丹的「財務支柱」。今天我們用這些字眼形容作家,可能帶有一種貶損的口吻,覺得用在必須受市場支持的畫家身上可能比較合適。不過,市場一詞只對福爾或畢加索這類人適用;前者的才華在其事業發端時即已湧現與發光,後者的天賦則是一看便知,藝術經紀人卻願意在他20歲初抵巴黎時便每月慷慨解囊,付他150法郎。如果你是那種在創意事業開始時毫無把握、毫無頭緒,且需要邊做邊學、不斷實踐的人,你需要有一個人在旁邊,用一雙推動搖籃的手,陪伴你度過漫長與困難的歲月,直到你的藝術達到真正的高水平。

這也是塞尚的各種傳記為何能深入人心的原因。所有有關塞尚一生的記述,都是從他個人的生活開始,然後迅速演變成他的生活圈子。他生活圈中最重要的人物,當推兒時的摯友埃米爾·左拉。正是左拉說服在鄉間格格不入的塞尚前往巴黎,是他在塞尚長期潦倒的狀態中成了塞尚的保護人、監護人兼引航人。

以下是左拉在巴黎寫給塞尚的一封信,當時塞尚還年輕且住在普羅旺斯;洋溢在信中的父親般的關懷多於兄弟之情:

你問的是一個老問題。只要有意願,一個人當然可以在這裡工作生活,其他任何地方也都一樣。而巴黎能夠提供的東西,不是你在其他地方能找到的,例如你可以從上午11點到下午4點,在美術館或博物館裡臨摹大師的畫作。你應該如此分割時間:上午6時到11時,你前往畫室對著模特寫生,然後去吃午飯;下午12時至下午4時,你在盧浮宮或盧森堡博物館臨摹你鍾情的大師作品。這樣一天便工作了9小時,我認為這樣夠了。

左拉在信中建議塞尚應怎樣花費每個月的125法郎津貼:

我估算你需要哪些開銷:租房子每月要花20法郎、午餐18蘇、晚餐22蘇,也就是一天2法郎、一個月60法郎……你也得付給畫室錢,便宜的瑞士畫室,我估計要10法郎。另外要花10法郎買畫布、畫筆與顏料,這樣也要100法郎。因此洗衣、照明與其他無數的大小需要,只有25法郎可以使用。

卡米耶·畢沙羅[2]是塞尚一生中第二號重要人物。是畢沙羅願意收塞尚為徒,指導他如何畫畫,兩人經常一起到鄉間寫生。

安布羅塞·沃拉爾也是塞尚的貴人,他在塞尚56歲時,贊助舉辦了塞尚的首次個人畫展;在畢沙羅、雷諾阿、德加斯與莫奈等人敦促下,沃拉爾到艾克斯苦找塞尚。他看到塞尚的一幅靜物圖畫,因被塞尚嫌棄而甩在樹梢。沃拉爾在城裡四處打探,到處放話說要買塞尚的油畫。傳記作家菲利普·加洛在他的《失去的地土:塞尚的一生》(Lost Earth: A Life of Cezanne)中說:

沒多久就有一人夾著個布包到沃拉爾下榻的旅館,以150法郎的價錢,賣掉布裡所包的畫,沃拉爾更靈機一動想:「何不跟那名畫商一起回他住的地方,瀏覽幾幅塞尚較佳的作品?」沃拉爾以1100法郎買下一整批畫,離去時,一幅不受青睞、被那人妻子扔出窗外的油畫幾乎打中沃拉爾的頭。所有的畫作都蒙著厚厚的灰塵,塵封在閣樓的一堆廢物當中。

這些都發生在沃拉爾同意讓塞尚寫生,同意從早上8點擺姿勢到11點半,中間沒有片刻休息時間之前,而最後畫像還是被塞尚百般嫌棄而丟棄。沃拉爾在他的回憶錄中說,有次他在充當模特時睡著了,從臨時搭成的站台上摔了下來,塞尚發怒責備他說:「蘋果會動嗎?」這就叫友誼。

還有塞尚的父親——銀行家路易–奧古斯特(Louis-Auguste)。塞尚22歲初次離開艾克斯時,是父親出的車資;即便各種跡象都顯示,塞尚可能只是個不成才的業餘藝術愛好者,塞尚的父親仍然不吝支付他的一切生活需要。如果塞尚一輩子留在普羅旺斯,在左拉看來,他永遠只是一個失意銀行家的兒子;在畢沙羅眼中,他一輩子都不會畫畫;沃拉爾則認為,塞尚的油畫只有在閣樓裡腐爛的命運;但對塞尚的父親來說,塞尚長期習畫表示他永遠無法在財務上有出息。這是一張十分特殊的資助人名單,對前三人(左拉、畢沙羅與沃拉爾)來說,他們不用沾塞尚的光,因為即使塞尚不存在這個世上,他們照樣大有名氣,而第四位資助人是一位極有理財天賦的企業家,死時留給塞尚40萬法郎的遺產。塞尚不僅僅是獲得了一些幫助,他背後有一支強大的夢想團隊。

這是大器晚成故事中的最後一個課題:他們的成功極依賴他人的支持。在以塞尚為主角的各種傳記中,路易–奧古斯特均被形容為不知藝術為何物的守財奴,對兒子的藝術才華根本不懂得欣賞。不過,路易–奧古斯特並沒有義務長年支持兒子,絕對有權利要求兒子找一份「正經」的工作,就像莎朗有權反對她丈夫屢次要到混亂的海地考察一樣。莎朗完全可以表示,她有權過一個符合她職業與地位的生活,有權像北達拉斯的權貴一樣開寶馬,她卻捨棄了這種身份象徵,開的是樸素的本田雅閣。

但她對夫婿的才華篤信不疑,她相信自己的丈夫,一如左拉、畢沙羅、沃拉爾與路易–奧古斯特相信塞尚一樣。大器晚成者的故事,千篇一律都是愛的故事,而這也可能是一般人無法慧眼識英雄的原因。我們總認為忠貞、堅持,以及願意資助看似「前途未卜」者,與成就一位曠世奇才沾不上邊,然而有時奇才絕非稀奇,有時他們非得在廚房餐桌上努力了20年之後,才氣才會露出來。

方丹說:「莎朗從來沒提過錢的事,一次也沒有。」方丹接受訪問時,莎朗就坐在他身旁,從他看妻子的眼神中,我們不難體會,他明白《與切·格瓦拉短暫相遇》一書的成功,有多少要歸功於自己的妻子。他的淚水幾乎奪眶而出,說:「我從來沒有感受到她曾給我任何壓力,明示、暗示都沒有。」

[1]喬伊斯·卡羅爾·奧茨(Joyce Carol Oates),美國當代著名小說家。——編者注

[2]卡米耶·畢沙羅(Camille Pissarro),法國印象派大師。——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