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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無法長大的症狀

每一個人都被生在大人世界,必須從小孩長大成人。我們都在權柄之下,經過一段時間,長大並為自己負責。這是不容易的工作。有些人從未完成。以下是沒有長大的症狀。

過度需要認可

對要為自己負責一事常有掙扎的人,他們沒有別人的認可就不能獨立決斷。他們處於常常要獲得「重要人物」認可的掙扎中,這些重要人物可能是上司、配偶、朋友、牧師或同工。

這種認可不同於我們一般需要的肯定。當我們將一件事做得很好時,我們需要別人的稱讚。而問題是,有些人不覺得自己好,一直要等到別人說他們好他們才覺得好。要權威人士說好才算好,否則他們就不會覺得好。權威人士一說好,他們整個自我形像都改變了。別人的意見佔了太多的份量,扮演了法官,父母的角色。

恐懼別人不贊同

這和上述的情況是相同的。這樣的人當權威人士在身邊時會很不自在。這使得他們做事的表現打折扣。每次他們的工作被評估,他們就恐懼。

一個研究生每當學期末就很緊張。在學期結束前三周,一切正常,然後他就開始緊張痛苦,對於正在進行的事一概不見,所有心思集中在教授會不會喜歡他的報告一事上。

原來他有個完美主義的父親,對他常常嚴辭批評。因為懼怕父親,他到了二十幾歲還像小孩一樣聽話。他從來沒有從父親的規條中出來,在他生命中大人的權柄仍然扮演裁判的角色。他們有贊同或不贊同的大權,而考試期間就讓他備受煎熬。

漸漸地,當他開始挑戰教授,他學到教授不一定很有能力,最後他覺得自己和他們幾乎是平等的。他終於不再為考試焦慮。他和父親形像的人平等了,他不再害怕被論斷或評判了。

罪惡感

罪惡感的來源和得不到父母的贊同有關係。每當有人掙扎於罪惡感,他仍然是在父母的聲音之下,他們內心仍然有父母坐在寶座上。

罪惡感使我們的焦點離開後果。成人的良心是根據後果,不是根據罪惡感 。舉例而言,如果成人違反交通規則吃了罰單,他們會為罰金難過,或為犯規覺得抱歉。但未長大的人會為罪惡感難過,甚於為後果難過。

沒長大的人也會為賬單、截止日期、功課、和任務覺得有壓力。這些要求好像父母一樣,他們覺得有服從的壓力,否則他們就是「壞」。這種對壓力的抗拒,就造成了拖延,最後可能浪費更多時間金錢。

性的掙扎

畏懼權威的人常常遇到性的掙扎。理由很簡單:他們沒有走過青少年的反叛期,沒有和父母意見不同的經驗,沒有克服罪惡感。性對他們而言,仍然是一種禁忌。因為孩童沒有性行為,他們的思想攪擾了他們的性行為。他們遭受壓抑(怕父母批評)、缺少高潮、罪惡感、失去慾望、或為表現不佳而焦慮。

當人覺得自己與別的成人平等,他們的身體屬於自己,可以給予配偶,並以他們所喜悅的彼此享受。只有這樣,他們可以互相給予和付出。

莎利婚後完全失去性慾。在婚前,她對性很好奇,但現在這種感覺消失了。幾經努力,她尋求治療。

當她慢慢說出始末,原來她仍然是爸爸身邊的小女孩。她父親在她的婚姻中太參與,她仍然強烈地向取悅父親,她其實還沒有離開家,既然她還在父親的權柄之下,她內心仍然是個小孩,而小孩是沒有性生活的。既然她主要的依附還在父親而非丈夫,性的期望使她無法處理。她把所有的性都壓抑下來。

她努力使自己放掉與父親的親密關係,以及想取悅於他的希望。她甚至寫了一封信,辭掉使父親快樂的任務。當她在這過程中,她逐漸由壓抑的小女孩變成性感的女人。因為她對父母放手,她青少年的特質,也就是性的感覺才開始浮現。她開始享受性,也越來越不壓抑。

害怕失敗

仍然在父母權勢範圍中的人會害怕失敗,因為他們怕被規條捆綁的良心否定(加四:3-西二:20)。他們的內心覺得他們的行為會被論斷及否定。用聖經的說法就是,他們仍然在師傅的手下(加三:25)。

當他們理解到,他們在基督裡的地位是在恩典中,那種等候別人認同的心態就改變了(加五:1)。他們可以自由地學習,不再怕失敗,罪惡感和焦慮。

需要准許

許多人過度需要別人准許才敢行事。他們甚至在談話中常常問「我可不可以發言」?其實他們根本不需要這樣問。他們這樣說是因為內心仍然受父母權柄的轄制。

他們在機構或組織中,不敢嘗試去找出規條的極限在哪裡,什麼是可以去做的,什麼是不可以的。他們的上司常常被他們弄得很煩,因為他們怕做錯,所以需要很多指導,他們才敢作決定。好比他們在一棟大廈的地下室,他們不敢走出來探索,以致不知道自己有多大的空間。

「你不可以這樣」症狀

被權柄捆綁的人有制止創造力的傾向。有人想出做事的新點子,他會說:「你不可以這樣」,或「行不通的」。他們對任何新事或創意好像有一道牆。他們對嘗試新事物很悲觀。

他們對父母的限制和懲罰太過認同。他們還沒有丟棄父母的限制而有自己的一套。他們做父母說的每一件事,像機器人一樣,甚至到四十歲還如此。

創作家或企業家討厭這種人,他們說這種人眼光狹隘。創業的人都聽過這些嚇壞了的觀察家說的喪氣話。

自卑感

自卑感的意思是覺得自己比別人低。顯然,當權柄人物常常貶損我們時,我們會覺得自卑。當父母沒有尊重孩子,他們必須時時看人臉色時,他們會有自卑感。他們會覺得別人老是比他們好,或是別人是他們的模範。他們從不覺得自己與人平等。

馬丁是個極自卑的人。凡與他接觸的人,他都覺得自己比不上。他為別人做事時,極為賣力,但一旦他必須獨當一面,他就覺得很恐慌。他一方面怕別人反對他的意見,一方面又怕自己太聰明引起別人忌恨。他在這樣的捆綁中,使得他的工作生涯很痛苦。

競爭性

既然要與人平等意味著和父母爭奪「上司」的角色,沒有長大成人的人,從未建立與人平等的地位,他們會展現競爭性,尤其是與他同性別的人。

我們最早的競爭對象是相同性別的父母一方,如果我們不解決這一層的競爭,這種競爭性會跟隨我們很久。

有競爭性的人老是想篡奪上面的位子,他們不能忍受有人比他們好。他們不說「我打球打輸了」而說「我是個差勁的人」。因此他們必須要贏,才不覺得自卑。他們仍然試著與父母相等,所以每個情況他們都覺得有競爭性。

失去能力

尚未長大成人的人,他們不是一再地在人際關係中放棄能力,就是一再地覺得自己失去能力。一方面,他們不知道好的關係應該是彼此順服,在愛中雙方都可以享受自己的喜好;他們會一味地將能力全給另一方面,然後像順從父母般地聽對方的。要他們做頭,簡直是個燙手山竽,最好趕快丟給別人。

另一方面,這樣的人把能力全交給了控制支配型的人。他們以他們牧師的想法為想法。以屬靈領袖用的聖經版本為標準。他們去朋友告訴他們去的地方。他們把成人的功能交給了控制型的人。而問題是,太多人想在別人生命中扮演神的角色。很多屬靈領袖以為自己需要做別人的父母 ,而不是把人帶到成熟的地步,使基督做他們的主。

許多基督徒不會自己思考。他們對教義不會發生疑問,他們認為某某人說的就一定是對的。

馬丁路得不贊成這種態度。他認為所有的信徒都是祭司。每一個都可以與神有單獨的關係,他們可以聽教訓,並決定要相信什麼,而非由別人告訴他們該相信什麼。「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約壹二:27)信徒可以倚靠神的話和聖靈去辨別,決定所信的是什麼。約翰並不是排除人所教導的,而是說所有的信徒都有辨別真理的能力。

不能接受差異

沒有長大成熟的人很難接受差異。如果有人想法不同,他們就是錯了。他們無法接受不同的意見。

他們也會把不同品味看成對錯的事。如果朋友買了某種車,或把孩子送入不同的學校,他們會問自己:「我買對了車嗎?」「我要不要也把孩子送去那所學校?」沒長大的人認為差異是一種威協,如果兩人做不同的事,一定有一個是錯的。

這種人老是問:「那一個比較好?」而非「你喜歡這個,我喜歡那個。」後者是兩個相等的成人經驗彼此不同的所在。

這種法利賽人的心態,好比列出一張嚴厲的「正確教義」的單子,而失去了「愛人如己」的教義。他們的心思集中於別人做錯了什麼,以致他們不能愛人。法利賽人常常如此,他們覺得別人不如他們,因此別人是不好的。

不是黑就是白的思想

人若看世界不是黑就是白,事情不是對就是錯,則他是受到未成年人的思想所限制。他們好像十一歲的孩子所想的。他們不能想到灰色。對他們而言,沒有困境,每件事都是簡明的,「如果規則是這樣就這樣做」。

耶穌常常面對利賽人的這種情況,他要帶領他們從這種僵化的景況中出來,進入成人的愛的地位。法利賽人忙於問「這樣合不合律法」?他們的心充滿了規條、對、錯,反而不能進入真理、智慧、和愛。

執著於此的人,持守「徒有智慧之名」而無益於使人成熟的規條(西二:23)。只服從人的規矩,而不能彰顯神的愛,一定會造成問題。這也是為什麼青少年「反對規條」的階段是如此重要。

論斷

會論斷的人把自己和權柄律法融合,以致看低所有的人。他們不但抗拒自己裡面的青少年,他們論斷任何表現出來的青少年行為。「法利賽人和文士,就向耶穌的門徒發怨言,說,你們為什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呢。耶穌對他們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0-32)

會論斷的人不把自己看為罪人,因此他們不饒恕,也不慈愛。相反的他們否定自己裡面的罪人,好像自己是完美的,超越了罪(太二十三:27-29)。

每當我們看低別人,我們就是「坐在摩西的位上」(太二十三:2),高過別人,也就無法認同自己裡面的罪人本性。青少年的重要過程--承認我們是罪人,使我們在神面前謙卑,而非在人面前驕傲。

焦慮

焦慮的人害怕別人不贊同,因此這和權柄有關。焦慮是一種訊號,使人意識危險。焦慮的人常常害怕父母會不贊同。

山姆因為焦慮問題而來治療。每當他面對父母型態的人他就會焦慮。他在律師事務所和父親型態的人討論案件,他會被焦慮淹沒。

山姆以為他的問題在懼怕權威,而實際上他是害怕自己的能力。他覺得自己和別人是平等的,這種感覺浮現時,他意識中必須處於父親之下的要求受到威協。

當他允許自己長大,向父母權威挑戰,他的意識許可他和人相等甚至超越。他的焦慮消失了,而他完成案件的能力也增加了。因為他征服了挑戰權威的恐懼,幾年之內,他的薪水增加四倍。他害怕與人相等,而非能力不足。

衝動和壓抑

衝動和壓抑都可能和權柄問題有關。一方面有些人十分痛恨權柄,他們完全抗拒規條,無法無天。通常他們很衝動,隨心所欲。這種不受控制的青少年型的成人不要權柄,甚至神的權柄也不要。

另一方面,律法主義的人被罪惡感捆綁,他們毫不感覺自己會衝動。通常他們很害羞而壓抑,常常掙扎於自己的困窘感。他們的朋友常常說:「不要顧慮這麼多,說出來。」或像所羅門說的,「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何必自取敗亡呢?」(傳七:16)他們不能自由地享受生命或他們的感覺。

優越感

優越感是自卑感的相反。有些人總是可以找出自己比別人好的地方。有點像自戀,或理想主義,其實就是喜歡在別人之上。

做別人的父母

有些沒有長大的人以為他們知道別人「應該」怎麼做,他們不能理解,自己對別人的情況知道的有限,或是每個人有不同的責任或能力去面對困難。

有些輔導或教師直接告訴別人該如何做,就是屬於這種情形。他們不去培養對方成熟的處事能力,而叫對方依賴他們。這些輔導好像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他們對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太十三:23)。他們喜歡控制他們下面的人。

你可以察覺這種喜歡做父母的人,他們常常說「你應該」,他們的口氣像父母,對方在與他們相處之後,有一種被說服之感,或罪惡感,或覺得自己很寒酸。這種信念讓人覺得受牢寵,而不像從神來的信念使人覺得溫柔,有恩典。

痛恨權威

有些人從不與權柄認同,他們積極或消極地反抗權柄。這些成人其實是永續的青少年,從不與自己的成人地位認同,老是用青少年的態度對付權柄。

消極的反抗就像批評權威,傳達一種微妙的感覺,似乎他們比權威更優越。他們中傷權柄所作的決策,懷疑他們的智慧,在背後說他們的壞話,他們對每一個權柄或牧師都找得出缺點。

積極的反抗就像聖經所說抗拒權柄的人。他們反抗任何權柄,包括神的。

兩個兒子的比喻(太二十一:28-32)說明了這兩種情形。只有警覺到自己的叛逆,才會悔改。

沮喪

這種沮喪來自自我批評,覺得自己是「壞的我」的一種態度。心中常被父母批評的人會覺得罪惡,因此導致沮喪。他們尚未從父母之下得釋放。當他們對自己的憤怒,如以建設性的方式離開父母,以致自己長大成人,這種沮喪會離開,他們會有更多的創意取代沮喪。

依賴

有些人積極地避免自己負責,而去找一些人來做他們的父母。他們把自己生命的執行能力交給別人。需要別人做決定的人缺少自尊,而他們也常對父母形像的人發怒,因為這樣的人使他們長不大。

常有人因依賴而結婚,之後又憎恨對方,因為對方把他當小孩看待。這種人會積極或消極地反抗配偶,以取得平等地位。他們有時候會為了取得自主權而離婚,他們以青少年的反叛來對待配偶,也使全家一同受害。

將權柄理想化

通常對權柄認同的人,知道他們和一般人一樣有弱點。但將權柄理想化的人,他們認為權柄人物是完美的,他們已經有自己在別人之下的假設。被理想化的權柄人物不被容許有缺點或軟弱。雖然聖經告訴我們「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來五:1、2)

將權柄理想化的人,要想想大衛、保羅、摩西、和彼得,以瞭解做成人並不可怕。成人不是完美的,只是從孩童踏出去,成為神的孩子(加四:4、5)。

將童年理想化

由於對長大有衝突,有些人將童年理想化,視之為唯一值得活的一段生命。他們認為成年是充滿了責任和艱辛的;是無趣的。他們拒絕成長,將成人貶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