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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巡迴教學

我於1977年6月加盟行為科學科之際,共有九名特工被選派在科裡任職,主要精力都放在教學上。為調查局特工和全國學院學員共同開設的主修課程是應用犯罪心理學。霍華德·特頓早在1972年首開了這門課程,講課的側重點放在警探和其他辦案人員最關心的問題上:作案動機。授課的目的是讓學員們對暴力罪犯的思維和行為起因有所瞭解。雖然這門課程廣受歡迎且很實用,但其主要是以研究和講授心理學的理論原理為基礎的。其中某些素材來自特頓本人的辦案經歷,後來又補充了其他教官的辦案經歷。不過,當時能夠依據有組織和有條理的廣泛研究、以權威口吻發表見解的還是那批學院派人士。我們中不少人已經漸漸意識到,這批人的研究成果及其專業觀點應用到執法及破案領域時是有局限性的。

學院開設的其他課程包括:當代警察問題,探討的是勞工事務管理、警察工會、社區關係和相關的事宜;社會學與心理學,有點像典型的大學入門課程;性犯罪,可惜它提供的趣味性要超過實用性和知識性。對待性犯罪這門課程的嚴肅程度要取決於由誰來執教。有位教官用一具身穿雨衣的骯髒老頭子玩偶定下了基調。你只要壓一下玩偶的頭部,雨衣就會掀開,陽具便會勃起。他們還會拿出數百張照片,反映的是各式各樣的現在被稱為性錯亂,當年被簡單稱為變態的行為:異性裝扮癖,形形色色的戀物癖,裸露癖等等。這些照片通常會招來一陣不合時宜的哄堂大笑。當你討論的是偷窺癖,或者顯示的是男扮女裝的照片時,你或許能在看到某張照片時勉強笑兩聲。當你探討的是施虐、受虐狂或者戀童癖的極端行為時,如果你還在發笑,那麼你或者你的教官就有問題了,或者你們雙方都有問題。經過長達幾年時間及大量敏感化處理之後,在羅伊·黑茲爾伍德和肯·蘭寧登台執教時,才將強姦和對兒童性騷擾之類的課題研究置於嚴肅的專業層次之上。黑茲爾伍德現已退休,但仍然是一位活躍的咨詢專家。蘭寧也退休在即。這兩位在各自研究領域仍將是世界一流的執法界專家。

但是,回溯“只要講述一下事實,太太”的那個胡佛年代,沒有一個權威人士將後來所謂的罪犯側寫看做是一個卓有成效的破案工具。事實上行為科學一詞本身就可被視為某種怪異的叫法,而支持它的人大概也會提倡巫術和心靈感應。因此任何“涉獵”其中的人不得不以非正式的方法從事研究,且不保留任何文字記錄。特頓和馬拉尼開始提供個性側寫時,皆是以口頭形式進行的,從不落於筆頭。你首先要考慮的原則是:“不要讓調查局感到難堪。”所以你從來不要去想筆錄什麼東西,免得你或者你的主管特工因此受到當面訓斥。

經過特頓的開創性工作,以及基於我們在紐約從布魯塞爾博士那裡學到的知識,我們開始為提出請求的個別警察提供部分非正式的咨詢,但是尚未開設有組織的教學項目,也沒有認為這是行為科學科理應履行的一項職責。通常的情形是,從全國學院畢業的某位學員碰上棘手案子時會打來電話請教特頓或馬拉尼。

最早打來電話的人中有一名加州的警官,他迫不及待想偵破一起一位婦女身中數刀而斃命的案子。除了殺人手段殘忍以外,此案沒有什麼與眾不同之處,而且驗屍檢查也沒有提供什麼線索。在警官敘述了所掌握的不多的事實以後,特頓建議他從調查受害者的左鄰右舍著手,尋找的對象是個身材矮小的、不惹人注意的獨居者,年齡為十八九歲,他系一時衝動才下此毒手,現在出於空前負疚感以及惟恐被人發現而惶惶不可終日。特頓建議說,當你找到他的住處,在他出來開門時,你就站在那裡,兩眼直瞪著他,然後再說:“你曉得我為什麼來這裡。”以這樣的方式讓他坦白罪行應是不難的。

兩天後,這位警官打回電話匯報說,他們隨即就開始系統地在附近一帶挨家挨戶地敲門了。有個符合特頓所做“側寫”的年輕人應聲開門時,還沒等警察開口說出那句反覆練習的問話便脫口說道:“好吧,你們抓我算抓對了。”

儘管當時看起來特頓像是在玩那些從帽子裡變出兔子的魔術,其實他所描述的嫌疑人類型和作案情形卻是有邏輯可循的。多年以來,我們使這種邏輯越來越嚴謹,把他和帕特裡克·馬拉尼利用業餘時間涉獵的研究變成打擊暴力犯罪的一種重要武器。

如同在某一領域取得進步時常常發生的那樣,這一進步在很大程度上是意外的收穫。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我作為行為科學科教官,其實並不認為當時就已清楚我是在做什麼,只是覺得我需要掌握一種方法去獲得更多的第一手信息。

當我到匡蒂科任職時,馬拉尼正準備離任,而特頓成了全科的一把手。於是,幫助我熟悉業務的責任就落在年齡資歷與我最相仿的兩個人身上:迪克·奧爾特和鮑勃·雷勒斯。迪克大約長我6歲,而鮑勃比我大8歲。兩人在調入調查局前都在陸軍幹過憲兵。應用犯罪心理學在全國學院為期十一周的課程中大約佔了四十小時的課堂教學,所以幫助新手熟悉業務的最有效辦法就是讓他參與“巡迴學校”,即由匡蒂科派出教官到遍佈全美各地的警察局和學校以高度壓縮的形式講授同一類型的課程。這種授課形式廣受歡迎,通常會有一連串客戶等候我們送課上門,而發出邀請的人主要是那些曾經參加過全部全國學院課程學習的警長和高級警官。跟隨一位資深教官外出,在兩周時間裡觀摩他的講課,確實是一種快捷的途徑,能有助於你盡快熟悉自己應該教些什麼。就這樣我開始與鮑勃一同上路了。

巡迴學校有一套標準的規矩。你要在星期日離家上路,從星期一上午到星期五中午在某地警察局或者學校進行課堂教學,然後再到下一個學校重講一遍。沒過多久,你開始覺得自己儼然成了“荒原奇俠”或是“孤膽騎警”,策馬進城,盡其所能幫助當地居民,完成使命後又悄悄騎馬離去。有時候我真想留下一顆“銀製子彈”,好讓他們不會忘記我們。

從一開始,我就對憑借“道聽途說”進行教學的做法感到不大自在。大多數教官,其中以我為最,對於課堂上講解的大部分案件缺乏第一手經驗。這就很像是在大學裡講授犯罪學,講課的教授在大多數情況下從未走上街頭處理過他們所討論的案子。這門課的許多內容已蛻變成“戰鬥故事”,最初由親自辦案的警官講述,後來經過不斷的添油加醋,到了最後與實際發生的事情幾乎已經沒有多大聯繫了。到我開始教學時,情況已經演化到了這種地步:當教官在課堂上對某一案件發表評論時,會遭到曾親身參與辦理此案的學員的反駁!最糟糕的是,這樣的教官總是不肯放棄錯誤的說法,常常固執己見,即使當著實際辦案人員的面也固執己見。這種授課方式和態度貽害無窮,它使得你的學生對你講述的其他知識也失去了信任,不管他們是否有過親身經歷。

我面臨的另一難題是,我剛剛年滿32歲,看上去還要年輕些。我的教學對象可是久經考驗的警察,其中不少人要大我10至15歲。我如何才能具有權威性,或者說該如何向他們傳授知識呢?在謀殺案調查方面,我的第一手經驗大多是在底特律和密爾沃基那些經驗豐富的調查殺人案的警察的幫助之下獲得的,而我現在站在這裡,卻要告訴像他們一樣經驗豐富的人如何去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因此在面對這幫傢伙之前,我認為最好要明白自己要說些什麼,凡是不明白之處,最好抓緊時間弄懂弄通。

我在這方面並不笨。開始講課前,我會在班上提問有沒有人在我當天打算在課堂上討論的犯罪案件方面有過直接經歷。比如說,如果我要討論的是查爾斯·曼森一案,我首先會問:“在座的各位有沒有來自洛杉磯警察局的?有哪位辦理過此案嗎?”如果湊巧有的話,我就會請他對我們講述一遍此案的所有細節。這樣一來,我就能保證講課內容不會與任何親自參與辦案的人員所掌握的真實案情有所出入。

然而,即使你是剛從外勤站調來的32歲小伙子,一旦站上匡蒂科的講台或者從匡蒂科外出授課,人們就會把你看成是代表著聯邦調查局學院及其那些令人敬畏的部門,在以權威的身份講課的人。課間休息時,總會有警察走上前來找你。在巡迴學校講課期間,總會有警察在晚上打電話到我的旅館房間,詢問我對他正在辦理的案子有何高見。“嘿,約翰,我手頭這個案子與你今天討論的案子有點相似。你對這個案子有何指教?”他會問個沒完沒了。我則需要對從事的教學工作擁有某種權威性;不是來自調查局的權威性,而是自身的權威性。

巡迴教學到了某一階段時——起碼對我如此——你會覺得有那麼多歌曲可以盡情收聽,有那麼多瑪格麗塔雞尾酒可以開懷暢飲,有那麼多時間可以待在旅館房間裡瞪著電視機。1978年年初,在加州一家飯店的雞尾酒廳裡我經歷了這一階段。我和鮑勃·雷勒斯正在薩克拉門托縣主辦一期巡迴教學。第二天驅車離開時,我大發評論,說既然我們教過的大部分案例中的案犯仍然健在,其中大多數人將在囚室裡度過殘生,我們不妨試試看能否對他們做一些訪談,問問他們作案的動因,從他們的視角去查明事情的經過。我們能做的就是嘗試一下。如果行不通,也就罷了。

我向來就有愛出風頭的名聲,這一提議只能加深鮑勃對我的這種看法,不過他倒也同意試驗一下我的這個瘋狂念頭。鮑勃的處事原則一向就是:“最好事後請求原諒,不要事先請求批准。”這一原則此刻確實顯得挺管用。我們知道,要想得到總部的批准是沒門的。不僅如此,我們從此每做一件事都會受到審查。在任何官僚機構裡,人們不得不處處提防愛出風頭的人。

比起其他州來,加州怪誕不經、駭人聽聞的案例最多,那裡顯然是進行訪談的好地方。約翰·康韋是聯邦調查局聖拉斐爾常設辦事處的一名特工,聖拉斐爾就在舊金山北面不遠。他曾在匡蒂科聽過鮑勃的講課,與加州刑事系統保持有良好的關係,他答應充當我們的聯絡人,替我們做出安排。我們知道需要一個我們信得過的人,一個信得過我們的人,因為這個小小的調查項目如果搞砸了,便會招致許許多多的責難。

我們決定要找的第一個重罪犯是埃德·肯珀,他被重複判處無期徒刑,當時正在加州瓦卡維爾的州立療養院服刑,療養院大約位於舊金山到薩克拉門托的中途位置。我們在全國學院教學時一直運用他的案例,卻從未跟他本人接觸過。至於他是否同意見我們和與我們交談,還是一個未知數。

該案的實際案情已有完整的記錄。埃德蒙·埃米爾·肯珀三世於1948年12月18日出生於加州伯班克。他和兩個妹妹成長於一個破碎的家庭,父母親總是爭吵不休,最終分了手。當埃德表現出一系列“怪異”行為之後(包括肢解了兩隻家養的貓以及同大妹蘇珊一起玩葬禮遊戲),他母親克拉內爾就把他打發到離異的丈夫那裡。他逃回母親住處後,又被送到加州內華達山脈山腳處的一個偏僻農莊,跟祖父母住在一起。他在那裡感到異常無聊和寂寞,不僅遠離了家人,而且還被剝奪了他所熟悉的學校環境為他提供的些許安慰。就在那裡,這個高大粗笨的14歲男孩在1963年8月的一天下午用一支0.22口徑的來復槍擊斃了他的祖母莫德,後又反覆用菜刀刺戳屍體。祖母那天執意要他待在家裡幫助干家務活,不准他跟隨他祖父下地幹活,而埃德與祖父更親一些。他曉得祖父不會原諒他闖下的大禍,於是當老人回到家中時,埃德對他也下了毒手,還把屍體留放在院子裡。當警察後來盤問他時,他聳聳肩說:“我只是想知道殺掉祖母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

乍看起來這兩起謀殺案件缺少動機。埃德因此被診斷為“個性特徵畸形、被動攻擊類型”,並被關押在阿塔斯卡德縣專門收治精神病罪犯的州立醫院。1969年,在州立醫院的醫生反對無效的情況下,21歲的他獲得釋放,交由其母監護。她當時剛剛與第三任丈夫分手,在新開辦的加利福尼亞大學聖克魯斯分校做秘書工作。此時的埃德身高已達6英尺9英吋,體重約300磅。

在兩年時間裡,他幹的是零活,喜歡開著車在街道和公路上緩慢行駛,習慣搭載年輕女郎。聖克魯斯及附近地區像磁鐵一般吸引著加州眾多的漂亮女大學生,而肯珀在十幾歲時錯過了不少美好時光。雖然他申請加入公路巡警隊遭到了拒絕,卻在州公路管理局謀到了一份差使。

1972年5月7日,他搭載了弗雷斯諾州立學院的一對室友,瑪麗·培斯和安尼塔·盧切斯。他把她倆載到一處僻靜之地,操刀捅死了她們,然後又將兩具屍體拖回母親的住處,用寶麗來一次成像照相機進行拍照,再將屍體分解,還拿著不同器官玩耍。過後,他將剩餘的殘軀裝入塑料袋,掩埋在聖克魯斯的山裡,將頭顱扔棄在路旁的深谷之中。

9月14日,肯珀搭載了15歲的高中女生艾柯·庫,將其悶死,對屍體施暴,然後把屍體運回家中進行分解。次日上午,當他來到州立醫院精神病科做定期檢查以測評心理健康狀況時,庫的頭顱就放在他車尾部的行李廂內。檢查進行得很順利,精神病科醫生宣佈,他不再對自身及他人構成威脅,建議將其青少年犯罪檔案加以封存。肯珀陶醉於這種具有絕妙象徵意義的行動之中。它顯示出他對現行體制的蔑視,同時顯示出自己能超越其上。他驅車重返山區,將庫的屍體埋葬在離博爾德河不遠的地方。

(就在肯珀頻頻作案之際,聖克魯斯已經當之無愧地成為全世界並不令人羨慕的系列謀殺案的中心了。聰明英俊的赫伯特·馬林被診斷為患有類偏狂型精神分裂症,正在大開殺戒。據他宣稱,他的行動受到了不同聲音的驅使,要他去協助拯救環境。無獨有偶,一位遁世於城外森林中的24歲汽車技師約翰·林利·弗雷澤焚燒了一座房子,殺害了一家六口人,以此警告那些破壞大自然的人。他在那家人的勞斯萊斯車擋風玻璃刮水器上留下了一張字條:“要麼物質主義消亡,要麼人類住手。”似乎每個星期都要發生一起新的慘案。)

1973年1月9日,肯珀搭載了聖克魯斯分校的學生辛迪·沙爾,持槍脅迫她鑽進車尾行李廂,隨後槍殺了她。按照習慣做法,他把屍體拖回母親的住處,在床上姦污了屍體,又在浴缸裡進行分屍,隨後將剩餘的屍塊裝入塑料袋內,從卡梅爾懸崖拋入了大海。他此次的創新之作是,將沙爾的腦袋掩埋於後院之中,臉朝上,兩眼對準母親的臥室窗戶,因為她總是要人“抬頭望著她”。

至此,聖克魯斯人談“女大學生殺手”色變。年輕女性受到警告不得搭乘陌生人的車子,尤其不得搭乘那些不在大學校園工作的人的車子,大學校園被認為是安全的。但是肯珀的母親在大學裡工作,因此他的車子貼有學校通行證。

不到一個月,肯珀搭載了羅莎琳德·索普和艾麗斯·劉,槍殺了她們,爾後摞放在行李廂內。他把屍體拖回了家,像先前那樣對受害者殘忍施虐。他後來把殘缺不全的屍體扔入了舊金山附近的伊登大峽谷,一個星期之後被人發現。

他的殺戮行動以驚人的速度在不斷升級,即使在他看來也是如此。他曾想過對整條街的人大開殺戒,但最終打消了這個念頭。他有更妙的主意,他意識到自己一直就想要這樣做。在復活節的週末,當母親躺在床上熟睡時,肯珀走入她的臥室,手持羊角鎯頭連續出擊,直到把她打得斷氣才住手。他隨即割下了她的頭,強姦了那無頭的軀體。最後他靈機一動,又割下她的喉管,塞進了廚房的污物碾碎器。他後來告訴警方:“這麼多年來她一直在埋怨我,對我又是叫又是吼,這樣做似乎是恰當的。”

可是當他打開碾碎器開關時,碾碎器給卡住了,將那血淋淋的喉管甩到他身上。“她斷了氣以後仍然不停止埋怨我。我沒法讓她閉上嘴!”

他事後打電話給母親的一位朋友薩利·哈利特,邀請她過來吃一頓“驚喜”的晚餐。她到達後,他揮棒對她猛擊,將她勒死,割下了頭顱,把身體放在他的床上,自己則跑到母親的床上睡大覺。復活節星期日早上,他開著車外出,漫無目的地向東駛去。他一直在收聽收音機,期望會成為國內大名人,然而沒有任何有關的報道。

他駛到科羅拉多州普韋布洛縣城外時,由於睡眠不足感到一陣眩暈和疲倦,加上對自己的“壯舉”未能造成重大影響深感失望,於是他把車子停靠在路邊的一個公用電話亭旁,給聖克魯斯警察局打了電話。經過反覆努力,他才讓他們相信他是在說實話,他供認了那幾起謀殺案,表明自己正是殺害女大學生的兇手。隨後,他很耐心地等待當地警察前來逮捕他。

肯珀被判犯有八次一級謀殺罪。當被問及他認為什麼樣的刑罰適合他時,他的回答是:“折磨至死。”

雖然約翰·康韋事先與監獄官員做了安排,我決定最好還是等我們到達之後再要求與囚犯進行“冷靜的”訪談。儘管這樣意味著我們將在無法確定是否會有合作的情況下進行這趟旅行,它看起來倒是最佳的主意。監獄裡是無法保密的,如果消息傳出去,說是某個囚犯與聯邦調查局有來往,與他們談過話,他就會被視為告密者,甚至比這還糟。如果我們秘而不宣地出現在監獄,就會明明白白地向囚犯們表明,我們只是在調查某起案子,沒有做任何事先安排或進行任何交易。所以,當埃德·肯珀滿口答應同我們交談時,我委實有幾分驚訝。顯然,在很長時間裡沒有任何人盤問過他有關作案的情況,他對我們要做些什麼感到好奇。

走入一座戒備森嚴的州監獄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經歷,即便對於聯邦執法人員來說也不例外。首先你要交出隨身攜帶的槍支。很明顯他們不希望有任何武器被帶入牢房。第二條規定是,你要簽署一份棄權聲明書,表明如果你被扣為人質,將放棄追究監獄系統的任何責任的權利,並且你能理解,萬一發生這種情況,你不會有任何交換條件。將一名聯邦調查局特工扣為人質可以獲得極為有利的討價還價籌碼。完成這些例行手續後,鮑勃·雷勒斯、約翰·康韋和我被帶入一間擺有桌椅的房間,等候埃德·肯珀的到來。

當他被押進來時,我的第一個深刻印象是這傢伙真魁梧。我只知道他身材高大,並因此被同學和鄰居視為社會棄兒,相距咫尺時,覺得他簡直是個龐然大物。他不費吹灰之力就能把我們中任何一人撕成兩半。他蓄著黑色長髮,留著濃濃的八字鬍,穿著白色T恤衫和寬鬆的工作服,便便大腹赫然凸現。

沒過多久我們還發現,肯珀是個聰明的傢伙。根據監獄記錄,他的智商為145。在與他相處的幾個小時裡,我和鮑勃都擔心他要比我們聰明許多。他擁有大量時間,可以坐下來靜靜思考自己的一生和所犯的罪行。一旦他瞭解到我們已經仔細研究過他的檔案,因而知道他是不是在對我們胡謅時,他便沒有拘束地暢談自我長達幾個小時。

他的態度既不狂妄傲慢,也不懊恨抱愧。相反,他表現得很冷靜,講話聲音柔和,喜歡做些分析,且有幾分漠然。事實上,在訪談進行的過程中,你常常難以插話進行提問。他只在回憶起母親對他的虐待時流了眼淚。

我在講授應用犯罪心理學時未必清楚自己講授的知識是否都是正確的。我對那個古老的問題深感興趣,即罪犯是先天形成的還是後天造就的。儘管這個問題仍舊沒有、也許根本不會有任何定論,傾聽肯珀的講述倒也引出了若干令人深思的問題。

不容爭辯的是,埃德父母的婚姻是十分失敗的。他告訴我們,他還很小時就因長得很像父親而遭到母親的白眼。後來,他的粗壯身材又招惹了麻煩。10歲時,他在同齡人中間已經堪稱巨人,而克拉內爾擔心他會猥褻他的妹妹蘇珊。於是她就讓他住在靠近火爐的一間沒有窗戶的地下室裡。每天晚上睡覺時,克拉內爾會當著埃德的面關上地下室的門,自己和蘇珊到樓上臥室睡覺。這種安排令他惶恐不安,致使他從心底裡仇恨這兩個女人。這個時候又恰逢埃德的母親最終與他父親分了手。由於他的身材問題,羞怯的個性,以及在家庭裡缺乏一個可以認同的角色模型,埃德性格內向,“與眾不同”。一旦他像囚犯一樣被關進地下室,沒犯什麼錯誤卻感到自己卑鄙和危險,他內心想要殺人的敵視念頭便開始滋長。就是在這一階段,他殺死並肢解了兩隻家貓,一隻用的是小折刀,另一隻用的是大砍刀。我們後來認識到,他在孩童時代虐待小動物的特徵是被人們稱為“殺人三合一”的基礎,這種特徵還包括超過正常年齡的尿床以及縱火。

可悲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埃德的母親在聖克魯斯分校受到了校方管理人員和學生們的一致歡迎。她被看成是一位敏感的、關心他人的婦女,你碰上難題或是僅僅需要找個人談談心事時,儘管可以去找她。然而一回到家中,她卻像對待怪物一樣對待自己羞怯的兒子。

你根本不可能與任何一位女大學生約會甚至結婚,這便是她向他發出的明確無誤的訊息。她們都要比你強出許多。由於不斷被如此看待,埃德最後決定要滿足她的期望。

必須指出的是,她的確以自己的方式照顧著他。當他表示有意當加州公路巡警時,她設法將他檔案中有關青少年犯罪的記錄抹去,這樣一來,謀殺祖父母的“污點”就不會妨礙他的成年生活了。

引起我們興趣的另一點是,期望為警察工作這一點會在我們對系列殺人犯進行的研究中一再出現。系列搶劫犯和謀殺犯的三大常見動機是:支配、操縱、控制。當你考慮到這些人大多是憤憤不平的、沒有本事的失敗者,自認為受到了不平等待遇,同時考慮到他們大多數都經受過某種生理上和情感上的虐待,如同埃德·肯珀一般,那麼他們幻想中的主要職業之一便是當警官這一點就不怎麼令人驚訝了。

警察擁有權勢和來自公眾的尊敬。在奉命執勤時,他被賦予了權力,可以為了公眾利益去傷害壞人。我們在研究中發現,很少有警察會走上邪路、犯下暴力罪行,系列殺人犯曾屢屢試圖混入警察隊伍而未能如願,因而只能從事相關行業的工作,例如保安人員和守夜人員。我們開始在一些側寫報告中反覆提及的一點就是:作案者會開著一輛類似警車的車子,譬如福特維多利亞皇冠車或者雪佛蘭卡普雷斯車。有時,作案者會購買一輛二手的、減少了裝備的警車,就像亞特蘭大謀殺兒童案的情況一樣。

更為常見的是那種“警察迷”。埃德·肯珀告訴過我們一件事,他時常光顧那些眾所周知是警察出入的酒吧餐廳,並設法與他們攀談。這使得他有一種身為圈內人的感覺,有一種體會到警察權力的興奮感。不過,殺害女大學生的兇手一旦大開殺戒,便會設法獲得瞭解調查進展的直接渠道,以使他能預料警察將採取的下一步行動。事實上,在肯珀完成了他那漫長而血腥的使命、從科羅拉多州打來電話時,他頗費了一番口舌才讓聖克魯斯警方相信,這可不是什麼醉鬼玩的把戲,殺害女大學生的兇手其實就是他們的朋友埃德。如今,由於我們對此有所瞭解,會按慣例考慮到這種可能性,即作案者將試圖迂迴地參與調查工作。多年後,我的同事格雷格·麥克拉裡在紐約州羅切斯特調查阿瑟·肖克羅斯謀殺妓女案的過程中,就曾準確預測出兇手應當是許多警察都很熟悉的某個人,他常去警察光顧的地方,熱情地向他們追問有關的情況。

我對肯珀的作案手法非常感興趣。他在同一地區頻頻作案,且次次逃脫,這一點意味著他做事時“手法得當”,意味著他一直在分析自己的行為,並且學會了如何去完善作案技巧。務必要牢記,對這些傢伙中的大多數人來說,捕獵和殺戮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是他們的主要“工作”,因此他們無時不在考慮。埃德·肯珀在作案中表現得無比出色。有一回,他因汽車尾燈破損而被警察扣下時,車尾行李廂內正放有兩具屍體。那名警察報告說,他的舉止十分有禮貌,警察因此當面警告他以後就把他放走了。肯珀非但不為事情如果敗露會被拘捕感到恐慌,反倒感到某種亢奮。他不動聲色地告訴我們,要是警察檢查行李廂,他就準備把他解決掉。另外有一回,他一邊與大學保安人員搭訕,一邊驅車駛出,而車子裡放的是兩名被他槍殺的女子。兩具屍體都用毯子裹至頸部,一具放在他身旁的前排座上,另一具放在後排座上。肯珀冷靜地、不好意思地解釋說,姑娘們都喝醉了,他這是把她們送回家去。最後這句話倒不是假話。還有一回,他搭載了一位婦女和她十幾歲的兒子,原打算將母子兩人一併殺害。可是當他驅車離去時,從後視鏡裡發現這位婦女的同伴抄下了他的車牌號。於是他很理智地將他們送到了目的地,放他們下了車。

肯珀在獄中實際上接受過心理測試,像他這等聰明的人已熟記所有玄妙的術語,能夠以精神病學的分析方法對你詳細分析自己的所作所為。有關犯罪的所有情節都是挑戰的一部分,都是遊戲的一部分,即使連謀劃出怎樣才能讓受害者毫無戒心地上車也不例外。他告訴我們,當他為一個漂亮女孩子停下車時,他會問她上哪裡去,然後再看看手錶,裝出想確定有沒有足夠時間的樣子。女孩子會由此想到,她是在與一個大忙人打交道,他還有比沿途免費搭載他人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她頓時會放鬆警惕,解除戒心。這一信息除了讓我們得以觀察到作案者的慣用手法外,還暗示著一件重要的事情:我們在評價他人並且不假思索地做出判斷時,所運用的常識性假設、語言線索、身勢語等等通常並不適用於精神變態的反社會者。就以埃德·肯珀為例,停下車讓一位漂亮女性免費搭乘曾是他優先考慮的頭等大事,他經歷了長時間的努力思考和分析,以確定如何最有效地實現其目標。較之在路上偶然相遇的年輕女性從她的視角所做的思考,他思考得要更努力,時間要更長,分析得要更周密。

支配。操縱。控制。這些是連環殺手的三大格言。他們的行為思想均是以有助於充實他們過於乏味的生活為導向的。

在一個守法的人發展為連環搶劫犯或殺人犯的過程中,最關鍵的一個因素大概要算幻想所起的作用了。我指的是最廣義的幻想。埃德·肯珀早年就形成了幻想,且統統涉及性與死亡之間的關係。他讓妹妹同他一道玩過的一個遊戲是把他綁在椅子上,彷彿置身於毒氣室之中。他那些涉及他人的性幻想是以夥伴的死亡和分屍作為結局的。由於感覺自身有缺陷,肯珀對正常的男女孩之間的關係並不感到舒服。他不認為會有哪個女孩子願意接受他。所以他用幻想加以彌補。他必須完完全全地佔有他想像中的夥伴,而那意味著最終佔有她的生命。

“她們活著時都疏遠我,都不願與我分享,”他在法庭上做供詞時解釋說,“我試圖要建立某種聯繫。我在殺害她們時,頭腦裡一片空白,一心想著她們將屬於我。”

對於大部分的性施虐的謀殺犯來說,從幻想進展到現實是一種跨越若干階段的升級,色情刊物、在動物身上做病態的試驗,以及對同齡人施暴常常起到了火上澆油的作用。這最後一種特徵可能被罪犯視為受到虐待之後的“以牙還牙”。在肯珀一案中,由於體型和個性的緣故,他感到別的小孩都在躲避他,他為此心理上受到折磨。他告訴過我們,在肢解兩隻家貓以前,他曾偷過妹妹的一個洋娃娃,扯下了它的頭和上肢,演練起他打算對有生命的個體將採取的行動。

從另一層次上看,肯珀的幻想就是擺脫他那位主宰一切的、虐待成性的母親,而作為殺人犯,他所犯下的一切罪行都可以置於這一背景之下加以分析。請不要曲解我的意思,我絲毫無意為他的罪狀進行開脫。我的背景和全部經歷告訴我,人們是要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責任的。不過依我之見,埃德·肯珀的例子說明系列殺人犯並非是天生的,而是後天造就的。倘若他的家庭環境較為穩定且他受到關愛,他還會產生同樣的謀殺幻想嗎?誰曉得呢?倘若他對支配欲強的女人不是懷有那種難以置信的憤恨,他還會以同樣方式對待她們嗎?我可不這麼認為,因為肯珀墮落為殺人犯的整個進程可以被視為對其親愛的老媽實施報復的一種努力。當他終於一步步進展到最後一幕時,整齣戲也就演完了。

這是我們將反覆碰到的另一個特徵。案犯極少會把憤怒發洩到內心怨恨的焦點人物身上。雖然肯珀告訴我們,他常常在深更半夜手拿錘子踮著腳潛入母親的臥室,幻想著用錘子猛擊她的顱骨,但是在真正有膽量正視他實際想做的事情以前,他至少製造了六起殺人案。我們已經見識過這一主題移位的多種變異行為。例如,謀殺得手後從被害人身上取走某件“戰利品”,諸如戒指或項鏈等,就是一種常見的特徵。殺人犯之後會把這件物品贈送給他的太太或女友,即使那位女性是他內心深處的憤怒或敵意的“源頭”。他通常會說那件珠寶是他買的或撿到的。然後,當他看見她佩戴上那件珠寶時,就會重新萌發殺人時的亢奮感和刺激感,同時想再次支配和控制。他內心很清楚,對待不幸受害者的那一套完全可以施加在自己的伴侶身上。

最終,我們會在分析中開始將某項罪行的構成成分劃分為類似案發前行為及案發後行為等因素。肯珀對每一受害者都做了分屍,這起初向我揭示的是一個性施虐狂。可是,分屍均發生在受害者死後而非生前,這樣一來就不是對她施行懲罰,也不會對她造成痛苦。聽罷肯珀數小時的陳述,我們終於明白,分屍更多是出自戀物癖而非施虐狂,並且與佔有的幻想有著更多的關係。

我認為他處置和擯棄屍體的做法具有同等的重要意義。早期受害者都被小心翼翼地掩埋在遠離母親住房的地方。後期受害者,包括他母親及其好友,差不多都是隨意地露天擺放。這一點再加上他載著屍體及屍塊在城裡到處行駛,在我看來似乎是要存心嘲弄社會,因為他一直認為自己受到社會的嘲弄和拋棄。

我們在隨後幾年時間裡又對肯珀進行了幾次長時間的訪談,每次訪談都使我們得到不少信息,都讓我們瞭解到更多令人痛心的犯罪細節。眼前的這個人冷酷地殺害了正處於豆蔻年華的聰明女性。然而,我要是不承認我喜歡埃德,那麼我就不夠誠實。他待人友好坦誠,生性敏感,還不乏幽默感。在這樣的情況下,大可這樣說,我喜歡待在他身邊。我不希望他在外面的馬路上隨意遊蕩,他自己在最清醒的時刻也不想這樣。可是我個人當時對他的這種好感——至今依然如此,與暴力累犯打交道的人都應當保持警惕。我覺得這些人中不少都頗具魅力,能言善辯。

這個人怎麼能幹出這種可怕的事情?一定是出了什麼差錯,或者有什麼情有可原的具體情況。如果是在與他們中的某個人訪談,你會這樣對自己說的。你無法充分理解他們的滔天罪行。這也是為什麼精神病醫生、法官以及辦理假釋的官員時常會上當受騙的原因所在。我們在後面還會更詳細地探討這個話題。

不過眼前必須關注的是:如果你想理解藝術家,不妨去觀賞他的作品。我總是這樣告訴我手下的人。沒有仔細研究過畢加索的油畫,你就不可自詡能夠理解或欣賞畢加索。成功的系列殺人犯構思其行動的精心程度足以與畫家構思其油畫的精心程度相媲美。他們將其所作所為視為“藝術品”,在行事的過程中不斷對其加以完善。所以說,我對於埃德·肯珀一類人的評價部分來自於會見他以及在個人基礎上與他的交流,其餘則來自於研究和理解他的“作品”。

無論何時,只要鮑勃·雷勒斯或我外出巡迴講課,倘若能夠抽出時間並得到監獄方面的配合,去監獄做訪談就會成為我們的一項常規活動。無論走到何地,我都會查明附近有什麼監獄,有哪些令我感興趣的人物在此“常駐”。

我們照此行動一個階段後,便改進了辦案技巧。一般而言,我們一星期裡有四天半的日程是排滿了的,因此我試著利用晚上和週末時間進行一些訪談。利用晚上時間會比較困難,因為大多數監獄在晚飯後要點名,此後便不准任何人進入。但過了一段時間,你便開始掌握監獄的那一套起居制度並找到對策了。我發現,只要佩戴一枚聯邦調查局的徽章,你就可以出入大部分監獄,就能會見典獄長,於是我開始事先不通知就出現在那裡,這種方式通常效果最佳。進行訪談的次數越多,我對傳授給那些老資格警察的知識就越有自信心。最後,我終於覺得我的講課有了一定量的一手材料做基礎,不再僅僅是從那些親身參與者嘴裡聽來的老生常談的戰鬥故事了。

那些受訪者未必能夠對其罪行和思想提供什麼深邃的見解。極少有人做到這一點,即便連肯珀這樣的聰明人也不例外。他們告訴我們的許多內容是在重複其接受審訊時的證詞,或者在重複其以前多次做過的利己的陳述。他們所說的一切都得經過我們的反覆推敲和廣泛複審來做出詮釋。不過,訪談所起到的作用在於,我們看到了兇犯是如何進行思維的,獲得了對他們的某種直感,開始設身處地從他們的角度去思考問題。

在我們非正式研究計劃啟動的頭幾個星期和頭幾個月裡,我們設法訪談了不止六名殺人犯和未遂殺人犯。其中包括刺殺喬治·華萊士州長未遂的阿瑟·佈雷默(關押於巴爾的摩監獄),曾經試圖殺害福特總統的薩拉·簡·穆爾和萊內特·“尖叫”·弗雷默(關押於西弗吉尼亞州奧爾德森監獄),以及弗雷默的精神導師查爾斯·曼森(關押於聖昆廷監獄,位於舊金山灣及阿爾卡特拉斯島那艘老掉牙的監獄船北面不遠)。

執法界的所有人都對曼森一案抱有興趣。發生在洛杉磯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塔特以及拉比安卡被殺案已經過去了十年,曼森一直堪稱世界上名聲最響、最令人膽寒的兇犯。此案在匡蒂科屬於固定教學內容,雖說案情的基本事實已經水落石出,我卻覺得我們並沒有真正洞察出促使他作案的動機是什麼。我不知道從他那裡我們能指望有何收穫,但是我認為,像他這樣成功地操縱他人服從自己意志的人是非常重要的案犯。我和鮑勃·雷勒斯在聖昆廷監獄主分區旁邊的一個小會議室裡見到了他。那地方三面圍有用鐵絲網加固的玻璃窗,這種房間是專為犯人與律師會面準備的。

我對曼森的第一印象截然不同於對肯珀的第一印象。他怒目而視,眼神警覺,兩個眼球滴溜溜轉個不停。他比我想像的還要瘦小,身高不足5英尺3英吋。這個貌似文弱的小矮子怎麼會對他那臭名昭著的“家族”施以如此巨大的影響呢?

當他爬靠在放在會議桌上首的一張椅子背,以便在他講話時能俯視我們時,我們立即找到了一個答案。在我為這次訪談瞭解他的背景情況時曾經讀到:當他對信徒宣講教義時,習慣就坐於沙漠之中的一塊大石頭上,從而為他的山上布道增強身材效果。他從一開始就向我們表明,儘管審判引起了廣泛關注,媒體做了空前報道,他並不理解為什麼要關押他。畢竟他沒有殺害任何人。他反倒認為自己是社會的替罪羊、是美國陰暗面的無辜犧牲者的象徵。他在審判期間刻於額頭上的“萬”字飾已經褪色,但還依稀可見。通過第三者的合作,他依然與囚禁在其他監獄的女性追隨者保持有聯繫。

至少從某種意義上講,他很像埃德·肯珀以及我們訪談過的許多其他囚犯,因為他曾有過一個可怕的童年和成長經歷,假如這可以用來描述曼森的背景的話。

查爾斯·米萊斯·曼森1934年出生於辛辛那提,是一個名叫凱思琳·馬多克斯的16歲妓女的私生子。曼森只不過是凱思琳在眾多情人中猜測可能是孩子父親的那位的姓。她不斷進出於監獄,遂將查理托付給信奉宗教的姨媽和生性喜歡施虐的姨父。姨父稱呼曼森為小女孩,第一天上學時讓他穿上女孩子的衣服,要求他“表現得像個男人”。在他10歲時,除了待在收養所和少年教養院以外,其餘時間都是在沿街乞討中度過的。他在弗拉納根神父主辦的兒童村裡只待了四天。

他的青少年生涯的標誌是一連串的搶劫、偽造證件、拉皮條、鬥毆,以及被關進管制越發嚴厲的監獄。聯邦調查局根據戴爾法案曾經調查過他涉嫌跨州運送偷盜車輛的罪行。他最後一次獲假釋出獄是在1967年,剛好趕上了“愛之夏”。他前往舊金山的黑什伯裡地區,它是西海岸地區“權力歸花兒”[1]和性愛、吸毒、搖滾樂的中心。曼森主要通過免費搭車的方式,在十幾歲和二十幾歲因吸毒而亢奮的一代退學青年人中間名聲大噪,成為一名具有性格魅力的精神領袖。他彈奏吉他,對幻滅的年輕人宣講一些高度精練的真理。很快,他就受到他們的供養,得以盡情享受性和非法興奮劑。由男女追隨者組成的流浪者“家族”聚居在他的周圍,有時人數多達五十人。作為這個群體的一項宗教儀式,查理會宣講他對即將降臨的大災變和種族戰爭的幻覺,宣稱“家族”將取得勝利,他將統領一切。他的經文取自披頭士的《白色專輯》中那曲“雜亂無章”的歌詞。

1969年8月9日晚,曼森家族的四名成員在查爾斯·“得州佬”·沃森的率領下,闖入了導演羅曼·波蘭斯基及其影星妻子沙倫·塔特在比弗利山西羅路10050號的僻靜府宅。波蘭斯基外出有事,塔特以及四位賓客,艾比蓋爾·福爾傑、傑伊·西布林、沃特克·弗裡科夫斯基以及史蒂文·帕倫特,卻在一場邪惡的狂歡中慘遭殺害。兇手用受害者的鮮血在牆上和屍體上塗寫了標語。沙倫·塔特已有近九個月的身孕。

兩天後,顯然在曼森的授意下,六名家族成員在洛杉磯銀湖區的富商利諾·拉比安卡和妻子羅斯瑪麗的家中將他們殺害並且分屍。曼森本人並未參與殺人,但進入這所房子參與了後來發生的蓄意破壞行為。事後,蘇珊·阿特金斯因賣淫被捕,而她參與了這兩起謀殺案以及一起涉及公路設施的縱火案,這些案子都牽連到曼森家族,並且引發了或許堪稱加州有史以來最著名的審判,至少在辛普森的世紀審判發生之前是這樣。在兩次分別舉行的法庭訴訟中,曼森及其幾名追隨者被判處死刑,罪名是謀殺塔特、拉比安卡以及可追查到他們頭上的其他幾位受害者,其中包括對唐納德·“矮子”·謝伊,一位電影替身演員和家族追隨者,進行殺害和分屍,因為他被懷疑向警方告了密。在加州的死刑法律被廢止以後,曼森被改判為終身監禁。

查理·曼森不是人們常說的系列殺人犯。事實上,對他究竟有沒有親手殺過人都是有爭議的。不過,他的惡劣背景是毋庸置疑的,同樣,他的追隨者在其唆使下以他的名義犯下了駭人聽聞的罪行,這也是毋庸置疑的。我想知道的是,一個人何以能夠成為惡魔一般的救世主。我們不得不一坐就是幾個小時,聽他那一套廉價的哲學和雜亂的漫談,但是當我們打斷他的胡言亂語,要求他談得具體一些時,一個人物形象便開始凸現出來。

查理起初並不想成為邪門的精神領袖。他追逐的目標是名利雙收。他原想當一名擊鼓手,為一個像“海灘小伙子”一樣著名的搖滾樂隊演奏。他不得不靠耍弄詭計謀生,因此能十分嫻熟老練地評價他所遇到的人,並且迅速確定他們能為他做些什麼。要是他編在我的科室裡,他在評估個人心理優缺點以及策劃如何緝拿在逃殺人犯方面是會有一番不俗表現的。

他獲假釋來到舊金山時,滿目皆是成群結隊的年輕人,他們天真、困惑、帶有理想主義色彩。由於曼森生活經歷豐富,加上喜歡滔滔不絕地談論那些膚淺的大道理,因而備受他們的推崇。其中許多人,尤其是年輕姑娘,與父親相處時曾經有過麻煩,所以對查理的身世能產生共鳴。而他則獨具慧眼,能將她們遴選出來。他儼然成為父輩般的人物,一個能夠利用性愛和吸毒後的啟迪來填補他們空虛生活的人物。你與查理·曼森同處一室時,是不可能不被他的眼神——深邃且有穿透力,狂野且有催眠的魔力——所影響的。他告訴我們,他的早年是在別人的拳打腳踢下度過的,加上他個頭矮小,在身體對抗方面是根本不可能取勝的。所以他用性格力量予以彌補。

他宣講的教義很有道理:污染正在破壞環境,種族歧視不僅醜惡而且具有破壞性,愛情是正確的而仇恨是錯誤的。可是,一旦可以任意擺佈那些迷途的心靈時,他便建立起一個結構嚴密、很有欺騙性的體系,從而得以完全控制那些人的心靈和肉體。為取得徹底的支配權,他採取了剝奪睡眠、性濫交、控制食物、吸毒等手段對待這些青年,就像對待戰俘一般。任何事理都是非黑即白,非對即錯,惟有查理知道真理。他會彈起吉他,再三重複那套簡單的咒語:只有查理才能拯救這個病態的、正在腐爛的社會。

曼森向我們展現的領袖才能和群體權威的基本動力,我們在多年以後發生的具有相同規模的悲劇中還會看到它的再現。曼森將那些心智不全的人玩弄於股掌之間而製造的悲劇將會在吉姆·瓊斯牧師及其信徒在圭亞那的大規模集體自殺中得以重演,後來又在得克薩斯州韋科縣由大衛教派的戴維·克雷謝重演,這裡只是略舉兩例而已。儘管這三個人之間差異不小,他們的相通之處也是很顯著的。我們從與曼森及其追隨者的談話中所得出的深刻見解,有助於我們理解克雷謝和他的行動以及別的教派。

曼森的問題就其核心而言,並不在於什麼救世主的幻想,而在於簡單化的控制。那套“雜亂無章”的教義宣講是一種維繫心靈控制的手段。不過,誠如曼森漸漸認識到的那樣,除非你能在一天二十四小時裡對信徒實施這種控制,否則就要面對前功盡棄的危險。戴維·克雷謝意識到了這一點,遂將他的信徒圈在一處鄉間城堡中,使他們不能擺脫或者遠離他的影響。

聽罷曼森的講述,我相信他並不是預謀或者蓄意殺害沙倫·塔特及其朋友的。事實上,他對當時的局面以及追隨者失去了控制。地點和受害者的選擇顯而易見是具有隨意性的。曼森家族中的一位姑娘曾經去過那裡,認為上那裡能搞到錢。“得州佬”·沃森這位來自得克薩斯州、拿過全美獎學金的英俊學生處心積慮地想在這個等級森嚴的組織內往上爬,與曼森爭奪統治權。沃森像其他人一樣服用致幻藥,他才是殺人的元兇,是他領導眾人進入波蘭斯基家,並且慫恿別人犯下了終極罪行。

後來,當這些心智不全的小人物回來,告訴查理他們的所作所為時,那種雜亂無章的局面已經形成,他不可能打退堂鼓,責怪他們拿他的話太當真了。那樣做會葬送他的權力和權威。他還得表現出略勝一籌,好像是他導演了這次行動,於是他率領追隨者闖入拉比安卡的家中重新操作了一番。不過重要的是,當我問及曼森為什麼沒有親自進屋參與屠殺時,他解釋說——顯然覺得我們很愚笨——他當時處於假釋期,不能冒險犯法喪失他的自由。

所以從背景信息以及對曼森所做的訪談中,我相信當他唆使追隨者去做他需要做的事情時,他們反過來也唆使他成為他們需要的偶像,並且強迫他去扮演這個角色。

每隔一兩年,曼森就會申請假釋,而每一次都會被駁回。他的罪行實在太殘忍,太廣為人知,假釋裁決委員會是不會對他抱有僥倖心理的。我也不希望他被放出去。不過,假使他在某個時候被釋放,根據我經過訪談所瞭解的情況,我估計他不會像許多傢伙一樣構成某種嚴重的暴力威脅。我認為他會去沙漠,過上遁世隱居的生活,不然的話,他會試圖靠他的名氣賺錢。但是我不認為他會殺人。要說最大的危險,倒是來自那些迷途的失意者,他們會被他吸引,把他奉為神和領袖。

當我和雷勒斯完成了十次或十二次囚犯訪談後,任何理性聰明的旁觀者都看得很清楚,我們已經有了收穫。我們第一次能夠將兇犯的心理活動與他在犯罪現場留下的證據聯繫在一起進行分析。

在1979年,我們前後大約收到了五十個要求提供側寫的請求,而教官們都是利用教學工作的空隙時間來處理這些事情的。到了下一年,提交給我們側寫的案件已經翻了一番;再到下一年還要加倍。此時,我已被減掉了大半教學任務,成為科裡惟一一位全日制投入破案實際工作的人。只要日程表許可,我依然會為全國學院和特工訓練班講課,不過與其他人不同的是,教學對我來說已經成為副業。我要處理送交科裡協辦的幾乎所有殺人案,以及羅伊·黑茲爾伍德過於忙碌時無暇處理的強姦案。

個性側寫本來是未經官方認可的非正式服務項目,如今一個小小的機構建立了起來。我被冠以了“罪犯個性側寫項目主管”這個新設的頭銜,著手與外勤站的官員展開合作,協助偵破那些各地警察局提交的案件。

有一陣子,我住了一個星期左右的醫院。從前因打橄欖球和拳擊打壞過的鼻子舊傷復發,使得我呼吸愈來愈困難,住院的另一個原因是扭曲的中隔需要校正一下。我還記得當時臥床休息時,幾乎什麼也看不清,有個特工走進病房,在我床頭放下了二十份卷宗。

隨著監獄訪談的不斷深入,我們掌握的情況愈來愈多,可是還得想個辦法將非正規的研究系統化、條理化。羅伊·黑茲爾伍德向前邁出了這一步,我當時與他合作,正在為《聯邦調查局執法公告》撰寫一篇有關姦淫兇殺案的文章。羅伊曾經與安·伯吉斯博士共同進行過一些研究,伯吉斯是賓州大學護士學校心理健康護理專業的教授,同時擔任波士頓保健及醫療局護理研究所的副所長。伯吉斯是一位多產的作者,早已在研究強姦案及其心理後果方面成為享譽全國的權威人士。

羅伊把她請到了行為科學科,介紹我和鮑勃與她認識,說明了我們正在從事的研究。她聽後覺得不錯,告訴我們說,她認為我們在這一領域進行的研究堪稱是前所未有的。她認為我們的研究將有助於加深對罪犯行為的認識,如同《精神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一書有助於認識心理疾病和分類組織一樣。

我們同意聯手合作。安鍥而不捨地申請資助,最終從政府資助的全國司法研究院獲得了一筆四十萬美元的研究經費。我們計劃深入訪談三十六至四十名囚禁的重罪犯,以期從中有所收穫。根據我們的資料輸入,安編寫了一份厚達五十七頁的調查表格,每次訪談後都要填寫。鮑勃負責撥款的具體執行,及與全國司法研究院的聯絡工作。我和他在外勤站特工的通力協助下,重返監獄去面對面與那些案犯訪談。我們要描述每一次罪行的作案手法以及犯罪現場,研究並記錄案發前後的行為。安則負責用計算機處理所有數據,然後再由我們寫出研究結果。我們預計該項目將持續三到四年。

就在這一期間,刑事調查分析步入到現代階段。


[1] flower power,指20世紀60年代美國嬉皮士使用的口號,主張通過性愛和非暴力實現社會改革。——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