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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快樂原則

(1920)

楊韶剛 譯

高申春 校

楊韶剛 修訂

按語

本篇是弗洛伊德後期主要著作之一。他提出,人的行為的主要動力,除了快樂原則及由此派生出來的現實原則外,還有一條更基本、更符合人的本能的原則,它的作用超出了快樂原則,這就是強迫重複原則,它要求重複以前並回歸到過去的狀態。作為生物惰性表現的本能,正具有這一特徵。像人這樣的有機體,因本能固有的保守性,也有恢復原初的無機狀態的傾向,可稱為死的本能。因此,弗洛伊德在這部著作中,修正了他早期的本能學說,第一次提出人存在著死的本能與生的本能,並把這兩種作用相反、同時並存的力量的鬥爭視為整個生命運動歷程的決定者。

英文版編者導言

弗洛伊德在第2版中做了大量的補充,但是,後來的一些改動是無足輕重的。本譯文是對1950年出版的版本的一個略有改動的版本。

正如在他的通信中所表明的,弗洛伊德於1919年3月開始撰寫《超越快樂原則》的第一個草稿,在第二年5月他報告說,該草稿已告完成。就在同一年的5月,他完成了《怪人》(1919h)這篇論文,其中包括一段話,用幾個句子陳述了這本著作中的許多要點。在這段話裡,他提到「強迫性重複」是在兒童的行為中和精神分析的治療中展現出來的一種現象;他認為,這種強迫性是從本能最內部的本性中派生出來的東西;同時宣稱,不考慮快樂原則就會有相當大的影響。但是,他卻沒有提到「死的本能」。他補充說,他已經完成了對這個主題所做的一個詳細的說明。他於1919年秋發表的《怪人》這篇論文就包含著這個總結。但是,弗洛伊德的《超越快樂原則》卻推遲到第二年才出版。在1920年初,他再次對此進行研究,並且第一次,在2月20日給艾丁根的一封信中提到了「死的本能」。在5月和6月,他仍在修訂這本書,到1920年7月中旬本書終告完成。9月9日,他在海牙的國際精神分析大會上發表講話,題目是:「對夢的理論的一個補充」,在這個講話中他宣佈本書即將出版;而且此後不久便出版發行了。講話的一個「作者摘要」出現在《國際精神分析年鑒》1920年第6期,第397~398頁上。(這篇講話的一個譯本發表於《國際精神分析雜誌》第1期,第354頁。)雖然似乎還無法確定,本摘要就是弗洛伊德本人寫的,但是,把它在這裡(用一個新的譯本)重印出來,或許是很有意義的。

「對夢的理論的一個補充」

演講者用簡單幾句話探討三個要點,它們涉及到夢的理論。這些要點中的前兩個與「夢是願望的滿足」這個論題有關,並對此做出一些必要的改動。第三個要點與這份材料有關,該材料完全證實了他對宣稱達到了夢的「預期」目的的否認。2343

演講者解釋說,在能夠很容易地包括在這個理論中的、人們都熟悉的願望的夢和焦慮的夢旁邊,還有一些依據,使人們認識到第三個範疇的存在,他稱之為「懲罰的夢」。如果我們考慮到這個可能合理的假設,即在自我中存在著一個特殊的進行自我觀察的和批評的機構(自我理想、稽查員、良心),那麼,這些懲罰的夢也應該被歸入到願望滿足的理論中;因為它們代表的是這個批評機構一種願望的滿足。他說,這類夢與普通的願望夢的關係,大體上和強迫性神經症的症狀與癔症症狀的關係相同,強迫性神經症的症狀產生於反向作用(reaction formation)。

但是,對演講者來說,另一類夢似乎表現出是對夢是願望的滿足這條規律的一個比較嚴肅的例外。這類夢就是所謂「創傷的」夢。它們在遭受意外事故的病人身上出現,但是,它們也在對神經症患者的精神分析期間出現,使他們回想起被遺忘的童年期創傷。關於把這些夢與願望滿足的理論相適合的問題,演講者提到一本很快就要出版的著作,題目是《超越快樂原則》。

演講者的講話中的第三個要點與一項尚未發表的調查研究有關,該研究是根特的沃倫冬克博士(Dr.Varendonck of Ghent)進行的。這位作者成功地把處在半睡眠狀態下大量的潛意識幻想的產生帶入到他的意識觀察中來——他把這種狀態描述為「我向思維」(autistic thinking)的過程。從這項調查研究來看,展望第二天各種可能發生的事,準備嘗試解決一些問題和進行適應等,都完全處在這個前意識活動的範圍之內,前意識活動也創造了潛在的夢的思想,而且,正如演講者始終堅持的,它和夢的工作毫無關係。2344

在弗洛伊德的一系列心理玄學的作品中,《超越快樂原則》可以被視為對他的觀點的最後階段的一個導言。他已開始注意到,「強迫性重複」是一種臨床現象,但在這裡它把這種現象歸入一種本能的特點;還是在這裡,他第一次提出了在愛慾和死的本能之間的新的二分法,這可以在《自我與本我》(1923b)中找到對它的全面闡釋。在《超越快樂原則》中,我們也能發現對心靈的解剖學結構進行新的描述的一些跡象,這種描述將支配弗洛伊德所有的後期作品。最後,在他的理論著作中發揮愈益突出作用的破壞性這個問題,也第一次清晰地表現出來。本書所討論的各個成分顯然都派生於他早期的心理玄學著作——例如,《對心理活動的兩個原則的系統論述》(1911b)、《論自戀》(1914c)、《本能及其變化》(1915c)。但是,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本書的某些較早的章節遵循的是《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這是弗洛伊德早在25年前,即在1895年就起草過的。

從本書的更早期的(1922)譯本中所做的一些摘錄包含在裡克曼(Rickman)的《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著作選》(1937,第162~194頁)中。

第一章

在精神分析的理論中,我們毫不猶豫地認為,由心理事件所引發的過程是受快樂原則(pleasure principle)自動調節的。就是說,我們相信,這些事件的過程都來源於一種不快樂的緊張狀態,並且確定了這樣一條道路,即它的最終結果和這種緊張的放鬆是一致的——就是說,和避免不快樂或產生快樂是一致的。當我們考慮作為我們的研究主題的心理過程時,為了把這一過程也考慮在內,我們就把一個結構的觀點引入到我們的研究中來了;而且,如果在描述那些過程時,除了對「心理地形學」和「動力學」因素進行估計外,還力圖估計結構方面的因素,那麼,我認為,我們將做出目前我們所能想像到的最完整的描述,並且應該用「心理玄學」(metapsychological)這個術語把它區分開來。2345

對於考察我們關於快樂原則這個假設距離歷史上建立的任何哲學體系有多遠,或者採納了它們多少觀點,我們並不感興趣。我們通過努力描述和解釋在我們的研究領域中那些日常觀察範圍之內的事實,就獲得了這種思辨的假設。精神分析研究的目的並不是想確定它的優先性和原創性;快樂原則的假設所據以建立的印象是如此明確無誤,因此萬萬不可小視。另一方面,對那些能告訴我們如此強烈地影響我們的快樂和不快樂感受之意義的任何哲學和心理學理論,我們願意表達我們的謝意。但遺憾的是,在這一點上,我們並沒有對我們的目的做出任何貢獻。這是心靈中最隱匿、最不易看透的區域,雖然我們無法避免要涉及到它,但在我看來,最不僵化的假設似乎就是最好的假設。我們已決定把快樂和不快樂與在心理生活中表現出來的、但不受任何方式限制的一定數量的興奮聯繫起來考慮2346;而且以這種方式把它們聯繫起來,即不快樂與興奮數量的增加相對應,而快樂與興奮數量的減少相對應。對此,我們的意思並不是說,在感到快樂和不快樂的強度與興奮數量的相應的改變之間是一種簡單的聯繫;——鑒於心理學所教導我們的——我們根本不認為,它們之間存在著任何直接的正比例關係:決定這種感受的因素可能是,在一定時期內興奮量的增加或減少的數量。實驗很可能在這裡有用武之地;但是,只要我們的研究方式不受相當明確的觀察指引,讓我們這些分析學家去進一步探討這個問題,就是不明智的。2347

但是,當我們發現,一個像費希納(G.T.Fechner)那樣具有深刻洞察力的研究者,對快樂與不快樂這個主題提出了一種看法,它和精神分析研究迫使我們接受的那種觀點是基本一致的,對此我們就不能保持漠然了。費希納的聲明可在他的短篇著作《關於世界萬物和有機體進化史的一點看法》(1873,第11部分,附錄第94頁)中找到,原文如下:「就有意識的衝動總似乎與快樂或不快樂保持某種關係而言,我們也可以認為,快樂和不快樂與穩定性和不穩定性的狀況存在著一種心理物理學的關係。這就為我打算在別處更詳細討論的一個假設奠定了基礎。根據這種假設,從意識閾(threshold of consciousness)之上產生的每一種心理物理活動,當它在一定限度之外,接近達到完全的穩定性時,就會產生一定比例的快樂,而當它在一定限度之外,背離了完全的穩定時,就會產生一定比例的不快樂;而在可以描述為快樂與不快樂的質的閾限的這兩個限度之間,存在著一個對審美冷漠的空白地帶……」2348

使我們相信快樂原則在心理生活中佔據支配地位的這個事實,也在下列假設中表現出來,即心理結構力圖盡可能低地保持現存的興奮量,或至少使之保持不變。這後一種假設只是說明快樂原則的另一種表達方式;因為如果心理結構的活動旨在使興奮量保持在低水平,那麼,任何逐漸增加這種興奮量的事物肯定都會被看作是與該機構的功能相反的,意即是不快樂的。快樂原則是從恆常性原則(principle of constancy)中推斷出來的;實際上,恆常性原則是從迫使我們採納快樂原則的那些事實中推斷出來的。2349另外,一種更詳盡的討論還將表明,我們如此歸因於心理結構的這種傾向,可以歸結為費希納的「趨向於穩定性」的原則的一個特例,費希納已經把快樂與不快樂的感受同這個原則聯繫起來了。

但是,必須指出,認為快樂原則在心理過程的全部進程中佔據支配地位,這種說法嚴格地說是不正確的。如果這種支配作用存在,那麼,我們心理過程的絕大部分就必定伴隨著快樂,或者會導致快樂,而普遍的經驗則與任何這類結論相悖。因此,人們充其量只能說,在心靈中存在著一種朝向快樂原則的強烈傾向,但是,這種傾向卻受到某些其他力量或情況的反對,這樣,最後的結果就不可能總和朝向快樂的傾向相一致。我們可以比較一下費希納對一個類似的觀點所做的評論(1873,第90頁):「因為不管怎麼說,朝向某個目標的傾向並不意味著目標的達到,而且因為,一般地說,這個目標只能近似地達到……」

如果我們現在轉向這個問題,即什麼情況能夠阻止快樂原則發揮作用,那麼,我們就會發現,我們再次處在一個安全而且十分扎實的基礎上,在做出我們的回答時,我們有大量的分析經驗可供利用。

快樂原則以這種方式受到抑制的第一個例子是我們很熟悉的,它的發生是很有規律的。我們知道,快樂原則是心理結構方面的一種主要的工作方法,但是,從有機體在外部世界的困境之中進行自我保存這個觀點來看,它從一開始就是無效的,甚至是高度危險的。在自我的自我保存本能的影響下,快樂原則便被現實原則(reality principle)所取代。2350這後一個原則並沒有放棄最終獲得快樂的意圖,但它要求和堅持使滿足延遲實現,放棄獲得滿足的多種可能性,在通往快樂的漫長而又迂迴的道路上暫時地忍受不快樂。但是快樂原則長期存在,它是性本能所使用的一種工作方法,性本能是如此難以「教化」,而且,不論是從這些本能出發,還是在自我本身之中,它往往都能成功地克服現實原則,而對整個有機體造成損害。

但是,毫無疑問,用現實原則取代快樂原則,只能解釋一小部分不快樂的經驗,而且也不是最強烈的不快樂經驗。另一個經常有規律出現的釋放不快樂的情況,可以在心理結構中發生的衝突和糾紛中找到,此時自我正經歷這樣的發展階段,進入更加高度混合的組織之中。該結構所承擔的幾乎一切能量,都來自其先天的本能衝動,但卻不允許它們達到同樣的發展階段。在發展過程中,一再發生這樣的事,某些個別的本能或本能的一部分,在它們的目的或要求方面,卻和能聯合起來進入這個自我的包容性統一體的其他本能不能相容。因此,前者便被壓抑過程從這個統一體中分裂出去,保留在心理發展的低級階段,並且從一開始就失去了獲得滿足的可能性。就像被壓抑的性本能那麼容易發生的情況那樣,如果它們在以後成功地通過迂迴的道路,奮力地達到直接的或替代的滿足,那麼,這個事件在其他情況下本來是一次獲得快樂的機會,但卻被自我作為不快樂來感受。由於在壓抑中結束了舊的衝突,就在這時,某些本能正在力圖根據快樂原則來獲得新的快樂時,在快樂原則中出現了一種新的違背快樂原則的事。壓抑藉以把快樂的可能性變成一種「不快樂」根源的詳細過程,還沒有得到清楚的理解,或者還不能得到清楚的表述;但是,毫無疑問,所有的神經症的不快樂都屬於這一類——是不能這樣來感受的快樂。2351

我剛才提到的不快樂的兩個根源,根本不能包括我們大部分的不快樂體驗。但是對其他那些體驗而言,我們可以合理地斷定,它們的存在與快樂原則的支配地位並不矛盾。我們所體驗到的大部分不快樂是知覺的不快樂。它或許是對未滿足的本能所引起的壓力的知覺;也可能是對外部事物的知覺,這些事物要麼本身是痛苦的,要麼在心理結構中激起不快樂的期待——就是說,被心理結構作為一種「危險」來識別。對這些本能要求的反應和對這些危險的威脅的反應,是構成心理結構的恰當活動的一種反應,這樣就能以正確的方式受快樂原則的指導,或者受對快樂原則有所改動的現實原則的指導。這樣就沒有必要對快樂原則做出任何廣泛的限制。但是,對外部危險的心理反應進行研究,恰好可以為我們目前討論的問題提供新的材料和提出新的問題。

第二章

有一種狀況早已被人們所知曉和描述過,這是在嚴重的機械性震盪、鐵路災難以及其他危及生命的事故之後發生的狀況,人們給它取了個名字叫「創傷性神經症」(traumatic neurosis)。剛剛結束的那場可怕戰爭導致了這種疾病的大量產生,但是,它至少使人們不再傾向於把心理紊亂的原因歸咎於由於機械力量的作用而導致神經系統的器質性損傷。2352創傷性神經症的症狀表現在,它的大量的類似的運動症狀方面很接近癔症的症狀,但往往被其主體失調的非常明顯的特徵所掩蓋(在這一方面,它很像疑症或抑鬱症),並且表現為心理功能的更全面的普遍衰弱和心理功能障礙。無論是戰爭神經症(war neurosis)還是和平情況下的創傷性神經症,到目前為止還不能做出全面的解釋。對戰爭神經症來說,有些情況已經弄清,但另一方面也帶來了一些混亂,是由這個事實引起的,即使沒有很大機械力的參與,有時也會產生同類疾病。在普通的創傷性神經症中,有兩個顯著的特點可作為進一步反思的線索:第一,主要的因素似乎在於受驚嚇時的受驚情況;第二,受傷的同時一般要預防神經症的發生。驚恐(fright)、恐懼(fear)和焦慮(anxiety)2353被不正確地用做同義的表達方式:在它們和危險的關係中,它們實際上可能有十分明顯的差別。焦慮是表示在預期到有危險而對它無防備時的一種特殊狀態,即使對這種危險是什麼還不知道;恐懼就需要有一個使人害怕的固定的對象;驚恐是當人們遇到一種危險而對它毫無防備時所處的那種狀態的名字;它強調的是受驚的因素。在我看來,焦慮不會產生創傷性神經症;在焦慮中有一種成分在保護主體防備驚嚇,因而也在防備驚嚇性神經症,我們以後還將探討這個問題[第31頁以下]。2354

夢的研究可被看作是揭示深層心理過程的最可靠的方法。現在,在創傷性神經症中,夢的生活就有這種特性:它不斷地把病人帶回到他遭受災難時的情境中去,由此在重新經受驚恐之後,他又驚醒過來。這個事實所引起的驚嚇比實際應受的驚嚇少。他們認為,創傷的經驗甚至在睡眠期間也一再強加於病人身上,這個事實被看作是它的力量的證明。可以說,病人已對創傷進行了精神固著。這種對引起疾病的經驗的固著,在癔症中早已為我們所知曉。布洛伊爾和弗洛伊德在1893年提出2355,「癔症病人的大部分記憶恢復都受到了損害。」在戰爭神經症裡,觀察者如費倫茨和西梅爾(Simmel)已能解釋某些運動症狀,如對創傷發生時刻的固著。

但是,我並沒有意識到,患創傷性神經症的病人在清醒的時候總是回憶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情。他們更關心的或許是力求不去想它。如果有人認為,夜間做的夢自然會把他們帶回到引起麻煩的情境中,並認為這是不證自明的事,那就誤解了夢的實質。如果它們向病人展示的是他在健康的過去時的畫面,或者他希望治癒時的畫面,這就和夢的實質比較一致了。如果我們不想因為創傷性神經症的夢而動搖了我們對夢的願望滿足這個要旨的信念,那麼,在我們面前就還有一個資源:我們可以論證,做夢的功能,就像許多其他功能一樣,在這種情況下被打亂了,而且與它的目的截然相反,或者我們就得被迫思考自我的那些神秘的受虐狂傾向。2356

在這裡我提議,離開創傷性神經症這個模糊而又沉悶的主題,轉向考察心理結構在其最早期的正常活動中所使用的工作方法——我指的是在兒童的遊戲中使用的方法。

兒童遊戲的不同理論只是在最近才被法伊弗爾(S.Pfeifer,1919)從精神分析的觀點進行總結和討論,我願意向我的讀者推薦他的論文。這些理論試圖發現導致兒童遊戲的動機,但是,它們卻沒有把結構的(economic)動機放在突出的地位,這是考慮到遊戲會產生快樂的動機。我不打算對這些現象所包含的全部領域進行研究,通過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卻能夠對一個1歲半的小男孩所做的,而且是他自己發明的第一個遊戲做出某種說明。這絕不只是一個不經意的觀察,因為我在同一幢房子裡和這個孩子及其父母住了幾周,我花費了相當可觀的時間,才弄清了他那令人疑惑而又不斷重複的活動的意義。

這個孩子在智力發展上並沒有什麼早熟之處。在1歲半的時候,他只能講幾句使人能聽懂的話;他還能發出許多只有他身邊的人才能理解的有意義的聲音。但是,他與他的父母和他們的一個保姆相處得很好,並且由於他是一個「好孩子」而受到稱讚。晚上他不驚擾他的父母,他認真地服從命令,從不亂動各種東西,不進入某些房間,而且更重要的是,當他母親出去一連幾個小時離開他時,他從不哭泣。同時,他又非常依戀他的母親,她不僅親自餵養他,而且在沒有任何外部幫手的情況下照料他。但是,這個行為表現很好的孩子偶爾也會表現出令人討厭的習慣,他把他所能拿到的一切小東西都扔到房屋的角落裡、床底下等等,這樣,要把他的玩具都收拾起來可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他在做這件事時,常發出一個大聲的、拖腔的「哦……呵」聲,並伴隨著感興趣和滿足的表示。他的母親以及本文作者都一致同意,這不僅僅是一聲叫喊,而是代表德文詞「走開」(fort)。我終於認識到,這是一個遊戲,這個孩子利用他所有的玩具只是在玩「走開」的遊戲。有一天,我做了一次觀察證實了我的看法。這個孩子拿著一個上面纏著線的木線軸。他從未想到,例如,可以把線軸放在身後的地板上拖著,玩馬拉車的遊戲。他所做的是,抓住線軸上的線繩,相當熟練地把線軸扔過他的蓋著毯子的小搖床的床沿,這樣,線軸扔進搖床裡不見了,同時,他發出「哦……呵」的聲音。然後他把線軸用線繩從搖床裡拉出來,並對線軸的再次出現發出一聲「噠」(出來了)的歡呼聲。因此,這是一個完整的遊戲,是消失和再現。一般地說,人們只目睹到它的第一個動作,是這個孩子把它作為自己的遊戲而不知疲倦地重複的動作,雖然更大的快樂無疑是和第二個動作聯繫著的。2357

於是,對遊戲進行解釋就很明顯了。它和這個孩子很大的文化成就有關——這種文化成就就是本能的克制(就是說,對本能滿足的克制),他這樣做就能讓他的母親走開而不會大驚小怪。可以說,他是通過使手中的東西戲劇化的消失和重新出現而對此做了補償。不論這個遊戲是這個孩子自己發明的,還是接受了外界的建議,從判斷這個遊戲的有效性這種觀點來看,這當然無關緊要。我們的興趣指向另一種觀點。母親的離開對孩子來說不可能是一件高興的事,甚至也不是無關緊要的事。那麼,他把這個痛苦的經驗作為一種遊戲來重複,是怎樣和快樂原則聯繫起來的呢?答案或許可以這樣說,她的離開一定是作為她快樂返回的必要前奏,而遊戲的真正目的就在於後者。但是,觀察的事實卻與這種解釋相反,第一種動作,即離開的動作,其本身就作為一種遊戲被表現出來,而且比有其快樂結局的整齣戲劇更經常地出現。

對這樣一個事例的分析並不會得出肯定的結論。按照一種沒有偏見的看法,一個人就能獲得這種印象,這個孩子把他的經驗變成一種遊戲是出於另一個動機。他最初處在一種被動的境地——他被這種體驗所壓倒;但是,通過重複這個過程,儘管還是不快樂的,作為一個遊戲,他卻扮演了一個主動的角色。這些努力可以歸功於一種獲得控制的本能,無論記憶本身是快樂的還是不快樂的,這種本能都是獨立地表現出來的。但是,我們還可以嘗試做出另一種解釋。把東西扔掉使它「走開」,可能滿足的是這個孩子在其現實生活中被壓制的一種衝動,是對他的母親離開他的一種報復。在那種情況下,遊戲就有了對抗的意思:「那麼,好吧,走開吧!我不需要你。我要親自送你走開。」一年以後,還是這個我曾觀察過他的第一個遊戲的男孩子,卻常常拿起一個玩具,如果他對這個玩具生氣,就把它扔在地板上,嘴裡喊著「到前線去吧!」他那時曾聽說,他那位不在身邊的父親就「在前線」,而且他一點也不悔恨他的不在;相反,他相當明確地表示,他一點也不希望因為父親唯一地佔有他的母親而使他受到干擾。2358我們知道,其他的孩子也喜歡通過扔東西而不是扔掉人,來表達類似的敵對衝動。2359這樣就給我們留下了一個疑問,那種在心靈中探索某種不可抗拒的體驗,以便使自己能對它加以控制的衝動,是否能表現為一種主要的事件,一種不受快樂原則支配的事件。因為,在我們一直討論的那個例子中,那個孩子可能畢竟只能在遊戲中重複他的不快樂體驗,因為這種重複是和獲得另一種雖屬不同但卻是直接的快樂聯繫著。

對兒童遊戲做進一步的探討也不會消除我們在這兩種看法之間的猶豫。顯然,在遊戲中,兒童重複在現實生活中給他們留下深刻印象的一切事情,而且在這樣做的時候,他們把這種印象的力量發洩出來,可以說,這就是使他們自己成為情境的主人。但另一方面,他們的一切遊戲顯然都受他們一生中占統治地位的一個願望影響——即長大成人,能做大人所做的事的願望。我們還可以觀察到,某種體驗的令人不快樂的性質並非總是不適合成為遊戲的內容。如果醫生檢查了一個兒童的喉嚨,或給他做了個小手術,我們完全可以肯定,這些令人驚恐的體驗一定會成為下一個遊戲的主題。但在這一方面我們一定不要忽略這個事實,從另一個根源也能產生快樂。在從這種體驗的被動性向遊戲的主動性轉變的過程中,這個孩子把那個不快樂的體驗轉移到他的一個遊戲夥伴身上,並以這種方式在這個替代物身上為自己報了仇。

不過,從這個討論中我們發現,沒有必要假設存在著一個特殊的模仿本能,為的是給遊戲提供一個動機。我們可以再回憶一下成人的藝術戲劇和藝術模仿。和兒童的遊戲不同,成人的藝術戲劇和模仿是針對觀眾的,它們並不為觀眾省略掉(例如,在悲劇中)那些最痛苦的經驗,並且能使他們感受到高度的快樂。2360這是一個令人信服的證據,即使是在快樂原則占支配地位的情況下,也有足夠的辦法和手段使令人不快的東西變成在心靈中進行回憶和探究的一個主題。對這些把產生快樂作為其最終目的的案例和情境進行考慮,應該讓某個美學體系對其主題帶著一種結構的觀點來進行。它們對我們的目的沒有什麼幫助,因為它們預先假定了快樂原則的存在和至高無上;它們沒有證據證明,有超越快樂原則的傾向在起作用,就是說,那些比快樂原則更原始並且獨立於快樂原則之外的傾向性。

第三章

25年的深入研究的結果是,今天在精神分析技術的直接目的方面已經和它在初創時的情況大不相同了。最初,從事分析的醫生們所能做的無非是,發現病人所沒有覺察到的潛意識材料,把它的各個成分聚集在一起,並且在恰當的時候告訴他。當時,精神分析首先是一種解釋的藝術。由於這樣並不能解決治療的問題,所以另一個目的便很快表現出來:即迫使病人從他自己的記憶中肯定分析師的這種建構。在這種努力中,主要強調的是對付病人的抵抗:這種藝術現在就在於盡可能快地揭示這些現象,向病人指出這些抵抗,並通過人的影響——這就是作為「移情」的暗示所發揮的作用——引導他放棄他的抵抗。

但是,事情變得越來越清楚了,最初所確定的這個目的——即把潛意識的東西變成意識的這個目的——用這種方法是不可能完全達到的。病人不能回憶起在他心中全部被壓抑的東西,而且他不能回憶起來的東西或許正是其中最基本的一部分。因此,他不可能對告訴他的這種建構的正確性產生信服感。他被迫把被壓抑的材料作為一種當前的體驗來重複,而不是像醫生所願意看到的那樣,把它作為屬於過去的東西來回憶。2361這些精確地令人討厭的再現,總是把嬰兒期性生活的一部分作為它們的主題——即俄狄浦斯情結的一部分及其派生物;而且它們必定會在移情的範圍內,在病人與醫生的關係中表現出來。當事情達到這個階段時,則可以說,早期的神經症現在被一種新的、「移情性神經症」所取代了。醫生努力把這種移情性神經症保持在最狹窄的限度內,盡可能多地強迫病人回憶,盡可能少地使其重複出現。被回憶起來的東西和再現出來的東西之間的比例是因案例的不同而變的。一般地說,醫生不能給他的病人省略這個治療階段。他必須讓他重新體驗已被他遺忘的那一部分生活,但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使病人保持某種程度的冷淡,這樣,不管怎麼說,將使他能夠認識到,看起來是顯示的東西其實只不過是以往過去的一種反映。如果這一點能夠成功地達到,病人就能產生信服感,依賴於此的治療的成功也就達到了。

為了更容易理解這種「強迫性重複」(compulsion to repeat),這是在精神分析在治療神經症時發現的,我們必須首先放棄這個錯誤的觀念,即認為在我們與抵抗進行的這場鬥爭中,我們所對付的是潛意識方面的抵抗。潛意識——就是說,「被壓抑的」東西,並沒有對治療的努力產生任何抵抗。的確,它本身所做的努力無非是強行推開加在他身上的壓力,並且盡力地做到要麼達到意識,要麼通過某種真實的行動實現釋放。治療期間的抵抗產生於最初實施壓抑的心靈的同一個較高的層次和系統。但是,正如我們從經驗中所知道的,抵抗的動機,以及確實還有抵抗本身,在治療期間最初都是潛意識的,這個事實向我們暗示,我們應該更正我們的術語中的一個缺陷。如果我們不是在意識和潛意識之間進行對比,而是在連貫的自我2362和被壓抑的東西之間進行對比,我們就避免了缺乏清晰性。當然,自我中的很多東西本身就是潛意識的,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我們可以描述為其核心的東西,自我只有一小部分包含在「前意識」之中。2363在用一種系統的或動力學的術語取代了一個純描述性的術語之後,我們就可以說,病人的抵抗起源於他的自我2364,於是我們立即發現,必須把強迫性重複歸於潛意識中被壓抑的東西,似乎很有可能的是,只有在治療工作進行到一半,並且放鬆了這種壓抑之後,強迫性才能表現出來。2365

毫無疑問,意識和潛意識自我的抵抗是在快樂原則的支配下發揮作用的:它似乎是要避免由於解放了被壓抑的東西而產生的不快樂。另一方面,我們的努力通過訴諸現實原則,而指向了達到對那種不快樂的忍耐。但是,強迫性重複——即被壓抑力量的表現——是怎樣和快樂原則聯繫起來的呢?顯然,在強迫性重複中被重新體驗到的更大一部分東西,一定會引起自我的不快樂,因為它使被壓抑的本能衝動的活動開始顯露出來。不過,那是一種我們已經考慮過的,而且與快樂原則並不矛盾的不快樂:對一個系統來說是不快樂的,而同時對另一個系統來說卻是滿足。2366但是,我們現在開始探討一個新的顯著事實,這就是,強迫性重複也復活了並不包括快樂潛能的過去經驗,這些過去的經驗即使在很久以前,也從未給一直受壓抑的本能衝動帶來滿足。

嬰兒期性生活的早期頂峰注定是要過去的,因為它的願望與現實是不相容的,與兒童所達到的不適當的發展階段也是不相容的。這個頂峰在最憂傷的情境中結束,還伴隨著最痛苦的感受。愛的喪失和失敗以自戀的傷疤的形式在它們身後給自尊留下了永久的傷害,在我看來,以及根據馬西諾夫斯基(Marcinowski,1918)的看法,這種自戀的傷疤對神經症中如此常見的「自卑感」(the sense of inferiority)產生了無與倫比的作用,由於受其身體發展的限制,兒童的性追求不可能獲得滿意的結論;於是以後他們便發出這類抱怨,「我什麼都不能做;我什麼都幹不成功」。一般地說,把兒童與異性父母聯結在一起的那種情感聯繫,往往導致失望,導致對滿足的徒勞期待,或者導致對一個新嬰兒誕生的妒忌——這是兒童的情感對像不忠誠的明確無誤的證據。他懷著悲劇般的嚴肅嘗試親自生一個孩子的努力,卻往往羞愧地失敗。他得到的愛越來越少,對他的教育要求卻越來越高,還有嚴厲的話語和偶爾的懲罰,終於使他明白了他受到蔑視的全部程度。這是幾個典型的、經常反覆發生的例子,說明了這個年齡的孩子的愛的特點是怎樣結束的。

病人在移情中重複這些討厭的情境和痛苦的情緒,並且以最大的機智把它們復活。他們尋求中斷尚未完成的治療;他們再次設法使自己感到被嘲弄了,迫使醫生對他們嚴厲地講話和冷淡地對待他們;他們會發現合適的妒忌對像;他們制定一個計劃,或允諾給一個大禮物,以取代童年期那個有強烈慾望的嬰兒——但這通常是不可能實現的。所有這一切都不可能產生過去的那種快樂,可以設想,如果這些東西作為記憶或夢表現出來,而不是採取新的經驗的形式,那麼,它們在今天就應該帶來較少的不快樂。當然,它們是旨在導致滿足的本能的活動;但是,這些活動不但沒有帶來快樂,反而導致了不快樂,而病人卻沒有從這些活動的舊經驗中接受任何教訓。2367儘管如此,這些活動仍在一種強迫性壓力下重複著。

精神分析在神經症患者的移情現象中所揭示的東西,在某些正常人的生活中也可以觀察到。他們給人留下的印象是,他們被某種厄運追逐著,或者被某種「魔幻般的」力量控制著;但是,精神分析總是採取這種觀點,即他們的命運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他們自己安排的,是由早期嬰兒期的影響決定的。在這裡表現出來的這種強迫性和我們在神經症患者中發現的強迫性重複並沒有什麼不同之處,儘管我們現在所考慮的這些人,從未表現出通過產生症狀來對付神經症衝突的跡象。這樣,我們就發現了,有一種人,他們的所有人際關係都是以同樣的方式結束的:例如,施恩者在過了一段時間之後,總會被他的每一個被保護者(proteges)憤怒地拋棄,不管他們可能在其他方面相互之間有多大的不同,因此,他們似乎注定要品嚐到忘恩負義的痛苦;或者有一種人,他的友誼總是以朋友的背叛而結束的;或者有一種人,他在一生中一再地把某個人提升到有很大的私人特權或公共特權的高位,然後,在一段時間之後,他自己推翻了那個權威,並用一個新的權威來取代他;或者,還有,和女人有著愛情關係的每一位戀人,都會經歷同樣的階段,並達到同樣的結局。當一種重複動作和這個人的積極行為聯繫起來時,當我們能夠在他身上分辨出一種基本的性格特質,這種特質總是保持一樣,並且在重複同樣的經驗中強迫性地表現出來時,這種「同一事情無休止地重複出現」就不會使我們感到驚訝了。下述案例給我們留下的印象要深刻得多,在這些案例中,主體似乎有一種消極的體驗,他並沒有對這種體驗施加自己的影響,但卻總是一再遭遇同樣的命運。例如,那個接連與三任丈夫結婚的女人的故事,很短一段時間之後,每一位丈夫就病倒了,她只好服侍他們直到他們死去。2368對諸如此類的命運所做的最動人、最有詩意的描述是泰索(Tasso)在他的浪漫史詩《自由的耶路撒冷》中做的。他的主人公坦克萊德無意中殺死了以敵軍騎士的盔甲做偽裝的、他所熱戀的少女克洛林達。把她埋葬之後,他走進一片陌生而神奇的森林,這片森林曾使十字軍恐怖萬分。他拔出寶劍砍倒一棵大樹;但是,從樹幹的創口裡流出了血和克洛林達的聲音,她的靈魂被囚禁在這棵樹裡,他聽見了她的抱怨,他再一次傷害了他所愛戀的人。

如果我們考慮一下諸如此類的觀察發現,它們是以移情中的行為和男人及女人們的生活史為基礎的,我們就可以大膽地假設,在心靈中確實存在著一種強迫性重複,它超越了快樂原則。現在,我們也傾向於把創傷性神經症中出現的夢,以及導致兒童遊戲的衝動和這種強迫性聯繫起來。

但是,人們注意到,只有在很少的情況下,我們才能觀察到這種不受其他動機支持的強迫性重複的純粹效果。在兒童的遊戲中,我們已經強調了一些可以解釋強迫性的其他方式。強迫性重複和可以直接獲得快樂的本能滿足,在這裡似乎結成了一種親密的夥伴關係。移情現象顯然被抵抗利用了,抵抗是自我在頑固地堅持壓抑時所保留的。可以說,治療試圖對它發揮作用的這種強迫性重複,卻被自我拉向它的一側(就像自我依附於快樂原則那樣)。2369大量的可以被描述為強迫性命運的現象,似乎都可以在一種合理的基礎上理解;這樣我們就沒有必要再引入一個新的和神奇的動機力量來解釋它。

(這種動機力量的)最無可懷疑的例子或許就是創傷的夢。但是,經過更慎重的考慮,我們將被迫承認,即使在其他一些例子中,全部的依據也不可能用我們所熟悉的動機力量的活動來解釋。要證明強迫性重複的假設是合理的,還有大量的東西尚未得到解釋——強迫性重複似乎是一個比它所超越的快樂原則更原始、更基本、更具有本能的東西。但是,如果強迫性重複確實在心靈中發揮作用,我們應該很想瞭解一些它的情況,想知道它相當於什麼樣的功能,它會在什麼情況下出現,它和快樂原則是什麼關係——畢竟,到目前為止,我們一直把支配心理生活中興奮過程的進展歸功於快樂原則。

第四章

現在接下來討論的就是思辨或推測(speculation),思辨常常被看作是很牽強的,讀者可以根據他的個人愛好,對這種思辨進行考慮或不與考慮。我們還可以說,這種思辨是一種嘗試,試圖始終一致地探究某種觀點,這種出於好奇心的觀點是想看一看它將導致什麼結果。

精神分析的思辨是從研究潛意識過程中獲得的印象作為其出發點的,這種印象認為,意識可能不是心理過程的最普遍的屬性,而只是它們的一種特殊功能。用心理玄學的術語來說,它主張,意識就是那個它描述為「意識」(Cs.),一種特殊系統的功能。2370意識所產生的東西主要是對來自外部世界的興奮的知覺,以及只能從心理結構內部產生的快樂和不快樂感受,因此,我們可以給有知覺的意識(Pcpt.-Cs.)系統2371在空間安排一個位置。它一定位於內部和外部之間的交界處;它一定被轉向外部世界,而且一定會包圍著其他心理系統。人們將會看到,在這些假設中,並沒有什麼冒風險的新東西;我們只不過採納了大腦解剖所堅持的定位觀,它把意識定「位」在大腦皮層,即包在中樞器官最外面的一層。從解剖上講,大腦解剖沒有必要考慮,為什麼意識應該居住在大腦的表面,而不是被安全地安放在其最深處的某個地方。或許我們在為我們的知覺意識系統中的這種情境進行說明時,將使研究更加成功。

意識並不是我們歸之為這個系統中的諸過程的唯一特性。以我們從精神分析的經驗中獲得的印象為基礎,我們假設,在其他系統中出現的所有興奮過程,都在它們身上留下了永久的痕跡,這些痕跡形成了記憶的基礎。因此,這些記憶痕跡和成為意識的這個事實並沒有任何關係;確實,當把它們甩在後面的這個過程是一個從未進入過意識的過程時,它們確實常常是最強大、最持久的。但是,我們發現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諸如此類的永久的興奮痕跡也是在知覺—意識系統中遺留下來的。如果它們經常保持有意識的,那麼,它們很快就會被該系統接受新興奮的能力加以限制。2372另一方面,如果它們是潛意識的,我們面對的問題就應該是,解釋潛意識過程在一個系統中的存在,否則,這個系統的功能就會伴隨著意識現象。根據我們把成為意識的過程歸結到一個特殊系統的假設,可以說,我們就會什麼都沒有改變,而且一無所獲。雖然這種考慮並不是絕對結論性的,但卻引導我們猜想,成為意識的和留下一個記憶痕跡,都是在同一個系統中互不相容的過程。因此,我們應該能夠說,興奮過程在意識系統中成為意識的,但卻沒有留下持久的痕跡;不過,這種興奮被傳導到在其內部的另一些系統中,而且正是在這些系統中它的痕跡才被遺留下來。我遵循這些同樣的思路,在我的《釋夢》的思辨部分中把這種概括性的描述包括在其中。2373我們必須牢記,我們從其他來源中所知道的關於意識的起源是非常少的;因此,當我們提出這樣的命題,產生的是意識而不是記憶痕跡,這個主張應該得到考慮,不管怎麼說,它們都是建立在以相當明確的術語建構框架的基礎上的。

那麼,假如真是這樣的話,意識系統就具有這種獨特性的特點,在這個系統中和在其他心理系統中所發生的情況相反,興奮過程不會使它的成分發生任何持久的變化,而是可以在成為意識的現象中發散出來。這種與普遍規律相違背的例外,要求用某個只能適用於該系統的因素來進行解釋。這個在其他系統中都不存在的因素,可能確實是意識系統的被暴露在外的情境,它和外部世界是直接聯繫的。

讓我們把可能最簡單形式的生命有機體描述為一個對刺激很敏感的物質的未分化的囊。那麼,它那轉向外部世界的表面將從這種情境下被分化出來,並且成為一個感受刺激的器官。確實,胚胎學通過盡力重現人類發展史,實際上向我們表明,中樞神經系統發源於外胚胎層;大腦的灰質仍然是有機體的原始表層的派生物,並可能遺傳了它的某些基本特徵。由此,我們很容易設想,由於外部刺激對囊的表面的不斷影響,它的一定深度的表面就可能發生了永久的變化,它的興奮過程就和在更深層發生的興奮過程截然相反。由此而形成了一個終於被刺激作用消耗殆盡的外表,它就要為接受刺激而表現出最適當的可能條件,而且不可能再發生任何變化。用意識系統的術語來說,這就意味著,它的成分不受來自興奮過程的任何更持久變化的影響,因為在那一方面它們已經發生了可能是最大程度的變化:但是,現在它們已經能夠產生意識了。對物質的這種變化的性質和興奮過程的性質而言,可能還會形成各種目前還無法驗證的觀點。可以設想,在從一個成分傳向另一個成分時,興奮必須克服一種抵抗,而抵抗的這種減少,正是留下興奮的永久痕跡的東西,就是說,一種促進作用。因此,在意識系統中,從一個成分傳導到另一個成分的這種抵抗,就不再存在了。2374這種描述可以把布洛伊爾在心理系統的成分中對安穩的(或受約束的)能量和活動的貫注能量之間的區分聯繫起來2375;意識系統的這些成分不攜帶受約束的能量,而只攜帶能自由釋放的能量。但是,在表達這些看法時,最好是盡可能地謹慎為好。不管怎麼說,這種思辨將使我們能夠把意識的起源與意識系統的情境產生某種聯繫,與必須歸之於在其中發生的興奮過程的獨特性聯繫起來。

但是,關於有著外感受層的活的囊泡,我們還有好多話要說。這個微小的生物體,在充滿著最強大能量的外部世界中漂浮著,如果不給它提供一個抵禦刺激的保護層,它就會被發自這些能量的刺激活動所毀滅。它是以下述方式獲得這種保護層的:它的最外層不再具有適合於這個活的物質的結構,在一定程度上成為無機的,現在這個囊泡的作用就像一個與刺激隔離的特殊覆蓋物或薄膜,結果,使外部世界的能量不能進入下面這些保留著其生命活力的皮層,只有保持其原先強度的一小部分才能進入;而且這些皮層能夠在保護層的掩護下致力於接受那些被允許通過的大量刺激。但是,只要不出現這種強大到能穿透保護層的刺激,這個外層就是到死也能使一切更深層的東西免遭同樣的命運。對活的有機體來說,防備刺激幾乎是一項比接受刺激還重要的任務;保護屏障有其自己的能量倉庫,必須首先努力保護這些特殊的能量轉換形式,這種能量轉換是在抵禦那些在外部世界活動的、具有強大能量的影響中——在試圖抵消它們,因而也具有破壞性的影響中,在自身之內發揮作用的。接受刺激的主要目的是發現外界刺激的方向和性質,為此,只要取外部世界很少的一點樣本,也可以說,做少量的抽樣檢查就夠了。在高度發達的有機體中,曾經是一個囊泡的外表感受層早已退縮到身體的深處,但還有一部分留在緊靠著抵禦刺激的普通保護層的表面之下。這些就是感覺器官,它們主要是由接受刺激的某些特殊作用的機構組成的,但也有一些特殊的安排,是用來對過量刺激提供進一步保護,和避開各種不適當的刺激。2376它們只對付很少量的外界刺激,只接受外界的樣本,這就是它們的特點。或許可以把它們和觸角做一比較,觸角不斷地伸出來接觸外部世界,然後又縮回去。

在這一方面,我想大膽地暫時探討一個應該受到最徹底論述的主題。作為精神分析的某些發現的一個結果,我們今天已能對康德關於時間和空間是「思想的必然形式」的原理進行討論。我們已經知道,潛意識的心理過程本身是無始無終的。2377這就意味著,首先,它們不是按年代順序編排的,時間在它們身上不發生變化,時間的觀念也不適用於它們。這些都是消極的特點,只有代之以和有意識的心理過程做一比較才能弄明白。另一方面,我們關於抽像的時間觀念似乎完全是從知覺意識系統的工作方法中派生出來的,並且和它自己對該工作方法的知覺一致。這種功能樣式或許會構成提供一個保護層來防備刺激的另一種形式。我知道,這些說明聽起來一定很模糊,但我必須把自己限於這幾條線索中。2378

我們已經指出,活的囊泡都具有抵禦外部世界刺激的保護層;在此之前,我們曾指出,必須把與該保護層相鄰的大腦皮層作為接受外界刺激的一個器官分化出來,但是,這個敏感的皮層(就是後來的意識系統),也接受來自內部的興奮。該系統在內部和外部之內的處境和在這兩種情況下支配興奮感受性的條件之間的差異,對該系統發揮作用和使整個心理結構發揮作用,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對外部世界它有一層抵禦刺激的屏障,迎面而來的大量興奮只能以較小的強度發揮作用;而對內部來說,卻不可能有這樣的保護層2379;更深層的興奮直接地、且數量並不減少地尋找進入該系統的道路,而此時它們的某些特點則會產生一系列快樂—不快樂的感受。不過,來自內部的興奮,和它們的強度以及其他性質方面的特點(或許還有它們的幅度),比從外界流入的刺激更與該系統的工作方法相對應。2380這種事態會發生兩種明確的結果:第一,快樂和不快樂感受(它是該結構內部的一個索引)支配著一切外界刺激;第二,採納一種特殊方式來對付會帶來過分不快樂的任何內部興奮。有一種傾向認為,它們似乎不是從內部,而是從外部發揮作用的,因此,它能使這些抵禦刺激的保護層作為防禦它們的一種手段而發揮作用。這是投射的起源,它注定要在產生病理過程的因果關係中發揮如此重大的作用。

我有一個印象,這些最後的考慮使我們對至高無上的快樂原則有了更好的理解;但我們還沒能對那些和這種支配作用相反的情況做出解釋。因此,我們不妨再深入一步。像這些強大到足以打破這個保護層的外部興奮,我們稱之為「創傷性的」。在我看來,創傷的概念必然包括這樣一種聯繫,即與有效地抵禦刺激屏障出現的裂口聯繫在一起。像這種外部創傷的事件無疑會引起有機體能量在功能上的非常廣泛的混亂,將促使每一種可能的保護措施都活動起來。同時,快樂原則在這裡暫時不起作用了。帶有大量刺激物的心理結構的洪流再也不可阻擋,相反,另一個問題便表現出來了——即把大量闖入進來的刺激物控制起來,在心理的意義上把它們約束起來,以便它們能因此而得到釋放。

由身體上的痛苦帶來的特定的不快樂,可能是在有限的領域內打破了抵禦刺激物的那個保護層的結果。因此,從有關神經末梢的這一點流入中樞心理結構的持續的興奮流,便只能來自該結構的內部。2381我們還期待心靈怎樣對這種侵害做出反應呢?為了在這個裂口的四周產生相應的高能量貫注,就需要從各方面約請能量的貫注。一個巨大的「反貫注」(anticathexis)便建立起來了,有利於此而使所有其他的心理系統都衰竭下去。這樣,剩下來的心理功能便廣泛地癱瘓下來或大量削減。我們必須努力從諸如此類的例子中吸取教訓,並把它們用作我們的心理玄學思辨的基礎。因此,從當前的這個例子中我們得出了結論,即使是高精力貫注的系統也能接受新流入的附加的能量,把它變成一種安穩的精力貫注,也就是把它從心理上約束起來了。該系統自己的安穩的精力貫注越強,則其約束力似乎就越大;相反,該系統的精力貫注越低,它接受流入的能量的能力就越差2382,因此,當抵禦刺激的這個保護層被打破時,後果就一定會更嚴重。對這種觀點人們不可能更公正地反對說,在裂口處周圍精力貫注的加強,完全可以簡單地解釋為新近的大量興奮的直接活動的結果。假如是這樣的話,心理結構就只會接受它的能量貫注的增加,由痛苦所造成的癱瘓的特性,以及所有其他系統的衰竭,就會不加解釋地保存下來。痛苦所引起的非常強烈的釋放也不會影響我們的解釋,因為它們是以反射的方式發生的——就是說,它們的發生沒有心理結構的干預。我們描述為心理玄學的這些討論的不確定性,自然來自於這個事實,即我們對在心理系統的成分中所發生的興奮過程的性質一無所知,並且在對這個主題做任何假設時並不覺得有理。因此,我們一直在操作一個很大的未知的因素,還不得不把這個未知的因素繼續納入到每一種新的闡釋中。我們或許可以合理地假設,這個興奮過程可以用不同數量的能量來完成;它也有不止一種性質(例如在幅度方面),這似乎是可能的。我們已經把布洛伊爾的假設作為一種新的因素考慮進來了,他的假設認為,能量的貫注是以兩種形式出現的[見第26~27頁],這樣,我們就不得不在心理系統或它們的成分的兩種貫注之間做出一種區分,一方面是自由流動的貫注,它力求得到釋放;另一方面是安穩的精力貫注,或許我們可以推測,對流入心理結構的能量加以約束,就在於從自由流動狀態向安穩狀態的轉變。

我認為,我們可以暫時大膽地把普通的創傷性神經症看作是抵禦刺激的屏障遭到廣泛破壞的結果。這似乎是要使古老而又幼稚的休克學說再次盛行起來,它顯然是和一種後來的、在心理學上更自命不凡的理論相反,這種理論不是把病因學的重要性歸因於機械的巨大力量的作用,而是歸因於對生命的恐嚇和威脅。但是,這兩種相反的論點並非互不相容,而且,精神分析關於創傷性神經症的概念,從最粗糙的形式來看,也和休克學說並不一致。後一種觀點認為,休克的基本性質是對神經系統的一些成分中的分子結構,甚至是對其組織結構的直接損傷;我們尋求理解的是,通過打破那個抵禦刺激的屏障,以及隨之而產生的一系列問題而對心理器官產生的影響。而且,我們仍然強調驚恐這個成分的重要性,它是由於對焦慮缺乏準備而引起的2383,包括對首先接受刺激的那些系統缺乏高度的精力貫注。由於精力貫注程度較低的緣故,這些系統很難約束大量新的興奮,打破那層起保護作用的屏障的後果,看起來似乎更加容易。因此,我們發現,對焦慮的準備,和感受系統的過度精力貫注一起,代表著抵禦刺激的最後防線。對大量的創傷來說,毫無準備的系統和經過過度精力貫注準備的系統之間的差異,可能會對後果起決定性作用;對超出一定強度的創傷來說,這個因素就不再有什麼重要性了。我們知道,願望的實現是夢以一種幻覺的方式產生的,而且,在快樂原則的支配下這種滿足已成為夢的功能。但是,它卻不符合這個原則,即遭受創傷性神經症的病人的夢,使它們有規律地回到這種創傷發生的情境中。相反,我們可以假定,在這裡夢有助於完成另一項任務,在快樂原則能夠開始它的統治之前,這項任務就必須被完成。這些夢正試圖通過產生焦慮而對刺激進行內省的控制,遺漏了這些夢是導致創傷性神經症的原因。它們就是這樣使我們洞悉了心理結構的一種功能,雖然它和快樂原則並不矛盾,但它卻獨立於快樂原則,並且比獲得快樂和避免不快樂的目的有更早的起源。

因此,這似乎就是第一次承認夢是一種願望滿足的命題有一個例外的地方。正如我一再詳細地表明的那樣,焦慮的夢卻沒有提供這樣的例外。「懲罰的夢」也沒有,因為它們只是以適合於它的懲罰代替了被禁閉的願望滿足;就是說,它們滿足的是罪疚感的願望,罪疚感是對受蔑視的衝動做出的反應。2384但是,不能把我們所討論的患有創傷性神經症的病人的夢歸類為願望滿足,也不能把在精神分析期間發生的使病人回想起童年的心理創傷的夢做這樣的分類。它們的產生毋寧說是服從強迫性重複,雖然在分析中,這種強迫性重複確實得到了那種願望的支持(那種願望則是受「暗示」鼓勵的)2385,以便把那些被遺忘和被壓抑的東西回想起來。因此,把通過實現擾亂衝動的願望而可能引起睡眠中斷的任何動機摒棄,這樣一些夢的功能並不是其原始的功能。夢只有在全部心理生活已經接受了對快樂原則的支配之後,才有可能執行這種功能。如果有一個「超越快樂原則」,那麼,在夢的目的就是願望滿足之前還有一段時期,承認這一點才能與該原則相一致。這樣做並不否認它們以後的功能。但是,如果這個普遍規律一旦被打破,就會出現另外的問題:為了從心理上約束創傷的印象而服從強迫性重複的這些夢難道不能也在分析之外發生嗎?而答案只能是非常肯定的。

我在別的地方已論證過2386,「戰爭神經症」(就這個詞所具有的含義來說,它不過是指疾病發作時的一種情況)確實就是因為自我中的衝突而引起的創傷性神經症。我已在第12頁中提到的那個事實,即同時由創傷所引起的嚴重傷害減少了發生神經症的機會,如果把精神分析研究所強調的兩個事實牢記在心裡,這個事實就不再難以理解了:第一個事實是,必須把機械震盪作為性興奮的來源之一2387;第二,那個痛苦的、發燒的疾病在他的持續的時間內對力比多的分佈產生了重大的影響。這樣,一方面,創傷的機械衝擊力就會解放大量的性興奮,由於缺乏對焦慮的準備,這種性興奮就會有一種創傷作用;但是,另一方面,同時發生的身體上的傷害,則通過喚起受傷部位的自戀性的過度精力貫注2388,而對多餘的興奮加以約束。我們還知道,雖然力比多理論還沒有充分利用這個事實,但是,在力比多的分佈中,像抑鬱症那麼嚴重的失調,或許一時會被一種間發的器質性疾病所消除;確實,甚至一種完全發展的早發性癡呆也可以在這些情況下具有暫時的緩解作用。

第五章

感受刺激的大腦皮層沒有抵禦來自內部的興奮的那層起保護作用的屏障,這個事實將產生一個必然的結果:即刺激物的這些後期傳導獲得了日益增多的實際意義,並經常引起可與創傷性神經症相比較的實際上的失調。這種內部興奮的最豐富的根源,就是所謂有機體的「本能」——在身體內部發生的、傳導到心理結構中去的一切力量的代表——同時也是心理學研究中最重要、最模糊的成分。

由本能發出的興奮不與被約束的那種神經過程相符合,而與努力尋求釋放的自由活動的神經過程相符合。或許我們將會發現,這一假設並不過於草率。我們關於這些過程的知識中最好的部分來自夢的工作的研究。我們在研究中發現,潛意識系統中的過程完全不同於(前)意識系統中的那些過程;在潛意識中,精力貫注會很容易地完全被轉換、移置或凝縮,而如果把它應用於前意識的材料,這樣做就只能獲得無效的結果;在對白天的前意識殘餘根據在潛意識中發揮作用的規律進行了精心製作之後,這就可以說明顯夢所展示的那些熟悉的特色。我把潛意識中的這種過程描述為心理的「原發」過程,以別於在我們正常的醒覺生活中獲得的「繼發」過程。既然所有本能的衝動都把潛意識系統作為它們影響的方面,因此,說它們追隨著原發過程的路線,則根本就不是什麼新鮮事了。而且,把心理的原發過程和布洛伊爾的自由活動的精力貫注等同起來,把繼發過程和他的在約束或緊張性精力貫注中的變化等同起來2389,這是很容易的。如果是這樣的話,把到達原發過程的本能興奮約束起來,則是心理結構的更高層次的任務了。這種約束的失敗便會引起一種類似於創傷性神經症的失調;只有在成功地完成了這種約束之後,快樂原則(及其變種現實原則)才有可能毫無妨礙地維護它的統治。直到此時,心理結構的另一個任務才會取得支配地位,即獲得對興奮的控制或約束,這個任務並非和快樂原則相反,而是獨立於快樂原則,並且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它。

(我們已經描述過的)在童年心理生活的早期活動中和在精神分析治療的事件中表現出來的一種強迫性重複,在很大程度上顯示了一種本能的特徵2390,而且,當它們的活動和快樂原則形成對立時,就會顯示出好像有一種「魔幻般的」力量在起作用。在兒童的遊戲中,我們似乎發現,兒童甚至會因為另一個原因而重複快樂的體驗,因為通過他自己的活動,能比只通過被動的體驗更徹底地更多地控制這種強烈的印象。每一次新鮮的重複似乎都加強了兒童竭力以求的這種控制。兒童並不能使他們的快樂體驗得到足夠經常的重複。他們不懈地堅持這種重複的同一性。這個特點在後來則消失了。如果一個笑話被第二次聽到,它幾乎不會再引人發笑;戲劇性的表演在第二次絕不會產生像第一次那樣的印象;的確,要說服一個成年人馬上再讀一遍他非常喜歡讀的一本書,幾乎是不可能的。新奇總是快樂的必要條件。然而,兒童則會不厭其煩地央求成人重複一個他給他們看過的、或者和他們一起玩過的一種遊戲,直到這個成年人拒絕再玩或實在筋疲力盡為止。同樣,如果給兒童講一個很有趣的故事,他就總想一遍又一遍地聽這個故事,而不聽其他新故事;而且他會嚴厲地規定,重複得必須一模一樣,並糾正講故事的人可能誤漏的每一次差錯——雖然他們可能實際上是想通過插嘴來獲得新的讚許。2391所有這一切和快樂原則並不矛盾;顯然,這種重複,這種同一事物的重新體驗本身就是快樂的一個根源。相反,在接受分析的一個病人的案例中,在移情中強迫他去重複童年生活的事件,顯然絲毫也沒有考慮到快樂原則。病人在這方面的舉動完全像一個孩子,這使我們看得很清楚,他的被壓抑的原始經驗的記憶痕跡並沒有以一種約束狀態表現出來,在某種意義上說,確實不可能服從那個繼發過程。再者,他們通過結合前一天留下的記憶痕跡,把他們有能力形成一種願望的幻想歸因於他們不受約束這個事實,這種幻想將在一個夢裡表現出來。當我們在分析的後期試圖誘導病人和醫生完全脫離開時,就經常遇到作為一種治療障礙的同樣的強迫性重複。我們還可以假設,當那些對分析並不熟悉的人感受到一種模糊的恐懼時——彷彿他們害怕喚醒那些他們認為最好留在睡眠中的東西——他們所害怕的歸根結底是對出現這種被魔幻般的力量所佔有的強迫性。

但是,是「本能的」這個謂語是怎樣和強迫性重複聯繫起來的呢?在這一點上,我們不可避免地要產生這種想法,我們可能已經發現了一個普遍的、迄今尚未被清楚地認識到的,或者至少沒有被明確強調的2392本能特點的痕跡,或許是一切有機生命特點的痕跡。因此,似乎可以這樣認為,一種本能就是在有機生命中先天存在的旨在恢復早期事態的一種慾望,這是一種在外部干擾力量影響下這個生物實體必須拋棄的慾望;就是說,它是一種有機體的彈性,或者換一種說法,是有機體生命中固有的惰性的表現。2393

對本能的這種理解在我看來是很陌生的,以為我們已習慣於在本能中發現這個趨向變化和發展的因素,而現在我們卻發現,人們要求我們認識到的是在它們身上恰恰相反的東西——即有機體的保守性質的表現。另一方面,我們很快就會聯想起一些動物生活的實例,它們似乎可以證實這個觀點,即本能是在歷史上被決定的。例如,有些魚類為了在遠離它們通常居住區的某一水域內產卵,而在產卵期進行艱苦的長途跋涉。根據許多生物學家的觀點,它們所做的只不過是尋找它們的物種以前所居住過的水域,但是,隨著時間的遷移,這些水域已經轉換給其他魚類了。據說候鳥的定期移棲也同樣適用於這種解釋——但是,當我們考慮到,在遺傳現象和胚胎學的事實中,我們有關於有機體強迫性重複的最深刻印象的證據時,我們很快便發現沒有必要再尋找更多的事例了。我們發現,活的動物的生殖細胞在其發展過程中一定會重複(雖然只是以簡化的短暫的形式)這種動物由此進化而來的一切結構形式,而不是沿著最短的道路迅速地形成它自己的最終形狀。這種行為只有在一種很小的程度上才能歸因於機械的原因,而且我們也不能相應地忽視歷史的解釋。同樣,通過長出一個與失去了的器官完全類似的器官,這樣一種再生能力在動物王國裡屢見不鮮。

我們將會遇到這個並非毫無道理的反對意見,很有可能的是,除了那些促使重複的保守本能之外,還有其他一些強烈趨向發展和產生新的形式的本能。這個論點當然也不能忽視,我們在討論的後一階段將予以考慮。2394但是,我們眼下最好還是在它的邏輯結論中遵循這個假設,即一切本能都把恢復一種早期的事態作為它們的目的。這個結果可能給人留下一種神秘主義的或故弄玄虛的印象;我們仍然可以相當坦然地排除曾經追求過任何這類目的的譴責,我們尋求的只是合理的研究結果,或者基於它而建立的各種看法;在這些結果中,除了那些確定無疑的特性之外,我們並不希望發現任何其他性質。2395

因此,我們不妨假設,一切有機體的本能都是保守的,都是從歷史上獲得的,並且朝向恢復某種較早期的狀態。這樣,我們一定會把一切有機體發展的現象歸之於那些外部有干擾的和有趣的影響。原始的生物實體從一開始就不想改變;如果條件始終不變,它就總是只重複同樣的生命歷程。但不管怎麼說,一定是我們所居住的這個地球的進化史及其和太陽的關係,才有可能在有機體的發展中留下痕跡。有機體的保守本能已經使每一種強制性的變化被同化到有機體生命的過程中,並且把它們儲藏起來,以供今後進一步重複。當這些本能實際上只想努力借助於新舊兩條道路達到一個古老的目標時,它們表現的假象卻必定是一些努力追求變化和進步的力量。另外,一切有機體奮力以求的這個最後的目標也是可以說明的。如果生命的目標是迄今為止從未達到過的一種狀態,它就會和本能的保守性產生矛盾。相反,它就一定是一種古老的狀態,一種最初始的狀態,是活的有機體很久以前就脫離開的狀態,併力圖通過一切迂迴的發展道路又回到這個出發點。如果我們把它作為一種不承認有例外的真理,即一切活的東西都是由於自身之內的原因而死亡的——重新成為無機物——那麼,我們將只能說「一切生命的目標就是死亡」,我們還會回想起這句話:「無生物是在有生物之前就已存在。」

在某一時期,通過我們對其性質還不能形成概念的某種力量的活動,生命的屬性在無生物中被喚醒了。或許這個過程就是一個使其他生命物質後來在一定的生物階層產生意識的類似的原型。因此,在以前無生物中產生的緊張便力求要達到一種平衡;第一種本能便以這種方式顯示出來,即回到無生命狀態的本能。那時,生物是很容易發生死亡的;其生命的歷程可能只是很短暫的,其方向是由這個幼小生命的化學結構所決定的。或許,通過一段漫長的時期,生物就可以這樣得到不斷的再生,而又很容易死去,直到決定性的外部影響以這樣一種方式發生了改變,迫使仍然活著的生物更加廣泛地偏離最初的生命歷程,並且採取更複雜的和迂迴的道路來達到死亡的目標。這些被保守的本能忠實地保留下來的、通往死亡的迂迴道路,在今天就這樣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現象的畫卷。如果我們堅定地認為,本能的保守性是獨一無二的,我們就不可能獲得關於生命的起源和目標的任何其他假設。

如果這些結論在我們聽起來很奇怪的話,那些使我們做出關於許多本能的結論也一定會使人同樣感到困惑不解,我們認為,這些本能處在有機體的生命現象的背後。我們關於每一個活的生物都具有自我保存(self-preservation)本能的假設,和本能的全部生命的目的就是產生死亡的假設形成了鮮明的對照。這些自我保存的本能、自我肯定的本能和控制(mastery)的本能,看來已極大地削弱了其理論的重要性;它們是一些局部的本能,其功能是保證有機體將遵循自己的道路走向死亡,以及避開回到無生物存在的可能的道路,這不是有機體本身所固有的可能性。我們不再考慮有機體的那種令人困惑的決心,它是如此難以和前後關係聯繫起來,這是有機體在面臨每一種障礙時保持自己的存在的決心。留待我們考慮的是這個事實,即有機體只希望以它自己的方式死亡。因此,這些生命的看守人最終也是死亡的忠實追隨者。這樣便產生了自相矛盾的情境,即活的有機體最竭盡全力地抵抗這些事件的發生(其實是一些危險),而這些事件能幫助它通過很短的迂迴道路,迅速地到達它的生命目標;但這正是具有純粹本能特點的行為,它和一種理智的努力形成對照。2396

但是,我們不妨暫停下來,進行一下思考,事情不可能就是這樣的。神經症理論曾給予它一個有特定地位的性本能,這些性本能表現出另一種截然不同的情形。

並非所有的有機體都受外部壓力的強制,這種外部壓力驅使它們不斷地增加發展的程度。許多有機體直到現在還繼續把自己保持在低水平上:今天還存在著這樣的生物,儘管不是全部的生物,它們必定類似於高等動物和植物的最早期階段。確實,它們直到今天還活著。同樣,基本的有機體雖然構成了更高的生命形式的複雜機體,但並非所有的機體都走這條進化到自然死亡的全部道路。其中有些生物的再生細胞,很可能保持著生命物質的原始結構,在一定時期之後,攜帶著一切遺傳的和新獲得的本能素質,從作為一個整體的有機體中分離出來。可能正是這兩個特點,才使它們的獨立存在成為可能。如果條件合適了,它們就開始發展,就是說,重複同一種行為循環,它們的存在便歸屬於這種循環;結果,物質的一部分又把它的發展貫徹到底,而另一部分,作為一個新的生殖核心,又返回到這個發展過程的開端。這樣,這些生殖細胞就不利於生物的死亡,並且能成功地戰勝在我們看來似乎必定是潛在永存的東西,儘管它或許只意味著死亡道路的一種延長。我們必須把這個事實看作是最有意義的,即生殖細胞的這種功能得到了加強,或者,如果它和另一個與它相似,卻又有所不同的東西相混合,才能使這種功能發揮作用。

有一些本能主宰著這些基本有機體的命運,這些基本有機體比個別有機體存活得長,當這些有機體無法防備外部世界的刺激時,這些本能便為它們的安全提供庇護,並最終和其他生殖細胞產生聯合等等。這些總起來說就構成了這樣一組性本能。在與其他本能同樣的意義上,它們也是保守的,在那種情況下,它們要重新恢復生物的早期狀態;但是,它們的保守性程度更高,在這裡,它們顯示出自己特別能抵抗外部世界的影響;在另一種意義上說,由於它們要更長時間地保存生命本身,所以它們也更加保守。2397它們是真正的生的本能(life-instincts)。它們的行為表現和由於其功能而導向死亡的其他本能的目的恰恰相反;這個事實表明,在它們和其他本能之間有一種對立,神經症的理論早就認識到這種對立的意義。在有機體的生命中似乎有一種擺動的節律。一組本能向前壓,以求盡可能快地到達生命的最終目標;而另一組本能則在發展到某一階段時就返回到某一點,只是又從某一點走了一段同樣的路程,從而延長了旅程。雖然性慾和性別之間的區分在生命之初肯定並不存在。然而,很有可能,後來被描述為性慾的本能從一開始就發揮作用了。有人認為,只是在後來某個時期,它們才開始發揮反對自我本能(ego-instinct)的作用,這個觀點是不正確的。2398

現在,我們不妨暫時回過頭來,考慮一下是否所有這些思辨都是有基礎的。除了性的本能之外2399,難道就真的沒有尋求恢復早期狀態的任何其他本能了嗎?難道就沒有一種本能在為一種還從未達到過的狀態而奮鬥嗎?我還沒有在有機界找到和我提出的特點相矛盾的任何確定的例子。在植物界和動物界中,顯然並不存在向更高水平發展的任何普遍的本能,雖然不可否認,這種發展事實上確實是存在著。但是,一方面,當我們宣佈一個發展階段比另一個更高級的時候,這常常只不過是一個個人見解的問題;而另一方面,生物學教導我們,在某一方面更高級的發展常常要被另一方面的退化所抵消或壓倒。另外,存在著許多種動物形式,我們能從這些形式的早期階段推測出,相反地,它們的發展已具有退化的特點。高級的發展和退化一樣,完全可能是促進適應的外部力量的壓力所導致的結果;在這兩種情況下,本能所起的作用可能僅限於(以一種內在根源的形式)保持住這種強制性的變化。2400

我們很多人也很難放棄這個信念,即人類本身有一種趨向完善的本能在發揮作用,這種本能使人類達到了他們目前的高水平的理智發展和道德昇華,人們或許可以期待,人類肯定能發展到超人階段。但是,我不相信存在著這樣一種內部本能,也沒有看到這種仁慈的幻覺將怎樣得到保存。在我看來,人類當前的發展似乎不需要做任何不同於動物發展的解釋。可以在少數人類個體中觀察到的、趨向進一步完善的不懈努力,可以被很容易地理解為本能壓抑的結果,人類文明中最有價值的東西,就是在這種本能壓抑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被壓抑的本能為追求完全的滿足而從未停止過奮鬥,它存在於重複一種滿足的原始經驗之中。一切代替或反相形成作用和昇華作用,對於放鬆被壓抑本能的持續的緊張,並沒有多大的用處;正是在所要求獲得的滿足的快樂與實際獲得的滿足的快樂之間的這種差異,才產生了這種驅動的力量,它不允許在它所達到的任何境地止步不前,但是,用詩人的話說:「奮力向前,永不屈服。」2401達到完全滿足的後退之路,一般地說,總是被堅持壓抑的抵抗所阻攔,這樣,在另一個成長還沒有受到阻擋的發展方向上,除了前進之外,別無任何選擇——儘管也沒有任何指望能使該過程達到一種終結或實現目標。在形成恐怖性神經症時所包含的這些過程,實際上只不過試圖逃避某種本能的滿足,而不是別的什麼。這些過程為我們提供了一個這樣的榜樣,指出了這種想像的「趨向完善的本能」的根源——我們不能把這種本能歸之於每一個人類個體。的確,促使其發展的動力條件都普遍存在,但是,只有在很少的情況下,實際的情形似乎才有利於這種現象。

我只想說一句話,以便說明,把有機物結合到更大單位中去的愛慾的力量,可能提供了對這種「趨向完善的本能」的一種替代,對這種替代我們還不能承認,歸因於這種本能的現象,似乎能夠通過愛慾的這些力量,連同壓抑的結果,一起得到解釋。2402

第六章

我們迄今為止討論的結果是,在「自我本能」和性本能之間進行了明確的劃分,並提出了一種看法,前者對趨向死亡施壓,而後者趨向於延長生命。但是,即便是在我們自己看來,這個結論也必定是在許多方面相當令人不滿意的。再者,實際上,只有對前一類本能,我們才能賦予它一個保守的或者說是退行的特點,這個特點與強迫性重複是相對應的。因為,根據我們的假設,自我本能是在無生物有了生命時產生的,並把恢復無生命狀態當作它們的目的。而對於性本能來說,雖然它們確實重新產生了有機體的原始狀態,但是,它們千方百計奮力以求的目的,是將兩種特別分化的生殖細胞統一起來。如果這種統一沒有發生,那麼,生殖細胞就會隨同所有其他多細胞有機體的成分一起死亡。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性的功能才能延長細胞的生命,並借給它永生的偽裝。但是,在生物的發展過程中所發生的重要事件,難道就是在性的生殖作用中,或在它的祖先,兩個單細胞原生動物的交配中一再重複嗎?2403對這個問題我們不知道如何回答;而且,如果我們所論證的整個結構被證明是錯誤的,我們就因此而感到寬慰了。那麼,自我或死的本能和性或生的本能2404之間的對立就會消失了,強迫性重複也會因此而失去我們歸因於它的意義。

然後,讓我們回到我們已經提出來的一個假設上來。我們期望我們將能夠對它給予明確的否定。我們在一切生命必定都死於內部原因這個假設的基礎上得出更進一步的結論。我們之所以如此隨意地做出這個假設,是因為它對我們來說似乎並不是一種假設。我們習慣於認為這是一個事實,而且詩人們的作品使我們在這個觀點上得到了鼓勵。或許我們之所以決定這樣去想,是因為在這種信念中有一種安慰。如果我們自己必須去死,而且在死亡時首先要失去我們最親愛的人,那麼,我們就比較容易服從一個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服從那個至高無上的「必然性」(necessity),而不願選擇或許有可能避免的機遇。但是,或許對這種死亡的內在必然性的信仰,也只是我們為自己所製作的那些幻覺中的一個幻覺,即「這樣就可以承受生存的重負」。2405這當然不是一種原始的信念。「自然死亡」的觀念是和原始民族不相容的;他們已把在他們當中發生的每一個人的死亡都歸因於一個敵人或某個罪惡的精靈的影響。所以,我們千萬不要忽視轉回到生物學中去檢驗這種信念的有效性。

假如我們這樣做,我們可能會驚訝地發現,生物學家對自然死亡這個主題的看法有多麼的不一致,而且事實上,死亡這個概念已在他們手中消融了。至少在高等動物中有一種固定的平均壽命,這個事實當然支持存在著諸如死於自然原因這樣的事。但是,當我們考慮到,某些大型的動物和某些巨型的木本植物有非常漫長的壽命,直到目前也無法計算究竟有多長壽命時,這種印象便又一次被消除了。根據威廉·弗利斯(Wilhelm Fliess,1906)的那個廣義的概念,有機體所展示出來的一切生命現象——當然也包括它們的死亡——都和某些固定時段的結束相聯繫著,這些固定時段表明,有兩種生物(一種是雄性,另一種是雌性)表現出對太陽年的依賴性。但是,當我們發現,觀察外部力量的影響能夠多麼輕易而又廣泛地改變生命現象出現的日期(特別是在植物界)——加快或延緩它們出現的時間——時,這樣便使人們懷疑弗利斯提出的公式的嚴謹性,或至少懷疑他確立的這些法則是否就是唯一的決定因素。

根據我們的觀點,對有機體中生命的壽限和延長這些論題的處理,在魏斯曼(A.Weismann,1882,1884,1892等)的著作中是最吸引我們的。正是他第一次把生物分成必死的和不死的兩部分;必死的部分是指在較狹窄的意義上的肉體——軀體——只有它才隸屬於自然的死亡;而另一方面,生殖細胞是潛在不死的,因為在一定的適當條件下,它們能發展出一個新的個體,換句話說,它能夠用一個新的軀體包裹住它們自身。(魏斯曼,1884)

在這一點上,引起我們震驚的是,它和我們的觀點竟出人意料地相似,我們的觀點是沿著一條截然不同的思想路線發展起來的,魏斯曼則是從形態學角度來考察生物體的,他認為裡面有一個部分是注定要死亡的,這就是軀體,是一個看起來和性或有關的物質相分離的身體。不死的那一部分——即種質——與維持種族的生存和繁衍有關。另一方面,我們已經把注意力不是集中在生物體上,而是集中於活躍在裡面的力量上,導致我們區分出了兩類本能:一類本能的目的是引導生命趨向死亡,而另一類本能,即性本能,終生奮力以求和產生的則是生命的復甦。這聽起來很像是對魏斯曼形態學理論的一種動力學的必然結論。

但是,我們一經考察魏斯曼關於死亡問題的論述,這種表面上具有重要一致性的現象便消失了。因為魏斯曼只是把必死的軀體和不死的種質之間的區別與多細胞有機體聯繫起來;在單細胞動物中個體的細胞和生殖的細胞仍然是一回事(魏斯曼,1882,第38頁)。因此,他認為,單細胞有機體是潛在不死的;死亡看來只是在多細胞動物中才有。的確,這種高等有機體的死亡是自然的死亡,是死於內部原因的;但是,它並不是建立在生物體的先天性質基礎上的(魏斯曼,1884,第84頁),不能把它看作是基於生命本性之上的一種絕對必然性(魏斯曼,1882,第33頁)。毋寧說,死亡是一件有利的事,是一種對外部生活條件的適應現象;因為,在把有形體的細胞分化成軀體和種質之後,個體壽命的無限制地延長就變成了一種毫無意義的奢侈。當多細胞有機體的這種分化出現後,死亡就成為可能和變得適當了。從此以後,高等有機體的軀體,在一定時間之後,便由於內部原因而死亡,而原生物仍然是不死的。另一方面,繁殖並不是從一開始就和死亡一起被引進來的;相反,它和(它由此而起源的)成長一樣,是生物體的一種原始的屬性,自從它在地球上出現之後,生命便持續不斷地存在下去。(魏斯曼,1884,第84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