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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動了我們的幸福

一、我要比你更好

本來社會系統和自我系統一個管外、一個管內,管外的社會系統通過與外界的比較推動你更好地表現(比如讓你努力獲得優異表現),而管內的自我系統把資源轉化為綿綿不絕的幸福(比如讓2萬元錢轉化為幸福感)。正如前面的比喻,一個是手,一個是胃。

這本來是個運轉良好的系統,但小明的電話卻刺激了你的社會系統:一個不如我的人竟然拿到比我高兩倍的錢?你的社會系統冒出來,一腳踹醒你感覺良好的自我系統:喂!這可不能隨便幸福!我們一定要拿到5萬元的時候,才能夠幸福!於是在這樣的思維方式下,你只有在自己拿到5萬元,或者得知小明的公司倒霉之後,才會感到幸福。我們過分關注外界的事情,所以我們的社會系統開始越界,掌管我們自己的幸福。

但是真的會幸福嗎?

答案是不會。心理學家調查1萬人的快樂程度與收入的關係後發現,雖然收入在某種程度上起重要作用,但人們更看重與別人比較的結果。

不要忘記社會系統的運作方式:與他人比較,然後超越別人,然後獲得短暫的滿足。在這個系統下,你很快會發現這個世界上有年終獎拿10萬元的人,有比小明爛一百倍卻比你活得好一萬倍的人。於是你的社會系統會幫助你定下一個目標,然後再繼續挑戰……然後是更高的目標,繼續挑戰。

英國沃裡克大學教授克裡斯·博伊斯指出:「過去40年裡,每一個人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所有人都是這樣……我們的車變快,鄰居的車也變快,與那些跟我們關係密切的人相比,我們沒有優勢。」他說:「如果朋友年薪是他的雙倍,一些人可能年薪100萬英鎊(約合303萬元人民幣)都不覺得快樂。」「一些人住著大房子、開著新款汽車,但如果在熟人圈中房子不是最大、汽車不是最新,他就感覺不到這些物質本應帶來的那份快樂。」

我們的幸福感,很大部分就在這種「比你更好」的比較中流失。

二、「我要更多」與「一個人需要多少土地」

文豪托爾斯泰經常一出手就是《戰爭與和平》這樣的大著作,其實他一向很羨慕像莫泊桑這樣的短篇小說家,他也曾嘗試寫短篇,其中不乏精品。

比如這篇《一個人需要多少土地》,講的是一個叫做帕霍姆的地主向巴什基爾人的頭領購買土地,當他問及土地的價格,頭領告訴他:「我們的價格一直不變:一天1000盧布……我們以天為單位賣地。你一天走多遠,走過的土地都是你的。而價格是一天1000盧布……但有一個條件:如果你不能在當天返回出發地點,你就將白白失去那1000盧布。」

帕霍姆從第二天早上開始圈地,他努力地往外走,一直到不得不往回走,才發現自己走得太遠了。於是他用盡全力狂奔回來,在最後一瞬間回到了原點,但是卻吐血而死。他的僕人撿起那把鐵掀,在地上挖了一個坑,把帕霍姆埋在了裡面。帕霍姆最後需要的土地只有從頭到腳那麼一小塊。

「帕霍姆情節」是不是就是指那種有手無胃的人?這些人有強壯的手腳,卻沒有胃。他們感覺不到幸福,只有飢餓。他死的時候都不知道,其實人只需要從頭到腳六英尺那麼一小塊土地。

總有人會比你更成功!你總能得到更多!被社會系統接管幸福系統的人,像在食物中餓死的無胃的人一樣,永遠吃不飽。正如我前面談到的成功正態分佈,成功從來只是少數人的遊戲。社會先給我們定義「成功」(一個到達才允許幸福的資格),然後獰笑著讓我們參與一場永遠只有少數人笑、多數人哭的遊戲。社會規定的「幸福」永遠是稀缺品。

你可以按照社會設置好的方式去工作、設置好的方式去競爭、設置好的方式去交換,但是一定不能按照社會設置好的方式去幸福。否則,你就徹底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