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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愛自己

我們已經瞭解如何使用非暴力溝通來發展友誼,促進家庭和睦,改善工作交流以及推動政治和解。然而,非暴力溝通最重要的應用也許是在於——愛自己。

讓生命之花綻放

在赫布?加德納編寫的《一千個小丑》一劇中,主人公拒絕將他12歲的外甥交給兒童福利院。他鄭重地說道:「我希望他準確無誤地知道他是多麼特殊的生命,要不,他在成長的過程中將會忽視這一點。我希望他保持清醒,並看到各種奇妙的可能。我希望他知道,一旦有機會,排除萬難給世界一點觸動是值得的。我還希望他知道為什麼他是一個人,而不是一張椅子。」

然而,一旦負面的自我評價使我們看不到生命的美,我們就會忘記自己是「特殊的生命」,而把自己當作一把椅子。如果我們習慣於將自己視為工具——充滿各種缺陷的工具,自我憎恨還令人奇怪嗎?

如何培養對自己的愛呢?轉變自我評價的方式是一個重要方面。既然希望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有益的,那麼 ,自我評價的方式就要有助於學習,使我們的選擇符合生命的需要。然而,不幸的是,我們的自我評價方式往往導致自我憎恨,而無助於學習。

當我們的表現不完美

在一個研討班中,我請參加者回憶近期他們做後就感到後悔的一件事情。接著,我提醒他們特別注意,他們認為自己做錯事後,會和自己說什麼。比較典型的話有:「笨蛋!」「這種蠢事你也幹得出!」「你有毛病?」「你總是把事情搞得一團糟!」「真自私!」

他們的自責意味著:他們認為自己所做的事是錯的或不好的,他們就當為此感到痛苦。然而,可悲的是,許多人陷於自我 憎恨中,而無法從失誤中獲益——失誤提示我們的局限性,並引導我們的成長。

即使我們有時通過嚴厲的自責「得到了教訓」,我也會種變化和學習的驅動力。我希望,我們的改變是出於對生命的愛,而不是出於羞愧或內疚這些具有負面影響的心理。

如果自我評價使我們羞愧並改變行為,我們也就允許自我 憎恨來引導自己的成長和學習。羞愧是自我憎恨的一種形式,出於羞愧的行為不是自由而快樂的行為。即使我們試圖更加友善和體貼,一旦人們意識到我們行為的背後的羞愧或內疚,他們對這些行為的欣賞也就比不上那些只是出於愛的行為。

在我們的語言中,有一個詞極易引起羞愧和內疚。我們經常使用它來打擊自己。它在我們的意識中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許多人無法想像,沒有它生活將如何繼續。這個詞就是「應該」,也就是「我應該早點知道」或「我不應該做那件事情」中的「應該」。如果我們認為自己「應該」怎麼樣,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我們也就封閉了自我。因為「應該」意味著我們別無選擇。這使我們感到無奈和沮喪。同時又心有不甘,不願屈服。

除了「應該」這個詞,我們還用別的方式教訓自己,例如:「我真受不了自己現在這個樣子。我必須改改了。」想一想那些強迫自己的人。他們中有的人說:「我真的應該戒煙了。」另一些人說:「我必須加強鍛煉。」他們不斷地說他們「必須」做什麼,與此同時,又不停地找借口不那麼做,因為沒有人想成為奴隸。當然,我們也不是命中注定要去服從「應該」或「不得不」的指揮,不論它是來自外部,還是來自我們自身。一旦順從了這些命令,生活也就失去了樂趣。

為什麼會自責?

經常責備自己、強迫自己將使自己「更像椅子而不像人」。非暴力溝通認為,對他人的指責反映了我們遇到挫折——他人的行為不符合我們的需要。如果我們指責的那個人恰好就是我們自己,那麼言下之意是:「我的行為不符合我的需要。」我相信,如果我們專注於需要是否得到滿足以及得到怎樣的滿足,我們就更有可能從自我評價中獲益。

一旦發現自己正在做獲益的事情,我們的挑戰是如何對需要和價值觀保持清醒的認識,以使我們的轉變1)符合我們的心願;2)出於對自己的尊重和愛護,而不是出於自我憎恨、內疚或羞愧。

非暴力溝通的憂傷

我們成長在學校教育和社會化的影響中,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培養自己在各種情境中都專注於生命的需要及價值觀,也許已經太遲了。然而,既然我們可以用心體會他人的評論所反映的需要,我們一樣可以瞭解自責所反映的需要。

例如,如果發現我們痛罵自己:「你看你,又把事情搞砸了!」我們馬上就可以問:「我什麼樣的需要沒有得到滿足?」一旦意識到自己尚未滿足的需要——很可能是多個層面的需要,我們的身心狀態就會發生明顯的變化。我們不再感到羞愧、內疚和沮喪,而開始體會到別的情感。不論它們是憂愁、失望、恐懼、悲傷、挫折感或別的——其目的都是推動我們去滿足需要和追逐夢想。

非暴力溝通鼓勵我們直面人生的苦難:在遇到挫折時,充分體會人生的悲哀和內心的渴望。是的,感到遺憾是難免的。但它能幫助我們從經歷中學習,而無須責備自己。我們意識到過去的行為違背了自己的需要及價值觀,並允許這種覺察引發的情感充分流淌。一旦專注於尚未滿足的需要,我們就會考慮如何滿足它。反之,如果用苛刻的語言指責自己,我們不僅難以找到解決辦法 ,而且容易陷於自我懲罰的痛苦中。

自我寬恕

接著,我們試圖理解自己過去的所作所為。我們問自己:「我做那件事情是為了滿足什麼需要?」我相信,人的行為總是服務於自身的需要及價值觀——不論它是否能夠實現目的,也不論我們事後是感到慶幸還是遺憾。

通過聆聽自己的心聲,我們就能發現心靈深處的需要。此時,我們就可以原諒自己。我們意識 到,儘管過去的選擇並不理想,但它也是為了實現內心的願望。

愛惜自己的關鍵之一是同 時包容那兩個不同的「我」:一方面包容對過去的某種行為感動後悔的「我」,一方面包容採取那種行為的「我」。非暴力溝通的憂傷及自我寬恕為個人的學習和成長創造了條件。只要對自己的需要保持清醒的認識,我們就能建設地滿足它們。

「不要做任何沒有樂趣的事情!」

非暴力溝通的憂傷及自我寬恕可以激發我們對生命的愛。此外,我想強調的是,我們行為的動機反映了我們是否愛。當我建議「不要做任何沒有樂趣的事情」時,有些人覺得我很極端,甚至 精神不正常。然而,我深信,出於對生命純潔的愛,而不是出於恐懼、內疚、羞愧、職責或義務來選擇生活,是愛惜自己的重要體現。如果我們致力於滿足他人及自己的健康成長的需要,那麼,即使艱難的工作也不乏樂趣。反之,如果我們的行為是出於義務、職責、恐懼、內疚或羞愧,那麼,即使有意思的事情也會變得枯燥無味。

在第二章中,我們談到了如何使用負責任的語言來代替迴避責任的語言。許多年前,有個練習給我帶來極大的快樂和欣喜,使我從此很少感到沮喪、內疚和慚愧。我將在下文中介紹這個練習,希望它有助於人們深入理解自己的人生選擇,並找到快樂的生活方式。

用「選擇做」代替「不得不」

第一步

在日常生活中,你覺得哪些事情沒意思,卻又認為自己不得不做?請將它們列在一張紙上。

當我第一次審視自己的清單時,僅僅是它的長度就讓我明白為什麼我活得不開心。我終於意識到,有許多 事情,我之所以日復一日地去做,是因為我相信那是不得不做的事情。

我清單 上的第一項是「寫臨床報告」。我討厭寫那些報告,然而,每天我至少要折磨自己一個小時。第二項則是「開車送小孩上學。」

第二步

列好清單後,向自己坦白:你做這些事情是因為你選擇了做它們,而不是因為你不得不做。在你所列的每個項目前,加上「我選擇做」。

當時,我對這一步驟有些抗拒。我反覆強調:「寫臨床報告不是我的選擇!我不得不做!我是一個臨床心理醫生 。我不得不寫這些報告。」

第三步

一旦承認某一行為是你的選擇,就填寫以下的聲明來瞭解你為什麼要那麼做:「我選擇做______是因為我想要______。」

起初,我怎麼也想不清楚我到底為什麼要寫臨床報告。幾個月前,我已經確信,對我的病人來說,臨床報告用處並不大,花那麼多時間是不值得的。既然如此,為什麼我一直費盡苦心準備這份報告?最後,我終於明白了,我選擇寫臨床報告,是因為我想從中得到收入。於是,從35年前的那一刻起,我就再也沒有寫過一份臨床報告。想到少寫了無數的臨床報告,我的快樂真是無法形容!當認識到錢是我的主要動機時,我馬上就想到我可以用別的方式來獲得收入,而事實上,我寧可在垃圾箱中覓食,也不願再寫一份臨床報告。

我清單上的第二項是開車送孩子上學。當我琢磨自己為何要這麼做時,我發現,我很欣賞我的孩子從他們現在的學校得到的教育。雖然他們可以步行 到附近的學校上學,但他們所在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更符合我的價值觀。想到這一點,在開車送孩子上學時,我的感受就不一樣了。在這以前,我會產:「倒霉!今天又不得不開車送孩子上學。」而在這之後,我理解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做——那是為了孩子們能夠得到我所看重的教育。當然,有的時候,在路上我需要提醒自己兩三次開車送孩子上學的意義。

深入理解我們行為的動機

你在思考「我選擇做______是因為我想要______」這個問題時,也許會像我考慮開車送小孩子上學那樣,發現自己行為背後的價值取向——你在生活中看重什麼。我確信,一旦意識到我們的行為所服務的需要,即使工作很艱苦、富有挑戰性乃至舉步維艱,我們也會從中得到樂趣。

然而,你也許會發現,清單上的一些行為是出於下列的一種或多種動機:

1)為了錢 錢是社會回報一個人的主要形式。如果我們的行為是為了得到報酬,我們付出的代價是失去生活的樂趣;反之 ,如果我們的行動只最賤於對生命的愛,快樂將會伴隨我們。在非暴力溝通中,錢並不被認為是一種「需要」,它只是被用來滿足某種需要的無數種策略中的一種。

2)為了得到贊同 像錢一樣,來自他人的贊同也是一種回報。受社會化的影響,我們渴望得到獎勵。上學時,學校使用外在的手段來激勵我們學習。在家裡,做一個好男孩或好女孩,我們就會得到禮物;反之,如果大人認為我們調皮搗蛋,我們就會受罰。於是,等我們長大成人,我們誤以為生活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得回報。我們迫切地希望得到人們的微笑,聽到一點鼓勵,盼著人們誇我們是「好人」「好家長」「好市民」「好員工」以及「好朋友」等等。為了討人喜歡,我們努力迎合他人;為了避免招人嫌惡,我們不做那些不受人歡迎的事情。

於是,為了博得他人的喜愛,我們費盡心思、委曲求全。這是很可悲的。實際上,如果我們的行為只是出於對生命的愛,人們自然會心存感激。他們的感激也是在給我們確認:我們的行為益於他們的生活。一旦如願活出對生命的愛,我們所體會到的歡樂是他人的贊同永遠無法給予的。

3)為了逃避懲罰 有些人繳納個人所得稅主要是為了免受懲罰。這使他們對每年度例行的納稅產生了牴觸情緒。然而,想起小時候我父親及祝您對納稅的態度,感到真是今非昔比。他們從俄羅斯移民到美國,熱衷於支持一個他們認為比沙皇更能保護人民得獎的政府。想到許多 人的福利有賴於他們的納稅,每次將支票寄給美國政府時,他們都無比地喜悅。

4)不感到羞愧 我們知道,如果不做某些事情,我們就會責備自己。我們認為不做那些事情是不對的、愚蠢的。可是,如果為了體面而循規蹈矩,我們最終難免感到厭煩。

5)為了避免內疚 在另外一些情形,我們也許會想:「如果我不做那件事,中堅力量人會感到失望。」此時,我們擔心無法滿足他人的期許。同樣一件事情,不同的目的會給我們帶來截然不同的感受。如果為了避免內疚,我們將活得可憐兮兮;如果為了活出對他人的愛,我們的生活將充滿樂趣。

6)為了履行職責 使用「應該」「不得不」「必須」「不能」「被迫」這樣的詞語,意味著我們受到內疚、職責或義務的逼迫,感到自己無可奈何。我確信,一旦生命的需要被忽視,我們的行動地社會來說極具危險,對個人來說則極為不幸。

在第二章中,我們看到「行政命令」這一概念的惡果:艾希曼及其同事使數以萬計的人喪命,卻不認為負有任何的個人責任。當我們認為自己無可奈何時,我們不再是生活的主人,而是淪為了機器。

在仔細思考清單所列的種項事情後,你也許會像我選擇放棄寫臨床報告那樣,決定不做某些事情。即使這聽起來似乎很激進,但我們只做有樂趣的事情是可能的。我相信,我們越是投入服務生命的樂趣中——服務生命是唯一的目的,我們也就越愛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