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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集 花比花更花(上)

第一章 太集中所以才太分心
    對任怨來說,會給一腳踢中臉門,也實在是很不湊巧的事。
    以追命當時的武功,要一腳踢倒任怨,而且還當面踢個正著,確是很不容易!
    任怨之所以會大意失防,主要原因是:
    他太心有旁鶩。
    ──他幾乎把一半以上的注意力,都放在三鞭道人的戰役上,以及三鞭負傷後的反應上。
    就是因為太集中,所以像他那麼個狡詐機警的人,也因而太分神。
    在三鞭道人對付無情和仇烈香之際,正在佈署他的「殺神鞭」之時,便是由任怨和任勞釘死追命,不讓他去聲援。
    在仇烈香感動於無情為了保住她送他吃的那片蓮藕,不惜翻椅撲地,和身相護的時候,三鞭不但正在埋伏他的「搜魂採花鞭」氣和勁、陣和勢,一面向他們下達了兩道命令:
    一,通知少保府總管「十拿九穩」柯酒誠,須要驚動第四批「血洗一點堂」的最強、最大也最重要的援軍了。
    二,在三鞭對付盛崖余和仇烈香之際,任勞、任怨等人一定要纏住追命,要是把他殺了就更好。
    任勞任怨都很明白:三鞭道人的命令,決不可以不從。他們幾乎是一進入皇宮就知道了,有幾個無官無職,甚至非官非將的人物,是斷斷得罪不得的,這些人當然包括了多指頭陀、龍八、一爺、林靈素、王仔厝、孫收皮、單耳神僧,當然也包括了三鞭道人,甚至還有大石公和哥舒懶殘。
    ──如果想活得好或死的不那麼慘,三鞭道人的命令,是必須聽的。
    大凡在權力建立之後,日久在中心的周圍,一定會出現一些所謂的「怪圈」,就像是颱風來臨,密雲四布,氣壓悶人,颱風過後,暴雨山洪,洶湧而至一樣,都是颱風本身附帶的東西。
    在權力中心的「怪圈」,除了正規的職務之外,還一定會出現一些直接受權力中心任命,或直接為權力中心辦事的人物,如果「權力中心」便是朝廷的話,他們本身可能並無官職名銜,但執行任務的實力與方式,反而往往比有職有銜的,更直接更有力,更雷厲風行和更徹底決絕,無他,皆因這些人,若非「權力中心」最信任的,就是真正的嫡系、子弟兵,不然就是血緣親屬,他們在執行「上意」的意思,更可信任,故而更加貼心,也更有默契。
    ──這些人,有時比「權力中心」本身更不可得罪,說話更有權威,影響力也更無量弗屆。
    可是,當一個機構或組織乃至整個朝廷,有正式名目和職銜的,反而沒有行使該職銜的能力,而一些僅有官銜或乾脆沒有明確職守的,不管叫做番子少保錦衣衛十三太保還是親王藩王御林軍鐵衛軍秘密警察蓋世太保四大名捕,反而擁有生殺大權,那都是說明了一件事:
    這個組織、機構或朝廷的權力中心仍不十分穩固、運作也不十分正常。
    ──在這種情形下,這樣職位不高實權卻大的「異象」,就是一種「必然的惡」。
    這點任怨省悟得快。
    ──我一向是有怨念的人。
    怨念:是來自自知不如人處、不及人處,不若人處,不如意處。
    怨念是來自:比較。
    ──跟人有比較之心,才會生有怨念:要不是見有人比自己好,有人好過自己,幸福過自己,而是以為人人如此,天生如此,活該如此,那就不會有所謂的「怨念」了。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要低頭,就得把頭低得很低很低的,讓人家以為這種人已抬不起頭,不會抬頭,那麼,就不會防他反叛,怕他超越,忌他出人頭地,因而暗裡抵制他、對付他乃至排擠他、消滅他了。
    所以任怨在他上司、上級面前,一向善於低頭。
    他低頭看自己手指還多於抬頭看他的「頭子」。
    他一向認為:只有像任勞這樣的笨傢伙,才會老把一雙大眼瞪著「夏侯四十一」的頭子三鞭道人、「四分半壇」的總壇主陳安慰、陳放心兄弟,尤其是在他們懊惱、不得志的時候,這些人沒把這老而不宰了,也算是有點氣度了。
    不過任怨這時候還不很知道:
    京城裡崛起了一個年青人。
    這個人最擅長的就是低頭。
    這個人的頭,低得遠遠比他還低,他拍馬附身都趕不上。
    因為,這個人聽說天生就有殘疾,不低頭也不可以。
    這個人就是低頭低得出了名,日後外號就叫「低首梟雄」:
    狄飛驚。
    ──他不但在「六分半堂」萬人之上,只一人之下,到後來,還成為「六分半堂」號令十大明王八大護法七大巡使三十六分堂七十二分舵的一代梟雄。
    他,就是從低頭開始。
    任怨常看的是自己的手指。
    他的手指很乾淨。
    指甲留得很長。
    他認為自己也常看指尖,那麼,任勞頂多有資格看他自己的鞋尖。
    可是任勞老是往三鞭那兒直張望。
    這點讓任怨很惱火。
    ──我都不敢這樣直視,他憑什麼敢看!
    這時,三鞭已發出了暗號:
    「暗號」也是「命令」:
    除了剛才那兩道指令之外,更重要更逼切的一點就是:
    ──打殺追命!
    至少,不讓他有機會趕援無情與仇烈香!
    所以,他們馬上動手。
    任怨本來就對那賊忒嘻嘻涎著笑臉的落拓漢子,很生討厭。
    他巴不得殺了這個酒囊飯袋。
    不過,看來任勞比他更討厭追命。
    ──在剛才訕笑任勞說錯詞人名字的時候,這半醉漢子笑的聲音最大。
    也最響。
    所以氣狹的任勞自然恨絕了他。
    三鞭道人「通知」他手上的殺手,方式十分特別。
    那是「暗號」。
    ──「暗號」就是「暗中」的「號令」。
    它隱藏的歧義就是:
    一般外人是看不出來,覺察不到的。
    ──一旦看得出來,就會有防範、準備。
    「暗號」其實就是要避免別人有任何準備、防患的機會。
    ──我要讓你知道,你才知道,別的人都蒙在鼓裡,如在夢中。
    三鞭通知他們的方式很特別:
    他用影子。
    他的影子在地上,映著火光一聳一聳的,竄上跳下的,但其實已暗底裡通知了大家:
    他的命令。
    ──他的影子閃晃就是一組一組的密碼,只有自己人能懂。
    可是正在他們要向追命包抄的時候,他們卻忽然給人包抄了。
    他們除了任勞和任怨,還有十名殺手。
    他們給包圍了。
    給一個人包圍:
    那就是追命!
    第二章 一個包圍十二個
    追命!
    ──追命正一個包圍十二個!
    這時候,他已號為追命。
    ──哪怕他當追債、護院、鏢師的時候,他就已經是以身法之快、追蹤術之高明,成了大名。
    誰要是欠了他的錢,無論你匿伏在什麼地方,他都找得上你。
    誰要是砸了他所護的庭院──通常,他護的寺廟、文物、古建築物,要比護奸商、惡賈、有錢人家、富貴豪宅還多,不是因為別人不請他,而是通常這些都「請」不動他,雖然,他窮的時候總比有錢的時候多,而且還多出很多很多,而手上有的總比要用的少,而且很少很少,這使他手頭拮屈的時候總比手上方便多上太多,但他非到萬不得已,還是不太肯去當富豪貴紳的「護院」,他總是覺得那些人沒啥好保護的──無論跑到天涯海角,他都一定能把對方揪出來。
    誰要是劫了他的鏢:那就好了。
    不管對方跑得有多快,背景有多強,武功有多高,甚至人數有多少,也不管對方分多少不同路線逃亡,他都一定追得著:夠不夠打是另一回事,但總是逃不了。
    所以就算他未當成捕頭之前,江湖上已叫他為「追命」:事實上,「追命」之前還多兩個字:
    「笑語」。
    ──笑語,只形容他的態度、為人。他總是笑亦做人、怒亦做人,還是不如選擇笑著去走人生路,歷盡滄桑也含笑。
    他也真的作過詩──雖然把詩作的亂七八糟,平仄光怪,對仗陸離,但畢竟還是詩──用以自我調侃,他自己也帶醉吟哦,朗誦唱詠,自得其樂。
    詩云:
    入道不厭佛
    成佛執屠刀
    好酒喝得多
    參透笑呵呵
    江湖風波惡
    無處不漩渦
    美女看得多
    今年不坎坷
    當然這是他遊戲人間之作。不過,他就是這樣:吃苦當甜,渡苦思甜的活了過來,每一天都是他的代表作,每一戰都是他的遊戲之作,每一個年代他都在悲傷的遭遇中很快活。
    當一個人失敗已敗的太多,已沒有失的感覺,反而在每一次失敗裡嘗到了得色。
    當一個人失意已失得太頻密,已不會感到失意的沮喪,反而體會出一種失比得更豐滿的意境來。
    所以他還是決定當了捕頭,入了自在門。
    ──他雖然在人生中常常不如意,但天下不如意事反正十常八九,但只要還正有一二成希望,他還是希望藉這職位來除暴安良,濟世救民於水深火熱之中。
    是以他仍是跟從了諸葛先生。
    ──反正失敗已成了家常便飯,跟了諸葛神侯,至少敗的是大處,辦的是大事,縱失敗也算不枉這一生。
    他初入自在門的時候,本來也有些不忿氣:
    我年紀比他們都大。
    我閱歷比他們都多。
    ──為什麼他們不叫我做師兄,而我要成為他們師弟?雖說以入門先後為序,但一個人飽歷武林爭戰,卻要喚兩個年輕人作「大師兄」、「二師兄」,未免也有點那個兒。
    可是,在短短幾次照面或聯手裡,他就發現:
    無情自幼殘疾,且身體受到斲傷,但他完全沒有氣沮(還是很氣沮,卻怎麼也不放棄),身負血海深仇,破家之恥,卻依然苦練武功,苦讀詩書,苦習兵法。他沒有深厚的內功,卻以不屈不撓之氣,把氣轉而為勁,集中在瞬發剎那的賁迸,使暗器發放得極有勁道,雖然一旦持久定必力竭,但所發放的暗器反而不似一般武林練家子的內氣發勁,使受襲者更加拿捏不準,更為難防──可是,這種殘而不廢的年輕「師兄」,卻從不在暗器上淬毒,絕不在人背後發放暗器,卻決不在別人完全沒有留意下施暗器,由於這種自恃和自負,使他的暗器手法,很快就讓人印象深刻,且在江湖上獨樹一格:
    明器!
    至於鐵手,倒不是武功高不高強的問題,他刻苦堅忍,飽讀經書,溫文爾雅,海量能容。他嫉惡如仇,但又對一般異己寬容至極,不驕不躁,對公侯將相和平民百姓,一概公平對待,平視王侯,守法奉公。他到江湖一行,出皇宮一趟,在他手中偵破的大案,為苦民平反的案件,總有十幾廿宗,這才甘心回府。可是,他成也不囂,敗也不焦,無論春夏秋冬,苦寒炎熱,誤會誹謗,威逼利誘,他巍然如山,依然故我,不管晚衣晚晴,晚寒晚色,只要他在,彷彿就一燈獨照,通體光明。
    這點,追命自問做不到。
    光是那個堅忍卓絕,在殘障中依然大信無移的無情,追命就認為值得叫一聲:
    大師兄!
    至於鐵手,那種磅礡大氣,泱泱大度,還有一股足以石破天驚的沉著堅忍,還有虛懷若谷的親和力,追命也心甘心願叫一聲:
    二師哥!
    ──當然,他心裡也曾尋思過:要是再有一二位「師弟」,那就更好不過了。
    畢竟,自己年紀最大,只有叫人「師哥」,沒人喚自己「師兄」,面子上總是那個……嘿嘿,不大過得去嘛。
    (不知此願可有成形的一日?)
    (──不知日後的「小師弟」是誰?)
    一向視苦為甜的「追命」崔略商,有時會樂陶陶的這般尋思著。
    而且還尋思出興味兒來。
    這一次,他卻不能尋思。
    ──世叔安排他來這一趟,參這一戰。
    ──大石公安排他及時回到「一點堂」。
    他就一定要保衛一點堂。
    保護大師兄。
    既然大師兄和仇姑娘已擺明了會聯手戰三鞭道人,自己就一定要為他們掠陣!
    ──「掠陣」至少要做到的是:不讓任一人去加強三鞭的力量,來對付大師兄和仇烈香!
    所以他馬上發動!
    一人阻截十、不、十二個殺手。
    他辦得到。
    他的輕功一旦發動,別說十二名殺手,就算二十四人、三十六人,也一樣走不出他的身法籠罩之下。
    除非……
    ──除非對方的武功比他高!
    第三章 靜飛之踢
    他截住了十名黑衣殺手。
    這十人無疑也同時收到號令,要去攻擊仇烈香與盛崖余。
    ──儘管他們現刻已大抵情知決非這對少年男女之敵,但有三鞭這等領導在,也正是立功最佳時機:
    只要他們分一分這對男女的心,三鞭就一定能得手了,他們也並非不怕死,而是這次攻襲,一旦能成,而且又能全身而退,那麼,他們的功勞大矣:不光是有三鞭的賞賜(三鞭覬覦諸葛正我這位置已久,他一向認為自己才配當「神侯」,一旦當了神侯,那麼,他們才形同從暗渠裡走上殿堂了),還有蔡卞的賞賜(為他兒子報了大仇),更有蔡京的賞賜(替相爺除去了大敵的基地,怎會沒有豐厚的獎賞!?)……這才是這剩下十名殺手雖畏依然死拚的誘因。
    沒辦法。
    人為財死。
    鳥為食亡。
    ──人總是為一些目標而努力,為一些願望而行動,為一些人而服務,為一些事而死。誰也免不了。
    他們經過剛才一役,深知決非二少年男女之敵,可是,領導來了,在他們心目中,領導是無所不能的,也是萬能的,只要三鞭親臨,這對狗男女就死定了,何況還有「夏侯」集團中戰鬥力最高的任勞任怨也來了!
    所以他們不怕。
    無畏。
    他們衝殺上去。
    十個人。
    十個方向。
    卻先後遇上了一人。
    十個人都是同樣遇上了一個人:
    追命!
    每一名殺手都給他截了回來。
    也可以說是:踢了回來。
    他的身法快。
    出腳速。
    而且靜,無聲。
    但每一腳都令人無法招架,只有退、避、閃、躲,一旦作出這樣的反應,那就是給他截住了,過不去了,也有硬闖的,但無不給他一腿踢了個靜靜的飛了回來,跌個七葷八素、餓狗搶屎不已。
    但他並沒有下殺手。
    不,殺腳。
    他的「殺神腿」名為「靜飛十一踢」,但卻並沒有踢出,他是捕快,不到非此不可,惡貫滿盈,他可不願私下執行殺刑。
    他不是仇烈香。
    仇烈香是江湖女子。
    唐門子弟。
    他也不是盛崖余。
    無情天生的處境使他不發則已,一發必殺!
    ──當然,無情也是到非殺不可的關頭,才會下殺手的。
    雖然,天子一早頒發下來,大凡諸葛神侯調訓出來的六扇門子弟,都有生殺大權,必要時對惡人兇徒,可以即時繩之以法,取其性命,不須先行送審報批。
    ──可是,不到生死關頭,重大情節,他們也決不動用這特權,諸葛先生也決不容讓他們輕率運用這職權。
    是以,追命只把這十名殺手迫退、踢飛。
    他沒有「下殺腳」。
    他深深體諒這些人:只是嘍囉、傀儡,只是受強大力量牽引操縱的可憐人。
    也是奴才。
    ──替主子咬人、傷人、殺人、欺人的狗奴才!
    只要惡主人仍在,這些狗奴力是殺不盡的,殺了也是枉殺的;因為只要主人繼續為惡作奸,自然就能聚嘯這種惡奴前仆後趨的為他賣命!
    ──惡奴殺不盡。
    擒賊先擒王!
    他截擊的是那十名黑衣刀手。
    但他是「貓在花下,意在蝴蝶」,他主要狙擊的是任勞和任怨。
    因為他知道:這「老少雙雄」,才是這干惡奴的頭領。
    ──不過頭領也還不是主子。
    三鞭道人才是窮凶極惡的主人!
    ──不過三鞭也不是真正馭使這干奴才的主持。
    真正幕後的黑手,應該是蔡攸、蔡卞、蔡京,這些聯合勾結的權宦高官。
    ──那麼說,只怕連蔡氏一族也不能算是真正的終極的主權人物……
    那麼…………
    真正縱容這些惡奴疊床架屋、一層堆一層式迫害良民、剝削百姓的頂頭主人,就是──
    追命的思維只到這裡,也只能到這兒為止。
    因為他已不能再揣想下去。
    ──除非他要背叛。
    他要反抗。
    ──反抗什麼?
    背叛自己的國家?反抗自己的皇帝?然而,就算他現在的權力和職位,也來自皇帝授命輾轉賦予自己的,如果他連皇帝都叛,那天下還有王法的?自己還有什麼可以信奉盡忠的?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連皇帝自己也貪縱枉法,連皇帝都不遵守自己釐訂的法律,那麼,還有誰會遵守這「王法」?如果一個皇帝把自己的家國百姓,弄得烏煙瘴氣、生靈塗炭、民不聊生、官逼民反,那麼,到頭來,他除了搞砸了自己萬里江山,粉碎了萬眾一心之外,到底這樣自我摧毀對誰有好處?
    有時候,追命想不開去,真的不想當官了。
    算了。
    不過,也不行呀!
    ──要是好人不立志當好官,不出來為人民服務,那麼,難道就只讓壞人來當大官,讓惡人來欺侮百姓麼?
    那麼,國家還有救麼?
    ──趁還有好的制度,讓有心的人來執行,總比讓壞人霸佔了把制度搞砸了,那時,可民心盡失了。
    諸葛先生就只問了他上述兩個問題,他自己並沒有給答案,也沒去聽追命的答案。
    追命聽了之後就不走了。
    他要走的話,恐怕除了諸葛,誰也留不住他。
    但他留下來了。
    ──留下來,就是他的答案:
    「那怕是一杯清水,清澈不了一池污水,但那一杯清水,只要能解一人之渴救一人之命,也值得傾杯而出……」
    這是「自在門」的信念。
    「自在門」,自在門,其實一點也不自在。
    他們要承擔起很多人不肯承擔、不敢承擔、不能承擔的責任。
    可是他們承擔了。
    ──而且還用一種吃苦當甜、舉重若輕的方式承擔了。
    還承擔得很英勇,很瀟灑,很自在。
    並且,更承擔出灑脫、堅忍、寬容、銳氣來,承擔反而能釋放出各人的本色和特性來,他們還運用了這種特色,真的解救萬民於水深火熱、千艱萬危之中。
    如果你跟他們生在同一時代,而且,又剛好與他們相識,您會加入他們的行列,相助他們,並與他們相知,並互相互持行俠衛道麼?
    ──如果是,那您得要犧牲很多「自在」,以及受到很多「不自在」的制限,但卻換來良知與道義上的「大自在」。
    ──任何收穫,都是要付出代價的。
    就算是要「見山仍是山」,至少,也得經過「原是山」和渡過「不是山」的歷程和境地,最後,才會有豁然而開:
    仍是山
    反璞歸真的境界!
    第四章 烏蠅撞蚊
    追命截擊那十名殺手的腿法,是「靜飛十一腿」的其中一種腿法:
    「十面埋伏」
    他一個人截住了十個人。
    這十名刺客原本就不想與他交手。
    他們要去對付的是盛崖余與仇烈香。
    ──雖然仇烈香一上來就誅殺他們多人,但他們相信只要三鞭道人在,就一定安全,所以對付那對少年男女就變成了「撿軟的啃」。
    ──對他們而言,「撿軟的啃」總比「找硬的碰」來得安全。
    ──三鞭道人就好比浮槎大海遇上英明舵手一樣,再也不怕風翻雲湧浪高潮急。
    但他們顯然也忘記了,縱然無懼風雨,也一樣會撞上冰山觸上礁。
    這也一樣會死人的。
    每名殺手擋了他一腿,都退。
    退回原處。
    一下子,十個人都有點迷惑,因為他們都看見了對方:
    那只有一個可能──就是誰也闖不出去。
    於是他們交流了一個暗號:
    再闖!
    這一次,他們分了十個方向,用了十種方法闖了出去。
    ──追命再厲害,也只是一個人。
    一個人斷斷攔不住十個人。
    ──何況還是十個極其厲害的殺手!
    可是他們錯了。
    十個人,從十個方向退了回來。
    他們還是遇到追命,而且給逼回原來的地方。
    他們砍他、攻擊他、狙殺他、都沒有奏效:
    就像是烏蠅打蚊,誰也打不著誰,撞著了也及時閃開了。
    他們十個人給一個人包圍。
    ──這就是他們的困境:
    竟是一人困住了十個人!
    不過,追命困住的是人。
    不是獸,也不是禽。
    這時候,一禽一獸,向追命作出反撲。
    虎和鶴!
    ──任勞和任怨!
    那是任勞的「虎行拳」和任怨的「鶴立啄」!
    任怨像一隻欲飛又歇的鶴,翱翔迂迴於半空,專攻追命上三路,頭部、臉門和雙肩,任勞似一頭躍澗蓄勢的猛虎,伏行盤踞在實地,伺襲追命下三路,腹胯、腿脛和腳踝,都是他攻擊的重心。
    按照道理,任勞在地上猛攻,追命武功以腿為重,應與他交手為最多,可是,事實上卻不然。
    追命十有八腳,是踢向上空的,是蹬飛出來的,甚至是凌空飛踢的,對付的目標,都是以任怨為主。
    他每一腳都踢向任怨的啄咀上。
    每一次交鋒,都發出清脆的碰撞,每一次腿和五指撮合成啄相擊,都綻撒下一大片一大蓬的塵泥。
    任怨的臉色,越來越白。
    奇怪的是,他的秀氣的雙手,卻越來越藍。
    藍得有點詭人,就像是給電殛過一般。
    追命有幾次翻空飛踢,有時還借了任勞的攻勢:在他肩上、身上、背上、足尖一點而躍起,有一次,居然還在他頭上一點藉力上騰:這可是只要高手都看的明白,追命似乎無意殺傷任勞。
    任怨有幾次反而為任勞所絆,而任勞也因任怨的殺勢,不想自己成了對象,反而越不過去為三鞭道人助拳。
    任勞心裡頭很急。
    他怕再這樣下去,縱然今夜能夠取勝,大軍趕到,事後他也必然受到蔡氏父子的鄙薄,或是三鞭道人的責罰。
    可是不久之後,他又有一個「可怕」的發現:
    不是一個發現,而是三個:
    第一個居然是:他身上、衣上、衽上、發上,都沾滿了塵埃和泥屑。
    ──那是追命的鞋印:
    他在自己身上藉力縱躍翻騰。
    ──如果其中一下對方用了真力,他焉有命在?
    發現了這一點,任勞不得不驚:
    心驚。
    另二個發現竟然是:
    任怨的衣服,也沾滿了泥塵,雖然,那不是中了追命的腳而致的,但是,那些足啄之間反擊的塵泥,竟一點也不沾在看來落拓潦倒的漢子身上,反而全都聚沾在任怨的衣上、袂上。
    任勞知道任怨一向好潔。
    任怨一向好姿整、喜裝扮,與他的心狠手辣恰好成強烈對比。
    ──任勞就目睹過任怨,有一次對付一個在語言間不小心開罪了他半句的對頭人,他先用迷藥放倒了武功比他還高的對手,再把他封穴、捆綁,親自動手,捋起袖子,挖肺剖肝,最後才剜他的心:因為心臟未給挖出來,人因功力高深,故而一時不死,還十分清醒,受苦奇慘。
    到最後任怨剜他的心之時,那人五臟六腑都幾乎給掏空了,卻仍睜大雙眼看著任怨,一時未死。
    ──那眼神連任勞也得作了兩夜惡夢。
    任怨卻只輕描淡寫的埋怨了一句:「那血好臭好腥,洗了兩天仍不乾淨。」
    從那時起,老吠吠就知道自己遠不如這個年青小伙子:無論在陰毒、用刑、狠辣方面,他都比不上任怨。
    但任怨這種滿手血腥的年輕人,居然十分好潔,也是很詭異的事。
    不過任怨的確好潔,甚至讓任勞覺得任怨很純潔。
    也因為這點,一向殺人愈多人愈蒼老,憂患愈多人愈疲憊的任勞,對這個年輕人產生了一種很奇特的感覺。
    他對任怨又怕。
    又敬。
    又畏。
    還又……
    ──甚至一兩天不見到這年輕人,就會思念他,乃至對他的欺凌、侮辱、打壓、諷嘲,都會坦然承受,從不反抗,甘之若飴。
    可是,此際,任怨卻塵埃滿身。
    滿衫。
    滿衣──也就是說,好潔的任怨,身上的泥屑決不是他自己要沾染的,再進一步的推論:是任怨與追命在半空交手,已落了下風,形勢危殆。
    這發現讓他膽栗。
    更可怕的發現是第三個:
    那十名殺手,還是沒衝出去!
    ──那十名刀客,竟沒因為他和任怨加入戰團,而能衝開追命的防線!
    他們全給追命逼了回去。
    追命現在不是一個人逼住了十名刺客。
    ──而是一個困住十二個!
    (天哪,那是什麼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