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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意孤行 司馬光出走

十一月十九日,呂惠卿與司馬光短兵相接。

這時當然還是熙寧二年。但自從二月二十七日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朝廷的變化日新月異。均輸法、青苗法和農田水利法開始實行,呂誨和范純仁等大批官員被貶,富弼離開相位並由陳升之接任,韓絳到了條例司,呂惠卿也由於變法有功備受賞識,在九月獲得「崇政殿說書」的資格。

原封不動的,只有司馬光。

司馬光早就想走了。王安石擔任副宰相六天後,他便向皇帝請求外放,但不被批准。神宗說:愛卿名聞遐邇,就連遼人都向使節打聽愛卿做御史中丞的事,怎麼能走?司馬光無可奈何,只好留下來繼續做他的翰林學士。[35]

好在,他還可以給皇帝講課。

講課原本是王安石的主張。他第一次見到宋神宗,皇帝便向他要改革方案,這位新任翰林學士卻提出先講課,理由是只有講課才能統一思想。思想不明確,方案沒有用。[36]

神宗批准了這個安排,為此還有了段小插曲。

麻煩出在一個禮儀問題:站著講還是坐著講。王安石和呂公著兩位翰林學士都認為,皇帝陛下當然是坐著。但陪讀的也都坐著,講課的反倒站著,並不合適,建議改革。

提議立即引起反彈,官員們七嘴八舌。反對者說:離開席位站起來說話原本是古今常禮,何況是在君主目前。站著講課已經實行五十多年了,怎麼能妄議輕改?

皇帝無奈,只好去問宰相曾公亮。

曾公亮答:臣在仁宗朝是站著的。

皇帝也只好對王安石說:愛卿就破例坐下吧!

王安石當然不敢。[37]

這雖然是一件小事,卻很說明問題。沒錯,王安石真能惹事,改革也確實很難。不過講課也給了司馬光機會。於是在十一月十七日那天,他就講起了蕭規曹隨的故事。

宋神宗問:漢代守著蕭何之法不變,可以嗎?

司馬光答:怎麼不可以?不要說漢,如果夏商周都能堅守禹、湯、文、武之法而不變,恐怕能延續到現在。

意思很清楚:祖宗家法不可改。

兩天後,輪到呂惠卿。

呂惠卿講《周易》,而《周易》主張變通。因此呂惠卿也借題發揮說:先王之法有一年一變的,數年一變的,還有世代而變的,也有百世不變的。漢高祖約法三章,蕭何就變成九章,豈能一成不變?司馬光歪曲篡改歷史,分明是對現實不滿,借古諷今,混淆視聽,請陛下召他當庭對質。

神宗只好宣司馬光上前,問他有何話說。

面對呂惠卿的公然挑釁,司馬光表現出君子風度,非常低調地答辯說:臣並不認為保守先王之道,就是要坐視舊法之弊而不改,也無意譏諷攻擊誰。臣的本分不過講課,僅僅希望聖賢之言能夠有助於陛下的天縱聰明而已。

呂惠卿卻咄咄逼人。他說:司馬光作為翰林學士,應該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有官職而不能盡職就該辭職,有言責而不能盡言也該辭職,司馬光為什麼還不辭職?

司馬光只好問皇帝:臣奉詔言事,已上奏折,比如制置三司條例司之類盡在其中,不知是否已達聖聽?

宋神宗說:朕已經看了。

司馬光說:這就不是臣知而不言了。今天公卿大臣都在這裡,請陛下問問呂惠卿。三司使掌管天下財政,如不稱職可以罷免,為什麼要讓中書省和樞密院侵奪其權?另設制置三司條例司又究竟想幹什麼?只要條例不要道義嗎?

呂惠卿不能回答。

司馬光說:言不聽計不從而未能辭職,確是臣罪。惠卿責臣,並無不當,臣領罪就是。

宋神宗說:今天不過相互討論罷了,何至於此!

其他官員也趕緊出來打圓場。

神宗又對司馬光說:愛卿千萬不要生氣。

司馬光說:臣不敢。[38]

王安石卻不幹了。

不幹的原因,是兩個半月以後,也就是熙寧三年的二月初一,韓琦在河北上書,狀告王安石派遣提舉官強制推行青苗法,無論貧富一律命令借款,就連不種地的城市居民也被攤派,顯然與扶危濟困、抑制兼併的立法精神相悖,因此建議盡快召回各路提舉官,改青苗法為原來的常平法。

神宗接到奏折感慨萬分。他對宰輔們說:韓琦可真是忠臣啊!身在外地而心憂王室。朕原本以為此法利民,沒想到害民如此!城市居民要什麼青苗錢嘛!也要強貸?

王安石卻跳起來說:城市居民有什麼借不得?只要他們自願貸款,那錢貸給誰不是貸?

這就是強詞奪理了。因此這回兩個宰相,同時也是兩個福建人曾公亮和陳升之,也都站在韓琦一邊。王安石見情況不妙,馬上向皇帝交請假條,稱病不朝。

皇帝也馬上就想到了司馬光。

實際上,神宗早就想要重用此君了,只不過王安石堅決反對。王安石說:司馬光外托直言抗上之名,內懷收買人心之實,發表的都是害政言論,結交的都是亂政小人。陛下委他以重任,豈不是為持不同政見者樹了一面大紅旗嗎?

神宗只好作罷。

不過現在王安石既然病了,那就不必再聽他的,司馬光也被任命為樞密副使。沒想到司馬光卻不幹。他說:只要能撤銷制置三司條例司,召回提舉官,不行青苗法,即便什麼職位都不給臣,臣也受賜良多,感到十分幸福了。

言外之意也很明顯:不採納我的意見,我就不幹!

神宗當然不能同意。他說:愛卿是樞密副使,按照法定職責應該談軍事,怎麼說起職權範圍以外的事來?司馬光卻回答:沒有接受新任命,就還是翰林學士,當然可以說。

君臣二人相持不下,王安石卻上班了。

上班也不奇怪。因為接到病假條後,司馬光便利用翰林學士起草詔書的職權,借皇帝之口把他訓了一通,而且話說得很難聽:如今輿論沸騰,黎民騷動,你卻居然要推卸責任以求自保。卿之私謀,固為無憾;朕之所望,將以委誰?

這就等於把王安石的為人和變法統統否定了。王安石固然不能接受,並立即上書抗辯;宋神宗也覺得不對勁,趕緊下手詔安慰,又特地派呂惠卿去宣諭。最後的結果是:在家躺了二十天的王安石又回到了自己的崗位。[39]

現在輪到趙抃狼狽不堪。因為在王安石病假期間,神宗曾經下詔停止實行青苗法。曾公亮和陳升之準備奉詔,趙抃卻主張讓王安石自己來做這件事情。誰知道王安石復出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命令條例司駁斥韓琦的奏折。趙抃無法向天下人交代,只好上書朝廷,公開表明反對變法的態度,並在四月十九日辭去參知政事職務,出知杭州。[40]

接下來,九月十三日,宰相曾公亮辭職。[41]

陳升之更在趙抃之後就提交辭呈,只是沒被批准。[42]

司馬光也只好出走,到外地去做地方官,時間是在九月二十七。當然,神宗還是挽留過他。八月初八,司馬光提出外放申請時,皇帝問:愛卿為什麼不能留在京師呢?

司馬光答:臣不敢。

皇帝沉吟良久:王安石是卿老友,何必自疑?

司馬光苦笑:陛下想想呂公著的遭遇就知道了。[43]

那麼,呂公著又是怎麼回事?

[35]見畢沅《續資治通鑒》卷六十六熙寧二年二月丙午日條。

[36]見楊仲良《紀事本末》卷五十九王安石事跡條、畢沅《續資治通鑒》卷六十六、黃以周等《拾補》卷三上熙寧元年四月乙巳之明日即丙午日條。

[37]見畢沅《續資治通鑒》卷六十六、黃以周等《拾補》卷三上熙寧元年四月庚申日條。

[38]以上見楊仲良《紀事本末》卷五十三經筵條、畢沅《續資治通鑒》卷六十七、黃以周等《拾補》卷六熙寧二年十一月庚辰日條及壬午日條,並注引《續宋編年資治通鑒》。諸書所說不一,本書亦有改寫。

[39]以上見畢沅《續資治通鑒》卷六十七熙寧三年二月壬戌朔日至壬午日條。

[40]見畢沅《續資治通鑒》卷六十七熙寧三年二月壬午日條及李燾《長編》卷二百十、畢沅《續資治通鑒》卷六十七熙寧三年四月己卯日條。

[41]見李燾《長編》卷二百十五、畢沅《續資治通鑒》卷六十八熙寧三年九月庚子日條。

[42]見李燾《長編》卷二百十熙寧三年四月丁亥日條。

[43]見李燾《長編》卷二百十四、畢沅《續資治通鑒》卷六十八熙寧三年八月乙丑日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