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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制主義與普魯士的崛起

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結束了17世紀德意志經歷的戰爭時期。17世紀下半葉至18世紀,在德意志的一些領土上,仍舊持續著這樣那樣的戰爭。但這些矛盾越來越和帝國無關,領主們和其他國家結盟,或參與他國的爭鬥,偶爾才和帝國內的其他邦國或皇帝產生矛盾。宗教仍是各邦內部政治紛爭的議題之一,但在邦國之間卻很少引發矛盾。繼承權戰爭在這個時期相當重要,由於歐洲王朝間的關係千絲萬縷,德意志許多貴族家族都捲入其中。三十年戰爭和後續戰爭導致了領土內政治模式的發展,這既是純粹的政治問題,也與經濟、社會、文化相關。具體來說,一些領主認為,既然戰爭很可能一直持續下去,就很有必要建立常備軍隊,並找出維持軍費開支的方法。因此進行的政治改革在某些情況下也將權力集中化。

為了維持常備軍隊的開支,領主需要提高稅收,以增加經濟收入。如果議會拒絕授權和提高必要的稅收,領主可以建立官僚機構,讓官員直接對他負責,以此繞開議會。有趣的是,雖然這種方法讓領主在財政上減少了對莊園的依賴,但同時也鞏固了早期更為公允、不帶個人色彩的政府形式,即職業官僚運用自身的專長影響決策過程,並保證政權更替後政策的貫徹。一方面將公允的政府和統治者的個人遺產區別開來的進程才剛剛開始,但另一方面,統治者的自身權力卻變得更加重要。他們高漲的野心和象徵性權力的增強與新宮廷文化的發展相得益彰—「專制主義時代」亦是歐洲宮廷的鼎盛時代。

1648年後,德意志各領地在規模和文化上大相逕庭。哈布斯堡的奧地利分支由於擁有大量非德意志的世襲領土以及德意志帝國內部的世襲領土和相關利益,其在維也納的皇宮十分宏大。其他的德意志邦國,比如信仰新教的薩克森,其輝煌的首都建於德累斯頓;或是信仰天主教的巴伐利亞,其建於慕尼黑的首都也不相上下,這些邦國也都有能力維持規模宏大的宮廷。主要的教會領地,比如美茵茨或維爾茨堡的主教區,或是諸侯小邦,也試圖彰顯新取得的地位。17世紀末至18世紀初,諸侯們建起了大量宮殿,這些宮殿大都模仿路易十四著名的凡爾賽宮,擁有精緻華美的花園。諸侯們從法國和意大利請來藝術家和建築師,為宮廷的慶典和戲劇設計建造合適的殿宇,即使是諸侯小邦也要模仿建造宏偉的宮殿。宮殿中上演歌劇、戲劇、假面劇和芭蕾;意大利和其他外國音樂家、表演家紛至沓來;從狩獵到乘雪橇,王室僱用了大量人員來組織這些活動。貴族使用各種詭計和手段謀求高位;有野心的平民極力迎合討好,想給女兒攀上一門好親事。作為宮廷內行為舉止的標準,一套「禮貌準則」(Hoflichkeit)的觀念開始形成,加深了貴族名流和平民大眾在行為和生活方式上的鴻溝。17世紀末至18世紀初,法國人的行為舉止和法語詞成為時尚,法語被視為比德語更高貴的語種。不同階級的區分越來越嚴格,例如在許多著裝要求(Kleiderordnungen)中,對每一個社會階級的著裝都有非常細緻的規定。

領主與宮廷地位的提高部分源於三十年戰爭後的社會和經濟發展。一些城市在16世紀末已經衰落,而另一些城市的地位在17世紀上半葉得到了提升,但總體來說,除了一些著名的城市(如漢堡)例外,17世紀末的城市生活並沒有一個世紀前繁榮。歐洲貿易的重心西移至大西洋沿岸,許多德意志城市已經不像早期16世紀那樣自信和繁榮了。17世紀末,諸侯領地內的城市(雖然不是自由城市)的自治權很容易被領主削弱。同時一些城市被改造或新建成諸侯的住所和行政中心,而不再是貿易和產業的中心。同樣,許多擁有地產的貴族因戰亂頻仍,經濟狀況急轉直下,於是更加依賴領主的支持和贊助。貴族階層因此很容易成為發展中的專制邦國的僕人。

勃蘭登堡—普魯士是日益官僚化的邦國中最典型的代表。其專制主義大行其道,領主的權力越來越大。同時,普魯士也代表了後續德意志史的發展。普魯士始於首都柏林貧瘠的土地,被稱為是「歐洲的沙坑」,這個開頭顯然並不樂觀。但幾代傳承之後,普魯士躋身歐洲大國之列。霍亨索倫王朝源於施瓦本,經過一系列複雜的過程,以富有技巧的聯姻外交手段在短短幾個世紀內獲得了廣袤多樣的領土。17世紀時王朝中心設於勃蘭登堡,並獲得了德意志帝國「選帝侯」的稱號。霍亨索倫家族在東普魯士有一片領地,是條頓騎士團舊時的殖民領地,不屬於神聖羅馬帝國。這個獨特的地理位置讓普魯士領主在1701年成為「國王」,這對於帝國內其他領主來說是絕無可能的。然而,這些東部領地也問題多多,其臣民是斯拉夫人,他們既不說德語,也不遵循任何德意志天主教或羅馬人的文化傳統。霍亨索倫家族在西部的萊茵省也擁有領地,這些領地在文化和經濟上彼此大相逕庭。因此,勃蘭登堡—普魯士所代表的不是一個如英格蘭般的「單一的」政體,而是一個「復合的」政體,並由文化傳統、社會經濟結構和政治體制都互不相同的領地組成。它的西部經濟更加繁榮,而東部殖民地則相反。東部地區城市生活匱乏,貴族十分貧窮(即普魯士的容克貴族),沒有貿易和工業,在地理位置上也與歐洲主要的商業和文化中心相距甚遠。在這個復合的王國中,臣民信奉不同的宗教,加爾文教派的領主只得承認路德教會的存在,西部還有信仰天主教的臣民。除此之外,17世紀末至18世紀還有很多更小的少數派,比如被流放的法國胡格諾派(French Huguenots)。德語也並非他們的統一語言,波蘭語和立陶宛語等斯拉夫語在東部地區明顯佔有優勢。雖然這份家業起初並不樂觀,但霍亨索倫家族在17世紀和18世紀還是成功建造起了一個強大的集權國家,並一直主導著德意志的事務,直到二戰結束被廢除。

從專制主義統治者的角度來看,一些明顯的弱勢可能反而是優勢,因為弱小的城市和貧窮的貴族更容易被控制和利用,對中央集權的反抗也相對較少。霍亨索倫王朝在這一時期也十分幸運,其王權一直後繼有人,並且絲毫沒有爭議,世襲領地也未因繼承而慘遭分割。「大選帝侯」腓特烈·威廉(Frederick William,1640—1688年在位);選帝侯腓特烈三世,或稱腓特烈一世國王(the Elector Frederick Ⅲ/King FrederickⅠ,1688—1713,於1701年即位);「軍曹國王」腓特烈·威廉一世(Frederick WilliamⅠ,1713—1740年在位);「腓特烈大帝」腓特烈二世國王(King FrederickⅡ,1740—1786)壽命都很長。這些國王建立了偉大的王朝,其偉業令人欽佩。

選帝侯腓特烈·威廉為專制統治打下了基礎(雖然這並非他的原意,他也無法預見後續的歷史發展)。1653年,勃蘭登堡莊園領主與選帝侯達成協議,讓選帝侯有足夠的資金在和平時期建立常備軍隊,而領主們則能夠在領地中行使更多的權力:確立農奴制、任命當地教堂牧師、維持當地秩序並主持莊園法庭。1655—1660年北方戰爭後,官僚體制的建設初步展開,並在大選帝侯的幾代繼任者統治下越發成熟。1667年實行稅制改革,城市必須繳納間接的消費稅,同時還有對國家的直接「貢獻」稅。此舉迅速將城市貴族和農村貴族的利益區分開來,使城市貴族失去了政治盟友,也讓選帝侯有了不召開議會的借口,城市的代表制度逐漸消失。17世紀70年代,城市不再自治,而是由官僚部門管理,這些官僚由選帝侯任命並對選帝侯負責。同時,貴族組成的軍官團在社會中享有特殊地位,吸引了原本較為獨立的貴族為中央政權服務。1675年費爾貝林戰役中,選帝侯戰勝了令人聞風喪膽的瑞典人,為自己贏得了威望。

腓特烈·威廉的繼任者是選帝侯腓特烈三世(即腓特烈一世國王)。腓特烈三世大大增強了國王的象徵性權力。1701年,腓特烈三世在神聖羅馬帝國外的柯尼斯堡(Konigsberg)自己加冕為王(真的自己把王冠戴到頭上,沒有任何神職人員插手),稱為「在普魯士的國王」(King in Prussia)。這個頭銜自然不能與帝國境內的任何領土產生聯繫,但皇帝為了在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中得到霍亨索倫王朝對哈布斯堡政策的支持,必須允許腓特烈三世在帝國境外自立為王。這也反映了當時崇尚法國的潮流。在路易十四統治期間,君權受到熱烈追捧。其他一些德意志領主也通過類似的方法獲得了王位,例如,1697年薩克森選帝侯成為波蘭國王,1714年漢諾威領主成為英國國王。腓特烈一世還使宮廷文化蓬勃發展,他修建了大量宮殿,其中大部分由建築師安德烈亞斯·施呂特(Andreas Schluter)主持修建,這位建築師還負責修建了一座著名的大選帝侯的騎馬塑像。軍隊建設自然是不會被忽略的,18世紀初又由於參與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普魯士的軍隊得到了迅猛的發展。

腓特烈一世的兒子,「軍曹國王」腓特烈·威廉一世認為,父親宮廷的豪華奢靡不足取,他在統治期間注重的是軍隊和官僚的建設。腓特烈·威廉一世熱衷於軍事,到處為他引以為豪的「高個子近衛隊」搜尋高個子男人,以至於同時代的人嘲笑他的「高個子近衛隊」,幾乎沒有人注意到他建起了一支軍隊。1733年,建立徵兵區制度。各徵兵區的規章制度相似,負責組織農民進行軍事訓練並服役。這樣,農業需求和軍隊需求互相妥協,使勃蘭登堡—普魯士擁有了一支令人敬畏的軍隊和受過訓練的後備軍,免去了常備軍隊所需的龐大開銷。東部的貴族中有一半至三分之二的人是現役或退役的軍官。到了腓特烈·威廉一世統治末期的1740年,國家收入的80%用來維持和平時期的軍隊開支。18世紀末有個笑話說,普魯士不是個有軍隊的國家,而是個有國家的軍隊。另外,腓特烈·威廉一世還重新設立、組建了國家官僚機構。1723年,當時的最高軍事委員會(General War Commissary)與最高財政總理院(General Finance Directory)合併,成為最高總理院(General Directory,德文全稱為General-OberFinanz-Kriegs-und-Domanen-Direktorium)。腓特烈二世後來增設了各部門和各省委員會。最高總理院的成立使普魯士的國家統一更為實際,而不僅僅是理論上的。原本大選帝侯希望自己的領地分割成數塊,交予不同的繼承人,但在1713年,腓特烈·威廉一世卻宣佈他的領土是不可分割的,這與大選帝侯的遺願完全相反。在一個領地貴族權力較大、對王權的忠誠飄忽不定的時代,腓特烈·威廉一世和腓特烈二世都採取了各種措施來保證官員的忠誠。腓特烈·威廉一世強調獎懲制度的重要性,平民可以通過當官獲取貴族地位。他設立最低基本工資制度,給勤政的官員獎賞。他還堅持認為大貴族不可以在自己的領地內當官,以免長期積累地方權力;相反,他們應該在遠離自己領地的其他省內為王權服務。這樣,曾經十分困擾大選帝侯的「本地居民權利」(right of the native born,德文為Jus Indignatsrecht)就被打破了。在腓特烈二世的統治下,容克貴族雖然還能在自己的領地內擁有很大的權力,例如阻撓國王的農業改革,但在擔任縣長(Landrat)期間,他們只是國王和地方的中間人,並管理地方的軍事部門。在設立了稅務顧問(Steuerrat)這個職位之後,城市地方政府的自治也就被破壞了。

圖15 18世紀早期的徵兵。出處:H. J. von Fleming, Der Vollkommene Teutsche Soldat(Leipzig, 1726), 翻印:Weltgeschichte(Berlin: Ullstein, 1907—1909)。

這種官僚和軍事制度的效率顯然不算太高。腓特烈二世不得不設立另一批官僚,即一幫皇室密探,來監視、報告地方官員的行為舉止。他自己也花了大量精力,騎馬到那些遙遠的領地視察。那個時代沒有現代的通信設備,旅程冗長,旅途泥濘不堪,這樣的大背景不應當忽略。因此,要建立一個執政公允的政府是相當艱難的,更何況,當時的許多政務仍然取決於國王個人。就算是在其生前,腓特烈二世還是成了傳奇。他在人們眼中是仁慈的父親形象,是受擁戴的君主,他會在旅途中隨時停下,與正在挖土豆的農民進行交談。應當注意的是,在當時農民根本無法對中央政權的要求和命令提出任何有意義的反抗。因為在遍佈易北河東岸的農場領主制(Gutsherrschaft)下(貴族領主對他們附屬的農奴有大量政治和法律權力),農民的地位很低,備受壓迫。

地圖5.1 1786年為止擴張後的勃蘭登堡-普魯士(但澤在1793年才併入普魯士)

因此,相對弱小的城市、經濟上貧窮的貴族,以及受壓迫、奴顏婢膝的農民,讓勃蘭登堡—普魯士的幾代君主能夠整頓並管理好他們廣袤多樣的領地,權力也逐漸集中到了中央。尤其是在腓特烈一世和腓特烈·威廉一世統治下,他們還利用非正統的宗教運動,即虔敬主義(Pietism),在相當短的時間內達到宗教信仰的中央集權。虔敬主義由此成為國教,並成功替代了根深蒂固的路德派,使各領地的貴族無法通過路德派的宗教資助來鞏固地方權力。

儘管在腓特烈·威廉一世統治期間國家有諸多發展,但同時代的人仍然嘲笑其對「高個子近衛隊」的癡迷。到1740年,普魯士的經濟仍然落後,國力也無法與已建立的英國、法國或奧地利等歐洲大國相提並論。在腓特烈二世的統治下,局面發生了巨變。腓特烈二世不遺餘力地利用世代積累的軍事資本,試圖登上國際政壇。1740年,普魯士入侵哈布斯堡的領地西裡西亞,並在混亂的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1740—1748)後得到了這片新的領地。在七年戰爭中(1756—1763),腓特烈二世為保護領土,被逼對抗由維也納指揮,並由奧地利、法國、俄羅斯組成的軍事聯盟。他成功擊退了敵人,並保住了西裡西亞的領土,這讓普魯士躋身歐洲強國之列,至少和德意志的奧地利地位相當。奧地利和普魯士的競爭從此成為德意志事務的重要因素,「二元制」時代由此開啟。在腓特烈二世統治的後半葉,人們普遍認為普魯士是領先的大陸國家,擁有強大的軍隊、高效的管理和強有力的國王。從第一次瓜分波蘭,就能明顯看出普魯士的國家地位。在三方瓜分毫無還手之力的波蘭時,腓特烈二世是主導者。普魯士、奧地利和俄羅斯分別獲取了波蘭的一大片領土,腓特烈二世則取得了關鍵的波蘭普魯士地區(後來的西普魯士),讓勃蘭登堡選帝侯擁有了遙遠的西普魯士王國。這是腓特烈二世統治期間一次重要的領土收穫,它使霍亨索倫家族領地從德國中部一直延伸到了北部。帝國內部越來越難達成一致,尤其是在南部的一些繼承爭議中。1765年登上帝位的約瑟夫二世(Joseph Ⅱ)一直想取得德國南部部分地區的領土,並計劃用奧地利的尼德蘭地區交換整個巴伐利亞。為了對抗皇帝的野心,腓特烈二世在1785年成立了諸侯同盟,盟友包括薩克森選帝侯、美茵茨大主教、英格蘭的喬治三世同時也是漢諾威選帝侯。到18世紀晚期,德意志領土上的兩大競爭對手就十分明顯了:普魯士成為奧地利的強勁對手。不過,必須注意的是,這個時期還沒有所謂統一的民族國家的概念,這個概念是後來才形成的,是19世紀的現象。

雖然普魯士的崛起驚人,而且這個時期被稱作是「專制主義時代」,但不要忘記,其他德意志領地的發展是多種多樣的,領地之間差異巨大。在西部,城市的數量更多,也更加繁榮,農民在遍佈易北河西岸的封建領主土地所有制(Grundherrschaft)下也更加自由。在遺產能夠分割的地區,每個兒子只能得到一部分農田,因此,許多農民必須額外從事貿易或手工業。在一些地區,農莊更大,產量更高,在現今遺留下來的大農舍中還能看到當年繁榮的影子;而在另一些地區,土地只能勉強養活幾隻牲畜。貴族也多種多樣,有身份尊貴的大貴族,也有外表和富裕的農民差不多的貧窮騎士。各地區的政治傳統也各不相同。一些自由城市,例如前漢薩同盟城市漢堡,保持著市政府的寡頭政治。漢堡參議院、州議會和市民協會(Burgerschaft)反覆磋商、妥協,市政府中一些地位尊貴的要人(Honoratioren)基本主導著政務的進展。各邦國中領主與貴族的較量結果也不盡相同,一些代表民眾的行政機構被廢棄,一些則繼續存續。

圖16 1774年的紐倫堡。紐倫堡日耳曼國家博物館銅版畫陳列室藏。

若要說明18世紀德意志領地發展的多樣化,最顯著的例子便是符騰堡公爵領地。17世紀晚期至18世紀,符騰堡的莊園領主們成功阻止了公爵建立常備軍隊並實現了財政獨立。符騰堡還一直獨樹一幟地保留著議會的傳統,直到19世紀現代德國形成。在這一方面,人們常常將符騰堡與英格蘭進行比較。符騰堡連續幾任公爵都沒能成功實行專制統治,背後是有原因的。首先,貴族在1514年都選擇退出了公爵領地(他們更想成為獨立的帝國騎士),因此領主就失去了貴族階層可能提供的支持。其次,農村和城市的利益互相交織,農民相對獨立,同時從事農業和手工業,在某些方面有地方自治的傳統,比如農村法庭。和勃蘭登堡—普魯士不同,符騰堡是個小巧緊湊的邦國,只有一級議會和莊園,教堂、農村和城市代表開會時都坐在一起。18世紀公爵改信天主教後,本土意識和身份認同高漲,認為應當保護「可靠的舊法」(good old law),以及傳統的路德教派信仰。另外,在宗教改革後,教會成功地保住了大量財產,擁有整個邦國大約1/3的財富。相應地,領主們無論在經濟上還是政治上都沒有受益,更無法控制在經濟和政治上都相對獨立的宗教機構和神職人員了。基於這些背景,就很容易明白,為什麼符騰堡內對專制統治的反抗會比普魯士內的要有效得多。不過,要真正劃分莊園主與統治者的權力,仍然需要外來勢力的支持,並在帝國層面上解決爭議,即1770年的繼承權協議(Erbvergleich)。

在其他領地中,雖然莊園並沒有強大到可以獲得聯合統治者的地位,但「專制統治」實際上離專制還很遠。在任何一個領地中,統治者都需要應付各方勢力,在不同的政治架構和實際情況中,與不同的社會經濟群體及職業群體(比如神職人員)進行合作或對抗。通常情況下,統治者真正的政策制定和執行都非常受限。鼎盛時期的宮廷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統治者唯一能夠把控的政治舞台,而其他場合下的政策往往會被不同的利益集團左右。另一方面,較小的德意志邦國往往較少受到國際勢力的影響,因此相對來說,更容易將注意力和資源集中在國內事務上。18世紀的德意志邦國、宮廷和統治者之間差異巨大,一部分是由於社會、政治和經濟狀況的不同,另一部分是由於統治者的個性不同。三十年戰爭後,除了普魯士外,也有其他中等規模的德意志領地成為較強的邦國,其中包括薩克森和巴伐利亞。然而,這兩個邦國都沒能像普魯士那樣繼續擴張並獲得巨大的成功。這三者的差異是十分複雜的。首先,三個邦國在社會結構、戰後經濟恢復、行政機構,以及莊園主和統治者間的關係上既有相似之處,也有不同之處。其次,毫無疑問,三個邦國在統治者的志向和天資、創造和抓住機會的能力,以及在特定限制下行事的能力都有重大的差異。此外,普魯士軍事力量的崛起是獨一無二的。雖然許多統治者喜歡擁有軍隊,由此可以自豪地展示軍隊,到處進軍,甚至有一些沉溺於唯利是圖的僱用軍事活動,比如黑森這個「傭兵邦國」,讓許多士兵到美國獨立戰爭的戰場上去送死,但是由於帝國本身有軍事保護,使得大多數德意志邦國在軍事上的投入毫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