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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民主力量

資產階級應該知道,民主力量已在第二帝國期間應運而生了。資產階級將發現,這種力量根深蒂固,重新發動反對民主的戰爭無疑是極不理智的。

——亨利·阿蘭·塔爾吉,1868年[1]

但是,由於民主的進程是社會整體發展的結果,所以一個掌控較大政治權力的進步社群,必須在此同時保護國家免於民主的暴行。民主力量無論在什麼地方一時佔了上風,都應立即加以鎮壓。

——T.厄斯金·梅爵士,1877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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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民族主義是這個階段各國政府所承認的一種力量的話,那麼,民主,或者說一般人在國家事務中日益增強的作用,就是另一種歷史力量了。在本書所述時期,民族主義已成為群眾運動,就此而言,民族主義和民主這兩種力量又是同一回事。毫無疑問,就這點來說,幾乎所有激進的民族主義領導者,都認為民族主義和民主是同一種力量。然而,我們認為,儘管以新興工人階級為代表的其他團體,主張發起至少在理論上將共同的國際階級利益置於民族利益之上的運動,但實際上,由農民等普通人組成的大團體,仍然沒有受到民族主義的影響,甚至在參政受到高度重視的國度亦然。在統治階級眼中,重要的並非群眾所信奉的事物,而是他們的信念如今已成為政治必需的考慮之一。從定義上講,群眾是為數眾多、愚昧而且危險的,正是由於他們十分單純,眼裡看到什麼就信什麼,所以也最危險,因為他們看到的是統治者對他們的痛苦漠不關心,看到的是一條簡單的邏輯:既然他們佔人民群眾的大多數,政府就應當首先為他們的利益服務。

在西方先進的工業國家裡,這一點已經顯得越來越清楚,即政治制度遲早將不得不讓「群眾」佔有一席之地。此外,以下這點也很清楚,即構成資產階級社會基本意識形態的自由主義,已經無力從理論上防止這種情形發生。自由主義政治組織的特有形式,就是經由選舉產生的議會來組成代議政府。此政府代表的(如同封建國家一樣)不是社會或集體的利益,而是個人的總和以及法律上平等身份的總和。當政者從自身利益考慮,也出於小心謹慎和某種普通常識,很可能得出下列看法:並非所有人都有能力決定政府的重大政策。不識時務者不如大學畢業生;因循守舊者不如思想開明者;無所事事的窮人不如那些可以通過正當手段發家致富的幹練之士。然而,這種論點不僅缺乏說服力,而且在社會底層民眾眼中,它有兩大弱點(對最保守的人來說,情況當然又很不同了)。如果法律上人人平等,那麼在理論上就不能將人做出這種區分。尤為重要的是,由於社會流動和教育進步(兩者對資產階級社會來說都是必要的),使得中產階層與下層社會之間的界線模糊不清,因此在現實社會中也很難將人們清楚劃分。我們可以看到越來越多「值得尊敬的」工人與中產階級一道接受了資產階級的價值觀,也在條件允許的範圍內採納了資產階級的行為標準,那麼這條界線應畫在哪裡呢?無論這條界線畫在哪裡,只要它是涵括了多數的那邊,其中就可能包括相當一部分不支持資產階級自由主義若干觀點的公民,以及竭力反對資產階級自由主義的人(而資產階級認為這些觀點對社會繁榮是不可或缺的)。此外,最具決定性的一點是,1848年革命已經證明,群眾已有能力衝入統治者的封閉圈內;工業社會帶來的進步,更使他們造成的壓力甚至在非革命時期也越來越大。

19世紀50年代給了大多數統治者一個喘息機會。十餘年間,他們不必再為歐洲會發生這類問題而憂心忡忡。然而,當時已有一個國家,其政治和憲法的時鐘已經無法逆轉。在法國,由於過去已經發生過三次革命,因此想再把群眾排除在政治之外無疑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他們從今往後都必須受到「駕馭」。路易·拿破侖(即拿破侖三世)的第二帝國從此成了更具現代性的政治試驗場,儘管其與眾不同的特殊性對日後的政治管理形式啟發不大。這種試驗迎合了那些不可思議的頭面人物的口味,只是與他們的才智不太相稱。

拿破侖三世在與公眾的關係方面一直很不順利。他很不幸,因為他未能把他那個時代最具影響力的能言善辯之士全都納入旗下。光是馬克思和雨果的聯合抨擊,就足以消除人們對他的記憶,這還不包括那些次要但在當時也同樣具戰鬥力的新聞界人才。他在國際和國內政治事業中的失敗,也使他臭名昭著。希特勒之所以能夠倖免世界輿論的一致譴責,是因為這個惡棍、瘋子和令人恐怖的人物,在通往或許是不可避免的大災難的道路上,做出了不同凡響的事情,最難能可貴的是他始終得到其隨從人員的忠誠支持。拿破侖三世顯然不像希特勒那麼非凡,也不像希特勒那麼瘋狂。一個在謀略上敗給加富爾和俾斯麥,一個才打了幾個星期的仗其政治支持便下降到危險點的人,一個把「拿破侖主義」從作為法國的一支主要政治力量到變成一樁歷史逸事的人,當然不可避免地會被譏諷為是「無足輕重的拿破侖」而黯然退出歷史舞台。拿破侖三世根本沒有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他原想借助普法戰爭重建自己和法蘭西的聲名,卻被這場戰爭嚇得瑟瑟發抖。這位不夠坦誠、表情陰沉卻經常展示其魅力的人,這位留著絡腮鬍、健康狀況每況愈下的人,似乎只是因其官階最高而成為帝國的當權者。

他基本上是一位失敗的政治家。然而,命運和個人背景使他扮演了一個全新的角色。在1848年之前,作為法蘭西帝國皇位的覬覦者,他不得不從非傳統的角度來思考問題,儘管人們對他聲稱他是波拿巴家族成員表示懷疑。他成長於民族主義鼓吹者和聖西門主義者的社會環境中〔他本人加入過燒炭黨(Carbonari)〕。這種經驗使他堅信,或許過分堅信民族主義和民主等歷史力量的必然性,也導致他對社會問題和後來對他有所裨益的政治手法堅信無疑。革命給他帶來了機會,因為革命以壓倒性多數選舉姓波拿巴的人為總統,當然,動機各不相同。事實上他不需要通過選舉掌權,1851年政變後,他也不需通過選舉宣佈自己為皇帝。但是,如果他不先取得選票的認定,光憑他耍陰謀詭計的能力是不可能說服那些將領和所有有權力、有野心的人支持他的。除美國之外,他是第一個通過全民(男性)選舉當政的大國統治者,這點是人們永誌不忘的。當政之後,他繼續像最早經由公民投票產生的愷撒,更確切地說像戴高樂將軍(General de Gaulle)那樣運用選舉制度(選舉產生的代表制議會根本無足輕重),1860年以後,也越來越常採用當時已習以為常的議會制度。由於他相信這是當時業已為人們所接受的歷史事實,因此,他也許認為,他也不可能抗拒這種「歷史力量」。

拿破侖三世對選舉政治的態度是模稜兩可的,人們對這一點饒有興趣。作為一名「議會政治家」,他玩了當時一般政治家都玩的政治遊戲,即把議會中足夠多數通過選舉產生的議員糾集起來,組成鬆散易變的聯盟,給它貼上一個絕不可能與現代政黨相混淆的、含糊不清的意識形態標籤。因此,例如阿道夫·梯也爾(Adolphe Thiers,1797—1877)之類的七月王朝政治家,以及未來第三共和國的傑出人士如法弗爾(Favre,1809—1880)、費裡(Ferry,1832—1893)和甘必大(Gambetta,1838—1882),才得以在19世紀60年代或恢復其名譽地位,或自此名聞遐邇。拿破侖三世在玩弄這種遊戲方面並非特別成功,尤其是當他決定放鬆對選舉和新聞出版機構實施有力的官方控制之後。另一方面,作為一名為選舉制度而奮鬥的人,他還保留了公民投票這項武器(這點又像戴高樂將軍,只是比戴高樂更加成功)。在1852年的公民投票中,他一鳴驚人地以壓倒性多數或者說權威性的票數獲勝。儘管那次公民投票受到了相當嚴密的「監控」,他還是以780萬贊成票、24萬反對票和200萬棄權票的絕對優勢取勝,甚至在他垮台前夕的1870年選舉中,他仍能保持一種日趨惡化的議會制局面,以740萬票對160萬票的多數獲勝。

這種公眾支持是沒有經過政治組織的(當然,通過官僚政治施加的壓力除外)。拿破侖三世不像現代民眾領袖那樣,他沒有進行「運動」。作為國家元首,他當然也不需要。公眾的支持也不是整齊劃一的。他本人就很希望得到「進步人士」的支持——雅各賓共和派總是那麼高不可攀,他們的選票集中在城市裡——同時他也希望得到工人階級的支持。與正統的自由黨人相比,他更加重視工人階級的社會和政治重要性。然而,雖然他有時也得到諸如蒲魯東之流的無政府主義重要代言人的支持,而且也的確為調停、平息19世紀60年代日益高漲的勞工運動做過認真的努力——他於1864年使罷工合法化——但還是未能打破勞工與左派之間傳統契合的密切關係。因此,他實際上依靠的是保守勢力,特別是佔這個國家2/3的西部農民。鑒於這些理由,他畢竟還是拿破侖,是堅決反對威脅財產的反動政府,是羅馬教皇的保護者——這是拿破侖三世出於外交原因竭力想要避免,但由於國內政治原因又無法避免的局面。

但是,從拿破侖三世與法國農民之間的實質關係來看,他的統治似乎更具意義。馬克思曾對法國農民做了以下評述:

無論是經由議會還是政治會議,農民都不可能以他們自己的名義加強他們自身的階級利益。他們不可能代表他們自己,他們必須由別人代表。他們的代表必須同時是他們的主人,是他們的權威,是保護他們免遭其他階級的損害,並給他們送來雨露和陽光的無限政治力量。操縱權力的人即將自己與他們聯繫在一起,小農終於在這些人身上找到表達政治影響的方式。[3]

拿破侖三世就是這種權力的執行者。他是第一個與「不能以自己階級名義獲得本階級利益」的廣大群眾建立關係的政治人物。20世紀的許多政治家——民族主義者、民粹主義者以及以最危險形式出現的法西斯主義者——都將再次發掘他所倡導的那種與民眾的關係。他們還將發現,還有其他的階層在這方面與大革命後的法國農民極其相似。

在19世紀50年代,除了瑞士的革命憲法保持不變外,其他歐洲國家都不是在成年男子普選的基礎上當政的(瑞士國會議員是由不受財產資格限制的20歲及20歲以上的男性公民選出,但上議院議員是由州代表選出)。有一點也許是人們應該注意的,即甚至在民主進展順利的美國,選舉投票率也要比法國低得多:1860年美國大選共有470萬選民投票,林肯僅以不到其中半數的選票當選總統。一般說來,除了在英國、斯堪的納維亞諸國、荷蘭、比利時、西班牙和薩伏伊公國之外,議會在其他國家幾乎都不具真正的權力或影響力,它們的情形都非常相似,或是通過非常間接的選舉產生,或是有點兒類似古老的「等級會議」,或是對選民和候選人的年齡、財產做出或多或少的嚴格規定。這種選舉而成的議會,幾乎不可避免地都受到更加保守的上議院的攻擊和制約。上議院議員大多數是指派的,或是世襲的,或是由於官職而自然成為上院議員。在英國的2750萬總人口中,約有100萬人擁有選舉權,其選舉限制肯定比比利時少,比利時的470萬人口中,只有大約6萬具有選舉資格,但英國既不民主,也不打算實行民主。

19世紀60年代群眾運動的復甦,使政治不可能脫離民眾壓力。到本書所述的這個時期末,歐洲只有沙皇俄國和奧斯曼帝國繼續維持純粹的專制制度,而普選權再也不是革命政權的顯著特點了。新的德意志帝國便是採用普選制選舉其國會議員,但很大程度是出於裝飾目的。在這10年間,沒有幾個政府能逃得過人民參政權的明顯擴張,只是程度強弱不等。在此之前,選舉只在少數幾個國家具有實際意義。這些國家曾為之絞盡腦汁的問題已成了大多數國家的頭痛問題——是採用名單比例代表制,還是候選人制;是按「幾何圖形劃分選區」,還是為某一方的利益擅自改劃社會和地理選區;上院凌駕下院的審核制度;把權力留給最高行政長官,等等。所幸這些問題在當時還不十分尖銳。英國的第二次改革法案雖將選民人數增加了一倍左右,但仍然不超過人口總數的8%。而在不久前統一的意大利王國,選民僅佔人口總數的1%。(根據19世紀70年代中期法、德、美的選舉情況判斷,這個時期擁有選舉權的成年男子實際上只佔總人口的20%—25%。)儘管如此,情況還是有了變化。而進一步的變化只能暫被推遲而已。

由於朝代議制政府方向取得不少進展,政治上又有兩個問題凸現出來:即中上層社會精英的問題和還未能參與官方政治的貧民問題。用當時英國的術語來說,就是「階級」和「民眾」的問題。在他們之間還有一個中間階層——小店主、手工業者,以及其他「小資產階級」和擁有地產的農民等——他們已經以財產所有人的身份部分捲入這種業已存在的代議政治。無論是舊式莊園貴族和世襲貴族,還是新生資產階級,都不具數量上的優勢。對於這種優勢,貴族階級並不需要,但資產階級卻很需要。由於兩者(至少他們的上層)都擁有財富,並在其社群中擁有使他們成為至少是潛在「名流」的個人權勢和影響力,因而他們都是政治上舉足輕重的人物。唯獨那些貴族階級,為了維護他們的利益仍頑固反對選舉制度:英國堅持上議院制,普魯士和奧地利國會用臭名遠揚的額外代表制方式堅持「階級選舉權」,有的則堅持殘存的——但很快便消失的——古老封建階級制度。此外,他們作為一個階級,在君主政體中一般仍能獲得有系統的政治支持。君主政體畢竟仍是歐洲國家的主要政體形式。

另一方面,由於資產階級擁有巨大財富,他們已是不可或缺的,他們肩負歷史的使命,因而他們以及他們的思想已成為這個時期的「現代」基礎。但是,真正使他們變成政府體制中的一股力量的,是他們動員非資產階級支持的能力。因為非資產階級擁有人數上的優勢,當然也就擁有選票上的優勢。如果喪失這一點,如同19世紀60年代末在瑞典所發生的那樣,又如同後來在其他地方因真正的群眾政治高漲而很快發生的那樣,他們就會在選舉方面,至少在全國政治中,淪為勢單力薄的少數(在地方政治方面,他們還能維持一種較好的局面)。因此,對他們來說,至關重要的是繼續得到小資產階級、工人階級和農民(比較少見)的支持,至少要當這些階級的霸主。廣義上來說,在這個歷史時期,他們是成功的。在代議政體中,一般都由自由黨(通常為城市工商階級的政黨)掌權或執政,僅偶爾有所中斷。在英國,從1846—1874年間一直都是自由黨執政;在荷蘭,至少1848年以後的20年間是這樣;在比利時,1857—1870年間是如此;在丹麥,直到1864年令人震驚的失敗之前,也或多或少是如此。在奧地利和法國,從19世紀60年代中葉到19世紀70年代結束,他們一直是各屆政府的主要正式的支持者。

然而,自此以後,來自下面的壓力越來越大,更民主激進的一翼從他們之中分裂出來。這種激進派是進步的、主張共和的,但此時尚未成為獨立的勢力。在斯堪的納維亞,農民團體從自由黨退出,變成「左派」,例如1848年的丹麥,19世紀60年代的挪威;或者變成反對城市的壓力團體,例如1867年的瑞典。在普魯士(德國),以西南部非工業區為基地的民主激進派餘黨,1866年後拒絕跟隨資產階級的國家自由黨人(National Liberals)與俾斯麥結盟,他們當中有些人加入了反普魯士的馬克思主義社會民主黨。在意大利,當溫和派成了這個新近統一的王國的中流砥柱之際,共和黨人仍繼續扮演其反對者的角色。在法國,資產階級長期無法在自己的旗幟甚至在自由黨的旗幟下行進,其候選人打著越來越具煽動性的旗號來尋求民眾支持。「改革」和「進步」讓位給「共和」,「共和」又讓位給「激進」,甚至在第三共和國時期,又讓位給「激進的社會主義」。在一次次的變化中,每次都隱藏了一批新一代具有相同本質的蓄著絡腮鬍、身著禮服外套、能言善辯和誇誇其談的立法改革者。當他們在選舉中戰勝左派之後,便迅速地轉向溫和。唯獨在英國,激進派長期屬於自由黨的一翼。也許這是因為在英國,農民和小資產階級並未形成一個階級,不像其他地方,農民和小資產階級已取得政治獨立地位。

不過,實際上自由黨仍然是有權勢的,因為它提出了唯一一套被認為是有利於經濟發展的政策(德國人稱之為「曼徹斯特主義」);也是因為在科學、理性、歷史和進步等問題上,無論持何種觀點的人,幾乎都一致認為它代表了這些事物的力量。從這個意義來說,19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的政治家和文職人員,無論其意識形態為何,幾乎都是自由黨人,就像當今的政治家和文職人員都不是自由黨人一樣。激進派拿不出一套能夠取代資產階級的理論體系。在那個時期,要他們和真正的反對黨聯手反對自由黨,即使並非不可能,但至少對他們來說在政治上是不可思議的。激進派和資產階級都是「左派」的組成部分。

真正的反對黨(「右派」)來自那些反抗這種「歷史力量」的人(不論他們持什麼觀點)。在歐洲,很少有人真正希望如1815年後的浪漫反革命分子一樣恢復到舊制度時代。他們的目的全在於阻止,或者說僅在於減慢目前這種令人恐懼的進步。我們可從那些主張「運動」和「穩定」、「秩序」和「進步」不可偏廢的知識分子身上找到最佳詮釋。因此,保守主義的主張往往很容易贏得自由資產階級中某些派別的讚賞,因為他們已感到進一步發展將會有引狼入室的危險,使革命再度逼近。有些特殊團體的眼前利益與自由黨現行政策直接發生衝突(例如農民黨和保護主義者);也有些派別並不是出於反對自由黨政策而反對自由黨,如比利時的佛蘭德斯人,他們憎恨本質上是瓦龍人的(Walloon)資產階級以及瓦龍人的文化統治。保守黨自然得到這部分人的支持。還有一點也是毋庸置疑的,特別是在農村社會中,亦即家庭或地方敵對勢力自然會被與他們關係不大的意識形態二分法所同化。加西亞·馬爾克斯(Garcia Marquez)的小說《百年孤獨》(A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 )中的奧雷裡亞諾·布恩迪亞(Aureliano Buendia)上校,在哥倫比亞的窮鄉僻壤組織了總共32次自由黨起義中的首次暴動,這並不是因為他是自由黨人,也不是因為他懂得這個詞的含義,而是因為他曾遭到一位當地官員的凌辱,而這位官員恰好也是保守黨議員。可能出於邏輯上或歷史上的原因,維多利亞時代中期的英國肉商大都為保守黨人(是否與農業有關?),而雜貨商又絕大多數為自由黨人(是否與外貿有關?),但其中的原因都未得到證實。然而,需要解釋的也許不是這一點,而是為什麼這兩類無所不在的店主不持同一種觀點呢?按常規,無論什麼樣的觀點,他們都應能求得一致才是。

從本質上看,保守主義者依靠的力量是:強調傳統、堅持陳舊而且秩序井然的社會以及墨守成規、不求改變且反對新興事物的人群。因此,在這方面,發揮官方教會和官方組織的作用至關重要,因為凡是自由主義贊成的,都對兩者形成威脅;同時兩者還能動員十分強大的力量去反對自由主義。還有一點就更不用提了,即組織第五縱隊打進資產階級權力中心,辦法就是利用資產階級妻女遵從孝道、恪守傳統美德的特點以及利用牧師控制嬰兒的洗禮、結婚典禮和葬禮,教會基本上掌握控制了一大部分教育優勢。雙方都在激烈爭奪這些領域的控制權,事實上,這場爭奪戰成了許多國家保守派和自由派之間政治鬥爭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