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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政治民主化、自覺意識濃厚的工人階級的興起,以及社會流動,都為那些屬於或想要屬於這些中產階級某一層次的人,造成了社會身份的新問題。為「資產階級」下定義出名地不容易(參見《資本的年代》第十三章第3、第4節),當民主政治和勞工運動的興起使得那些屬於資產階級(這個名稱日漸變成不潔的字眼)的人在公開場合否認有這麼一個階級存在時,要為其下定義就更不容易了。在法國,有人主張大革命已廢除了所有階級;在英國,有人主張階級——不是那種封閉式的世襲階級——並不存在;在聲音越來越多的社會學領域,有人主張社會結構和階層的形成過於複雜,不能如此簡化。在美國,危險似乎不在於民眾會以一個階級的方式動員起來指稱壓搾他們的人為另一個階級,而是在於:在他們追求平等的憲法權利時,他們可能會因宣稱自己是中產階級,而減少了原本屬於精英分子的有利條件(除了無法爭辯的財富事實以外)。社會學這門學科,是1870—1914年間的產物。由於社會學家喜歡以最適合他們意識形態觀念的方式重新將人分類,遂使這門學問至今仍受困於有關社會階級和身份的無窮辯論。

再者,隨著社會的流動性增加,加上確定誰屬於、誰又不屬於社會「中間地位」或「階層」的傳統等級制度已告式微,這個「中間社會區域」(及其內部)的界限遂變得異常模糊。在習慣於較古老分類方法的國家,情況又有不同。以德國為例,如今在資產階級(Burgertum)和它下面的中產階級(Mittelstand)之間,又增添了複雜的區別。資產階級又分為以財產所有權為基礎的有產階級(Besitzburgertum)和借由較高教育而取得中產階級身份的教養階級(Bildungsburgertum),而中產階級則看不起小資產階級(Kleinburgertum),西歐的其他語言也只能在「大」或「上」「小」或「低」這些字眼上撥弄資產階級的變換和不精確分類。但是,究竟該如何決定誰能自稱屬於任何這樣的階級?

基本的困難在於自稱為資產階級的人數增加了,畢竟,資產階級構成了社會的最高一層。甚至在古老的土地貴族未被淘汰(例如在美洲)或未被剝奪其應有特權(例如在共和法國)的地方,貴族在「已開發」的資本主義國家的姿態也顯然較前為低。英國的土地貴族在19世紀中葉曾經維持了突出的政治參與和絕對多數的財富,但是它現在也處於明顯的落後狀態。1858—1879年間,在去世的英國百萬富翁中,有4/5(117人)尚是地主;1880—1899年間,只有1/3多一點兒,而在1900—1914年間,這個百分比甚至更低。1895年前,在幾乎所有的英國內閣中,貴族都佔多數。[8] 1895年後,他們從來不曾是多數。即使在貴族已經沒有正式地位的國家,貴族的稱號也絕不會受人輕視。自己無幸取得貴族稱號的美國富人,則趕緊藉著讓女兒締結「金錢婚姻」的方法,在歐洲購買貴族稱號。勝家(Singer)縫紉機公司老闆的女兒便因此成為波利尼亞克公主(Princess de Polignac)。不過,即使是古老而且根深蒂固的君主國,如今也承認金錢和門第已是同樣有用的標準。德皇威廉二世認為:「滿足百萬富翁對於貴族勳章和特許狀的渴望,是他作為統治者的責任之一。但是要授予他們這些權位卻有一個條件,那便是他們必須做慈善捐贈以用於公益事務。或許他是受了英國模式的影響。」[9] 觀察家大可如此認為。在1901—1920年英國所創造的159名貴族中,除了那些因軍功而受封者外,另有66名商人(其中大約一半是工業家)、34名專業人士(其中絕大多數是律師),只有20個人是憑借其土地背景。[10]

但是,如果說資產階級和貴族之間的界限是模糊的,那麼資產階級與較低階層之間的界限也極不清楚。這一點對「古老的」下層中產階級或獨立工匠、小店主等小資產階級影響不大。他們的經營規模使他們固著於較低層次,事實上也令他們與資產階級對立。法國激進派的方案,便是圍繞著「小即是美」這個主題而做的一系列變化。「小」這個字,在激進派的集會中總是不斷重複。[11] 它的敵人是「大」——大資本、大企業、大金融、大商人。同樣的態度也見於德國的同類人士,不過在德國,它帶有民族主義、右翼和反猶太色彩,並不是共和和左翼的。19世紀70年代以後,德國的激進派受到快速工業化的強大壓力。從高位者的眼光看來,不僅是他們的「小」使他們無法取得較高身份,他們的職業也同樣不適合,僅有的例外情形是,他們的財富可大到令人們完全想不起他們原來的出身。不過,財富分配製度的戲劇性轉型,尤其是在19世紀80年代以後,使某些修正成為必須。到今天,「雜貨商」一詞在上中階級看來仍舊帶有輕視的意味,但是在本書所論時期,有一個靠著袋泡茶致富的立頓爵士,一個藉著肥皂賺錢的勒伍豪勳爵(Lord Leverhulme)和一個靠冷凍肉發財的威斯泰勳爵(Lord Vestey),他們取得了貴族的稱號和蒸汽遊艇。然而,真正的困難是由於服務業的大幅度拓展。這些在公私辦公室中工作的人顯然居於從屬的地位並領取工資酬勞(雖然這樣的工資稱為「薪水」),但是他們的工作又顯然不是體力勞動,而是有賴於正式的教育資格(雖然其資格並不高)。尤有甚者,這些男人(甚至一些女人)大半堅持自己不是勞動階級的一部分,而且往往付出極大的物質代價來追求可敬的中產階級的生活方式。這個辦事員「下層中產階級」和高層專業人員,甚或日漸增多的受薪行政主管和大企業經理之間的界限,引起了另一個新問題。

就算不提這些新興的下層中產階級,顯而易見的,新興中產階級或申請中產階級身份的人,其數目也在迅速增加,這種情形引起了分界和定義的實際問題。而這些問題又由於定義理論標準的不確定性而變得更難解決。「中產階級」的條件為何,在理論上比那些構成貴族身份(例如出身、世襲稱號、土地所有權)或工人階級的(例如工資關係和體力勞動)條件更難決定。不過在19世紀中期,這個標準是相當明確的(參見《資本的年代》第十三章)。除了受薪的高級公務員以外,這個階級的人需要擁有資本或投資收入,並且或許是僱傭勞工的獨立營利企業家或是「自由」職業(一種私人企業)的從業員。重要的是,在英國所得稅的呈報上,「利潤」和「報酬」是列於同一個項目之下。可是,隨著上面提到的改變,要從一大群中產階級群眾中,甚至從更大一群渴望這一身份的眾人中辨別出「真正的」中產階級,這些標準就變得不大管用。他們並非全都擁有資產,但是許多以較高教育程度代替資產而無疑具有中產階級身份的人,至少在一開始的時候也沒有資產,而他們的人數正大量增加。1866—1886年間,法國醫生的人數多少穩定地保持在1.2萬人左右,但到了1911年時,已增加到2萬人;在英國,1881—1901年間,醫生的人數由1.5萬人增加到2.2萬人,建築師的人數由7 000人增加到1.1萬人。在這兩個國家,這種增加都遠超過成年人口的增長速度。他們既不是企業家也不是僱主(除了是僕人的僱主以外)。[12] 但是,誰能說領取高薪的經理不是資產階級。經理們已日漸成為大企業的一個必要部分,至此,如1892年時一位德國專家所指出的:「舊式小企業那種親密和純私人的關係,已完全無法運用到這種大型事業上。」[13]

所有這些中產階級的大多數成員,至少就他們大半是雙元革命之後的產物而論(參見《革命的年代》「導言」),有一個共同之處,即他們過去或現在的社會流動性。從社會學的意義上看,正如一位法國觀察家在英國所注意到的,中產階級主要包括正在社會中攀升的家庭,而資產階級則是已經到達頂點或一般被認為已位於高原之上的家庭。[14] 但是這樣的快照,幾乎拍不出這個動作的發展過程;這個過程,似乎只能由類似於電影的社會學予以捕捉。「新社會階層」是甘必大(Gambetta)眼中法國第三共和國政權的基本內涵——他無疑是想到像他這樣的人,可以在沒有事業和財產的背景下,通過民主政治而得到影響力和收入。「新社會階層」甚至在大家認為「已經到達」之時,也不曾停下腳步。[15] 相反,它們已「達到」改變資產階級性質的程度嗎?那些靠著家產悠閒度日的資產階級第二代和第三代——那些有時會反對仍是資產階級核心的價值觀念和活動的人——不應該算是資產階級嗎?

在本書所論時期,經濟學家並不關心這樣的問題。一個以追求利潤的私人企業為根本的經濟(如無疑支配了西方「已開發」國家的經濟),不需要其分析家去思索究竟是什麼樣的人構成「資產階級」。從經濟學家的觀點來說,唐納斯馬克親王(Prince Henckel von Donnersmarck,帝制德國時僅次於克虜伯的第二大富豪)在功能上是一位資本家,因為其收入的9/10是來自他擁有的煤礦、工業和銀行股份、房地產合股,以及1 200萬—1 500萬馬克的利息。另一方面,對社會學家和歷史學家來說,他的世襲貴族身份絕非無關緊要。因此,將資產階級界定成一群男女組成的團體,以及這個團體與下層中產階級該如何區分的問題,和分析這一時期的資本家發展並沒有直接關聯(只有那些堅信資本制度有賴於個別的私人企業家的人,不這樣認為),不過,資本家的發展當然反映了資本主義經濟的結構性變化,而且可以闡釋其組織形式。(當時有一些思想家主張,官僚化和企業家價值觀念的日益不為大眾所喜以及其他類似的因素,會逐漸減弱私人企業家的作用,因此也逐漸降低資本主義的作用。韋伯和熊彼特便是持這種意見的代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