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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壹 第二章 三國時期,魏國與倭建交牽制吳國

不是帥升傷不起不肯再來,而是中國突然天下大亂。

漢朝自那以後,進入了一個外戚專權宦官干政的黑暗時代,最終在光和七年(公元184年),引發了黃巾起義,使得全中國都進入了一個群雄並起、逐鹿中原的亂世。

國家一亂,外交自然也就斷了,縱然是想過來送幾條魚乾給幾個生口也不行了,更何況當時日本自己的日子也好不到哪兒去。從公元146年開始,整個列島除北海道四國島之外,都陷入了一場混亂之中,史稱倭國大亂。

這場大亂的本質說到底就是原本從一百多個部落裡殺剩下的那四五十個覺得意猶未盡,還想把這世界殺得更乾淨點,於是便又繼續互相開打了起來。

最後的結局是,四五十個殺到了三十多個,同時有兩個部落脫穎而出,一個叫邪馬台,一個叫狗奴。

邪馬台這三個字在日本歷史長河中的地位,絕對能夠比得上秦漢二字於中國歷史,不光是因為「邪馬台」的發音近似大和民族的「大和」兩字,更重要的是,邪馬台乃是中國方面承認的第一個能夠代表全日本的政權,這是後話,我們待會兒再說。

這地方一般認為位於今天的九州島北部,或許也可能擴大到本州島的近畿一帶,但終究不過是「可能」,至於具體的位置,至今仍然無法確定。

總之,是一個充滿著神秘感和各類謎團的國度。

在這個國家,最大的仍然被稱為王,只不過和其他部落不同的是,邪馬台國的王,是個女的,名叫卑彌呼。

這是一個看起來相當不可思議的現象,因為當時的世界早已不是母系社會,事實上卑彌呼的前任邪馬台國王也是個男的,而且他不是卑彌呼的老公,甚至和她非親非故,換句話講,邪馬台的前任國王把自己寶貴的王位讓給了一位鄰家大嬸。

從這件事中我們可以看出,首先,當時的日本還是比較原始的,至少在政治制度上還在實行著稍微有那麼一點點落後的禪讓制;其次,這位卑彌呼大嬸絕對不是一般人。

此人在當女王之前的職業是巫女,當時的日本科學文化極度不發達,幾乎人人都是文盲,所以一有個風吹草動比如颳大風下大雨,地震了閃電了火山爆發了之類就以為是老天爺在懲罰自己,在這樣的情況下,當然就需要有那麼一個角色來完成人與神之間的溝通,故而,巫師誕生了。

其實全世界的巫師巫婆們都是如此產生的,並無半點新意。只不過這位卑彌呼大嬸似乎是有真本事的,除了能夠與天地交流之外,還有著一種與生俱來的本事,能夠預測各類事態發展,並且可以看到常人所看不到的東西,簡單說來就是超能力。

比方說她能夠預測到明年的大致氣候,在哪塊土地上播種能夠有最大的收穫,以及每當風雨雷電等自然災害來了之前在第一時間和萬物神靈進行交流獲得情報,以便確保把因天災而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同時,在一些細節小事方面,卑彌呼大嬸也是相當的明瞭,邪馬台境內共有人家大約七萬戶,每家每戶每天發生的各種事情諸如老母雞被偷老黃狗咬人之類的,她都瞭如指掌。

更重要的是,卑彌呼一心為公,先天下而後私慾,雖然人稱大嬸卻依然不曾婚嫁。

這種人別說是大佬了,當教主都沒問題啊。

卑彌呼成為邪馬台國王大致是在東漢光和年間(公元178~184年),她憑著自身高強的法術神通以及出色的能力,讓部落一下子就強大了起來,先是吞併了周圍的幾個弱小的村子,隨後一些其他的比較強大的勢力也紛紛派遣使者,表示願意服從女王,這其中就包括了在最開始便已經出過場的奴國。

唯有一家死活不從,那便是狗奴國。

狗奴,多半位於今天的九州南部,說多半,是由於但凡史上提起這地方,表述往往都是「在邪馬台國南」這麼一句話,因為邪馬台至今位置不明,所以這被連帶著的狗奴當然也該是個地理謎點了。

沒錯,狗奴國就是阿狗國的意思,你要說是罵稱其實我也不反對,因為這真的是個帶有蔑稱性質的名兒,而且還不是自願的,這個後面會說。狗奴不從邪馬台的原因倒也簡單,那就是因為他們很強。

話說在日本九州中南部地區,自古便住著一群相當特殊的人類,相對於一般稱之為大和民族的普通日本人,他們是不折不扣的少數民族,同時還有著一個相當彪悍的名字:熊襲。

雖說現在的熊襲早就被融入了大和民族之中,但在當年,這卻是個集可怕、恐怖、危險、強大等形容詞於一體的名詞。其實從名字上也能看出一兩分來:熊襲,像熊一樣地來揍你,你怕不怕?

而那狗奴,則據說是熊襲民族的祖先。

狗奴國不光有強大的血統,同時還有相當先進的製造技術,這主要體現在他們的兵工製造上,尤其是弓箭,穿透力要比一般部落造出來的強上五六倍,這使得他們在歷次部落鬥爭中都能居於常勝不敗的地位。

因此,狗奴的國王覺得自己的刀槍劍戟完全能夠勝過邪馬台的巫術,所以根本就沒必要把對方放在眼裡,甚至還會主動出擊,去騷擾邪馬台,比如趁著秋收搶點稻穀什麼的,弄得對方相當頭疼。

因為卑彌呼只是一介古日本巫女,而非茅山道士,所以她幹不來那種沾一滴狗血燒一張符,敵人便人頭落地的高超法術,面對狗奴國真刀真槍的進攻,邪馬台也唯有一拳來一腳去地防備。雖說和狗奴打仗的時候這些超能力是真的不怎麼用得上,可也不代表這門高精尖技術就該從此荒廢,至少有的時候還是能夠派上些許用處的。

話說有那麼一天,卑彌呼大人正在自己的屋子裡做禱告,祈求上天保佑,庇護自己的子民健康活潑,上陣的時候刀槍不入,順便也詛咒一下隔壁的狗奴王,最好他走路絆倒跌死,或是喝水嗆著噎死。

禱著告著,突然她原本緊閉著的雙眼一下子就圓睜了開來,然後大叫一聲:「不好!來人!」

門口的護衛一瞬間就全都擁了進來,紛紛問發生什麼事了。

「有奸細!」卑彌呼喝道。

大家四下張望,並未有任何發現,於是便又問奸細在哪兒。

卑彌呼往門口一指:「在那邊的大樹上!」

眾人順著手指看去,看到了那棵和卑彌呼屋子相距甚遠的參天大樹,於是一干人等立刻抄著傢伙就圍了上去。

經過數分鐘的搏鬥,大伙當場擒獲狗奴特務兩名,在隨後的突擊審訊中,他們承認了自己是奉狗奴王的命令,前來刺探情報,並順便搞點破壞。

兩個特務的下場是當場處死——那時候的慣例不是去死就是為奴。正當邪馬台的衛兵們互相慶賀又成功阻止了一次狗奴國的侵犯時,身後突然響起了一句相當稚嫩的童聲:「在那邊的那座山上,也有一個大叔哦。」一個正在跟著大人圍觀的小女孩指著一個非常遙遠的山頭說道。

這孩子叫一與,說起來和卑彌呼還算是親戚,但你得知道的是,在那個時代,一個部落裡基本上都能互相稱呼對方為叔叔伯伯或是姐姐弟弟,女王的親戚很有可能跟路人甲無差,沒什麼大不了的。所以大伙也只是當這個孩子在胡謅,並不在意。只是不曾想這一與竟然還不依不饒上了:「那座山上真的有一個和這兩人一起來的大叔!真的有!」

小姑娘叫得很響,以至於驚動了正在閉目祈禱的卑彌呼,她從屋子裡走了出來,先是問明白了緣由,然後閉上眼睛冥想了一陣,最後下達了命令:「去搜。」

結果真的在山上又搜出來一個狗奴人,他是負責接應的。

第三個特務當然也是難逃被砍死的下場,砍完之後,卑彌呼想起了那個小女孩,便下令召見了她全家。

這是一個相當普通的四口之家,除了父母之外,她還有一個大自己幾歲的哥哥,叫禾鹿,職業都是農民。

卑彌呼笑著稱讚一與的父母生了一個好女兒,還誇獎禾鹿是個好小伙,誇完之後,她又請這家人吃了一頓飯,然後大家好聚好散地各回各家了。

在之後的數日裡,卑彌呼派出密探四下探訪,把一與這個小姑娘給調查得一清二楚,從各種情報上看,這女孩也是一個有超能力的人。

比如,她預言過洪災;又比如,她能精確地看到躲藏於森林深處的各種動物;還比如,不用說話她便能看透大人們的心思。

在民間,一與的知名度很高,有的人叫她預言之子,還有的則乾脆就稱其為小卑彌呼大人。

在聽完這些匯報之後,卑彌呼再度召見了一與的家人,和上次不同的是,這次她只見了一個,那就是一與家的一家之主,小姑娘的父親。

見面要說的話也就一句,卑彌呼告訴孩子她爹,說這姑娘通神,所以我打算在秋祭過後便讓她到這兒來做我的侍女。

秋祭,就是每年秋收之後召開的慶祝大會,目前還是春天,算起來也就只剩幾個月的光景了。

至於侍女,其實也就是類似於徒弟這樣的身份,畢竟對方還是個小孩子,你能指望她幹什麼活兒?

只不過這侍女的性質和普通概念裡的有點不同。

在彌生時代的日本,一旦選你家的女兒去做巫女的侍女或者女從,那麼就意味著這個女孩從此之後便是侍奉神靈的高貴人士了,她將斬斷和人界的一切因緣關係,包括家人。

如果話說到這裡你還是覺得不明白,那我就再說得透徹一點:一旦一與去了卑彌呼家,那從今往後她即便是在路上看到她的親爹親娘,都不能再叫爸爸媽媽,因為她不再是這家人的孩子了,而是神的孩子。

養了好幾年的女兒就要離開家人,她又還是一個年幼的女孩,無論是她還是她的父母都是很難以接受的,但一與的父親還是答應了,不光是因為女王的權威,更重要的是,一旦跟了卑彌呼,雖然從此和自己脫離了關係,但也不是說完全就沒了瓜葛,至少他們家能夠沾光,得到來自於女王的特別待遇和權利。

這天一到家裡,還不等說話,一與抱著爸爸就哭了:「我不想走!我不想走!」

爸爸一言不發,只是輕輕地摸著女兒的頭,眼神相當地悲涼。

秋天很快就到了,又恰逢並不多見的豐收,所以邪馬台上下都沉浸在一片慶賀倉滿廩盈的狂歡氣氛之中,可一與一家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因為只要為期三天的秋祭一結束,女王的使者就會登門,將他們的女兒帶走。

另一方面,為了表示鄭重,卑彌呼特地派出了邪馬台國內地位僅次於她的首輔重臣難升米,前去一與家接人。

一開始都還挺順利的,小姑娘雖然掙扎了兩下哭了幾聲,但最終還是上了轎子,父母儘管也很傷心,可畢竟是成年人,有分寸,自然不敢造次。

難升米一看諸事搞定,便吩咐走人,不料才走了沒幾步,突然斜刺裡就殺出了個人,手裡拿著棍子,口中喊道:「把俺妹還來!」

難升米在邪馬台橫進橫出地當了十來年的二把手,除了女王之外沒有一人不對他畢恭畢敬的,現在一看居然來了個攔路叫板的,正欲親自動手,但一眼望去,發現對方不過是個十三四歲的小男孩,再一看,原來是一與的哥哥禾鹿。

禾鹿捨不得妹妹,他豁出命來也要把一與留在家裡,而在轎子上的一與一見哥哥,也號啕大哭了起來,就這樣兩人一上一下,一個哭著叫哥哥,一個嚎著喊妹妹,煞是淒涼。

難升米一看這架勢,知道如果硬來的話肯定不太好,於是也就只能柔和一點了:「禾鹿,你讓開,這是女王大人的命令。」

「不讓,我要我妹妹。」雖然臉上還掛著淚花,但哥哥的眼神卻是異常堅定。

「你聽著,一與有著不可思議的力量,所以女王大人看上了她,想留她在自己身邊修行,以便將來造福整個邪馬台,這是為了全國的百姓,同樣也包括了你家。」難升米說道,「就算分開了,她也還是你的妹妹,你們將來總會再見面的。」

當說完這句話,還在抹著眼淚的一與突然咧嘴笑了,她點了點頭:「哥哥,我們還能再見的。」

此時家裡人和其他族人都圍了上來,拉的拉勸的勸,總算是把禾鹿給拖了回去。

這是發生在大約景初二年(公元238年)前後的事情,那一年,一與不過四歲。

此時的中國總算是從東漢末年的動盪黑暗中解脫了出來,進入了三國鼎立的相對和平時期,而日本那邊的局勢變化也是非常之大,這主要得歸功於強悍無比的狗奴國。

說真的,狗奴太強了,強到近乎逆天的地步,其餘的三十幾個部落聯合起來都不是它的對手,它是想打誰就打誰,任意妄為,肆無忌憚。

為了不被併吞,避免家破人亡,日本各部不得不湊起了一條統一戰線——由邪馬台國牽頭,三十多個部落共同組成邪馬台聯合軍,大家齊心協力,抵抗狗奴。

但即便是這樣也還是顯得力不從心,也不知道是天生比人家少了點啥,反正就是打不過狗奴國,三十個挑一個都不行。

從一與還沒出生的時候起,雙方就已經進入了戰爭狀態,一連打了八九年,等到一與當上卑彌呼侍女的那會兒,邪馬台聯合軍非但沒能滅了狗奴,反而還被對方鯨吞蠶食掉了不少土地。

卑彌呼生怕再這麼長此以往地玩下去很可能會弄得加盟國各部人心渙散不攻自破,於是便召集群臣,問問有什麼好的對策,能夠在短時間裡解決狗奴國。

這裡的解決不是消滅的意思,而是只要能讓人家不來打自己以及自己的盟國便OK了。

有人說,要想打贏狗奴國倒也不是什麼難事,只要找一群比他們更能打的人來做我們的幫手不就行了?

卑彌呼很想罵一句廢話,但畢竟她是個有修養的巫女,所以還是很心平氣和地問道,比狗奴更能打的人在哪裡?

這位手下笑了笑:「大魏。」

大魏就是三國演義裡的曹魏,實際上儘管劉備張飛趙雲諸葛亮很出名,大喬小喬尚香吳國太很漂亮,但在當時的大多數外國人或是外族人的心目中,只有魏國才是中國正統,能夠代表整個華夏民族的正統。

他的意思其實相當明確:狗奴國很強,這毋庸置疑,但他們再強,也終究不過是只能關起門來稱大王的主兒,囂張跋扈的範圍僅限於日本列島,要真拿出去和強大的曹魏相比,那根本就不是人家的對手。所以現如今邪馬台只要效仿當年的奴國,跑到曹魏那裡獻上一點禮物,磕幾個響頭,請求做人家的小弟,讓人家罩著,只要事成,便等於是有了一層堅韌的保障,那狗奴國也自然會因為考慮到邪馬台背後的大魏而不敢輕易來犯了。退一步講,如果狗奴真的不識好歹硬要再打,那也無妨,即便大魏那裡不直接出援兵相救,也一定能給邪馬台提供各種先進的武器裝備,到了那個時候,誰勝誰負便又有得一論了。

卑彌呼想了想,回答說此事干係重大,先要等我問過神靈之後再作決定。

問神靈就是占卜,把烏龜殼或是動物的骨頭拿來燒一燒,根據燒裂開的紋路判斷是凶是吉。

辟里啪啦一陣火烤亂響之後,卑彌呼向群臣宣佈了結果:大吉。

同時計劃也隨之出爐:秋祭之後,派遣重臣為使者,出訪大魏。

把各類大事都放在秋祭之後,這是當時的慣例,因為那會兒生產力低下,勞動力尤為可貴,不可能在農忙的時候撇下地裡的莊稼給你幹這個幹那個,只有等到秋收了,農閒了,那才會有工夫做點別的。

景初三年(公元239年),經過多方精心打點,邪馬台使節團終於全員準備就緒,踏上了旅途。

全團總人數約為三十,帶隊的是邪馬台二把手難升米,還有一個副團長,叫都市牛利,也是豪族高官出身,一行人於當年六月抵達洛陽,見到了魏明帝曹叡,然後獻上了由卑彌呼親手挑選準備的貢品。

話雖如此,但實際上這個所謂的「貢品」是相當寒酸的。

首先是兩匹班布,每匹一丈。班布,也作斑布,就是雜染的木棉布,這玩意兒在當年的中國基本上只有小老百姓才會穿,結果日本人竟然拿來送給皇帝。

估計是他們自己也知道送這個實在是有點太那個了,但又實在是沒好東西,所以接下來的貢品就只能是活口了——生口十人,四男六女。

說句難聽點的話,這三十個人光是禮物就要送出去三分之一,實在是不太像外交使團,倒是和人販子集團有那麼幾分相似。

不過好在日本人運氣很不錯,雖然每次的禮物不是魚乾班布就是大活人,可每每總能碰上好心腸的傢伙,像之前的漢安帝劉祜,再之前的光武帝劉秀,都算是寬仁之輩,而這次遇上的曹叡,那也是個有名的大善人。據傳當年他和他爹曹丕一塊兒出去打獵,發現了一對母子鹿,曹丕先射死了母鹿,接著要求兒子射小鹿,但曹叡死活不幹,還哭著說道,父皇你把人當媽的射死就已經夠可悲的了,現在還要我殺那孩子,實在是太過殘忍,我下不了手。

結果曹丕為兒子的善心所感動,並最終因此而促成了他立曹叡為太子的決心。

這事雖說真偽莫辨,但曹叡是個好人,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要換做他的那位「寧可我負天下人」的爺爺曹操,趕上這日本人拿著粗棉被當禮物前來要求結盟,那就真不知道後果如何了。

面對如此寒酸的貢品,曹叡非但不在意,而且還非常高興地笑納了。同時,按照慣例,鄰邦進貢,不管送來的是多麼不值錢的東西,我堂堂天朝華夏卻都要予以回贈,而且這回贈的東西肯定得比別人送過來的要值錢,一般是送一塊至少還三塊。

在這方面,曹叡充分展現了一位大國領袖所應有的氣度和風範,他回贈邪馬台國的禮物如下:織有飛龍的錦緞5匹;珍貴動物(可能是老虎)的皮毛10張;白絹50匹;紺地句文錦緞3匹;黃金8兩;銅鏡100枚;五尺長刀2口;珍珠、鉛丹各50斤。

憑良心講一句,以上的回贈物品裡,隨便拿出一件來,估計都比邪馬台的全部貢品都要來得值錢,包括那十個活口。

尤其是那100枚銅鏡,因為那時候的日本根本不具備任何拋光技術,想要知道自己臉長什麼樣,只能打一臉盆水照照,看到這個銅光閃閃能夠清晰照映出自己模樣的玩意兒,如見神物。

這還不算完。

賞完了金銀財寶之後便是封官,為了表彰難升米和都市牛利兩位團長不遠千萬里,冒著船沉大海的危險來到洛陽,曹叡特地封前者為率善中郎將,並賜黃旗一面,而後者則被任命為率善校尉。

在賞完封完之後,曹叡拿出了他最後也是最大的禮物——金印一枚,上刻四個漢字:親魏倭王。

這就意味著中國已經承認了邪馬台國王卑彌呼乃是倭國唯一的合法統治者。

雖然此時狗奴還在那裡鬧騰著,但曹叡已經擺明了立場:中方只承認一個倭國,並且堅持這一原則絕不動搖。

對此,難升米等人千恩萬謝,在磕了無數個響頭之後,他們啟程返航,回國匯報。

結果自不必說,卑彌呼當然很高興,而消息傳到狗奴國後,狗奴王則很悲憤,他悲憤的不僅僅是邪馬台和大魏扯上了關係,同時還因為自己國家的國名被確定成了一個罵人的詞語。

本來在日語中,狗這個發音其實能對應很多漢字,平心而論你叫什麼都比叫狗奴要來得強,可邪馬台人卻偏偏要在這方面討個口彩佔點便宜,他們仗著自己懂點漢語外加狗奴國人不在現場,於是便忽悠曹叡說那地方的人生性殘暴,殺人放火無所不作,所以乾脆就給他們一個帶有懲罰性質的名字吧,如果以後表現好,再改過來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