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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讀紅樓

《紅樓夢》這部奇書,讀者們不論年齡大小、時代先後、地域差異多大、政治社會制度如何不同,讀後都會有不同的領悟。

一個讀者個體,他從小到老、從華南到華北、從小學到大學、從國內到海外、從大陸到台灣、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由於生活經驗的變換、知識接觸面的擴大,他每次讀《紅樓》也會「別有一番滋味」。

筆者幼讀《紅樓》,亦嘗為「焚稿」垂淚,為「問菊」著迷。它是青年人情竇初開時的愛情寶庫,也是學習古今文學的初階——論舊詩詞,則盛唐而後、《花間》之前,芹溪之作品亦足以亂真;論白話文,則胡適、魯迅亦難望其項背。老實說,在筆者這輩「五四」以後出生的「作家」,它對我們都是新舊文學習作的啟蒙教科書。

大學時代,在防空洞再細讀《紅樓》,筆者便覺得它在文學之外實在也是一部社會史巨著——是反映我們那個兩千年未嘗有基本變動的儒家宗法社會的綜合記錄。

食色性也。「寶黛之戀」,兩千年來,何代無之?而「金玉之緣」,因「父母之命」而「終成眷屬」——在筆者這一輩以上的老人,除了「私奔」之外,亦絕無他途可循。結兩千年婚姻制度之總賬,曹霑真是第一支筆。

作為一個對社會科學才剛啟蒙的大學生,筆者在大學時代便體察出,社會科學上所揭出的「文化衝突」的概念,便是曹雪芹這位第一流天才服裝設計師,終使大觀園中諸姑娘、奶奶都變成「半截美人」的癥結所在。滿人天足,也可說痛恨纏足。康熙帝曾下詔禁止纏足,然終以入關不久,為使漢族臣民休養生息、「不願擾民」而中止。

入關百年後,滿人已泰半漢化,入境從俗,一切從漢家制度,唯獨纏足一項,以其太痛苦、太野蠻,而終未接受。曹氏本漢家子,而早入旗籍,從旗俗。入關恢復漢家舊儀,一切心悅誠服,獨對纏足一項,《紅樓》作者發生了心理上的「文化衝突」而無法處理。芹溪若使寶、黛、春、雲諸美盡纏其足,豈非人間慘事?而雪芹述筆之初,「脂硯」以次讀者或男或女,幾全系滿人,對此慘事,何能接受?

反之,若使晴雯、芳官、鴛鴦、琥珀……在粉白黛綠之間盡成「鳳陽」大腳婦人,豈不煞盡風景?因此,最佳辦法則唯有秉筆不書,馬虎了事。

芹溪為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而社會科學家,諸「夫子言之」、「概念化」(conceptualize)之,使吾心有慼慼焉!淺通之、深索之,始知鑽研《紅樓》,亦固有「社會科學處理」之一道也。

大學中期,膽大心粗,不自藏拙,竟於史系學刊上撰寫萬言長文曰《淺論我國腳藝術的流變》以申述之。大觀園中,諸姑娘、奶奶之「腳」,固均在詳細玩摩之列也。惜戰時印刷不易,拙文迄未流傳,終至遺失,迄今念之。

大學結業後,留學美國,亦嘗與愛好文藝之同學合組白馬文藝社自娛。斯時適亦僑居紐約之胡適之先生,曾戲呼之為「海外第三個中國文藝中心」。同仁每談《紅樓》,予亦屢提「社會科學處理之方法」(social science approach)應為探索《紅樓》方式之一。新紅學之考證派,只是研究者之起步,為一「輔助科學」(auxiliary science),而非研究學術之終極目標也。其時海內「階級分析」之說正盛極一時。「階級分析」亦「社會科學處理」之一重要方面也,偏好之,何傷大雅;罷黜百家,則托拉斯矣。

70年代「文革」以後,海峽兩岸文禁頓解。前「白馬社」舊人周子策縱,竟能重集海外同好,醵資於美國威斯康星大學,於1980年間召開「第一屆國際《紅樓夢》學術討論會」,而徵文及於下走。予因將數十年久積心頭之「社會科學處理方法」以治「紅學」之法螺舉例再吹之,因撰拙文《曹雪芹的「文化衝突」》,以就正於同文,時以限於篇章,書未盡意。

其實「文化衝突」一概念,於時興「社會科學」上並不只限於兩族(滿漢)之間也。文化衝突亦有古今之時限。新史學上有所謂以「現時觀念」(present-mindedness)處理古事物之大忌,亦即時代不同而引起觀念衝突之一種也——斯於「美學」則尤為顯而易見者。雪芹之撰《紅樓》放諸主角服飾之設計,此一「衝突」即彰明較著,而每為一般讀者乃至為紅樓男女「繡像」之藝術家所忽略,舉例以明之:

《紅樓》第三回,黛玉初見寶玉時,且看這位「衙內」所穿的衣服:

(黛玉一看)卻是位青年公子:頭上戴著束髮嵌寶紫金冠,齊眉勒著二龍戲珠金抹額,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紅箭袖,束著五彩絲攢花結長穗宮絛,外罩石青起花八團倭緞排穗褂,蹬著青緞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曉之花……

寶玉這位貴公子這時所穿的是一套傳統中國自唐及明的「古裝」。我國「古裝」經過兩千年以上的不斷改進,在設計上對「美」的研究,加上絲綢製造業在發展中的配合,真可說是登峰造極。它對一個以農業經濟為基礎的官僚大帝國中上層社會中士女的打扮,真是美不勝收——和邊疆的少數民族相比,我們實在是太高級了、太美了。

古人所謂「上國衣冠」,所謂「滿朝朱紫」、「襟袖飄香」……「裙拖六幅湘江水,鬢聳巫山一段雲」,都不是空吹的形容詞。它和「四夷」的服飾相比,那「上國衣冠」確是太高雅了。後來滿族入主中原,原曾有「易服」之議,可惜「美學」終於敵不過統治者的「自尊心」,而使「馬蹄袖」、「豬尾巴」把我們醜化了兩百多年。

所以我國「古裝」的設計也確有其超越時代的「客觀的美」。時至民國,還有個酷愛古裝的留學生馬君武歌頌它是「百看不厭古時裝」。服裝設計師曹雪芹,他顯然與馬君武有同好,致使榮、寧二府的主子穿的幾乎(著重「幾乎」二字)都是「古裝」,賈寶玉這位貴公子初見表妹,便是個(夾雜少許胡服的)古裝公子。他的高雅華貴之像也被所有替他「造像」的畫家——從清末的版畫、石印到20世紀七八十年代的水彩畫——幾乎「造」出千篇一律的古裝之像。

其實賈公子原是曹霑筆下的旗人,他平時家居,頭上是吊著條辮子的。

且看上引同回,寶玉見過妹妹之後,遵祖母之命去看過媽媽回來時的穿著,便從「古裝」變成「時裝」了。

(黛玉見他)一回再來時,已換了冠帶:頭上周圍一轉的短髮,都結成小辮,紅絲結束,共攢至頂中胎發,總編一根大辮,黑亮如漆(垂在腦後)(此四字為筆者所加),從頂至梢,一串四顆大珠,用金八寶墜腳;身上穿著銀紅撒花半舊大襖;仍舊戴著項圈、寶玉、寄名鎖、護身符等物;下面半露松綠撒花綾褲、錦邊彈墨襪、厚底大紅鞋。越顯得面如傅粉,唇若施脂;轉盼多情,語言若笑;天然一段風韻,全在眉梢;平生萬種情思,悉堆眼角……

這一下,豈不糟糕?原來天下第一美男子、古今美女夢中的「白馬王子」,原來腦殼之後還拖了一條怪模怪樣的「豬尾巴」(pigtail),這成何事體?所以一切繡像畫家、水彩畫家——包括北京出版的英文版「紅樓插圖」和名家題詠的「紅樓月曆」,都「辛亥革命」起來,把美男子賈寶玉的「豬尾巴」剪掉了。

你說寶玉因年經,初見林妹妹時還拖條「辮子」,長大了就沒有了。那麼,讀者賢達,您就錯了,賈公子在「怡紅院」一天到晚都拖著辮子呢!

不信且看第二十一回,那個小無賴看到漂亮的表妹史湘雲剛梳完了頭、洗完了臉,他不但要使用湘雲用過的髒水,還要湘雲替他梳頭。那個爽快的丫頭湘雲不幹。

寶玉道:「橫豎我不出門,不過打幾根辮子就完了。」說著又千「妹妹」萬「妹妹」的央告。湘雲只得扶過他的頭來梳篦。原來寶玉在家並不戴冠,只將四圍短髮編成小辮,往頂心發上歸了總,編一根大辮,紅絛結住。自發頂至辮梢,一路四顆珍珠,下面又有金墜腳兒。湘雲一面編著、一面說道:「這珠子只三顆了,這一顆不是了,我記得是一樣的,怎麼少了一顆?」寶玉道:「丟了一顆。」湘雲道:「必定是外頭去,掉下來叫人揀去了,倒便宜了揀的了。」黛玉旁邊冷笑道:「也不知是真丟,也不知是給人鑲了什麼戴去了呢!」寶玉不答……

如此看來,寶二爺不但在家中「不出門」時總拖著辮子——湘雲替他梳辮子也不是第一次了,他出得園去,和一些小戲子、小相公胡來時,也拖著辮子,並把辮子上珍貴的飾物偷偷地送人了。

賈寶玉拖辮子是肯定的了。問題是曹雪芹把他(她)們一切「古裝化」矣,為什麼卻捨不得把美男子寶二爺的「豬尾巴」割掉呢?須知雪芹雖愛「古裝」,他也愛他那18世紀清朝極盛時期高級社會裡的「時裝」,雖然這條「松花大辮子」的男人「時裝」,在我們有「現時觀念」作祟的讀者們看來是「七醜八怪」,但是縱在20世紀初元,它還是「美」得很呢。請聽「我的朋友」李宗仁先生剪辮子之前的回憶:

(宣統元年,1909,廣西陸軍小學)的制服全是呢料子,還有一套嗶嘰的。冬季則有呢大衣。每人每學期發兩雙皮鞋……當時我們的服飾是十分別緻的,學生多數拖著一條長辮子,卻穿著現代式的陸軍制服和皮鞋。今日回想起來,雖有不調和之感,但在那時是覺得十分神氣美觀的。我們的留日返國的教官,以及少數得風氣之先的梧州籍同學,間或有將辮子剪去的,也有少數將後腦剃光或剪短,把前面的頭髮編成辮子,再把辮子盤成一個餅貼在頭頂上,然後戴上軍帽的。但他們在寢室內或操場上脫掉軍帽時,卻備覺難看(見《李宗仁回憶錄》第三章第三節)。

李宗仁在20世紀初年,穿洋服、戴洋帽、上洋操,還覺得「豬尾巴」「十分神氣美觀」;我們的美學大師曹霑,在18世紀中葉,不肯在美男子寶玉頭上「割愛」,是十分可以理解的。這條嵌珠大辮子,在18世紀的曹雪芹看來,是其美無比呢。但是在20世紀80年代,還要把我們的大眾情人賈寶玉的頭上加上一條「豬尾巴」,那就不成話了。所以我們的紅樓畫家諸同志便全體動員,把賈公子的辮子割掉了。

綜上所述,不過舉一反三。蓋新興社會科學中諸「法則」與「概念」,極多均可引入作研討新紅學之新方向。弗洛伊德之唯性論、馬列恩斯之階級分析說、社會學、倫理學、經濟學、心理學研究中之種種成果,均可引為借鏡。

憶早年讀中國文學史如新興諸大家中之胡適、胡小石、胡雲翼等人以及專論傳統小說之周氏兄弟——樹人、作人——等,無不以「說部」為「明清文學」之主流。

然唐詩、宋詞、元曲之後,何以異軍突起,章回小說頓成兩朝文學之中堅,時至清末,書目竟多至一千六百餘種,直如野火之燎原,一發不可收拾?諸文學史家則均瞠目不知所對。晚近諸大家粗通漢籍、論文海外,竟以兩朝顯學比之歐西作品,直是糟粕之與珠玉,簡直不屑一顧,則尤為不可思議。

需知戲曲、小說均為構成人類文明社會生活成分之一部,深受社會經濟「供需律」(law of supply and demand)之支配。戲曲、小說古已有之,然其「大眾化」(socialization)則有待於現代都市化工商業社會(urbanization)之崛起。有都市化之工商業社會,始有小市民階級之壯大;有壯大之小市民階級,始有小市民精神文明之「需要」,有此小市民之「需要」,始有應運而生之「供應」。

戲曲、小說之興起,必以小市民之「需要」為基礎——否則只限於貴族之「梨園」、宮廷之「秘籍」(今日吾人於海外仍可欣賞巨冊繪圖足本殿版《金瓶梅》即屬後者之一種);無小市民之社會基礎,則戲曲、小說便無大眾化之可能。吾人熟讀歐洲史,固知此理,中外皆然也。

西歐中小城市之興起,約始於十五六世紀哥倫布發現美洲之前後,小市民有此「精神食糧」之需要,西班牙空前名著之《堂吉訶德》始應運而生。《堂吉訶德》之前,西班牙非無小說也;《堂吉訶德》之後,西班牙更是作品備出,而《堂吉訶德》之所以一枝獨秀者,百年創作,沙裡淘金,千枝一秀之成果也。

16世紀之初,西、葡兩國中分天下,沿海城鎮首先都市化,而平民文學亦隨風而起,非偶然也。然西、葡兩國好景不長,後來居上則英吉利也,法蘭西也。無十八九世紀西歐之重商主義、工業革命,即無蓬勃之西歐說部文學,可斷言也。文學為時代之產品,所反映者為當世之社會生活與人民心態。故治西洋文學史者,如對西洋史學與西方社會之發展狀況初不經心,而一味以文論文,則未有不緣木求魚者也。治中國文學史者,如對「中國社會發展史」毫無概念,只一味批卷子看文章而臧否作者,則批者縱滿腹洋文、全盤西化,亦終不免八股習氣也。

我國社會經濟之都市化實始於南宋。殘趙雖偏安一隅,然其在工商業經濟上之成就則遠邁漢唐。其經濟中心則為運河南段、長江下游、太湖沿岸之三角地區。

蒙人入主,中原諸省備受荼毒,獨於揚州及蘇杭一帶優渥有加,未遭嚴重損失,國史與私人記述記錄均詳。西人馬可·波羅亦親見之。

元去明來,江南遂為國家經濟首善之區,中小城鎮俱已漸次都市化,手工業之蓬勃,古所未有。有此豐裕小市民之社會基礎,則大眾化之戲曲、小說乃應運而生。暇時每讀明人筆記,事例萬端,此信念乃益堅信不移。

滿人南侵,雖經「揚州十日」、「嘉定三屠」,而江南在全國經濟上之領導地位並未動搖;再經康熙六十年(1662——1722)與民休息的昇平之治,則十七八世紀間,我國江南手工業中小城鎮與夫小市民階級之興起,可能為全球之冠(更深入比較非關本題,故曰「可能」),有此小市民階級之基礎,「說部文學」始漸成氣候,「供需律」規範之也。斯時不但書賈之業大盛,與書賈血肉相關之職業批書人與職業作家乃一時俱起,「市場經濟」使然也。

金聖歎(1608——1661)便是職業文學批評家之一代奇才,置金君於世界任何文學批評圈內,其才亦不多讓,金某如不中年被害,則渠在文學批評上之成就,當更不可限量。然何以17世紀中期,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姑蘇能出一金聖歎,斯亦社會經濟發展之結果也。

聖歎死後之百餘年,歷經雍正、乾隆兩朝(1723——1795),正值公歷之18世紀,亦清室之極盛時代,帝王與上層士大夫之沉湎於金石書畫、四庫典籍,而民間之沉迷於言情小說、悲喜戲曲,不特時人有紀錄明文,吾人亦可於想像中得之。斯時江南出版業之盛極一時,毋庸贅言;小市民之愛好讀品,亦舉手可得,讀小說自是一時風氣。

曹雪芹祖孫三代寄居江南六十餘年(1663——1728),原是「南人」,富而有暇,平時聲色犬馬之外,群居終日,言不及義,而男女教育又均超人一等,其闔府上下,沉溺於時尚之小說,亦不難想像——大觀園中偷讀「傳奇」,即有明證。

再者,以創作《儒林外史》而馳名後世之吳敬梓(1701——1754)亦以皖人而寄居南京,《外史》什九即成書於南京。敬梓亦紈褲子而有才華,少年豪縱,不事生產,不求富貴,而以憤世嫉俗、著書罵人為樂,結果雖非「淚盡」,然亦以中年貧病而死,頗類雪芹。

敬梓、雪芹同時、同鄉(雪芹南京人,說南京話,《紅樓夢》中辭例至多;敬梓安徽全椒人,寄居南京。全椒實南京之「郊區」也,口音相似。胡適每好說「我的安徽同鄉吳敬梓」,其實胡適的「徽州」土話,吳敬梓聽來,一句不懂也。而吳敬梓倒是曹雪芹的真正「同鄉」),二人又有同好,性格狂狷、反抗,亦復相同。雙方均中年「食粥」而死,也大同小異,可惜一南一北,正如莊周與孟軻,兩位才人,終無一面之緣。然二人均以不求之名而名垂後世,斯蓋當時知識分子風氣使然。清末文人有評梅巧玲、梅蘭芳祖孫之言曰:「所操至賤,而享名獨優!」

著稗官野史、寫言情小說,在18世紀的中國雖非至賤,終非高尚職業。文人學士才人如曹雪芹、吳敬梓者,竟願破產為之,蓋從所好,而群眾亦好之——亦如清末民初京戲界之票友,爾自好之,台下好之者亦眾也。

爬格子、寫文章的窮朋友,你爬出來沒人看,你爬它做甚?爬出來,雖「賒酒食粥」,只要有人看,能膾炙人口,自得其樂,也就顧不得許多了——這就是阿Q之所以為阿Q,曹雪芹、吳敬梓之所以為曹雪芹、吳敬梓吧。

前文已敘明言情與社會小說古已有之,然何獨盛於都市小資產階級興起之後歟?說來亦無啥深文大義。

蓋以耕耘為本的農業經濟大帝國之內,農民勞動力為從事生產之最大資本。農村三月閒人少!抽出時間讓富有勞動力之青年子弟入學讀書是為最大之浪費。對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之農民來說,在生產勞動上,無此必要也。子弟三人,有一人入學,則損失三分之一之勞動力。在機器生產之前,農民一人之勞作,尚不足夠供應三五人之食用,胼手胝足,自顧之不暇,哪得余資遣子弟上學讀書?

加以我國古代,啟蒙求學非為生產之必需,而為謀求進學、中舉、陞官而發財也。然陞官發財,豈可幸致?為此希望極微之彩票而影響舉家衣食之犧牲,有實際生活體驗之農民不願為也。筆者近年返鄉,細訪農村,仍見有此反教育之現象,遑論千百年前!

以舉國務農之大帝國,偶有城鎮,包括其國都,均為文盲麇集之農村市集而已,與現代經濟之都市化,在性質上則迥然有別矣。農民原亦有其精神文化之需要,此需要則由職業化之講書人、講古人、說書人及夏志清教授所謂之說話人(見夏著《中國古典小說導論》)以供給之。

說書人時亦有其腳本,書商間亦以此腳本售諸少數市集讀書人以牟利。此但為少數有此需要者作有限度之供應,非今日市場經濟上之所謂通用商品(commodities)也。

此種說書人之腳本,雖亦為「讀」書人所喜愛,然其撰寫體例與特色,則著重於「聽」眾也。「聽眾」情緒之反應,為著作者最原始、最緊要之考慮,至於個體「讀者」之如何反應,則初不在編書者慎重考慮之列也。

以故當我國農業經濟逐步進入都市化了的工商業經濟時,小說作者之體例乃逐漸由著重「聽眾」團體之反應,而轉向「讀者」個體之反應矣。

蓋都市社會與農業社會迥異。教育在純農業社會中為「浪費」;而教育在工商業社會中則為「必需」。小市民對「深文大義」之作品,在工作上無追求之必要;而小市民「讀書識字」則為謀生求職之必需。既讀書識字矣,則工餘之暇,讀「說部」以自娛,民有所「需」,市有所「供」,則章回小說氾濫矣。

我國沿海城鎮之大規模都市化,始於《南京條約》後之五口通商。既有千萬麇集五口之小市民,章回小說氾濫至一千六百餘種,則亦是市場商品興旺之常情,不足怪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