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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唐奈利說要睡在阿曼達辦公室的沙發上,這令她頗為生氣。她沒有邀請他跟她過夜,但他也不必睡辦公室。
    不過,她覺得喬還是很誠實的。她決定讓他在自己的客廳裡睡上一夜。
    早晨,阿曼達醒來之後,端了杯咖啡去看唐奈利。看到他在沙發裡誕縮一夜後發僵的脖子,她感到幸災樂禍的。
    「想要阿斯匹林嗎?」她輕聲問道。
    他抬起眼看看她。「不必了,媽的。阿曼達,你應該在會客室裡準備一張床。」
    「我可不想把我辦公的地方弄成臥室。」
    「你這裡連個計算機也沒有,怎能辦公?」
    她不解地看著他。「咱們何必爭這些?」
    他遲疑了一下。「因為我們昇華了。」說完,他狡黠地一笑。
    「你的意思是咱們昨天晚上沒有發生性關係?」
    「還有前天,前天的前天,很長時間了。」他故意盯著她。「我想,你是不是思念那個傲慢、狡猾的法國人了?」
    阿曼達想肯定是奧斯卡把阿蒙·勒孔特跟他說了。看著他的吃醋樣,阿曼達非常得意。「阿蒙說過要我去巴黎,」她沒有否認,「前天還來過電話。」
    喬瞇起眼。「你怎麼打算?」
    「想過。」
    「然後呢?」
    「不想去了。」
    「你想讓他氣死?」
    他眼中充滿著佔有的慾望。阿曼達以為他會激動得把她抱起來,摔進沙發裡,然後問清楚為什麼不願意去見阿蒙。
    「但是……」
    他立刻緊張起來,兩眼灰暗。「阿曼達……」
    「我怕傷了他,喬。」
    「你不能去找阿蒙·勒孔特!」他近乎咆哮起來。
    她天真地說:「為什麼?」
    「因為,我們就要結婚了。」他大聲宣佈道,眼中的那種銳利差點兒把她嚇倒。他在屋裡來回踱步。
    「很快的。」他接著說,」我們馬上去領結婚證,不開玩笑,不要再拖了。我們以前互相傷害過,但我們仍然相愛著。」
    他怒氣衝天地瞪著她。「你想說什麼?
    「我沒聽清你問了什麼問題。」
    「我們能夠重新討論該死的結婚之事嗎?」
    她簡直要大笑出來。「你已經說得那麼浪漫了,我還能拒絕嗎?」
    他眨眨眼睛。「你同意了?」
    「是的。」
    他們相視一笑。「太好了!」
    現在他真想把桌上的所有東西都掃到地上,然後告訴她如果僵局繼續下去的話,他們之間該是多麼苦悶。
    「喂,唐奈利。」阿曼達過了一小時之後才緩過氣來。」這餐桌比沙發還硬,你也好像有一噸重。」
    「是不是不太浪漫?」他一邊問,一邊抱著阿曼達往臥室跑。
    不幸的是,阿曼達看到桌子上的鍾顯示這時已經八點一刻。
    「噢,天哪。」她叫了起來。『』放下我。」
    「幹什麼?我怕扭了腰?」
    「我們8點鐘就得去見哈里森的。」
    「我打個電話向他解釋一下,」他保證道,「過一會再去。」
    「不行,我這就得走了。」
    「你去那個地方,」他不滿地說,「我可只想呆在這裡。」
    「是嗎?今天早上彼得什麼時候到你那兒?」
    現在輪到唐奈利詛咒了。「快走,我把你送到埃文斯家,然後直奔農場。」
    他開足馬力穿過城市。阿曼達則完全沉浸在結婚的衝動之中。
    到埃文斯家時,他們看到吉姆·哈里森坐在車後輪上,已經睡著了。
    「你要把他弄醒?」唐奈利問。
    「如果要進那個屋子,然後再趕去參加萊內特的葬禮的話,我當然得弄醒他。你回去吧。」
    她打開車門正要出去,唐奈利一把把她拉了回去,好好吻了一遍。「我們還有重要的計劃,記住了。」他提醒她,以免她老懷疑他會變卦。
    「我參加完葬禮會來看你的。」她向他保證。
    阿曼達呼地關上車門,把吉姆·哈里森立刻吵醒。他眨眨眼,問道:「我出來多久了?」
    「那得看你什麼時候到這兒的。現在9點鐘過一點點」。
    「你來晚了。」他責怪道。
    「你不高興了?我晚點來你還能睡一覺,不是挺好的嗎?你沒有進去吧?」
    「沒有。我想應該等你來。」
    「我還沒聽說這房子要被賣掉,我很奇怪她家裡人這麼長時間了還不賣掉這房子。」
    「她的一個兄弟正在考慮賣房的事,他在北卡羅來那州經營房地產。他想等到別人忘了謀殺案以後再賣掉這房,也許那時更值錢。目前,他就把房子扔在這裡,他說他和父母親都不忍心清理她的東西。」
    阿曼達知道,埃文斯家人並不希望警察動她家裡的東西,但是如果他們進去以後什麼也不碰的話,將無法找到證據。
    進了埃文斯的家後,哈里森同意她隨便看。「但千萬不要亂翻,如果發現值得仔細研究的東西,先跟我說一聲。」
    「你呢,你去哪兒?在沙發裡睡一會兒?」
    「不,阿曼達,」他慢吞吞地說,」我上別的房間看看。」
    阿曼達覺得他在諷刺她,但並不在意。她朝廚房走去,埃文斯被害的地方。
    廚房裡的擺設都和埃文斯被害時的一樣。爐灶上放著鍋和盤子,碗拒裡則放了一把大菜刀。阿曼達彷彿看到時手走進廚房,一把掐死了埃文斯。兇手肯定沒有用凶器,雖然他很容易抓起碗拒裡的那把菜刀。阿曼達又想起萊內特,如果萊內特不作抗爭的話,兇手也不會使她受傷的。
    這能說明什麼?阿曼達非常納悶。難道說兇手只是為了不讓受害者發出聲音,而非真心要把她們掐死?如果是這樣的話,心裡學家該對殺手作何解釋?殺手是否幹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但這些死者都沒有受到過性騷擾,因此兇手不太像做過不可告人的事。那麼,是不是因為有些死者處於瞭解他人秘密的位置上,諸如律師、醫生、精神病大夫,但其他三個人是股票經紀人、女繼承人和建築師,她們不太可能知道別人的隱私。
    阿曼達搖搖頭。要想揪出兇手,她還得掌握更多的情況。現在,她只能盡力找到馬尼·埃文斯隨身帶著的約會記事本。可是,它在哪裡呢?辦公室裡?在某部電話機旁?在錢包裹?
    她在廚房牆上的壁掛電話下的櫃子裡找到一個黃色的筆記本、一把筆和附近一家餐館贈送的菜單。櫃子裡還有一本保險公司贈送的小日曆,不過這顯然不合適記錄約會內容。在廚房裡再沒發現什麼手提包之類的東西。
    阿曼達來到起居室。室內的傢俱很少,也許她沒有時間添置。她的品味很像早期的美國人,所有的東西都很整齊,除了蒙上了一層灰塵。
    最後,她在一張椅子後面的茶几上發現了一部電話機,電話機旁邊有個製藥公司贈送的記事本。這個本子看上去是新的,裡面沒有記什麼東西。臥室裡沒有其他記事本和手提包。
    她正要上樓的時候碰到了哈里森。「有什麼情況?」
    她搖搖頭。
    「她的錢包被拿到警察局去了?」
    「沒有。事實上,我們認為兇手是個搶劫犯,因為我們找不到埃文斯的錢包和信用卡。」
    「華盛頓告訴我她付的是現金,她肯定把錢包放在廚房裡了。但我沒有找到。那麼信用卡被人用了嗎?」
    「沒有。我們已通知所有的公司,如果有誰用她的信用卡就立刻報告警察局。她的信用卡已登記了失竊。」
    「媽的,這毫無意義。」她罵了起來。
    「我還是堅持是華盛頓殺了她,然後偷走了她手頭的現金。如果她為過週末去銀行取了錢的話,可能有不少現金。」
    「那麼,他為什麼不翻翻抽屜,拿走首飾或其他值錢的東西?她丟什麼東西了嗎?」
    「沒有,」他說,「我把樓上的首飾盒檢查了兩回。首飾盒裡有兩件很貴重的金器,我不知道她是否就只有這兩件。也許兇手不想冒險在屋裡呆得太久。」
    「手錶呢?她戴著嗎?」
    「戴著,」他不滿地說,「是勞力士」。
    「他完全可以把手錶摘下,根本不必從廚房走開一步。」
    「有可能她的約會者從前門進來,把兇手嚇跑了。」
    「這是有可能的。我想.你現在既然在這裡,能不能找出更充分的理由說明華盛頓是個嫌疑犯?」阿曼達問。
    哈里森吐出一口長長的氣。「沒有。我現在不在想這個問題,我想證實一些巧合。」他茫然地看著她。」你有什麼主意嗎?你是個女人,如果你有個錢包,你會把它放在家中的哪個地方?」
    阿曼達沒有立即回答。她努力想像著馬尼·埃文斯的高節奏生活方式。埃文斯該是個忙個不停的女人。
    「嗯,如果我是她的話,」她慢悠悠地說,「我想我不會帶個錢包,可能把它鎖在抽屜裡。只是,萬一我有率從家裡趕到診所,我該怎麼辦呢?我絕對不會帶著它來回跑的。」
    突然,她想起了埃文斯的工作眼。那件剛任的口袋鼓鼓囊囊的,裡面裝著紙條、藥方、圓珠筆,也許還有錢包。
    「她的工作服,」她大聲問,「查過沒有?」
    他的眼睛突然一亮。「在樓上。我想它掛在浴室門背後也許在臥室裡。」
    他馬上三步井作兩步地上了樓,阿曼達則緊跟在他後面
    沒錯,臥室裡的一張椅子上搭著件白大褂。其中一個口袋裡裝了一大堆紙條,這是關於病人的記錄;還有兩支丟了筆套的黃色「比克」筆。另一個口袋裡則放了本小小的但很厚的工作手冊。這個小本的封面是皮的,很精緻。
    阿曼達下意識地把它拿了出來,然後看看偵探。
    「快看一遍。」
    她在翻開封面的時候,手一個勁地顫抖著。本子裡飄出一張2O美元的鈔票和一張汽油信用卡。這個本正是埃文斯去年用的,裡面詳細地記著她每週的計劃。阿曼達專注地查著頁碼,想立刻找到她在10月份被害的那周。埃文斯在每一頁上都工工整整地作了記錄,根本不像大多數醫生寫的那種誰都認不清的字體。
    當她翻到1O月的第一周時,她自言自語地說:「應該就在這裡。」在她的心裡升起一種希望,她飛速翻過兩頁——接下來的該是第三周,但是她的表情立刻顯得萬分失望。「沒有。」
    「什麼意思?」
    「馬尼·埃文斯被害那周的計劃不見了,兇手肯定把那一頁撕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