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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生在筆記本上的生活

因為有過悲慘經歷,所以從小不喜歡筆。

小學的時候還開毛筆字課,講課的老師,男的,分頭,腰肢細軟,睫毛翹長,現在想來一定是「玻璃」,寫一手好的瘦金體。電腦打印機還不存在,龐中華的名頭和現在余秋雨、韓寒一樣響亮。我哥說,你瘦得像蘆柴棒子,這輩子做肌肉猛男比較困難,寫一手好字,看書看壞眼睛,出門襯衫上別一支上海英雄金筆,戴一架金絲眼鏡,很跩,牛逼,又比較照顧我的先天條件。所以,我決心練好毛筆字。但是,班上有個男生,我怎麼練,他的字都明顯比我的好。他學柳公權,我學顏真卿,看他的字,想起名山大川,看我的,發揮想像,想起舒同,不發揮想像,基本就是豬肉包子、大胖丫頭之類肥厚的東西。我換過很多次毛筆,什麼八羊二狼,七羊三狼,六狼四羊,七狼三羊,聽說「狼」其實是兔子毛,狼的成分越多羊越少,筆越硬,字越挺,但是對於我沒有用,即使是全狼毫筆,我寫出來的字還是像個胖子。得出結論,筆不能讓我很牛逼。初中的時候,開始寫小說,處於自戀狂狀態,十幾萬字的長篇。寫殘的三支永生鋼筆,右手中指遠端指間關節生出老繭,變了形,永久性下垂不舉,伸出去做下流手勢,完全沒有睥睨自雄的氣勢。在寫殘鋼筆的過程中,屁股也扁平化了苔蘚化了,站立再久也不能恢復一點點曲線。小說稿定名《歡喜》,在十七歲的時候寄給一家叫《中學生文學》的雜誌,一個月後,雜誌倒閉了。得出結論,筆讓我倒霉,我最好忘記寫小說這件事。十七年後,《歡喜》發表在《小說界》上,得了七千元稿費,如果發生在十七年前,我的命運將會徹底改變。十七年後,我發現我得了痔瘡,也是那三桿永生鋼筆害的,久坐血瘀,血瘀生痔,每月定期血濺褲頭,影響我喝酒食辣的心情,在這件事上,自然界的規律如期應驗,我的命運沒有絲毫改變。

因為迷信機器,所以迷戀筆記本電腦。

最早接觸筆記本電腦,是在北大,九一年,選了一門課,《計算機工作原理和286芯片》,老師的業餘愛好是國際標準舞,他說,筆記本電腦在中國基本不存在,要是在中國有台筆記本電腦,很跩,牛逼。之前,在中學接觸過電腦,單色綠屏幕,鬼火閃閃,進計算機房要脫鞋,屋子裡飄蕩一股腳、襪子、和鞋的混合味道。人生第一次瞭解,女生的腳也可能是臭的,美麗女生的腳也可能是臭的,這點,女生和鮮花不一樣。我姐已經在美國,不端盤子,也能上學過生活,她答應我,大學期間,供我周遊中國,我說,還是送我一個筆記本吧。在北大的選修課上,我和老師反覆討論,如何從美國夾帶一台筆記本過海關。我們討論了清朝銀庫兵丁夾帶庫銀和毒品販子夾帶海洛因的手法,覺得基本是屁眼運動,不人道,筆記本太大,不適用。另外的參考對像是文物走私,計算機老師說他去過紐約,大都會博物館,兩人高的北魏佛像,有好幾十尊,比筆記本大多了,但都是清朝時候運出中國的,那時候的海關,腐敗。我姐說,她命壯,五年前她能用我刻的青田石單位公章蒙騙出國,五年後就能什麼招數也不用,把筆記本電腦帶回國。那是一台東芝SATTELITE系列,英特爾486芯片,33兆赫茲主頻,4兆內存,微軟WINDOWS 3.2操作系統,12寸黑白液晶屏幕,鼠標像個耳朵似的,要外掛在機身右邊。第一次開機的時候,小屋子裡一片漆黑,我覺得眼前亮起了一盞水晶寶蓮燈。我哥也在,問,能看電影嗎?能聽音樂嗎?還是黑白屏幕,看毛片分不清臉、奶子和屁股。我姐說,有彩色屏幕的,太貴了,這個黑白的都要兩千美金,我買了之後,兜裡就剩二十塊了,想了想,還是買了。

我開始長在筆記本電腦上。筆記本比姑娘好,多數姑娘,需要你幫她承擔各種心理雜碎,筆記本幫你承擔你的各種心理雜碎。筆記本也變老,在我手上,「N」鍵和「I」鍵很快磨成白板,但是筆記本不抱怨。筆記本也幫你解決生理問題,調節激素水平,但是基本不逼你自責自省、腦袋撞牆或者思考人生。筆記本也改朝換代,比女友規律,基本上三年一款,那個黑白屏東芝之後,用過如下機型:同方,Sony PCG505,Compaq Armada M300,Compaq Evo N600C,IBM Thinkpad T41,Hp compaq nc4010。花在筆記本上的時間,比花在女友和父母身上的時間長很多,電腦打開,WORD啟動,不朽比窗前的月光更實在,心裡無名腫脹,手指微微顫抖,以為能用文字打敗時間,以為鍵盤就是琴鍵,彷彿夏商周時代的巫師,身體在瞬間被一種更強大的力量佔據,手指便像流水般起伏,文字就如小魚小蝦一樣在螢幕上跳動。忘記了屋外,藍田日暖,良玉生煙,陌上雜花盛開,姑娘的手比文字更軟嫩幼滑,姑娘的眼睛比文字更明亮光鮮。過幾天,點一根煙,重新檢點那些文字,基本一無是處,了無生意,比不了事後的姑娘,手還光滑眼還明亮,那些月亮一樣的東西,都是幻象,都是少年人進了老天挖的陷阱。痔瘡還在,有從內痔發展到外痔的傾向,肩背基本完蛋了,醫生說,頸椎危險,需要半年照次片子,觀察進展,這些,都不是幻象。

最近買了多普達900,PDA手機,女生常用的鋁皮飯盒大小,勉強能塞進褲兜。德州儀器500兆主頻,128兆內存,3.6寸TFT屏幕,全尺寸QWERTY鍵盤,Wi-Fi,藍牙,紅外,GSM,W-CDMA什麼都有。聽姑娘說,小雞雞的男人才用巨大的手機,開悍馬吉普車。我說,個子幾年前就不長了,過一陣,文章也寫不出了,腦子也會逐漸萎縮的。這款像筆記本電腦的手機,用1G的SD存儲卡,我想,一輩子的文字也佔不了它千分之一的空間,比骨灰盒能盛多了。骨灰多了,就撒進龍潭湖裡,過去叫龍鬚溝,靠近天壇,小時候我釣過魚。文字就散進那些筆記本電腦裡,再過幾百年,能不能比那時候姑娘的手還光滑眼還明亮,能不能攝人魂魄,就看它們自己的造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