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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兩億網民都成了朋友|

互聯網剛剛開始進入我們日常生活的時候,很多人幻想它就是那個傳說中的「公共領域」了:沒有限製出入的門檻,沒有權威的中央管理,沒有身份背景的差異,所有資訊自由交換,所有人理性對話。於是差異容許存在,共識也會漸漸形成,一個擺脫任何權力扭曲的開放平台將會帶領人類邁進空前的民主時代。

可是正如鑄造這個概念的哈貝馬斯被人認為太過粗疏,他的歐洲沙龍和早期報紙並不像他想像中的那麼「公共」一樣;互聯網上的「公共領域」原來也只是個過分樂觀的期望。

先舉一個好幾年前我就說過的例子。我是美國NBA湖人隊的球迷,從前要在中文媒體上尋找湖人的消息,我必須很有耐心地看完整節新聞才偶爾聽到一兩則它的賽況,又或者買一份報紙翻過國際版財經版才找得到它球員的動向。但是現在,我可以直接進入湖人的官方網頁或者它的球迷園地,甚至完全略過其他NBA球隊的訊息。假如我是個心繫籃球不理世事的球迷,在這樣的情況底下,我也許不會知道誰是奧巴馬,也不知道樓市暴漲的影響,說不定還不曉得原來我家附近昨晚發生了殺人案;但是我卻十分清楚一名湖人球員的狀態,乃至於他所穿內褲的牌子。

互聯網是無盡的資訊寶藏,讓我們各自發掘自己的需要,發展自己的興趣;它卻不一定會使大家更加瞭解彼此。相反地,有時它會阻斷我們彼此溝通的可能,因為再也沒有什麼所有人都一定要知道的常識,也沒有什麼保證能夠打開陌生人話匣子的話題了。要是互聯網取代了由一點發放訊息至多點的大眾傳媒,我們或許會很自由,也會變成某個領域的專家;可是我們也很有可能喪失掉所謂的「公共」。

再看「網友」這種群體,它和「網民」最大的不同就在這個「友」字。一個本質上開放的網絡論壇是很理想的,任何人只要上網登入,或許瀏覽或許發言,他們就變成了網民,表達不同的關注,展示不同的思路。可是和任何團體一樣,一個論壇也有它的「團體動力」,不必然仰賴領導,卻會依循一定的組織社會學法則,漸漸自發形成一群「網友」的俱樂部。

在這個俱樂部的各次討論裡面,理論上的異質和多元將透過相互影響與尋求認同的過程,慢慢形成自己的主流。一開始,大家只是不贊成某個觀點,然後有人開始宣稱「鄙視」持有某種觀點的個人,再來就有人用上了粗話,最後則出現了追殺通緝令。匿名的條件一方面保障了大家,同時也加劇了這種話越說越極端,你激進我比你還激進的傾向。多年以來,我們目睹無數這樣的歷程,看見一個論壇怎樣從國事討論變成了征服世界的幻想樂園,另一個論壇又怎樣從標榜理性變成了要把所有憤青都丟到海裡餵魚的小圈子。和任何封閉的團體一樣,所有極端的聲音都會牽制整體的走向,逐漸把溫和變成必須排除的異端。

終於,原來開放的世界變成了一個個自我封閉的小教派,每一個教派的成員都在自己的團隊裡找到了歸屬,天天反芻同類人的意見,日日鞏固原有的主張。最後,我們都成了不同俱樂部的「網友」,看不見「公共」的存在,卻肯定各自真理的終極,和部落沒什麼兩樣。

原題為「網友——新部落時代的身份」,刊於《南方週末》2008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