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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美國工人有力量(2)

這次帶領紐約地鐵工人"鬧事"的,就是美國"交通工人工會"的紐約子工會"地方100"。由於公交工人是"國企"工人,他們的合同是與紐約州政府的都市交通局簽訂的。05年12月,上一個合同到期,新的合同進入協商階段。正是在這個關頭,"地方100"與都市交通局爆發了針鋒相對的"階級鬥爭"。經過漫長、激烈的討價還價,雙方在很多問題上都達成了一定妥協和共識,然而,在養老金的問題上,談判被卡住了:都市交通局提出,以後新錄用的工人必須抽取收入的6%作為自己的養老金籌款,這比現有合同增加了兩個百分點,而"地方100"堅稱它不會"出賣"以後新錄用的工人,堅決不妥協。

於是,2005年12月20日凌晨3點,"地方100"宣佈*,地鐵、公車系統陷入癱瘓。這是紐約交通工人25年來的第一次*,時逢寒冷的冬天,對於依賴公交系統的7百萬紐約市民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以後的三天,成了"長征"的三天,人們在零下幾度的天氣裡,迎著寒風,一步一步向自己的辦公室或者學校"挺進"。如果說第一天大家還有點新鮮感,還有種走路的"振奮"的話,到第三天,人們已經開始怨聲載道了,有的群眾乾脆在接受採訪時說:"把那些工會的人給抓起來,扔到監獄去,就這麼辦算了!"

在所有這些憤怒的人中,紐約市長布魯伯格無疑是最生氣的。在他看來,談不攏再接著談啊,你罷什麼工啊。他在20號的聲明中說:"交通工人工會將他們的私利擺在了公共利益之上,這不但是對公共服務這個概念的羞辱,而且是通過讓這個城市給他們下跪來達到他們的目的"。更重要的是,根據紐約州的泰勒法,公共行業的工人*是違法的舉動。布魯伯格抓住這個法律上的"辮子",敦促法院對工會做出處罰。

眾所周知,在這個人口老齡化的時代,養老金問題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歐洲近幾年的工人*,也往往與養老金問題相關。這次紐約公交系統在養老金問題上雙方爆發衝突,並不出人意料。在"地方100"看來,這次妥協,可能是將來工人福利進一步被侵蝕的開端。對都市交通局來說,交通工人的待遇已經比其他公共行業的從業人員(警察、公立學校的教師、消防員)要高了,55歲就開始領退休金在私營行業也是聞所未聞。對白領階層來說,交養老金的份額就不是百分之四、百分之六的問題,全國平均而言,白領階層對自己養老金的貢獻率為32%左右。更重要的是,長遠地看,按照現在的養老金和醫療保險支出,可以推算出都市交通局在2009年將要背上10億美元的赤字。"如果一個巨浪即將打過來,你要在這個巨浪到來之前就閃開,而不是等它打到你之後才開始閃避"。

紐約的輿論越來越一邊倒,甚至連"地方100"的母工會"全美交通工人工會"都宣佈他們不支持*,並敦促工人立刻返回崗位,同時法院也開始傳喚"地方100"的領導人,在這種形式下,"地方100"結束了*,三天之後就回到了談判桌。

這次*,"地方100"和都市交通局兩敗俱傷,所以一回到談判桌,雙方口氣都軟了不少。幾天之後,雙方達成了新的協議。都市交通局不再要求提高工人對養老金的貢獻率,但是雙方同意工人對醫療保險的貢獻率要提高。同時,作為補償,都市交通局會部分返還工人已提交的養老金,使每個工人能得到8000美元左右的現金收入。當然,這只是雙方高層達成的協議,對工會來說,它還需要得到幾萬工人的投票批准,對於都市交通局來說,也需要董事會的批准。

在這整個"戲劇"中,我印象最深刻的,首先是沒有任何人能夠對"小人物"的命運隨意地拍板釘釘。都市交通局不能隨意決定其員工的工資待遇,必須與工會定期協商,決定合同內容;市長不能隨意下令逮捕誰,只能"督促"法院採取行動;聯邦政府不能干預州內事物,只能象徵性地表示關注;甚至"地方100"工會本身也不能決定合同的有效性,他們只是代表工人協商合同,只有工人的投票才能決定合同的有效性。

其次是工會的勢力。沒有人任何人能任意魚肉"小人物",恰恰與工會強大的勢力相關。一個文明的社會,必須給予勞動者政治上的聲音,這一點至關重要。然而,就美國的某些行業來說,這種保護有時候已走到了矯枉過正的地步。在一個全球競爭的時代,對勞動力的過度保護,已經削弱了美國許多行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國通用汽車在日本同行面前的節節敗退,最近開始大量裁員和關閉工廠。通用的市場眼光固然有失誤,美國汽車行業的"軍事化的"強大工會也令其喘不過氣來。據通用公司聲稱,在他們每一輛汽車價格中,有1500美元是用來付其員工和退休員工的養老金。中國的輕工產品對美國市場的大面積佔領,在一定意義上,也是中國對工人缺乏保護、美國對工人過度保護的結果。正是因此,美國竟然出現了工人自?地抵制工會勢力的奇特現象:許多工人自發地打出了"我們要工作,不要工會"的口號。美國工人的工會加入率也連年持續下跌,從戰後的33%下跌到今天的12%左右。

眾所周知,政治是一種鬥爭的藝術,然而,同樣重要卻經常被忽略的是,政治也是一種妥協的藝術。在一個協商性的政治裡,沒有任何一方可以為所欲為。"地方100"工會最大的教訓恐怕也在這裡,煽動群情激憤等固然姿態華美,然而當它滑出法律的軌道,為了一個團體的利益而置公共利益於不顧時,這種華美也就淪為小題大做的滑稽了。畢竟,一個既得利益集團爭取更多的利益,有別於一個真正的弱勢群體捍衛自身的基本權利,因而也缺乏廣泛的社會呼應。這已經不是一個高呼"失去的只有鎖鏈,贏得的卻是整個世界"的時代了,更務實的做法是回到談判桌前,在法律的框架內解決問題,失去的只有的醫療保險,贏得的卻是整整7百萬人的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