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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到西方旅遊的人,在市區中比較交通不繁的十字路口,看到並無紅綠燈指揮車輛,路邊常豎起一個牌示,大書Yield一個字,其義為「讓」,覺得奇怪。等到他看見往來車輛的駕駛人,一見這個牌示,好像是面對綸縛一般,真個的把車停了下來,左顧右盼,直到可以通行無阻的時候才把車直駛過去。有時候路上根本並無車輛橫過,但是駕駛人仍然照常停車。有時候有行人穿越,不分老少婦孺,他也一律停車,乖乖地先讓行人通過。有時候路口不是十字,而是五六條路的交叉路口,則高懸一盞閃光警燈,各路車輛到此一律停車,先到的先走,後到的後走。這種情形相當普遍,他更覺得奇怪了,難道真是禮失而求諸野?

據說:「讓」本是我們「固有道德」的一個項目,誰都知道孔融讓梨王泰推棗的故事。《左傳》老早就有這樣的嘉言:「讓,德之主也。」(昭·十)「讓,禮之主也。」(襄·十三)《魏書》卷二十記載著東夷弁辰國的風俗:「其俗,行者相逢,皆住讓路。」當初避秦流亡海外的人還懂得「行者相逢皆住讓路」的道理,所以史官秉筆特別標出,表示禮讓乃泱泱大國的流風遺韻,遠至海外,猶堪稱述。我們拋擲一根肉骨頭於群犬之間,我們可以料想到將要發生什麼情況。人為萬物之靈,當不至於狼奔豕竄地攘臂爭先地奪取一根骨頭。但是人之異於禽獸者幾稀,從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窺察到懂得克己復禮的道理的人畢竟不太多。

在上下班交通繁忙的時刻,不妨到十字路口佇立片刻,你會看到形形色色的車輛,有若風馳電掣,目不暇給。從前形容交通頻繁為車水馬龍,如今馬不易見,車亦不似流水,直似迅瀨哮吼,驚波飛薄。尤其是一溜臭煙辟辟啪啪呼嘯而過的成群機車,左旋右轉,見縫就鑽,比電視廣告上的什麼狼什麼豹的還要聲勢浩大。如果車輛遇上紅燈擺長隊,就有性急的騎機車的拚命三郎魚貫竄上紅磚道,捨正路而弗由,抄捷徑以趕路,紅磚道上的行人嚇得心驚膽戰。十字路口附近不是沒有交通警察,他偶爾也在紅磚道上蹀躞,機車騎士也偶爾被攔截,但是剛剛攔住一個,十個八個又嗖地飛馳過去了。不要以為那些騎士都是汲汲的要趕赴死亡約會,他們只是想省時間,所以不肯排隊,紅磚道空著可惜,所以權為假道之計。騎車的人也許是貪睡懶覺,爭著要去打卡,也許有什麼性命交關的事耽誤不得,行人只好讓路。行人最懂得讓,讓車橫衝直撞,不敢怒更不敢言,車不讓人人讓車,我們的路上行人維持了我們傳統的禮讓。什麼時候才能人不讓車車讓人,只好留待高談中西文化的先生們去研究了。

大廈七層以上,即有電梯。按常理,電梯停住應該讓要出來的人先出來,然後要進去的人再進去,和公共汽車的上下一樣。但是我經常看見一些野性未馴的孩子,長頭髮的惡少,以及紳士型的男士和時裝少婦,一見電梯門啟,便瘋狂地往裡擠,把裡面要出來的人憋得唧唧叫。公共場所如電影院的電梯門前總是擁擠著一大群萬物之靈,誰也不肯遵守先來後到的順序而退讓一步。

有人說,我們地窄人稠,所以處處顯得亂哄哄。例如任何一個郵政支局,櫃檯裡面是桌子擠桌子,櫃檯外面是人擠人,尤其是郵儲部門人潮洶湧,沒有地方從容排隊,只好由存款簿圖章在櫃檯上排隊。可見大家還是知道禮讓的。只是人口密度太高,無法保持秩序。其實不然,無論地方多麼小,總可以安排下一個單行縱隊,隊可以無限伸長,伸到街上去,可以轉彎,可以隊首不見隊尾,循序向前挪移,豈不甚好?何必存款簿圖章排隊而大家又在櫃檯前擠作一團?說穿了還是爭先恐後,不肯讓。

小的地方肯讓,大的地方才會與人無爭。爭先是本能,一切動物皆不能免;讓是美德,是文明進化培養出來的習慣。孔子曰:「當仁不讓於師。」只有當仁的時候才可以不讓,此外則一定當以謙讓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