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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歌的幻覺

情歌無疑是流行音樂的大宗,早在20世紀的40年代,就有學者把當時的美國流行歌曲分成三大類:戀愛中的情歌、受到挫折的情歌以及表達性慾的情歌。可是在那個年頭就做出這樣的結論,到底是令人吃驚的。因為當年的流行音樂和今天頗有不同,除了情情愛愛,還有許多遊子緬懷故鄉的溫情,士兵想念故國的母親,城市人感慨傳統生活的方式。情歌並非唯一一種吟唱失落情緒的歌曲。

研究流行音樂的專家Simon Frith曾把流行音樂定義為一種感傷音樂,原因就是不管個別歌曲的主題是什麼,它們幾乎都是失落的。親人的離世,老家的消失,光陰的流逝,當然還有愛情的終止,皆是人所共有的經歷與情懷。最重要的是我們都不介意把它唱出來。

劃分流行音樂與其他藝術音樂(例如古典與爵士)的最簡單判准,就是可唱不可唱,易唱不易唱。可唱易唱的音樂最容易喚起共鳴,你開車的時候、洗澡的時候都能隨口哼出那些輕易進耳隨便上口的調子。至於卡拉OK,那就更不用說了。Simon Frith認為這其實也是近代宗教歌曲的特性,在教堂與會所裡面既然要求信眾齊心誦唱,那些聖詩的難度自然不能太高。

更重要的是這些宗教歌曲的主旋律也是感傷的,歌者祈求上帝撫平自己的苦難與悲傷,或者在困苦之中盼望幸福的來臨。這些福音歌曲可以輕易地轉化成現代流行音樂——就像Ray Charles那樣把靈歌變成狂野的情歌,因而遭到物議——只要我們用愛神的方法去愛上一個男人或者女人。這種轉移是成功流行曲的必要元素,例如Eric Clapton的《天堂之淚》(Tears in Heaven)本來是他寫給亡子的悼歌,不知怎的卻成了酒廊裡的情歌,動情的聽眾都以為那是送給心中愛人的曲子,還要假裝對方已不在人世。

流行音樂是一種集體的情感形式。再討厭它的高雅聽眾在熱戀或者失意的時候,也會不自覺地沉浸其中,因為它們無處不在,你不用刻意去聽,它自然會在商場、餐廳和車子裡滲透飄蕩,變成了你的聲音環境。

曾幾何時,流行音樂真是種公眾的音樂。大伙們要在酒館和咖啡廳裡聆聽,分享屬於集體的情懷,比如說戰火之中家園的破敗,遠方田園裡獨守農莊的年邁雙親。聽著這些歌曲的時候,我們參與了集體身份的塑造,因為我們有一樣的失落。這也就是為什麼一些和遊子思鄉有關的歌在內地會大行其道的原因了,畢竟中國是世界上流動工人最多的國家。

情歌之所以成為流行音樂的主流,首先是技術的作用。各色複製、儲存和播放音樂的設備使得表演者和聽眾不用並存於同一時空,更使得聽眾能夠分解成一個個原子式的個人。我們再也用不著和其他人擠在一起,只要去唱片行買一張唱片,甚至在電腦上直接下載,然後自己靜靜細聽。

這種技術革命正好發生在社會轉型的關鍵時刻:大家族的崩解,社區鄰里的分裂,令人的情感轉向收縮,只投射在另一個人身上。愛情成為我們這個時代通俗裡最受重視、最被頌揚的情感,不是毫無原因的。

人在孤獨之中,特別是夜裡,聽著歌手以現代錄音設備所賜的低吟技巧泣訴(從前唱歌的人使用橫膈膜,而非喉嚨),你會以為他是你認識的人,正伴和著你的寂寞和思念。重點並不在於世界上是否只剩你倆,也不在於他唱的是不是他自己的真情實感,而在於他和你參與了這個情感形式的遊戲,豐富且填滿了它。愛情是一種幻覺,情感形式亦然,但它們的效應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