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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歌

扭開收音機,才知道如今仍然有人透過電台點歌,一種多麼古老的行為呀。在我成長的年代,很多同學聽收音機的目的就是為了看看有沒有人點歌給自己。同時也急著撥打電話,希望能被接通,把自己想說的話和想讓對方聽到的歌傳送出去,讓那個夜裡在桌前點燈做著功課或者正在讀書的人聽見。這叫做憑歌寄意。

以歌傳情,是許多戀人都樂此不疲的動作。但是送一張唱片,傳一首歌,與在電台點歌的性質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私密的,只存在於兩人之間;後者卻是公開的,所有聽眾都能分享。或者我們應該更準確地說,電台點歌好像是私人的,其實卻又是公開的,在私密與公開之間模糊而隱晦。

有時這是一種炫耀。就像有些小白領花去半個月的工資,在銅鑼灣人流最密集的地方,登一天的液晶體大屏幕廣告示愛﹔又如某知名富商,在暢銷的報紙上買下整版的篇幅送給女明星來證明自己。他們相信如此敞露,最能感動對方。而且這也就等於宣告﹕我將,或者我已經,獨佔這個情人。愛情是盔甲上的紋飾,車頭的標誌,誇張地陳列人前。

可是還有一種情形,點歌的人不取真實姓名,也不張揚對方的名字,他只是用了一組只有彼此才能明白的暱稱,甚至可能埋藏更深,乾脆為自己改了一個根本無人識得的別號。此時戀人是冒險的,因為這首歌極有可能無法達成任何效果,猶如一封沒有收件人地址的信,寄了,可是寄不到,混雜在滿天亂飛的旋律之中,轉瞬即逝。更何況我們的情人或許喜歡寧靜,他永遠不聽收音機。如此點歌已經不是情意的傳達,而是自戀的體現。

最大的問題或許是歌曲何以能夠寄意?為什麼一首不是他自己創作甚至不是他自己演唱的歌,卻能夠傳達點歌人的心意呢?尤其以傳統的觀點而言,流行音樂還算不上藝術,至少不是那種大家想像中很個人化的藝術。流行音樂乃一種創作人、歌手、監製、唱片公司和市場營銷等單位一環扣一環地形成的工藝製作。它呈現的並非獨一無二的個人體驗,而是不同種類的,無名的模式組合。既然如此,一個請電台點歌的聽眾或者傳送歌曲音頻檔案予人的戀者,又怎能把自己的特殊感情套入模式之中呢?

這個難題基本上屬於所有藝術。所謂「感人」,指的可能就是作品足夠抽像足夠普遍,使得每個人都能輕易代入;同時它還得有個人化或擬個人化的腔調,令聽者代入之餘還覺得它是獨一無二的;不只恰到好處地傳達了自己的感情,且似根本為己而設為己而造。

因此最好的流行情歌無不具有強烈的個人風格,儘管它動用了機械化的節拍、旋律與和聲模式,儘管它的歌詞可能離不開一系列彷彿來自「填詞常用語手冊」一類的語彙,但它說了一個獨一無二的故事。例如Elvis Costello,數十年來被認為是最擅長情歌的好手之一,其長項就在於模擬各種虛構然而實在的處境,讓聽者各取所需,同時又賦予它們非常鮮明的人格特質。

當戀人陶醉在這樣的樂曲之中,他其實是在進行著一種複雜的詮釋過程,不斷在樂曲與個人經驗之間來回修剪,好使其完全合模,化身成最私己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