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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好自然之子

人,棲居在大地上,來自泥土,也歸於泥土,大地是人的永恆家園。如果有一種裝置把人與大地隔絕開來,切斷了人的來路和歸宿,這樣的裝置無論多麼奢華,算是什麼家園呢?

人,棲居在天空下,仰望蒼穹,因驚奇而探究宇宙之奧秘,因敬畏而感悟造物之偉大,於是有科學和信仰,此人所以為萬物之靈。如果高樓蔽天,俗務纏身,人不再仰望蒼穹,這樣的人無論多麼有錢,算是什麼萬物之靈呢?

人是自然之子,在自然的規定範圍內,可製作,可創造,可施展聰明才智。但是,自然的規定不可違背。人不可背離土地,不可遮蔽天空,不可忤逆自然之道。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此之謂也。

一位英國詩人吟道:「上帝創造了鄉村,人類創造了城市。」創造城市,在大地上演繹五彩繽紛的人間故事,證明了人的聰明。可是,倘若人用自己的作品把自己與上帝的作品隔離開來,那就是愚昧。倘若人用自己的作品排擠和毀壞掉上帝的作品,那就是褻瀆。

人類曾經以地球的主人自居,對地球為所欲為,結果破壞了地球上的生態環境,並且自食其惡果。於是,人類開始反省自己的行為。

反省的第一個認識是,人不能用奴隸主對待奴隸的方式對待地球,人若肆意奴役和蹂躪地球,實際上是把自己變成了地球的敵人,必將遭到地球的報復,就像奴隸主遭到奴隸的報復一樣。地球是人的家,人應該為了自己的長遠利益管好這個家,做地球的好主人,不要做敗家子。

在這一認識中,主人的地位未變,只是統治的方式開明了一些。然而,反省的深入正在形成更高的認識:人作為地球主人的地位真的不容置疑嗎?與地球上別的生物相比,人真的擁有特權嗎?一位現代生態學家說:人類是作為綠色植物的客人生活在地球上的。若把這個說法加以擴展,我們便可以說,人是地球的客人。作為客人,我們在享受主人的款待時倒也不必羞愧,但同時我們應當懂得尊重和感謝主人。做一個有教養的客人,這可能是人對待自然的最恰當的態度吧。

我們應向一切虔信的民族學習一個基本信念,就是敬畏自然。我們要記住,人是自然之子,在總體上只能順應自然,不能征服和支配自然,無論人類創造出怎樣偉大的文明,自然永遠比人類偉大。我們還要記住,人誠然可以親近自然、認識自然,但這是有限度的,自然有其不可接近和揭穿的秘密,各個虔信的民族都把這秘密稱作神,我們應當尊重這秘密。

在對待自然的態度上,現在大概不會有人公開贊成掠奪性的強盜行徑了。但是,同為主張善待自然,出發點仍有很大分歧。一派強調以人類為中心,從人類長遠利益出發,合理利用自然。另一派反對人類中心論,認為從根本上說,自然是一個應該敬畏的對象。我的看法是,兩派都有道理,但說的是不同層次上的道理,而低層次的道理要服從高層次的道理。合理利用自然是科學,不管考慮到人類多麼長遠的利益,合理的程度多麼高,仍然是科學,而科學必有其界限。生態不僅是科學問題,而且是倫理問題,正是倫理為科學規定了界限。

旅遊業發展到哪裡,就敗壞了哪裡的自然風景。

我尋找一個僻靜的角落,卻發現到處都是廣告喇叭、商業性娛樂設施和湊熱鬧的人群。

在城市化進程中,我們必須經常問自己一個問題:我們將給子孫留下什麼?我們是否消滅了該留下的東西,又製造了不該留下的東西?我們把祖宗在這片土地上創造的寶貴遺產糟蹋掉了,把大自然贈予的肥沃田野鯨吞掉了,蓋上了大批今後不得不拆的建築,它們豈不將成為子孫的莫大難題、一份幾乎無法償還的賬單?建設的錯誤是難以彌補的,但願我們不要成為挨好幾代子孫罵的一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