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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面對鏡子我始終心懷恐懼

印第安納大學,1980年4月

面對鏡子我始終心懷恐懼。在我兒時家裡放著些討厭的東西。有三面大鏡子豎在我的房間裡。還有那些光滑可鑒的紅木傢俱,就像保羅書信中描寫的晦暗的鏡子。我害怕它們,但我是個小孩,什麼也不敢說。

阿爾貝托·科法(以下簡稱科法)所有博爾赫斯的讀者都清楚,他所喜歡的哲學家都屬於唯心主義傳統,叔本華當然是其中之一。

博爾赫斯休謨、貝克萊和叔本華,是的。

科法所以我們是不是從最簡單最愚蠢的問題開始,然後再逐步轉向依然愚蠢但無論如何要稍微高明一點兒的問題?

博爾赫斯我們會盡量愚蠢!

科法我就這樣開始吧。關於叔本華,博爾赫斯這樣說過:「如今,倘若要我排出我惟一喜歡的哲學家,我一定會挑選他。倘若宇宙之謎可以用語言來概括的話,我認為那種語言就存在於他的著作中。」

博爾赫斯我真的說過這話嗎?

科法我想你說過。你同意這種說法嗎?

博爾赫斯我當然同意。

科法羅德裡格斯·蒙涅格爾在他寫的博爾赫斯的傳記裡提出過這樣一個問題——

博爾赫斯我沒讀過這本傳記。我從不讀別人寫我的傳記。

科法哦,你實際生活,這更好。

博爾赫斯我經歷了那本書中的事,是的。

科法他提出的問題是叔本華對你有著什麼性質的影響。他做過一個猜測,等我把它讀給你聽,你看看是對還是錯,還是介乎兩者之間。「博爾赫斯從叔本華那裡大概發現了這樣一種觀點,即藝術是通向意義(meaning)的惟一途徑。藝術一如科學,從崩潰的社會秩序中創造出一個有意義的、合乎自然法則的宇宙。」就從這段話入手吧。你大概可以告訴我們這段話是否接近了真相。

博爾赫斯我不知崩潰的社會秩序是否與哲學有關。我認為哲學是不朽的。但是我忘了你前半個問題是怎樣問的。

科法這個問題的出發點是,博爾赫斯大概從叔本華那兒發現藝術是通向意義的惟一途徑。

博爾赫斯哦,這個觀點我很難同意。依我看所有語言都通向意義。世上每個單一的事物都可以用於表達意義。為什麼藝術是惟一的一種?我不知該如何理解這個意思。

科法你寫過一首獻給薩緬托(Sarmiento)的詩,他恰好是一位阿根廷政治英雄。

博爾赫斯他是我們造就的一位天才,或許詩人阿爾瑪弗埃特(Almafuerte)也是一位天才。其他人只可說有才幹。

科法在這首詩裡,你把他——

博爾赫斯我忘了關於薩緬托我是怎樣說的。

科法嗯,我來告訴你你是怎樣說的薩緬托。

博爾赫斯謝謝,我很想知道。

科法你很可能不會同意,但你曾拿他同你稱之為阿根廷政治中的白人英雄對比過,那些人——

博爾赫斯你是說開國元老們,我們稱他們為proceres。

科法說得對,也許就像這裡的華盛頓,或者玻利維亞的玻利瓦爾。

博爾赫斯或者還像聖馬丁。

科法盲從的大眾崇拜他們時就把政治撇在了一邊。可另一方面,即使在今天,在阿根廷,對於薩緬托,也是一半人恨,一半人愛。

博爾赫斯這證明他依然活著,仍然有敵人和朋友。

科法現在這件事以一種神秘的方式把我帶回到叔本華。

博爾赫斯這對我來講格外神秘。

科法叔本華的才華毋庸置疑。問題是當我們試圖驗證叔本華時,你是否為這樣一個事實而憂心,即叔本華可以一方面為博爾赫斯先生這樣的好人所推崇,被尊為榜樣,另一方面又為你小說中的奧托·迪特裡希·林德這樣的齷齪小人、集中營頭目所欣賞。

博爾赫斯對,我當然記得,我想起來了。

科法這沒讓你感到煩擾嗎?

博爾赫斯不,依我看我們都對,如果我們都欣賞叔本華。

科法為什麼聖馬丁及其他白人英雄贏得了所有人的尊敬,你對此感到不安?你讚賞一清二楚的叔本華。叔本華可以為納粹所用,以表達他們的想法,可另一方面他也能夠為你所用,來表達你想說的話,而這卻沒有使你心煩。

博爾赫斯叔本華可以為納粹所用,但這意味著他們並不懂得叔本華,正如他們也並不懂得尼采。比如當德意志帝國建立的時候,尼采說:「又一個帝國,又一個愚蠢之舉。」但他也曾為納粹所用。他的師父是叔本華,當然他們都不是民族主義者。我憎恨一切民族主義,我努力做一個世界主義者,做一個世界公民。同時我也是一個阿根廷的好公民,阿根廷共和國是世界的一部分。

科法不會人人都這麼看。

博爾赫斯那是什麼的一部分?是地獄的一部分?煉獄的一部分?

科法大概是。

博爾赫斯樂園?

科法不,不是樂園。

博爾赫斯不,不是樂園,當然不是。樂園可望而不可及,或者根本不存在。而地獄卻總是伴隨著我們,或者大多數時候如此。當然今天它不在這兒。

科法那麼,應當怎樣正確地解釋叔本華?叔本華從很早就吸引你的是什麼呢?

博爾赫斯叔本華寫到過,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他只有一個思想:Die Welt als Wille und Vorstellung(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解釋這個思想的捷徑應當可以在他所寫的那兩卷令人愜意的著作中找到。他說,這就是捷徑。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別的捷徑。但我一直在講的確實就是Die Welt als Wille und Vorstellung。當然我得澄清一下,因為就這幾個詞來講它們說明不了什麼問題。叔本華所說的Wille當然與伯格森的elan vital相同,也即蕭伯納所說的「生命之力」(life force)。它們說的都是一回事。至於Vorstellung(表象),依我看它與佛教中的「空幻境界」(maya),即幻覺,相同。這就是說,事物不具有本質,而只是作為現象存在。就叔本華而言,我想我一生都讀他的書是因為他是一位誘人的作家。哲學家不一定非得誘人。不過在康德和黑格爾之前,哲學家們的文筆都不錯,後來他們便發展出他們自己的專門術語。而在過去,柏拉圖是一位出色的作家,聖奧古斯丁是一位出色的作家,笛卡爾是一位出色的作家,以後當然還有洛克、休謨、貝克萊,他們也是出色的作家。叔本華也一樣。但今天的哲學看來是變得與某種拙笨的術語難解難分了。

科法羅德裡格斯·蒙涅格爾說過,在你和你父親,還有馬塞多尼奧·費爾南德斯見面時,你們會談論哲學,而你們確實談到過叔本華。請問你們討論過哪些問題?

博爾赫斯記得還在我兒時,我父親就向我提問哲學的根本之謎,基本問題,但不用任何專門術語,也不提時間年代。比如,他會利用棋盤作為工具,把芝諾,把前蘇格拉底哲學家的悖論講給我聽,卻又對它們不予置評。我記得有一天晚上他沒出門。吃飯的時候他拿起一隻橘子問我:「這只橘子是什麼顏色?」我就說:「哦,我想它是橘黃色。」但我發現這還不夠,就補充說:「我們可以說它介乎紅色和黃色之間。」他說:「對,但如果我把燈關上或者你閉上眼睛……」於是我便盯著他。另一個晚上他會問我:「這橘子什麼味?」我說:「嗯,橘子味。」 他又會問:「你真相信橘子會整天整夜地品嚐它自己的味道?」我說:「哦,我不想鑽這個牛角尖。」然後他又會問:「這橘子有多重?」一邊問他還會在手裡將橘子掂來掂去。所以我是在不知不覺中滑入唯心主義的。我被引導著,不是去理解而是去感受,去感覺芝諾的詭辯,而我父親卻從未提及這類東西。再後來,他給了我一本劉易斯寫的書。劉易斯是個猶太人,是喬治·艾略特的朋友。這本書叫做《哲學史人物傳》,我家裡至今還保存著。在這本書中,我發現了我父親所講的所有的笑話,所有的難題。唯心主義、前蘇格拉底哲學等等一切,都能在這本書中找到。是我父親引導著我讀這本書,他知道怎樣教別人。他是位心理學教授;他根本不相信心理學。但他開導我的方式很合適,問我簡單的問題。他用橘子和棋盤來教我哲學,然後我便自己去感受那些問題。有時我睜眼躺著問我自己,我是誰?或者甚至問,我是什麼?我在做什麼?我覺得時間在流動。我記得丁尼生在他十五歲時寫過一行很好的詩:「Time flowing through the middle of the night.」(時間從子夜穿過。)當然,我想這是牛頓的時間。Tempus absoluto(絕對時間)。時間還有其他流動方式。時間這個問題太好了。看來這個主題對我來說具有特殊意義。在我看來這是一個「根本的」謎語。如果我們知道了何謂時間——儘管我們當然永遠也不必知道——我們也就知道了我們是誰,我們是什麼。我這樣說是因為身份問題與時間問題相似。我今天在這裡與你們相會,十天以後我將回到布宜諾斯艾利斯。我還記得我在烏拉圭和阿根廷度過的童年時光。這一切之於我都是我所不能解釋,不能明白的。但我還要繼續努力解決這些問題,並且知道,我的所有嘗試終將徒勞無功。但樂趣並不在答案中而是在這個謎裡。

科法你對唯心主義的興趣使你思考到唯我論,實際上你上次在談詩歌時就已經提到過唯我論了。

博爾赫斯唯我論的核心思想是世界上只有一個個人。我是一個個人,你們中的每個人也是一個個人。其餘所有的人都是他夢中所見。比如,我們且說,天空、星辰、地球、整部歷史,這一切都是一個夢。當然,如果你徹底接受了唯我論,那麼我這樣拍一下桌子就可以是世界的開始。不,世界不是這樣開始的,因為世界早就開始了,開始於很久很久以前打一個響指的瞬間,或像我拍桌子的這一秒鐘。世界運行,沒完沒了,永無盡頭。依我看如果我們是真正的唯我論者,我們就會視現在為存在,而不去想過去與未來。但是既然現在要流動,我們就不得不接受一點兒過去和一點兒未來。我們應當接受它們,這樣,我們就被引向,啊,宇宙的歷史、世界的整個過去和未來等等。

科法在我為這次對話做準備的時候我曾想,在我問有關唯我論的問題之前我得先向聽眾解釋一下什麼是唯我論,但我發現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

博爾赫斯我認為唯我論是笛卡爾發現的,而他又駁斥了它。看來沒有人接受過唯我論。我至少讀過布拉德雷和伯特蘭·羅素對於唯我論的駁斥。我從未讀到過贊成或者接受唯我論的東西。我讀到的只有駁斥。

科法是的,絕大多數駁斥它的人說它無法駁倒。

博爾赫斯對,在駁不倒的同時他們又不能表示信服。這不正是休謨對貝克萊的評價嗎?「他的論點無可辯駁卻又不能使人信服。」這是大衛·休謨的原話。

科法大多數哲學論爭都是如此。

博爾赫斯我想是這樣。但我記得愛默生寫道:論爭不能使任何人信服。沃爾特·惠特曼也同樣感到論爭沒什麼好處。然而我們也許會信服夜晚的風、空氣,我們抬頭望見的星星,但論爭不會使我們信服。

科法我們還是暫時回到唯心主義上吧。我要向你請教一位哲學家。就我所知此人對你並無大的影響。他就是西班牙哲學家奧爾特加。我不是說我想向你請教他而是想請教一下你寫過的一篇論述他的——

博爾赫斯我寫過嗎?

科法是的,你寫過。是關於他論述過的一個題目。這個題目並不驚人。據我所知,他對任何題目都有所論述。

博爾赫斯我沒讀過他的東西。

科法你的文章討論的是奧爾特加關於長篇小說的理論。簡單地說,他所持的觀點即是——

博爾赫斯即是人們不可能虛構出新的情節。可人們始終在虛構著新的情節。比如偵探小說作家們始終都在虛構著新情節。

科法你說得對。他著重探討的是本旨(substance)與功能(function)之間的差別。他認為直到1900年,不單科學,文學也同樣是以功能觀念為基礎,而本旨卻無人重視。

博爾赫斯本旨與功能,到底是什麼意思?我弄不懂。

科法我是在重複他的話。

博爾赫斯可是他應當解釋一下好讓別人明白。他說的「功能」是什麼意思?他說的是情節嗎?

科法在我看來他是指獨立於人物心理的長篇小說的結構。

博爾赫斯這不能一概而論。就短篇故事而言,情節是首要問題,但對長篇小說來說,情節就不那麼重要了。真正重要的是人物。情節和人物心理——「人物心理」這種說法不太準確——或許在亨利·詹姆斯的短篇小說中都重要。在吉卜林的短篇小說中兩者也都重要。可是拿《堂吉訶德》這個著名的例子來講,情況又是另一回事。人們對那些冒險故事的留心稍勝於對人物塑造的留心。它們是他的標誌,我們需要那些故事以便瞭解他。堂吉訶德的一切冒險都是對於堂吉訶德的塑造。那些故事全在向我們表明他是個什麼人。當然,從更深層一意義上講,那麼多冒險故事本身互不相干,而且並不很精彩,但它們提供了一種功能,因為在讀過《堂吉訶德》之後,我們便知道了他是誰。在我們捧讀這本書時,我們始終是堂吉訶德或阿隆索·吉哈諾。許多書也能達到這個效果,比如,喬治·梅瑞狄斯的小說《自我主義者》等等。這些書表現的是人物。而在其他長篇小說中,重要的則是行為以及你在書的結尾處獲得的驚奇。在大多數冒險小說中,我要說在斯蒂文森的《金銀島》,在《一千零一夜》中,重要的是冒險故事而不是人物形象。沒有了那些冒險故事,人物就很難立得住腳。冒險是頭等重要的。

科法看來奧爾特加所探討的是——

博爾赫斯依我看奧爾特加沒讀過多少長篇小說不是嗎?

科法這我可不知道。

博爾赫斯哦,他不懂英語,所以他讀不到世界上最好的長篇小說。

科法這我不知道。但是看起來他是在指責我們忽略了情節……

博爾赫斯我並不這樣看。我大概始終在構思著新的情節。我的情節大概還算豐富吧。

科法我想你是對的。但總之,他好像是在說——

博爾赫斯我知道。他所希望看到的是像佩特的《享樂主義者馬利烏斯》這樣的小說,不是嗎?小說中什麼也不要實際發生。這種小說是為老人而寫的。依我看他是以這種小說為楷模的,不是嗎?

科法普魯斯特,儘管他甚至有點兒承受不了普魯斯特。

博爾赫斯對,還有亨利·詹姆斯、梅瑞狄斯、佩特。

科法你稱這些人的小說為心理小說。

博爾赫斯兩種小說我個人都能欣賞。我欣賞情節也欣賞人物。

科法既然他欣賞這種小說,作為一名哲學家,他認為他必須證明這種小說是惟一可以接受的小說。

博爾赫斯讓我想想。在莎士比亞那裡,你相信人物而不相信情節。我們都相信哈姆雷特,他遠比我更加真實可信。但我不相信他父親的鬼魂,也不相信他的母親。我無法讓自己相信劇中的情節。在麥克白身上也一樣。我相信麥克白、麥克白夫人,甚至相信那三個女巫,她們也就是命運的化身,但我不相信劇中的情節。

科法所以說一方面存在著心理小說,其中第一要素是人物,而發生了什麼卻並不重要;另一方面——

博爾赫斯我以為,在康拉德那裡,兩者都重要。我認為康拉德是獨佔鰲頭的長篇小說作家。大家如何看待康拉德呢?人們同時看重他的故事和他的人物。所以實際上兩者並不對立。我們現在兩者都談到了。

科法但在你自己的作品中,或者至少在其中的大部分作品中,情節比人物更吸引人。

博爾赫斯實際上我不能創造人物。我寫的總是身處各種不可能的狀況下的我自己。就我所知,我還不曾創造過一個人物。在我的小說中,我以為惟一的人物就是我自己。我將自己扮作加烏喬,扮作compadrito(街頭惡棍),等等。但是的確,那始終是我自己。我把自己設想在某段時間裡或某種境況之中,我不曾創造過人物。

科法除了你自己。

博爾赫斯是的。但如果我想到狄更斯,我便想到眾多的人物。莎士比亞也一樣。據說巴爾扎克也是如此,但我實際上沒讀過他的作品。

科法現在讓我提出我的問題。

博爾赫斯好不容易才提出問題,對不起。

科法他們不是來聽我的問題的。

博爾赫斯我卻是來聽你的問題的。

科法心理小說,奧爾特加說,是惟一值得一寫的好東西。如今有許多人在這樣寫,於是也便有了另一種寫法。

博爾赫斯設計(contrivance)。

科法你誇讚這種寫法生機勃勃,非常之好。你同阿道弗·博埃·卡薩雷斯以及其他幾個人一起實踐了這種寫法。看來這種寫法對南美洲產生了影響。我不願意說拉丁美洲,因為否則你會告訴我並不存在這麼個概念。

博爾赫斯是的,整個概念都是虛構出來的,是的。

科法我的問題是:在你決定不寫心理小說而寫另一類作品這件事上,他們有否起到過作用?在你回答我之前,我想讀一段你寫在某處的一段話。

博爾赫斯好。但我要聲明我所寫出的東西並非我所想要寫的東西。我從某事或某人那裡接受啟發,然後把我的想法寫出……並不是我來選擇我的主題或情節。我只是接受它們。不得不往後站,在一種被動的情況下接受它們。

科法我們這裡有《再判決》這本書嗎?

博爾赫斯如果沒有,就隨你編點兒什麼吧。

科法我想請你談談你《再判決》中《為蕭伯納而作》一篇裡說過的一段話。

博爾赫斯哦,我說過嗎?

科法你說過。

博爾赫斯那些東西是很久以前寫的,如今我已經是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先生了。別期望我能記得我寫過的東西……我盡量記住的是別的更好的作家。

科法「當代長篇小說的基本主題是人物性格和他的變化。抒情詩是對歡樂與不幸的自鳴得意的放大。」

博爾赫斯這是我寫的嗎?

科法對,是你寫的。

博爾赫斯寫得還不錯,啊?

科法「海德格爾與雅斯貝爾斯的哲學——」

博爾赫斯這也是我寫的?

科法是,但讓我先把這句話讀完。

博爾赫斯我從未讀過他們。

科法「——把我們每一個人都變成了不斷同虛無或上帝進行神秘對話的有趣的對話者。」所以你一方面談到了抒情詩,另一方面談到了存在主義哲學。

博爾赫斯我只讀過亞歷克修斯·邁農的存在主義哲學。

科法「這些形式上或許值得尊敬的律令鼓舞了『我』或『自我』的幻覺,吠檀多哲學視之為最大的謬誤。」

博爾赫斯我想佛陀也給予了譴責,不是嗎?還有休謨。

科法叔本華也反對。

博爾赫斯叔本華和我的朋友馬塞多尼奧·費爾南德斯都反對。

科法「它們玩弄絕望與痛苦,但最終使我們的虛榮心得到滿足。從這個意義上講它們是不道德的。」因此說抒情詩、海德格爾和雅斯貝爾斯的著作最終是不道德的,而與之相對的在你看來堪稱典範的蕭伯納的作品,卻使我們「得以回味解放的滋味」。

博爾赫斯依我看有些人是以海德格爾和雅斯貝爾斯的名義來工作的。

科法你能對此評說一下嗎?

博爾赫斯好,當然可以。至少我會盡力。我認為由於讀者變成了有趣的人物,長篇小說實際上是在阿諛讀者。而比如說在史詩中,讀者卻不被引向分析他的不幸。由這一點看,你可以認為長篇小說是不道德的。但你也許會想到丹麥王子哈姆雷特也是不道德的。或者想到貝德(Beider),因為他鼓勵人們反省,如吉卜林所說,沒完沒了地大聲自憐。這在長篇小說裡不足為奇,而史詩卻不鼓勵這種做法。具有史詩感的作家如約瑟夫·康拉德或蕭伯納也是如此。

科法我想要你駁斥的一個不著邊際的臆想是:你對心理小說不感興趣是因為你發現它與自我不相干。無論從何種意義上講,它都不曾揭示出自我的有趣之處。

博爾赫斯我以為心理小說有利於一切偽裝和謊言。在一部心理小說中,你隨便說什麼都可以。某某人太幸福了以至於自殺。一部長篇小說可以這麼寫,但是我要說一個故事卻不能這麼寫。在長篇小說中,寫什麼都可以,對人的愛與恨可以是同時的。哦,心理分析是小說的一種。或者可稱之為饒舌。

科法所以你是否會說這完全是堅持錯誤?心理小說以一種錯誤的哲學為基礎,這種哲學與海德格爾和雅斯貝爾斯的哲學相似,而抒情詩這種東西甚至整個就有問題。

博爾赫斯對。我要冒昧地這樣說,至少今天、現在這樣說。我不知明天或後天我對此會有什麼感覺。但今天,我這樣看。我完全同意,心理小說是有問題的。浪漫主義運動、感傷主義均莫不如此。這類東西應當加以克服而不是給予鼓勵。

科法心理小說與某種現實主義態度相關,這麼說是否公平?

博爾赫斯我看可以這麼說。

科法而把你的帶有魔幻而奇異色彩的文學與唯心主義觀察方式聯繫在一起如何——唯心主義至少有關於自我的概念?

博爾赫斯我傾向於認為萬物是虛幻的。我並不反對世界是一個夢的觀點。正好相反。但我知道在寫作時我必須豐富這個夢。我必須把某些東西添加到這個夢中去。姑且說,我必須賦予夢以形式。至於現實主義,我一直認為它從根本上說錯了。地方色彩、歷史真實對我來講,姑且說,沒什麼用處。這一切與我格格不入。我喜歡做的——用一個出色的英文說法——就是to dream away(讓我把夢做下去)。這才是我所喜歡做的事。不過然後,我當然得把夢寫出來,修改校樣,校訂句子。但實際上,我認為一個作家就是一個不斷做夢的人。我不斷地做夢,也許此刻我正夢見你,誰知道呢?又是唯我論。

科法你曾經說過宇宙的歷史即是幾個隱喻的歷史。

博爾赫斯依我看在我寫這句話時我是想搞出一個漂亮的句子。我不知是否真是這樣。「宇宙的歷史即是幾個隱喻的歷史。」我這樣寫時是自己欺騙了自己。我現在依然神志不清。也許你們也被欺騙了。我並不在此刻。宇宙歷史的內容要豐富得多。歷史正如詹姆斯·喬伊斯所稱:是一個噩夢。我們都努力從這噩夢中醒來。

科法你還有一個極其相似的說法,也許你會覺得它比我剛才讀的那句話更恰當:「文學是對有限世界的探索,它只是少數幾個隱喻而已。」

博爾赫斯這是對的。我覺得它只是幾個隱喻。我覺得創造新隱喻的想法或許是錯誤的。比如我們有時間與河流、生活與夢、睡眠與死亡、眼睛與星辰,這些東西應該足夠了。然而十幾天前我讀到一個隱喻,它使我驚訝不已。作者是一位印度詩人:「在那裡我發現,喜馬拉雅山脈乃是濕婆的笑聲。」也就是說,把一座可怕的山脈比作一尊可怕的神。瞧,這是一個嶄新的隱喻,至少對我來講是嶄新的,我搜盡腦海找不到類似的隱喻,把一座山脈想像成濕婆的笑聲。我曾以為我在切斯特頓的作品中發現了新的隱喻,後來我發現它們實際上並不新穎。比如,在《白馬謠》(The Ballad of the White Horse)中一個丹麥海盜說:「大理石就像凝固的月光,/而黃金就像冰凍的火焰。」這些比喻當然是不可思議的。不過把大理石與皓月相比,或把火焰與黃金相比的想法並不新鮮。但表達的方式倒是新鮮的。當切斯特頓寫道:

但我不應等到老態龍鍾

那時我將看不到巨大的夜升起,

一塊雲彩大於世界,

一隻巨獸渾身長滿了眼睛。

我們也許會以為這是新穎的說法。但是眼睛與星辰當然一直是相互比擬。所以切斯特頓所做的只是賦予了那些非常古老的,我要說是,基本的隱喻以嶄新的形式。

科法你自己並不常用隱喻。

博爾赫斯我記得愛默生說過,語言就是詩歌化石(fossil poetry)。他說過每一個詞都是一個隱喻。這一點你只要在詞典中查一下某個詞就能核實。所有的詞彙都是隱喻——或詩歌化石。這本身就是一個出色的隱喻。

科法你寫到鏡子的意象,你寫到夢,就像有些人所說的那樣,你有一大堆圈套。

博爾赫斯是的,我心裡的主題不多,多是圈套,是的。但這些東西不是我自己想出來的。我無法避開它們。我沒法不在作品中用到那些圈套。

科法我並不是在責備你使用了它們。

博爾赫斯那些圈套對我來講是自發的。它們並不武斷。不是我選擇了它們,而是它們選擇了我。

科法它們令人回味。比如鏡子。

博爾赫斯面對鏡子我始終心懷恐懼。在我兒時家裡放著些討厭的東西。有三面大鏡子豎在我的房間裡。還有那些光滑可鑒的紅木傢俱,就像保羅書信中描寫的晦暗的鏡子。我害怕它們,但我是個小孩,什麼也不敢說。所以每天夜裡,我都要面對三四個我自己的影像。我覺得這實在討厭。我從未說過什麼,因為童年是膽怯的年代。

科法在我看來,從某種意義上說,你作品中的大多數隱喻都是為你某些唯心主義觀點服務的,不知我這樣講是否恰當?

博爾赫斯我想你說得對。我用的fetch一詞,用德語說就是Doppelganger,傑基爾醫生與海德先生的雙重性。

科法我們在《特隆》中發現,你是第一個指出鏡子與交媾是可憎的,因為它們都繁殖人的形象。

博爾赫斯我認為人類的形象和鏡子中的形象同樣不真實又同樣真實。鏡子與交媾是一回事。它們都創造形象,而不創造現實。

科法夢也差不多如此。夢中混在一起的還有其他隱喻,循環往復,或者還有——

博爾赫斯時間的倒退。

科法是的,以至無限,而做夢的人——

博爾赫斯聖奧古斯丁稱之為「斯多葛派循環的迷宮」。歷史始終在重複自己。我記得但丁·加百利·羅塞蒂據同樣的看法寫過一首相當出色的詩:

從前我曾經到過這裡

但說不准我是怎樣到來在何時:

我熟知門外的青草,

氣味清爽而濃烈,

還有喟歎之聲和岸邊的燈火。

從前你曾經就是我……

這首詩一共有三節,名為《突降的光輝》。忽然之間你感到這一切都曾經發生過,法國人管這叫deja vu。

科法我們對身邊世界的本質有著約定俗成的信念,你是不是想通過經常使用這些隱喻來破壞掉這種信念?

博爾赫斯好取得進步?

科法不,我不是要問你「進步」。你是否在努力給人們造成一種印象即世界並不是這個堅固的——

博爾赫斯但是的確,我能使自己不相信空間。你或許可以想像一個音樂的世界。這個世界完全由聲音、語調以及它們所表達的東西所構成。但我無法想像一個沒有時間的世界……

科法你小說中寫到一些努力解釋宇宙之謎的人。正如你說過的那樣,若問有誰寫出了謎語的答案,那麼非叔本華莫屬。你小說中寫到一些解謎成功的人。

博爾赫斯他們成功了,可我沒有成功!他們成功因為他們是幻想中的人物,但我解不開這個謎。

科法那些人物在解開宇宙之謎時都經歷了些稀奇古怪的事。我不想再問你別的什麼,我只想請你談談你對那些事的看法。

博爾赫斯他們當然解釋不了那些事,因為我無法為他們解釋。他們發現了答案,但我不知道那答案。所以我不得不編造些東西來說明他們為什麼沉默。

科法你已做出了回答。但我還有個問題。在我看來同樣的情況引出了兩種相反的事實。《阿萊夫》中的卡洛斯·達內裡通過目睹阿萊夫最終目睹了太陽。然後他就努力說出他看到的東西,寫出了一首非常荒謬的詩。

博爾赫斯非常荒謬,正像大多數詩人。

科法另一方面,又有卡霍隆金字塔神廟的祭司齊那坎,從某種意義上講他也解開了宇宙之謎,但他決定三緘其口……

博爾赫斯這是由於我得沉默,因為我不知道謎底。

科法這一切都是真的嗎?這是不是個圈套?

博爾赫斯我恐怕這是個圈套。我對此有什麼辦法?那篇小說,哦,是很久以前寫的了。

科法我可否把最後一段讀一讀?你會喜歡它的。

博爾赫斯謝謝你。是的,但願我喜歡。那時我的作品有著十足的巴洛克味道。這篇小說寫了頭豹子對吧?

科法對,它裡面是寫到一頭豹子。這篇小說寫的是卡霍隆金字塔神廟的祭司。

博爾赫斯他最終感受到了神的力量。這神乃是眾神之一。

科法他破解了豹子身上的紋跡。

博爾赫斯就我所記,他是個阿茲特克人。

科法對,是這樣。

博爾赫斯他不得不是一個阿茲特克人,因為我需要一頭美洲虎。

科法「讓寫在老虎身上的秘密與我一同死去吧。」

博爾赫斯對,因為我認為豹子皮上寫著字。

科法「他窺視了宇宙,他窺視了宇宙燃燒的意圖,他不會想到一個人,想到一個人微不足道的幸福或悲哀。」即使那人是他自己他也不會想到。

博爾赫斯他在思考罪惡。

科法「那個人就是他自己,但是現在他已經不在乎了。」

博爾赫斯因為現在他已脫胎換骨,而啟示屬於他人。他已經不再關心去到那裡之前的那個人了。

科法這兩個人都揭示出了宇宙之謎,其中之一拚命講出他所能夠想到的最愚蠢的東西。

博爾赫斯另一個人選擇了沉默,因為我不知道他該說些什麼。

科法不僅如此,他還採用了一種叔本華式的世界觀。

博爾赫斯依我看對他來說,語言不可信。有些東西不可言傳,不是嗎?而他是對的,因為任何語言都需要可供分享的東西。如果我說「黃色」而你從未見過黃色,那你就不能理解我。而如果我瞭解「絕對」,而你不瞭解你也不能理解我。這是真正的原因所在。任何語言都指向一種實在或一種為說話者、聽講者、讀者和作者所共同理解的非實在。但在許多情況下,比如在心醉神迷的情況下,就只能通過隱喻來傳達實在,無法直接述說。實在必須借助於隱喻。正因為如此,神秘主義者總是訴諸相同的隱喻。一個隱喻可能是概念化的,一個神秘主義者可能會借助葡萄或玫瑰或肉體之愛來說話,甚至波斯的神秘主義者蘇菲派信徒們也這樣做。

科法有一位影響卓著的哲學家,他深受你所喜歡的人如叔本華,以及維特根斯坦的影響,你非常熱愛他——

博爾赫斯維特根斯坦,當然,是的。

科法他聲稱哲學所面對的最大矛盾在於,一方面是與所想相符的所說,另一方面是一個人想說卻不能說。哲學家們在其職業困惑中努力說卻說不成,於是只好展示。差別就存在於說與展示之間。

博爾赫斯我認為藝術即是提及。我認為你只能提及事物,你永遠無法解釋它們。這當然有悖於貝·克羅齊的理論。我只能提及事物。我可以提到月亮,但我不能解釋月亮。但我可以提到它,只要我不那麼唐突,還是可以的。

科法或許你的英雄齊那坎也持同樣的見解。

博爾赫斯我對他知之甚少。

科法就像其他人對他的瞭解那麼多。現在我想把你寫的一篇小說《牆與書》的最後一段讀給你聽聽。

博爾赫斯這實在是篇隨筆而不是小說。但從某種意義上講它和小說也沒什麼不同。

科法據說你已經模糊了隨筆與小說的差別。多虧了你,我們再也不必知道二者的區別在何處了。

博爾赫斯在詩歌與散文之間同樣如此,我一直在搖來擺去。

科法所以讓我來讀一下最後一段。

博爾赫斯我在等著聽。

科法「堅如磐石的大牆,此刻的大牆,以及所有時刻的大牆,在大地上投下系統的陰影,這陰影我永遠看不到——」

博爾赫斯「系統」(system)是個好詞,因為有些東西既有常規性,同時又是未知數。「系統的陰影。」

科法「那是愷撒的陰影,他命令最恭順的民族焚燒它的過去。」

博爾赫斯他是第一位皇帝,始皇帝,中國的皇帝。

科法我們似乎有理由說,除了我們被激發出的猜想,這種想法本身就打動我們。從以上談話我們可以推導出一個結論,即一切形式本身均有其效能,這效能並不依賴於任何假設的「內容」。這與貝·克羅齊的論點不謀而合。早在1877年佩特便斷言:一切藝術都渴求著音樂之境,即純粹的形式。「音樂展現了幸福、神話、飽經滄桑的面孔、一些霞光、一些地域;它努力向我們述說,它說到我們不該忽略的事物,或者它有些事物慾向我們傾吐;這不曾化為實際生活卻又具有急迫性的啟示,或許即是美學現象。」我不知你對此有什麼補充?

博爾赫斯我只能說我同意。這篇東西是我多年以前寫的,但我不時有此感覺。在我遠眺大海或平原或高山的時候,也許還有在我聽音樂的時候,我的這種感覺便尤為強烈。我感到我將有所接受,但又無法表達。是的,我有此感覺。

[1]芝諾(Zeno,前336—前264),古希臘數學家、哲學家。他提出了一系列關於運動的哲學悖論,被稱為芝諾悖論。

[2]博爾赫斯的回答「橘子味」,英文orange taste,其中taste(意為「味道」)作動詞時有「品嚐味道」的意思。

[3]何塞·奧爾特加·加塞特(Jose Ortega y Gasset,1883—1955),西班牙哲學家、政治理論家、隨筆作家。

[4]喬治·梅瑞狄斯(George Meredith,1828—1909),英國小說家、詩人。

[5]亞歷克修斯·邁農(Alexius Meinong,1853—1920),奧地利哲學家、心理學家、新實在論者。

[6]吠檀多(Vedanta),印度教主要哲學。

[7]第三卷,第21節,第110-111行。——原注

[8]《第二次童年》(「A Second Childhood」),第27-30行。——原注

[9]關於fetch的用法和Doppelganger的含義見本書第六篇。

[10]阿萊夫,希伯來文的第一個字母,神秘主義者認為它意為「學會說真話」。

[11]見博爾赫斯小說《神的文字》。

[12]美洲不產老虎,博爾赫斯慣於把美洲豹視作老虎。

[13]蘇菲原意為「羊毛」,因該教派成員身著粗毛織衣以示質樸,故名。蘇菲派產生於七世紀末,以《古蘭經》某些經文為依據,又接受新柏拉圖主義、印度瑜伽派等外來思想。其主要特徵為守貧、苦行和禁慾,宣傳神秘的愛、泛神論和神智論,奉行內心修煉、沉思入迷以致與神合一。

[14]貝奈戴托·克羅齊(Benedetto Croce,1866—1952),意大利哲學家、歷史學家、文藝批評家,哲學上深受黑格爾影響,把精神作為現實的全部內容,其美學思想主要體現在著作《美學原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