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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為何讀書與如何讀書

讀書不必聽人指導

關於讀書,一個人可以對別人提出的唯一指導,就是不必聽什麼指導,你只要憑自己的天性、憑自己的頭腦得出自己的結論就可以了。我覺得,只有你和我在這一點上意見一致,我才有權提出我的看法或者建議,而且你也不必受我的看法的束縛,以免影響你的獨立性。因為,作為一個讀者,獨立性是最重要的品質;因為,對於書,誰又能制定出什麼規律來呢?滑鐵盧戰役是在哪一天打起來的——這種事當然會有肯定的回答;但是要說《哈姆雷特》是不是比《李爾王》更好,那就誰也說不准了——對這樣的問題,我們每個人都只能自己拿主意。如果把那些衣冠楚楚的權威學者請進圖書館,讓他們來告訴我們該讀什麼書,或者我們所讀的書究竟有何價值,那就等於在摧毀自由精神,而自由精神恰恰是書之聖殿裡的生命所在。我們在其他地方或許會有常規和慣例可循——唯有在這裡,我們絕不能受常規和慣例的束縛。

不過,為了得到自由,當然也得對自己有所限制。我們不能愚昧而徒勞地浪費精力:為了給一盆玫瑰花澆水,便把半個院子全澆濕。我們必須培養自己準確有力地把握對象的能力。但是,我們在圖書館裡可能首先會遇到一個難題,那就是我們的「對像」是什麼?粗粗一看,很可能是亂七八糟一大堆:詩歌和小說、歷史和回憶錄、詞典和藍皮書——各種各樣的民族、各種各樣的年齡和各種各樣性格的男男女女用各種各樣的文字寫成的各種各樣的書,全堆放在那些架子上。窗外有隻驢子在叫,幾個女人在水槽邊閒聊,小馬駒在田野裡奔跑……我們從哪裡開始呢?怎樣才能在這一片混沌中理出個頭緒來?怎樣才能最大限度地從自己所讀的書中得到樂趣?

說來似乎很簡單:既然書有種類(如小說、傳記、詩歌,等等),那麼我們只要分門別類地找出它們理應給我們的東西就可以了。然而,卻很少有人會根據書所能給我們的東西來讀書。我們讀書時,大凡都頭腦不太清醒,目的不太明確;要不就是苛求:小說一定要寫得真實,詩歌一定要寫得虛玄,傳記一定要美化傳主,歷史一定要迎合我們的先入之見。而我覺得,讀書若想有一個值得稱道的開端,就必須先把這樣的成見統統驅除掉。我們不應該對作者發號施令,而應該設身處地為作者設想——成為作者的合夥人和同謀。要是你一開始就心存疑慮或者要求苛刻,那麼你就不可能從你所讀的書中讀出盡可能多的意蘊。反之,倘若你盡可能地敞開自己的心扉,那麼,一打開書,你便會從那隱晦曲折的字裡行間,從那些難以覺察的細微跡象和暗示中,看到一個與眾不同的人。而當你沉浸於書中並不斷熟悉它之後,很快就會發現,作者給予你的東西,或者試圖給予你的東西,其實是相當明確的。

讀小說要有想像力

一部三十二章的小說,就像一幢建築,是一種被賦予形式和受到控制的東西;不過,語詞不像磚塊那樣容易觸摸;讀一部小說要比看一幢建築更需時間,也更為複雜。要瞭解小說家創作過程中的細微末節,也許最簡便的辦法不是讀,而是寫;親自去嘗試一下把握語詞有多麼艱險。請回想一件給你留下深刻印象的事情——或許是,在某條大街的拐角處。你從兩個正說著話的人身邊走過。一棵樹在搖曳;一道電燈光一晃一晃;那兩個人說話的聲音,讓人覺得滑稽,又讓人感到憂傷;那一瞬間,也許就含有一幅完整的景象,一個完整的概念。

但是,當你想用語詞來重現這一景象時,就會發現它已散亂成了千百個相互矛盾的印象片斷。這些片斷,有些需要淡化,有些需要強化;而在寫的過程中,你還有可能根本就把握不住情感本身。這樣的話,你不妨丟開自己的那些亂糟糟的稿紙,翻開某個偉大小說家(如笛福、奧斯汀或者哈代)的作品來讀一讀。這時你就更加體會到他們的高超技藝了。在那裡,我們不僅會面對一個與眾不同的人——丹尼爾·笛福、簡·奧斯汀或者托馬斯·哈代,而且還生活在一個與眾不同的世界裡。譬如,在《魯濱遜漂流記》裡,我們沿著一條平坦的大路行進;事情一件接著一件發生;事物和事物的次序就是一切。然而,如果說荒野和歷險對笛福來說就是一切的話,那麼對簡·奧斯汀來說就什麼也不是了。在她那裡,只有客廳和人們的閒聊,以及從他們的閒聊中像鏡子一樣反映出來的個性。而當我們對客廳有了熟悉的印象後,再轉向哈代時,我們又被扭了回來。我們置身到了沼澤地裡,頭頂上是滿天的星光。而那裡所顯示的,也是人性的另一面——不是人際交往中所見的那光明的一面,而是獨處孤寂時最強烈的那陰暗的一面。我們與之打交道的,與其說是人,還不如說是自然和命運。

不過,儘管他們的世界各不相同,每個世界自身卻是和諧一致的。每個世界的創造者都恪守自己的視角法則,所以不管他們多麼使我們費神,卻從來不會像二三流作家那樣,常把兩種不同的現實引人同一本書,弄得我們無所適從。所以說,從一個大小說家到另一個大小說家——從簡·奧斯汀到哈代,從皮科克到特羅洛普,從司各特到梅瑞狄斯——情形就像被人揪著頭髮提到空中,先被拋到這裡,接著又被拋到到那裡。讀小說是一門艱難而複雜的藝術。如果你想真正掌握某個小說家——某個大藝術家——給你的一切,你不僅需要有非常敏銳的感受力,還需要有非常大膽的想像力。

讀傳記和回憶錄的樂趣

只要看一眼書架上那些五花八門的書,你就能知道,它們的作者只有沒幾個是「偉大的藝術家」;而通常的情況是——大多數的書根本就不是文學作品,譬如那些和小說、詩歌直接相關的作家傳記和自傳、那些名人傳記,還有那些不但死去而且已被人遺忘了的人的傳記,就屬此類。但是,難道就因為它們不是「文學作品」,我們便不去讀它們了嗎?或者說,讀還是要讀的,但要用不同的方法、帶著不同的目的去讀?打個比方說,某天傍晚,我們無意間走到一座屋子前,只見屋裡亮著燈火,窗簾還未拉上,屋子裡的每一層樓都似乎在告訴我們,這裡正在上演人生戲劇中的某一片斷。於是,我們的好奇心便會油然而生——我們讀傳記,首先也是為了滿足這樣的好奇心,難道不是嗎?我們看到那座屋子裡有各種各樣的人——僕人們正在聊天;紳士們正在用餐;一個姑娘準備去參加晚會,正在打扮;一個老太婆正坐在窗前打毛線——便會好奇地問:這些人是誰?他們是怎樣的一些人?他們叫什麼名字?他們幹過什麼事,或者,有過怎樣的經歷和想法?

傳記和回憶錄就是為我們回答這些問題的。它們為我們照亮許許多多這樣的屋子。它們會告訴我們:人們是怎樣從事日常生活的——他們的辛勞、他們的成功與失敗、他們的飲食起居、他們的愛與恨,直到他們死去。有時,正當我們注視著的時候,那屋子裡的燈火熄滅了,屋前的鐵柵欄也消失了——我們會來到海上,或者,我們會去打獵、航行、打仗;我們會走到野蠻人當中,或者,會隨著軍人去參加一場重大的戰役。要不然的話,只要我們願意,我們仍可以留在英國,留在倫敦,但是情景卻完全變了:街道變窄了,屋子變小了,玻璃窗上滿是裂痕,屋裡擁擠不堪,還散發出陣陣臭味。這時我們看見,那位大詩人堂恩正從這樣的一座屋子裡逃出來,因為牆壁很薄,我們還能聽到孩子們在屋裡哭喊。接著,我們便跟隨著他,走過他在書裡寫到的那些小路,一直到了一個叫特維肯南的地方,到了貝德福德夫人的豪宅——那是個有名的地方,貴族們和詩人們常在那裡聚會。隨後,我們來到威爾頓地方的一座小山下,在那裡的一所宅邸裡聽聽錫德尼爵士給他的姐姐朗讀他的《阿卡迪亞》;我們隨他在一片沼澤地裡漫遊,還看到了他在那部著名傳奇中一再寫到的蒼鷹。這之後,我們可以跟隨彭布魯剋夫人即安妮·克利福德去北方旅行,到她的荒原上去看看;或者,再鑽到城裡去——不過,碰上身穿黑天鵝絨服裝的加布裡爾·哈威正在和斯賓塞論詩歌問題時,你可千萬不要發笑。沒有什麼事比在既輝煌又黑暗的伊麗莎白時代的倫敦逛來逛去更有趣了,但也不能老待在那裡,因為鄧普爾和斯威夫特、哈利和聖·約翰在召喚我們。要弄明白他們之間的爭論,並瞭解他們每個人的性格,需要我們花費許多時間。如果對他們感到厭倦了,我們可以繼續朝前,從一位珠光寶氣的黑衣貴婦人身邊走過,就可找到約翰遜博士、哥爾斯密和加裡克要不然,如果你高興的話,可以渡過英吉利海峽,去和伏爾泰、狄德羅以及杜·德凡德夫人見一次面,然後回到英國,回到貝德福德夫人豪宅的所在地、後來蒲柏也在那裡住過的特維肯南——這沒辦法,有些地名和人名總會重複出現!從那裡,你可以到草莓山去,到華爾浦爾家裡做客。華爾浦爾又會給我們介紹一大堆新朋友:我們有許多人家要拜訪,有許多門鈴要拉。只是,在華爾浦爾所愛的那個女人即貝里斯女士的門前,我們可能會停下來,因為——你看,薩克雷正朝我們走來!他是貝里斯女士的朋友。由此看來,我們只要從這個朋友到那個朋友,從這個花園到那個花園,從這個府邸到那個府邸,就等於從英國文學的這一頭走到了那一頭,而這時,我們往往會突然發現,自己好像又回到了老地方——只不過,我們還能分清現在這一刻和那永遠逝去的往昔之間的區別。

我想,我們閱讀傳記和書信,可以將此作為一種方法。我們可以借此使許多往日的窗戶裡重新亮起燈火,由此看到那些早已死去的名人當初是怎樣生活的。有時,甚至還可以這樣設想:既然我們走到了他們身邊,或許還會意外地發現他們的某些秘密。我們還可以取出他們所寫的一部劇本或者一首詩來,當著他們的面讀一讀,看看究竟會有什麼不同的效果。而且,這樣做的話,勢必還會引出其他一些問題。我們一定會問:作者的生活經歷對他的寫作到底有多大影響?把一部書的作者還原成生活中的某個人,這到底有多大的可靠性?我們還會問:既然語言是一種非常敏感的東西,非常容易受作者性格的影響,那麼我們對於作者用語言在我們心中喚起同情或者反感,到底在何種程度上應該予以接受,在何種程度上應該加以拒絕?這些就是我們在閱讀傳記和書信時常常會出現在我們心中的問題。對於這些問題,我們只能自己去回答,因為它們純屬個人問題;要是聽人擺佈,接受所謂的「指導」,那不免有危險,因為別人說出來的,往往只是他自己的偏見。

當然,我們也可以抱著另一種目的來讀這一類書——既不是為了理解文學,也不是為了瞭解名人,而是為了演練和提高自己的創造力。就在書架的右邊,不是有一扇窗正打開著嗎?那就放下書朝窗外看看,那才令人愉快哩!你看那些景物:小馬駒在田野裡蹦跳,一個農婦在水槽邊靜靜地往水桶裡裝水,一頭驢子仰著頭發出一聲聲哀鳴。它們是無意識的、互不相干的,又是永遠變動不定的,而正因為這樣,它們才令人歡欣鼓舞。圖書館裡的大部分書,不過就是這樣的男人們、女人們和驢子們的生活的一種短暫記錄罷了。任何文學,一旦過時,就會變成一大堆舊書,變成一種用老舊而陳腐的語言對業已消逝的時代和被人遺忘的世事所作的記錄。然而,要是你有興致埋頭讀這樣的舊書,那裡記錄的人世生活的陳跡雖然已遭擯棄而且日見腐朽,有時也會使你感到震驚,甚至為之折服。也許只是一封書信——但它描繪出怎樣的一幅圖景啊!也許只是片言隻語——但其中隱含著怎樣的一種期待啊!有時,你會讀到一篇完整的故事,寫得首尾連貫、妙趣橫生,好像出自某位大小說家之手。實際上,它很可能是很久以前的一個戲子——泰特·威爾金森寫的一篇回憶錄,講的是他和瓊斯上尉的一段奇特經歷;也可能,講的是威靈頓公爵麾下的一個年輕中尉,他怎樣愛上了里斯本的一個漂亮姑娘;或者,講到瑪麗亞·艾倫在空蕩蕩的客廳裡放下手裡的針線活,唉聲歎氣,說她當初要是聽從伯爾內博士的忠告和裡希先生一起私奔就好了。所有這些東西,也許並沒有什麼實際價值,完全可以棄置不顧,但是當窗外的小馬駒在田野裡蹦跳、一個農婦在水槽邊靜靜地往水桶裡裝水、

一頭驢子在仰頭哀鳴時,偶爾翻翻這樣的舊書,從遙遠的往昔找回幾個舊戒指、幾把舊剪刀或者幾隻被打歪的鼻子,那也不失為一件有趣的事!

讀詩的最佳時機

我們會有這樣一種願望,即:不想再進行那種只注意真人真事和近似於猜測的瑣碎閱讀,而是希望獲得更大的自由空間,從而領略文學中更為純粹的真實。於是,我們就會營造出這樣一種既強烈又普遍的心理狀態:不想注意事物的細節,只想沉浸在某種意境中,隨某種有規律的、反覆出現的節奏而漂浮——這種心理狀態的自然表現形式,就是詩歌。換句話說,只有當我們自己似乎也想寫詩的時候,才是讀詩的最佳時機。

西風啊,你何時才會刮起?
好讓細小的雨珠輕輕飄落。
我的愛啊,你何時回到我心裡?
好讓我在自己的床上靜靜躺著。

詩歌的感染力是直截了當的、強烈的,我們在片刻之間,除了為詩句所感動,再也不會有其他的感覺。我們一下子就投了進去,而那裡又是何等深邃啊!我們一落千丈,沒有任何東西可供攀挽,也沒有任何東西來阻擋我們。小說也給人以幻覺,但那是逐漸形成的;小說製造效果時總會給人心理準備;然而,當我們讀到這四行詩的時候,有誰會停下來問,這詩是誰寫的?有誰會聯想到詩人堂恩的家事,或者詩人錫德尼的秘書?有誰會把這四行詩和紛紜複雜的歷史和新舊時代的交替聯繫在一起?詩人永遠是我們的同時代人。

剛開始讀詩的時候,我們往往會注意力集中,會感到緊張,就像突然受到某種心理衝擊一樣;但是,漸漸地,這種感覺會像水中的漣漪那樣,一圈一圈地向遠處舒展,延伸。我們會越來越冷靜、

理智,同時會接收到意識的回聲和反射。這時,我們才能對詩加以探討和評論。

詩的情感不僅強烈,而且覆蓋面極大,幾乎各種各樣的情感都在詩中出現過,所以我們讀詩的最好方法,就是比較,看看同樣的情感是怎樣用不同的手法表現的。我們先注意下面兩行詩明晰與簡潔的特點:

讓我像棵樹,倒下就是自己的墓地,
一切都逝去,只留下我痛苦的回憶。

再體會下面這一節詩的節奏和韻律:

沙漏中的沙粒一顆顆落下,
時間分分秒秒地過去;
眼看著我們一生的時光,
在狂歡中白白耗盡;
一切都將在憂傷中結束,
到頭來,走向坎墓;
厭倦了荒唐胡鬧的人回到家,
歎一口氣,數一顆黃沙,
沙粒落盡後他就要長眠,
從此結束他多災多難的生涯。

再看看下面這段詩沉靜和玄想的基調:

不管我們年輕,還是年老,
我們的命運,靈魂的歸宿,
都將、也只能與無限同在;
可我們總懷著永生的希望,
努力著、渴望著、期待著,
這希望也永遠與無限同在。

再把這段詩和下面四行輕盈、優美的詩句比較一下:

看,巡行的月神升上天空,
她無牽無掛,何處也不停留;
輕柔又明亮,她緩緩而行,
唯有幾顆星星,伴隨她左右。

或者,也可以和下面詩句中奇妙的色彩想像作一比較:

有人走進樹林,信步漫遊,
只見一場大火在林中燃燒;
此人遠遠望著一撮撮火苗,
心裡想:番紅花開得正好!

現在,讓我們想一想,詩人的藝術手法是那麼多姿多彩:他們既能讓我們做觀眾,又能使我們當演員;他們熟諳人性,既能創造出福斯塔夫,又能創造出李爾王。而這一切,就是因為詩人既不乏壓縮和簡化的能力,又富有擴展和渲染的才華。

如何評判書的優劣

以自己的感受力盡可能多地從書中獲取印象——這是讀書時首先要做的,但這樣只完成了一半。如果想獲得讀書的全部樂趣,就必須完成讀書的全過程。我們必須對自己從書中獲取的各種印象作出判斷,必須使那些閃閃爍爍的印象凝固,形成持久的形象。這不能著急,要等塵埃落定、疑問平息之後才行。這期間不妨去散散步,聊聊天,或者撕撕玫瑰花乾枯的花瓣;要不然,乾脆去睡一覺也可以。這之後,可能你自己也不會想到——自然的變化往往就是這樣——你讀過的那本書又突然回來了,但完全變了樣:它完整地浮現在你的腦海裡,和當初從分散的詞句中所獲取的那些零星印象已大不一樣。書裡的種種細節都有了固定的、適當的位置;書的整體形象,從頭到尾都顯露得一清二楚,就如我們看到一間穀倉、一個豬圈或者一座大教堂那樣。

現在,就像可以把建築和建築加以比較,我們也可以把書和書加以比較了。不過,這種比較將意味著我們對書的態度已經改變:我們不再是作者的同夥,而成了他的審判官。作為同夥,我們對作者的態度應該是寬容的——無論怎樣寬容也不會過分;作為審判官,我們對作者的態度應該是嚴厲的,而且無論怎樣嚴厲,也同樣不會過分。有些書,既浪費我們的時間,又濫用我們的好意——難道不能說,這不是一種罪過嗎?有些作者,盡寫些華而不實的書、謊言連篇的書、陳腐不堪的書,甚至有毒有害的書——難道不能說,他們不是社會公敵、民族敗類和害人蟲嗎?所以,我們應該對書嚴加審判,應該把每一本書都和歷史上最好的好書加以比較。

好在有些書早有定評,我們人人心裡明白,它們是書的楷模,如《魯濱孫漂流記》《愛瑪》和《還鄉》等。因此,我們理應把自己正在讀的小說和它們比較一下——即便是最近出版的、最微不足道的小說,也應該和最出色的小說一起受到審判。詩歌也一樣——當我們從美妙的詩韻中平靜下來、從華麗的辭藻中解脫出來之後,一首詩的完整形象就會出現在我們眼前——我們理應把它和《李爾王》《菲德爾》以及《序曲》加以比較;即便不和這些作品比,也應該和我們自己認為最好的詩篇比一比。至於標準,我們完全可以確信,只要把那些用來評判古代作品的標準稍作修改即可,不必另外制定,因為所謂的「新詩」和「新小說」,其實並無真正的新穎之處,不過是為了掩飾其膚淺罷了。

儘管如此,若認為讀書過程的第二步,即判斷和比較,和第一步一樣容易——認為只要放眼去接受那些紛至沓來的無數印象就行了,那也不免過於愚蠢。要放下手裡的書而把讀書過程持續下去,要把某本書的整體形象和另一本書的整體形象加以比較,不僅需要有相當大的閱讀量,還要有足夠的判斷力,才能做得既生動又富有啟發——這已經夠難的了。更難的是,你還要進一步指出:「我要求一本書不僅可讀,還要有某種價值;因此,這裡是失敗的,那裡是成功的;這裡寫得好,那裡寫得不好。」作為讀者,要想完成這一部分的讀書過程,需要有極高的學識水平、極大的想像力和洞察力,而這樣的天賦,恐怕是任何一個普通讀者都很難具備的,即便是最自信的讀者,也只能在自己身上找到一點點類似這種天賦的影子。

那麼,乾脆把這一部分過程捨去,讓給那些批評家,那些穿厚大衣、大禮服的專家權威,讓他們替我們評定一本書到底有沒有價值——這難道不是聰明的做法嗎?可惜,這樣不行!

在讀書時,我們可能很重視感應的價值,可能會盡量把自己的想法隱藏起來;但是,我們自己也明白,我們不可能對書裡的一切都完全抱著同感,不可能把自己完全掩埋起來。因為我們總覺得內心有個搗蛋鬼在悄悄地說:「我恨!」「我愛!」而要他不做聲,又不可能。實際上,正因為我們有恨有愛,我們才能和詩人、小說家保持那麼親密的關係。所以,讓另外一個不相干的人插在中間,我們會感到無法容忍。即使我們的意見與人不合,即使我們的判斷是錯誤的,我們的趣味仍然是我們讀書時的指路明燈,因為唯有趣味才能使我們身心激動不已。我們是憑著感情來讀書的;我們不能壓制自己的癖好,就是加以限制也不行。

但是,讀書的時間久了,我們或許可以培養自己的趣味,也可以接受某些限制。當初,我們的趣味貪婪而雜亂地吞食各種各樣的書——詩歌、小說、歷史和傳記,後來,它停止了吞食,希望回到廣闊的現實世界,嘗一嘗多變而複雜的現實生活的滋味。這時,我們就會發現,我們的趣味有點變了,變得不再那麼貪食了,而是更喜歡思考了。它不僅僅帶著我們去對這本書或那本書作出判斷,而且還開始要我們去掌握某一類書的某一共同特點。它會對我們說注意,這一特點應該怎麼說?」也許,它會要求我們先讀一讀《李爾王》,然後再讀一讀《阿加門農》,以此向我們表明,這兩本書就有這種共同的特點。

於是,在我們的趣味引導下,我們就開始大膽越出某一本書的範圍,開始尋找把某些書組合成一類的某些特點。我們還開始給某些特點起名稱,並制定出某種法則,以便把我們的讀書感受加以歸納,使其變得有條有理。這樣的分門別類,能使我們有一種讀書更深人的感覺——這固然很好,但要知道,關於書的法則總是要在和書的實際接觸中被不斷打破的——憑空制定出和事實毫不相干的法則,這是最容易、也是最愚蠢的事——所以,當我們在作這一艱難嘗試時,若想使自己不致陷人混亂,最好的辦法就是求助於某、些才能罕見的作家,他們能給我們以啟發,能幫助我們怎樣把文學當作一門藝術來看待。譬如,柯勒律治、德萊頓和約翰遜博士經過深思熟慮而寫下的那些評論文章,還有許多詩人和小說家雖未經深思熟慮、但有切身體會的經驗之談,往往都非常中肯,貼切——它們能幫助我們理清縈繞在我們頭腦裡的一團團模糊概念。只不過,當我們向他們請教時,自己心裡必須要有實實在在的問題和看法,而且是在自己的讀書過程中老老實實累積起來的——這樣,他們才會對我們有所幫助。否則,若是只知道一味崇拜他們的權威,像一群躺在樹陰下的綿羊,那他們也是無能為力的。

為讀書而讀書

理想的讀書需要有想像力、洞察力和判斷力,而這些素質又不是常人所具有的,所以,你也許會說,既然文學是這樣一門複雜的藝術,那麼我們即使讀上一輩子書,也不可能做出什麼有價值的文學批評了?是的,我們始終只是讀者而已;我們的頭上永遠不可能出現光環——這種光環只屬於那些被稱為「批評家」的罕見人物。然而,作為普通讀者,我們仍然有我們的責任,甚至重要性。

我們認定的標準,我們作出的判斷,會悄無聲息地散佈開去,會像空氣一樣瀰漫在作家身邊,影響他的寫作。我們作出的某種反應,儘管它並不印在書刊上,但始終會對作家產生影響。尤其是現在,文學批評由於某種原因一直不太景氣,讀者的反應——如果這種反應是有水平、有生氣、有特色、有誠意的話——就更有重大價值了。因為,現在的批評家評論書,就像在打靶場上打一隊隊當作靶子的動物,只花一秒鐘裝上子彈,稍稍瞄準一下,就開始射擊。所以,如果他把野兔當作老虎打,或者把天上的鷹當作穀倉裡的雞來打,甚至完全打偏了,把子彈胡亂地射到了一頭正在田野裡靜靜地吃著草的母牛身上,我們也不必大驚小怪。而現在的作家,除了經常受到這種不講準確性的射擊,如果說還能得到其他什麼評論的話,那就是普通讀者的反應了——普通讀者是為讀書而讀書的,沒有什麼專業目的,讀得不慌不忙;他們的判斷時而非常寬容,時而又非常嚴厲——這對於提高作家的寫作質量,難道沒有好處嗎?如果說,這樣能使作家們的書寫得更健康、更充實、更精彩,那麼努力去這樣做,當然是非常值得的。

但是,話又得說回來,我們讀書時,誰會抱有這樣的預期目的?我們熱衷於做某件事情,難道就是因為這件事有實際好處嗎?難道追求樂趣,就不能作為最終目的嗎?我們讀書,難道不能說就是這樣一件事情嗎?至少,我是這樣的——我有時會這樣的想像:到了最後審判時,上帝會獎賞人類歷史上那些偉大的征服者、偉大的立法者和偉大的政治家——他們會得到上帝賞賜的桂冠,他們的名字會被刻在大理石上而永垂不朽;而我們,當我們每人手裡夾著一本書走到上帝面前時,萬能的上帝會看看我們,然後轉過身去,聳聳肩膀對旁邊的聖彼得說你看,這些人不需要我的獎賞。我們這裡也沒有他們想要的東西。他們只喜歡讀書。」

[1] 簡·奧斯汀、皮科克、特羅洛普、司各特、梅瑞狄斯,均為19世紀英國小說家。

[2] 16世紀英國詩人,《阿卡迪亞》是他所寫的傳奇故事。

[3] 16世紀英國詩人。

[4] 16世紀英國著名詩人,與莎士比亞齊名。

[5] 18世紀英國散文作家。

[6] 18世紀英國諷刺作家,著名作品是《格列佛遊記》。

[7] 18世紀英國作家。

[8] 18世紀英國作家。

[9] 均為18世紀英國作家。

[10] 18世紀法國貴族夫人,伏爾泰等人的庇護者。

[11] 18世紀英國大詩人。

[12] 18世紀末英國小說家。

[13] 19世紀英國大作家,與狄更斯齊名。

[14] 18世紀英國著名政治家與軍事家。

[15] 18世紀英國著名藝術史家查爾斯·伯爾內與前妻所生的女兒。

[16] 16世紀無名氏遺詩中的一段。

[17] 16世紀波蒙與弗萊徹合著的劇本《少女的悲劇》裡的詩句。

[18] 17世紀劇作家約翰·福特的劇本《情人愁》裡的詩句。

[19] 19世紀詩人華茲華斯的長詩《序曲》中的一段。

[20] 19世紀詩人柯勒律治的長詩《古舟子詠》中的一段。

[21] 此詩出處不詳。

[22] 簡·奧斯汀的長篇小說。

[23] 哈代的長篇小說。

[24] 莎士比亞四大悲劇之一。

[25] 17世紀法國悲劇家拉辛的著名劇作。

[26] 華茲華斯的長詩。

[27] 古希臘悲劇家埃斯庫羅斯的劇作。

[28] 17世紀英國著名詩人和批評家。

[29] 即塞繆爾·約翰遜,18世紀英國著名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