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好久不見 > 第十五章 熊孩子和她的小夥伴們 >

第十五章 熊孩子和她的小夥伴們

有一陣,我看科幻小說《三體》看魔怔了。

合上書也滿腦子都是外星人,和好友喝下午茶,聽她傾訴殺人不見血的職場戰記,聽著聽著一抬眼看見窗外暮色已臨,整座城市在這樣一個溫柔的黃昏裡,依然忙碌得劍拔弩張。我一時走神,說,三體人的夕陽一定比這個好看,它們卻沒心情欣賞。

好友優雅地放下茶杯,隨口應了一聲,根本就沒有注意到我說的是外星人。

我問她看不看科幻小說,相不相信外星人。

她一點都不掩飾地大笑說,你還有這個閒情關心外星人!想想又聳肩說,有吧,但是有沒有外星人都輪不到我操心。

一個熱心外星人事務的人,和一個只有興趣職場拚殺的人,這就是那一刻我們之間的鴻溝。我表示要和她劃清界限,說,不關心宇宙的人和我們這種關心宇宙的人,境界太懸殊了,完了完了,不能做好朋友了。

為了彌補這樣的懸殊,她自覺地請我喝茶,把賬單付了。

喝完下午茶出來,走在大街上,她已傾訴完心中鬱悶,心滿意足。

我滿腔對外星人的關懷,卻無處揮灑熱切。

有時候,寂寞就是無人分享,自覺沒趣。

成年人做好朋友,會在鬱悶時陪你傾訴,給你鼓舞,一起和這個現實世界裡比怪獸難纏得多的人情世故打打殺殺。

可只有小夥伴能和你一起天馬行空,胡思亂想,上天入地。

小時候有人給我一個玻璃做的戒指,上面有個假得可怕的綠寶石,我依然興高采烈幻想那是一個有法力的寶貝,戴在手上到處顯擺。但是居然沒有一個小夥伴注意到這枚神秘寶物。我就站到一個凳子上,故意舉起手遮在眼睛上方,迎著陽光做瞭望狀。還是沒有人注意到我手上寶石的反光。就在我悻悻地要跳下凳子時,有一個男孩子歪著頭問了,那是什麼呀?

我分享了我的寶物給他看,大聲地,希望全世界都聽見似的說:「這是一個法寶!」

他竟然被嚇了一跳。

不是被我擁有法寶這件驚天大事嚇到,而是被這樣子大聲張揚嚇到了。

他左右看看圍上來的小孩們,一副鬼頭鬼腦的樣子,好像很不高興大家都過來看寶物了。

我卻很高興,一本正經地向大家講解寶物的功能,最後被要求表演一下時,我歎口氣望著寶物說,就是還不知道怎麼用,正在想……大家失望地一哄而散。

就只有這個男孩子留了下來,繼續觀察我的寶物,一起迎著陽光研究怎麼召喚它的法力。我比畫著把寶物按在他眉心,按出了一個印子,他明顯覺得痛,但沒有哼一聲。

由於法力實在召喚不出來,我很快失去了興趣,轉念說,去玩沙子吧。他看著我順手把寶物戴回手指頭,緊張地說,放到兜兜裡!我被他鄭重的樣子震住了,隱約意識到,他好像比我多懂得一些什麼,這真了不起。所以聽他的,把寶物收進了衣兜。

他盯著我看了一會兒,慢慢從自己衣兜裡也掏出一個東西,捂在手心。

我一下子猜到那是他的寶物,並不感到驚訝,但有一點輕微的失落,原來每個人都有法寶。

他快速遞給我看了一眼,笑得傻呵呵的,湊到我耳邊悄悄說:「不要跟別人講。」

天,悄悄話,我們說了悄悄話——這件事一下子神聖起來了。

只有關係最好最好的人之間才可以說悄悄話,就像我媽和我。

儘管我完全不明白他這個寶物,有什麼好神秘的,那只是一張畫著花仙子的小紙片啊!

但是既然我們互相交換了秘密,那就意味著是好朋友了,特別特別好的那種。

於是我也對他說了句悄悄話:「嗯,保密!」

很久以後我明白了,花仙子可能是這個熊孩子人生中的第一位女神。

都說男人對初戀,是會當寶貝悄悄捂在心裡一輩子的,不知花仙子在他心裡住到了第幾歲。

搬家之後,再也沒遇見過那個熊孩子,我們都太小了,小到記不住彼此的名字,轉頭就忘了那是誰,小夥伴換了一茬又一茬,卻還是牢牢記得,一起說過的悄悄話,藏過的寶物。

藏在衣兜裡的戒指、小發卡、畫片、玻璃彈珠……可能睡一覺起來也忘了,似乎不再記得,不會想起,許多年後的某一天,有顆玻璃珠,從你不知道的記憶角落骨碌骨碌滾出來,才發現,原來它一直都在。

那時候的寶物,來得多麼容易,走在路上彎腰都能撿到。

就像友情,來得不費吹灰之力,說過了悄悄話,分享了小秘密,就是好朋友。

長大之後秘密越來越多,可以分享的人越來越少,渴望分享的心卻從來沒有改變過,只是越來越懂得掩藏和壓抑。其實最初我們都不知道羞怯,在第一次被大人笑話之前,每個小朋友都敢舉起一個玻璃戒指大聲宣告那是個法寶,也理直氣壯地相信自己有召喚法寶的能力。

不記得是什麼時候開始,我不再大聲宣告自己的幻想了,雖然心裡隱約還在期待某一天發現自己的超能力,但是我誰也不告訴了。

除了小星星。

她的名字其實是欣欣,我第一次聽到她名字時,以為是猩猩,可能那時太喜歡看《動物世界》這個節目。我問她為什麼是猩猩,猩猩又不好看。

她拿出鉛筆一筆一畫,歪歪扭扭寫下「欣」字,解釋這個字不是猩猩,是高興的意思。但是聽到她爸媽叫她欣欣時,沒有前後鼻音之分的方言,還是讓我想到大猩猩。

最後我自行決定,把她名字理解成一閃一閃亮晶晶的那個星星。

這樣感覺就好很多了。

星星是鄰居家的小女孩,只比我早出生幾天。

不知道為什麼,上幼兒園前我們沒有成為好朋友,在幼兒園裡讀一個班,才成了好朋友。

我們都不喜歡上體育課,每次老師要求大家在院子裡跳繩、跑步、做遊戲,我們就要求去上廁所,然後躲在裡面磨磨蹭蹭,嘰嘰喳喳聊天。

廁所當然不是一個美好的環境,但別無選擇,這是唯一的避難所。

我們躲在這裡面,在這麼微妙的環境下,誕生了無數七彩泡泡環繞的浪漫想像。

關於仙女、公主、外星人、超能力……這些漫無邊際的小幻想之外,我們各自有一個主題。星星的主題是希望擁有孫悟空七十二變一樣的法力,可以任意變成任何人的樣子,然後她逐一想像,變成了園長,要去幹什麼,變成了她姑媽,要去幹什麼……她的願望都很實際,比如宣佈全幼兒園放假一個月,或者穿著姑媽的高跟鞋和裙子出去逛一天。

我的主題是擁有一座可以隱形和飛行的房子,不用很大,兩層就好,樓下一層可以邀請客人,樓上一層只有我自己住。這座房子是飄浮在空中的,像雲朵一樣,可以飛行,可以隱藏在任何地方,誰也看不見。星星聽著我的描述,十分神往地說,那樣我們就把這座房子蓋在這個廁所上面吧,每次假裝上廁所,就躲到你的房子裡,不用站這麼久講話了。

當時我猶豫了一下,隱約覺得這個建議有哪裡不對勁,又說不出來,只好同意了。

有一天,在家裡吃過晚飯,星星來找我玩,我們躲在門口竊竊私語,討論這座神秘房子的建造計劃,被我媽隔著門偷聽到了一點兒。大概我媽覺得不太妙的是,為什麼這倆熊孩子想要住在廁所樓上?是不是有什麼不正常的心理?她就掉以輕心地直接問了我,這導致我大哭一場,指責她偷竊我的秘密。

第二天我難過地告訴小星星,再也不想要秘密房子了,因為我媽已經知道了。星星也為此哭了起來,好像我們真的失去了那座秘密房子一樣。

後來我們各自搬家、轉學,再也沒有見過。

好多對話細節都記得,後來,我卻一直想不起星星長什麼樣子。

能大約記得長相的小夥伴,大概是小學之後了。

曉曉很白皙,萍萍是細長丹鳳眼,田田是皮膚曬黑的短髮假小子……但第一次讓我覺得一個女孩子很漂亮的,是一個孤僻的、從不合群的女孩。

她有個很女性化的名字,微微,卻剪了一頭男孩式的短髮,高個兒,長手長腳,愛穿牛仔。她的眼睛非常大而且有神,唇紅齒白,眉毛英氣,在一群眉眼還沒長開的小姑娘當中,她突兀地顯出一種早熟的漂亮。

小男生們已經懂得故意招惹作弄自己喜歡的女孩子,女生總是湊在一起,猜測誰喜歡誰,猜得興奮莫名。微微很不屑這些女生,更不屑還沒長大的小男生們。

她總是一副心事深沉的樣子,嚴肅地思考一些我從來沒想過的問題,比如大人為什麼要結婚,又為什麼要離婚。那個時候我才剛明白結婚是怎麼回事,就是像我姨和姨父一樣,請很多人在飯店裡大吃一頓,歡天喜地地敬酒喝酒,然後他們就住在一起了,結婚了。

至於離婚這件事,還沒有出現在我的知識範疇裡。

那個年代,離婚是不太光彩的事,大人們怕教壞小孩子,幾乎都不在孩子面前討論。

當微微告訴我,她的爸媽離了婚時,我沒有表現出應有的驚呆,只是茫然點點頭。

她問,你不覺得結婚離婚很無聊嗎?

我對無聊的理解就是,大人們都很無聊,沒事找事做。

於是我認同微微的意見——結婚離婚就是吃飽了撐的,無聊。

她非常感動,要和我做最好的朋友。

做了最好的朋友,才能告訴我一個大秘密。

她帶著我去校園角落的花壇下,刨土,挖出一個空的可樂拉罐,裡面塞了個紙卷。

打開紙卷,上面寫了幾個人的名字,我都不認識。

她驕傲地捧著那個紙卷,像女王宣讀詔書一樣,一個個念出來,念到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時,她強調,這是一個已經十五歲的大人,他們統統都加入了她的組織,都聽她的話。

我問是什麼組織。

她翻過那張紙,激動地讓我看背後,又是一行字:白玫瑰別動隊。

別動隊的意思,我大概懂,電視上每晚正在放一個電視劇,叫女子別動隊。

你這個別動隊是幹什麼的?我問。

她說,是要對抗大人的,要去揭穿他們說的假話、謊話。

我被她的雄才大略驚呆了。

那天我問了她很多很多問題,從為什麼叫白玫瑰,到怎麼收服了一個十五歲的大人,再到怎麼實行這個偉大的行動計劃……微微一半矜持一半羞愧地表示,她還沒想到行動計劃,並慷慨邀請我一起來想。

不過首要的一件事,是我得發誓保密,加入白玫瑰別動隊,發誓一輩子不背叛。

我感到這個誓言不能輕易發,背叛好像是很嚴重的一件事。

於是我表示不想加入白玫瑰別動隊。

微微震驚憤怒地質問為什麼。

我解釋不來,只知道,不願意。

乃至很多年後,我也反感加入學生會,拒絕被要求寫申請書加入組織,拒絕各種形式的「入伙」。人有群居、抱團、在集體化中尋求安全感的天性;也有追逐自由、保持自我、不願被群體化的天性。我的性格是後者佔上風。

微微傲氣,我也硬氣,我們是兩個倔強的小姑娘。

這段剛剛萌芽的友誼和信任,就此結束。

女孩子之間的友誼,十之八九終結於各種原因的微妙妒忌。

我和微微從來沒有妒忌過對方。

我們的友誼卻結束得更加乾脆利落。

此後我們都不再和對方講話,在教室裡面對面走過也當沒看見,各自維持著小小驕傲。直至我隨父母搬家、轉學,離開那個小學,也沒有再講過話。到了新年,小夥伴們送賀卡的時候,我收到一張來自微微的卡片。她不知道我新家的地址,是托一個鄰居孩子送到我爺爺奶奶家裡的。卡片上寫著滿滿的字,全是早熟於那個年齡的深思,和對遠大未來的熱望。

我也寫滿了另一張賀卡,設法送給她,卻得知她也已經轉學,沒有人知道她的地址。

微微在她的卡片上寫道,以後她要去美國。

我已算是個早熟的孩子,但微微比我早熟更多。

對於異國異鄉,我還沒有什麼概念,美國英國德國什麼國都只是一個模糊的名字。

很多年後,當我穿行在歐洲各國,居住在古老小城,離家萬里,偶然會想起小時候的事,想起那個叫微微的女孩,不知她是不是真的去了美國。也許在某個寧靜小鎮上,她在過著典型的美式田園生活,也或許在紐約某個街口,她風風火火走過。

熊孩子嗖嗖地長,從小女孩到少女,就是一眨眼的事,快得自己也還沒反應過來。

最開始,要上幼兒園了,奶奶就有點心疼地歎氣說,小強牛今天開始就被穿上牛鼻子咯。

人生之不自由的開端,都在這一句話裡了,幸好那時我還聽不懂。

起初,每天早上起床要被送去幼兒園都覺得很悲慘,後來成了小學生,更覺得讀小學真痛苦,每天都要寫作業。等讀到中學才知道,天啊,原來幼兒園和小學的煩惱根本不算什麼,中學生才是全世界最煩惱的人。

誰說不是呢,考試升學的苦惱,青春懵懂的煩惱,匯總起來可以叫作——從未成年到成年的煩惱。要開始習慣去競爭,去實際,去被規範,收折起孩童無拘無束的想像力翅膀,做中規中矩的少年人,爾後成年人。

這麼多不快樂的事,當然要反抗,要逃跑躲起來。

每天背上書包去上學,坐在教室裡枯對課本,身體不能自由,還好思想可以自由。

我的自由就藏在課桌抽屜裡,偷偷壓在英文課本下,如山如海的蘊藏在校門口小巷子的租書店裡……多麼感激,那些寫出了武俠小說的作家們,救星一般的存在,造出俠義江湖的自由世界給不自由的人們去避難。

武俠小說是我給自己找的逃難出口,別的熊孩子們各有不同,有人看少女日漫做紅粉泡泡夢,有人學電影裡古惑仔,打打殺殺講兄弟義氣……夾雜其中的慘綠青春主旋律,是各種早戀、暗戀,各種情竇初開。

看武俠小說多了,早戀的可能性就低了,因為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楚留香。看日本少女漫畫多了也一樣,書中自有二次元的美男子,誰還稀罕身邊滿臉青春痘的愣小子。

可惜在老師和家長眼裡,小說和早戀是一樣的洪水猛獸。

班主任跟我媽說,你們家這孩子多才多藝學習好,既不搞早戀,又不搗亂,多好的學生啊,唯一缺點就是愛看小說!家長會上,這番話,班主任對我媽說完,又對另一個熊孩子的爸爸復訴一遍。

那個熊孩子就是小傑。

我們是唯二的兩個成績夠好了,還要被老師嚴防死守的倒霉蛋。

就因為熱愛武俠小說。

被老師搜查課桌,突擊檢查書包,是我倆的家常便飯。

小傑是男生中的異類,不愛上體育課,不踢球不打架,更不和女生打交道。

上課不是睡覺就是看小說,數學全班最好,考試隨便寫寫也是前三名的成績,典型的學霸。這人瘦高,皮膚黑,黑得讓人不仔細看不知道五官長什麼樣;仔細看還是勉強能看出,其實眉眼清秀,眼睛很大,只是黑框眼鏡把僅有的優點全擋了。

這麼一個眼鏡學霸,寡言少語,獨來獨往,存在感低到近乎於零。

做了很久同班同學,我也沒注意過他,最多每次老師念成績排名時,那幾個排在我前面的名字裡,總有他。我也不在乎考試拿第幾名,心情好考了第一和心情不好考不及格時,都一樣領完卷子下來繼續看小說。我關心黃藥師和楚留香,遠遠超過自己的分數。

那時候老師還沒發現我狂熱看小說的行徑。

小傑也隱蔽得很好。

我們都不知道身旁潛伏著一個同黨。

直到有天課間他走過我座位,無意中瞥見我壓在英語課本下露出的一個書角,是我偷偷看了一節課還沒來得及藏起的武俠小說。

他恰好也才看過這本同一個租書店裡的《冰川天女傳》。

這個從不主動和女生說話的木訥學霸,驚訝地站在我桌前,張口來了句,你看武俠?

我也很驚訝,難道一個學霸也看武俠小說?

我們相見恨晚地就《冰川天女傳》相關人物劇情交換了意見。

梁氏書裡慣有的名門正派,凜然一團正氣的少俠,正把我給鬱悶得不行,正想大罵一頓男主角,而小傑也正為金世遺的遭遇憤憤不平,對名門少俠滿懷膩歪。

我們的三觀,簡直一拍即合,都喜歡金世遺、黃藥師那樣離經叛道的人物。

區區課間休息的十分鐘完全不夠聊,上課鈴響起,我們的話匣子才剛剛打開。

於是下一節課,這個學霸,破天荒地與女生傳了一回紙條。

我們把對小說人物的意見奮筆疾書在筆記本裡,假裝交換借閱筆記,在老師眼皮下傳來遞去。鑒於他一貫正經的學霸身份,老師沒有起疑。

聊完冰川天女,我們又聊金古梁溫……書中許多疑惑不解的劇情,如鯁在喉的槽點,原本壓根沒想過能與誰分享,突然間遇到一個人,你說上句,他立刻接出下句,意見一致時恨不得越過課桌來擊掌,意見不同處,筆記本密密麻麻寫一大篇來激辯。

那會兒還沒有網絡,更沒有電子書,武俠和言情小說都是校園違禁物品,更是稀缺資源,共享就很必要。以往我都是自己到處找書,以刺蝟嗅西瓜般的靈敏,臨近街巷哪裡有租書店,都摸得門兒清。有了小傑這個同黨,互通有無,越發眼界大增。他老爸也是個武俠迷,家裡一櫃子武俠書,背著老爸偷書看從來沒被發現。

一開始他膽小,不太敢去租書店溜躂,那時候一個中學生踏進那種地方就和踏進錄像廳一樣禁忌。我租了書就再借給他看,慢慢他也被我帶出幾分膽子,敢自己去租書了。

他也把家裡的書偷出來借給我看,怕老爸發現,每次都心驚膽戰。

一部武俠總有好幾冊,有時某一冊被人租走了,我倆也等不及,囫圇跳過從後面開始看,雲裡霧裡一起猜劇情。有時針鋒相對,我挺一個人物,他挺另一個人物,吵得面紅耳赤。說服不了對方,就各自埋頭翻書找論據,在筆記本上長篇大論寫感想。

最終不管誰辯論贏,都覺得淋漓痛快。

十幾歲的年紀,青春薄脆易敏,男生女生都像擺著尾鰭小心游過對方的電鰻,怕一挨到就有高壓電奔流。誰與誰走得近點,立馬緋聞傳得紅光閃閃,自己也很容易莫名其妙就對一個人怦怦心跳,又莫名其妙就厭倦冷淡。可能愛上一個男孩只是因為他某天穿的白襯衣很好看,轉眼不小心看見他踢球的樣子笨拙,就失望不愛了。

我喜歡過一兩個男孩子,也有被男孩們暗戀,遞情書,守在校門口送花……但和小傑說的話、傳的紙條,比和任何男生都多,偏偏我們是兩個絕緣體,絕對沒有火花,越是感情好到像兄弟姐妹一樣,越沒有別的想法,好朋友就是好朋友。

武俠小說伴隨我初中三年,從未間斷,連中考前夕也手不釋卷。

小傑雖然是學霸,我成績也不差,但都是不肯努力的傢伙,玩心大過天,沒心沒肺,不知道什麼叫考試壓力,無所謂成績分數。直到中考前夕,小傑突然休學,因為健康原因沒有參加中考。那時我才知道,原來他一直在男生中不合群,不打球,不愛上體育課,是因為有先天性心臟病。

人生的分界嶺就從中考開始。

小傑沒有像我一樣,按部就班讀高中、讀大學,他在家休息了一段時間,被家裡安排去讀了一所沒有升學壓力,可以隨便混日子的學校。他的未來也被家裡設置為簡單模式,只要平平淡淡、輕輕鬆鬆把日子過下去就行。

當我在高中水深火熱,被課業重重包圍時,小傑依然逍遙自在,終日書海漫遊。

我讀了一所封閉式寄宿學校,週末回家,學校在很遠的郊外。

那時沒有網絡,還在郵政通信時代。

我們沒有因為距離而中斷對小說討論的熱情,反而開始勤快地寫信。

有一個外校的男孩子正在熱烈地追求我,一天一封情書。

可是小傑的信,是上午一封,下午一封,滔滔不絕地寫,常常是我剛接到信,還沒來得及寫完回信,他新的一封又來了。不知究竟的同寢室女生們,都以為小傑是我另外一個追求者,看到我每次接到小傑的信雀躍的樣子,又以為我也喜歡這傢伙。

解釋也不會有人相信,這單單純純只是友誼帶來的暖心暖肺。

看到信封上小傑標誌性的難看筆跡,拆開信封,看到長篇大論的字兒,就忍不住咧嘴笑,週身都是暖和的,擁有一個心意相通的好朋友,就是這樣踏踏實實的快樂呀。

我們的通信依然是孜孜不倦的小說討論,像初中時的課堂紙條一樣。

慢慢也開始說說各自生活,他抱怨他的沉悶無聊,我牢騷我的高三壓力。

青春的煩惱多種多樣,家人父母的不理解,小戀曲的失落,未來的迷茫,夾雜在我們對小說天馬行空的暢談裡,像夢境偶爾也落入現實的小灰塵,我們為彼此擦去這些煩惱的灰塵,手牽手營造一個無憂無慮的新次元,那是俠客的快意江湖,科幻的星辰大海,任我們上天入地,自在無拘。

看過的小說都聊完之後,我們把彼此都最喜歡的金庸小說,讀了又讀,談論每一個細節,互相提問,遊戲般的挖空心思,把書裡字句旮旯都翻了,非要想出幾個刁鑽問題,以考倒對方為樂趣。這樣的討論,漸漸從小說情節,上升到對歷史、哲學、人性的探討。

那時的探討不免幼稚,卻是兩個懵懂少年在真正享受著思想自由碰撞的快樂。

隨著話題的深度漸增,求知慾隨困惑增長,我們在無意識中拓開著眼界和思維,大量地查閱資料,大量地思辨和討論……大篇大篇的通信,最多時寫滿了十頁信紙。

不管課業有多繁重,半夜熄了燈,我打著手電,躲在被子裡也要回信。

三年高中,我們的信攢了一大口袋,隨便抽一封來看,都忍不住要笑出聲。

真正見面反而很少,有次週末趁著回家,我們相約見面,在初中校門口,相隔許久,小傑還是那麼黑黑瘦瘦,笑容靦腆。我們互相打量,笑嘻嘻開玩笑,沿著大街溜溜躂達走著、聊著,話題無邊無際,有一搭沒一搭。小傑突然說,你知道嗎,那些信我都攢起來了,好大一袋。我說,一樣啊,你的每一封信都在,當然要攢起來。

他站住,回過頭看我,那一刻笑得很燦爛,眼鏡下的大眼睛亮閃閃的。

我也突然很感動,想想幾年時間飛快溜走,攢下的信已經那麼多,我們都已經做了那麼久的朋友,久得像有一輩子了。小傑笑著說,要保存好喔,以後誰要是出名了,就把這些信出版成書信集,到時讀這些信的人,不知笑成什麼樣。我說去你的,誰要出名啊。

他偏頭看著我說,誰知道呢,你寫作文這麼好,以後說不定會是一個作家。

我哈哈大笑。

高中三年就在一封封書信記載的歡笑煩惱裡過去了,單純的少年時代也過去了……那些夏日知了吵吵鬧鬧的午後,窗外的梧桐樹,綠得涼悠悠,教室頂上的吊扇搖搖晃晃,黑板上粉筆的印子還留著上一堂課的數學方程式,生物老師卻在展示著他的草履蟲圖片……

我進入了大學時光,小傑繼續無所事事地悠閒生活。

我一頭扎進大學的圖書館,開始讀教授們列出的長長書單,迷上在影視課上放映的文藝電影。我想分享自己在讀的書給小傑一起看,他一聽外國作者那麼長一串名字就提不起興趣。

他也推薦他在玩的遊戲,讓我一起打遊戲,那個時候網絡剛剛興起,遊戲開始顛覆世界。

我哪裡有時間去玩遊戲,看書都看不過來,緊接著大三開始實習便是邁入社會的開端。

和小傑的通信漸漸變少,內容漸漸變短,終於有一天,提筆覺得乏味,不知可以說什麼。我的生活,他的生活,似乎各在一個星球。

幾年間,我們一起讀了那麼多書,那些嬉笑怒罵,針鋒相對,字裡行間建立起來的友情,純粹得像書裡的世界,天馬行空,高來高去,一旦落到現實裡,卻讓人無所適從。

聯繫自然而然荒疏下去,即使有了網絡,有了Email和QQ,我們每天上QQ都能看見對方在線,卻沒有什麼可聊的話題,他的回答似乎永遠都是,等一下,我在打遊戲。

過了好久,有一天,他突然說要來學校看看我。

我在校門口等他,他遠遠走來,懶懶散散的樣子,穿件格子襯衣,模樣一點沒有變化,還是那個初中男孩。

他看著我,很錯愕,好像看見另一個人。

我只是留長了頭髮,化了淡妝,穿著裙子和帶一點高跟的鞋子,這是一個初入職場的實習生很平常的打扮。

坐在一條長石凳上聊天,對面是修建於民國時期的老教學樓,第一任校長的雕像掩映在樹叢間,小傑望著這些,神往地說,你們學校很美啊。我問他要不要逛逛。他搖頭,想想又說,如果可以,你幫我從圖書館借點書來看看吧。

他從未這樣生分客氣地和我說過話。

我問他想看什麼類型的書。

他似乎被這個問題問住,怔了一會兒,說我也不知道要看什麼,很久沒有看書了,突然不想打遊戲,就來看看你,看到你又覺得想看書了。你在看什麼,看完就借我隨便看看吧。

那天他心不在焉地,時不時沉默,沒待多久就說還有事要走了。

我想著,下次吧,反正還要幫他借書。

互道再見時,我們還是一樣大大咧咧揮揮手,都笑嘻嘻的,卻像有一個聲音,隔在中間小聲地歎了口氣。

有些改變,不可逆轉,無從挽留。

在圖書館找了幾本或許他感興趣的書,發信息問他幾時來拿,他說過幾天吧。

這一過,到現在已經十年,我們沒有再見過面。

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失去聯繫的,起初只是淡了聯繫,偶爾問候,漸漸連偶爾的惦記也被一天天高速變化的生活沖淡。總是在高節奏的生活中,從住處到工作,從郵箱到手機號,變動更新如家常便飯。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生活節奏越來越快,從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行走的路越來越遠。

那些遺落在路上的時光,某一天想起回頭去找找,早已不在。

我們爭先恐後地改變,生怕被這個善變的時代丟下。

那些手牽手,同路而行,一起走過時光的小夥伴們,每到一個分路口,各有各的方向,總不能牽著小手走完所有的路——記得幼兒園時,老師帶小朋友們出去玩,用一條長長的黃色帶子把排成隊的小朋友拴成一隊,一個接一個,誰也不會走丟。

可人生是一場自由奔跑。

有人快,有人慢,有人左轉,有人右拐,跑著跑著小夥伴們就跑丟了。

一年年的時光流去,不會刻意想起,也從來沒有忘記……就像和小傑的那些信件,多少年沒有打開來看,一直在那個口袋裡,不用真的打開,也還是記得那些深夜拿著手電筒寫信的快樂。

小夥伴們,如今,你們一個個奔跑在哪裡呢?

此刻身邊,和我們一起跑著的人,也是在從前一個個不同的路口,切換了方向,偶然或是必然與我們相逢,跑在了同一條路上。於是我們繼續奔跑,結伴或獨自,相逢又道別。

再見,那些注定不會再相逢的小夥伴們。

即使不再相逢,我們說過悄悄話,有過小秘密,熊孩子們的快樂時光,少年的煩惱青春,這些時光裡真正的寶藏,不會被偷走,永遠永遠都是我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