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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

「這扇門畫得不好。」丁雄泉先生說:「本來我畫過鸚鵡和花的,但是一轉頭就被人偷走,現在只好亂描。」

雖然很輕鬆地描述,但是看到丁先生的門,寥寥數筆,粉紅色的襯著他種在門口的花,綠色的和野草融合,本身已是藝術品。下次,輪到我來偷吧。

走進一看,即看到他的畫室。通常畫家喜歡把畫室佈置在頂樓,打開個天窗,讓太陽光直射。但是丁先生作畫的地方在樓下,天花板上裝著三百五十條螢光管,可分三階段調光暗。日夜皆能畫畫。

所謂的畫室不只是「室」那麼簡單,應該叫畫「廳」。三千英尺左右,樓頂有二十平方以上。因為從前是貨倉,才有那麼多的空間。

最裡面的那棟牆染滿了飛濺出來的油彩,地板也是。地上鋪了大張的畫紙,用膠布貼著。油質的膠布難沾顏色,凸出了白色的彩條。

「像不像飛機場的跑道?」丁先生問。

遠處的牆壁有如天空翻倒,又像萬家燈火,又像星星。地上膠布的兩旁黑漆漆地,果然像可以在這裡升降飛機。

丁先生再帶我走到花園,種滿各式的花卉。有個小魚池養著金魚。

圍牆上坐著一隻黑白雙色的大貓,一動也不動。

拿了一個碗,丁先生裝滿了乾糧。拋向草地,即刻有一群百多隻的鴿子飛來吃。

「貓不會咬他們嗎?」我問。

丁先生說:「貓是鄰居的,鴿子是野鴿。我都請他們吃東西,吃飽了就不會咬來咬去嘛。他們常在我身邊,是不是我養的已經不要緊。總之要走就走,要來就來。他們來吃我的東西,是給我面子。對待朋友,也應該是同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