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霑再婚記
黃霑和陳惠敏終於結婚了。
別誤會,黃霑沒有同性戀的傾向。這個陳惠敏不是武打明星的陳惠敏,是位叫雲妮的小姐。比黃霑小十七歲,是他從前的秘書。
早在做《今夜不設防》電視節目時,黃霑告訴我們關於雲妮的事。
「簡直像金庸小說裡的人物。」倪匡說,「怎麼可以不要?一個男人一生中有多少個像雲妮那麼死心塌地愛你的,你不要讓給我。」
當然倪匡是說著玩的,黃霑是死都不肯讓出,所以才搞到今天結婚這種結果。
在十一月初,黃霑和雲妮從香港直飛舊金山,先拜訪倪匡這個老友。黃霑前一陣子每天上鏡,累死他了,和倪匡說了一會兒之後便回酒店,大睡數十個小時。我們聽了,點頭說此時是真睡,不是和雲妮親熱。要是洞房那麼長時間,怕他已經虛脫。
在舊金山住了三天,便飛拉斯韋加斯。大家都知道,這是天下結婚最方便、最快的地方。
「一到了馬上辦好事?」我們做急死太監狀,盤問黃霑。
「當然不是啦。」他說,「我們先去看賭場的表演,又去吃一餐中飯。遇到澳門來的葉漢先生,認得出我還幫我埋了單。」
「後來呢?」我們又追問。
「雖然說是去結婚的,」黃霑回憶,「但是雲妮還沒有答應。」
我們心裡都說:「到了這個地步還不點頭,天下豈有這等怪事。」
只好等著他耍花槍,耐心地聽他講下去。
黃霑說:「到了第三天,我們在街上散步,我才向雲妮建議:現在結婚去。」
「她點頭了?」我們假裝緊張地問。
「嗯。」黃霑沾沾自喜。
「是不是在教堂舉行婚禮的?」
「不是。」黃霑說,「不能直接到教堂。」
這又是怪事了。
「先要領取一張結婚准證。」
「什麼准證?」
這次是他的第二回,以下是黃霑的結婚故事:
我們必須先去一個政府機構,說出護照號碼,登記什麼國籍的人等等。一走進去,那個政府人員在看我身後有沒有人,又指著雲妮,問道:「這是不是你的女兒?你的太太呢?」
我說這就是我要結婚的人。那官員聽了羨慕得不得了,馬上替我們登記,然後收費。
「多少錢?」我問他。
「七十五塊。」
「這麼貴!」我說。
「那是兩人份的登記費呀!」他說。
我心中直罵:「廢話!結婚登記不是兩人份是什麼,哪裡有一人份的。」
也照付了錢,問他說:「附近哪一家教堂最好?」
「都差不多。」他說,「就在我們對面有間政府辦的,你要不要去試試看?」
當然是政府辦的比私人辦的正式一點,我就和雲妮走過了一座建築物。它不像是一個讓人結婚的地方,倒像一間醫院。
門口有一個黑人守著,這地方是二十四小時營業的。生意好像不是太過興隆,所以那個黑人翹起雙腳架在門上睡覺。
我把他叫醒,說明來意。他即刻讓我們進去。
裡面只剩下一個女法官在辦公,她是國家授權讓她替人家結婚的。
她一看到我們,又望我的身後有沒有人,指著雲妮說:「這是不是你的女兒?你的太太呢?」
差點把我氣死了。
她要先收費,又是七十五塊美金,兩人份。
「跟著我說。」她命令,「我,黃霑,答應不答應迎娶陳惠敏,做我的法律上的妻子,愛她、珍惜她,在健康的情形。或在生病的狀況,直到死亡為止?」
我們都說一聲:「I do。」
她問我:「有沒有帶戒指?」
我們哪有準備這些東西?搖搖頭。
「不要緊。」她說完從桌子上拿了兩個塑膠圈,讓我們互相戴上,大功告成。
女法官在結婚證上簽了名,蓋上印,交了給我。
我一看,看到證婚人的欄上寫著一個叫羅拔·鍾斯的人,從不相識,便問她道:「誰是羅拔·鍾斯?」
女法官懶洋洋地說:「就是他。」
指的是睡在門口的那個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