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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慶、傳統與革命

法國歷史學家儒勒‧米什萊曾說:「革命就是一種節慶。」此言一點不假,革命與節慶之雷同,除了顛覆日常生活軌道、感官上刺激投入以及集體行動外,就連後果也不出左右:革命造成的問題往往在第二天出現,節慶過後人群散盡的遍地狼藉同樣夠環衛工人煩惱上好一陣子。

革命與節慶的關聯還不止於此。自法國大革命後,革命的勝利者發現為了鞏固自身的合法性,修改節慶是一個好主意。因為,從社會學的角度看,節慶的功能之一是延後而不是推動社會的變化,舊節慶拖的後腿越多,就越是阻撓而不是促進新社會的產生與整合,反之,新節慶一旦確立而且深入人心,就會建立並強化新社會的紐帶與信仰。因此從長遠計,要想在精神層面和生活形式上徹底革故鼎新,節慶就是一個很好的下手對象。

以法國大革命為例,革命政府廢除了一周七日的星期制,改用十日為一單位的新曆法,其目的就是建立一種新的社會時間,使世俗生活與基督教教義真正脫鉤。無獨有偶,十月革命後蘇聯政府也曾經廢除星期天,改行六日為一單位的新曆法,同時被廢除的還包括聖誕節和復活節,取而代之的則是象徵社會新圖景的11月7日與5月1日。辛亥革命勝利後,國民政府也做過類似的事情,「廢除舊歷,普用『國歷』」,將舊歷節慶活動一股腦全挪到「國歷」新年元月內舉行,凡此種種,均代表了「辭舊迎新」的堅定信心與決心。

節慶節慶,顧名思義是在節日期間舉行的各項儀式和慶典。按《美國傳統字典》的定義,節日是「習俗或者法律指定暫停一般的商業行為以紀念或者慶祝特定事件的日子」。照此定義,宗教權威、傳統民俗以及世俗政權都是有權制定節日的。然而有權力不等於有能力。法律可以賦予節日以合法性,可是節日的正當性卻必須建立在傳統和基於共同記憶與歷史的情感歸屬上。

從發生學的角度看,節日無論新舊,歸根結底都是社會教化和灌輸的結果,不存在舊節日是綠色純天然的,新節日就是人造綠草坪。只不過人是有記憶的動物,而且大多時候這種集體舊記憶的慣性還很強大,所以舊節日和舊曆法就常常被當成不言而喻、自然而然的東西,而新節日與新曆法的不容置疑性卻總是處於不斷被揭穿的尷尬與無奈境地。

國民政府是在1928年廢除的舊歷,新中國成立後也一直採用公歷,可是直到今天我的母親仍舊只記得我的舊歷生日,每次突然打電話問我:今天吃雞蛋掛面了沒?我回答早在N天前就吃完蛋糕啦,她都會很堅決地說:我都是按照舊歷算日子的!

上引節日的定義中,還有一點值得注意,那就是「暫停一般的商業行為」。雖然MBA教學中有一門常規課程叫做「商業倫理」,但是一般認為商業是有損於倫理的。「商人重利輕別離,前月浮梁買茶去」,而節日的主要發生方式是在特定的空間和時間裡面聚集起擁有共享價值和承諾的人群,其目的是通過儀式和慶典等符號行為去重鑄情感豐厚的社會紐帶與共同信念,以抵抗在瑣屑的日常生活中被鈍刀子割肉般消耗掉的意義與承諾。換句話說,是相聚而非別離,是紐帶而非商業契約構成了節日的氣氛。在這個意義上,沿習了8年的黃金周就不折不扣是對節日本身的一個背叛:它太短,還構不成傳統;它是別離不是相聚;它把節日蛻變成純商業活動,所以更承擔不了社會整合和意義重鑄的功能。

在11月17日的央視《新聞會客廳》中,著名作家馮驥才作了一個有益的區分:節日與假日有所不同。在我看來,假日屬於世俗時間和私人時間,人們可以在假日裡面自由安排、各行其是,假日保障的是勞動者休息的權利,它不承擔過多的文化意義。而節日不同,它是公共時間中的群體行為,是為了慶賀或者崇拜共同的傳統、歷史和記憶。事實上,英文中的holiday(節日)可以被解讀為holy day(神聖的日子),也就是說節日是一種「神聖時間」,不管這種神聖性是源自於古老的宗教、傳統的習俗還是現代的國家。

革命者開天闢地,自然有理由制定節日慶祝人類的新生。但是這與恢復端午、清明、中秋這些傳統節日毫不衝突,因為即便在一個「其命維新」的現代國家裡,世俗百姓的生活意義也需要通過重溫傳統的生活形式和情感表達方式來重新鞏固之。

在《新聞會客廳》中,美女主持李小萌問了嘉賓這樣一個問題:「如果調整節假日只是出於保護文化傳統的話,這個角度是不是單一了點兒?」這個問題不由得讓我想起至尊寶和紫霞的一番對話。紫霞試探著問至尊寶:如果這段姻緣是上天安排的,該怎麼辦呢?至尊寶答:那——你就告訴他這是上天安排了這麼一段姻緣呀。紫霞接著問:他不喜歡我怎麼辦?他有老婆怎麼辦?至尊寶:你管他那麼多,上天安排的最大嘛!紫霞:真的?至尊寶:上天安排的,還不夠你臭屁的啊?!

(200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