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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把死亡也超越了

早年前的《國際先驅報》報道了一則新聞:在法國尼斯,有一個叫狄米雪的女人,嫁了一個已經死去的情侶。

有這麼一條法律嗎?在一九五九年,南部的水壩爆裂,洪水淹沒了整個城市,數百人死去。當年的總統戴高樂去災場巡視時,有個女的向他哀求,要嫁給已經安排好婚禮的死者。

「我答應你,小姐,我會記得你的。」戴高樂說。

很快地,國會立出一條新法,承認那位小姐的婚禮。之後,有很多失去情侶的人都向政府申請結婚。

但是法律是有限制的:第一,和死人舉行婚禮者,必得將要求寄給法國總統;第二,要是總統考慮,就會將請求交到律政司處理;第三,由律政司又交到管轄申請者的地方官;第四,地方官會約見死者的親屬,要是不反對的話,案件才算受理。地方官審核之後再把案件一關過一關;最後交到總統手上,一切沒問題,總統才會正式簽字批准。

尼斯的狄米雪經過正式申請,終於在二三年得到准證。她等至二四年二月十日才和死去的情人結婚,因為這是丈夫的三十歲生日。

婚禮上,狄米雪沒有穿白色婚紗,一整套的黑西裝,像杜魯福電影《穿黑色的新娘》,坐在鑲金箔框的椅子上。旁邊的,是一張空凳。丈母娘在後面觀禮。地點在地方官署,教堂還是不能接受的。

禮畢後,新娘就冠上丈夫的姓氏,但是財產是不能分的。為了防止有人投機,法律是把這個漏洞也塞住了。

當然,如果未完成婚禮之前男的去世,但女的已懷了孕,又另當別論,不過也要經過遺傳基因的分析吧?

這則新聞很感人,特此記載。最後狄米雪快樂地把丈夫的骨灰放在床邊,她說:「我已經把死亡也超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