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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有布達佩斯的名勝。」工作人員建議,「別老是吃、吃、吃。」

我並不反對,雖然我們拍的是飲食節目,有點風景來點綴,也是好事。不過我自己旅遊的話,就最討厭看名勝。

古跡在明信片出現,報紙、雜誌、電影拍了又拍,已耳濡目染。是噴射機年代了,大家再也不是一群不出門的人,即使活在窮鄉僻壤,名勝也會不斷地在電視螢幕中播完又播,不再稀奇。

看旅遊節目的觀眾也許感興趣,但欣賞吃吃喝喝的人,長城和金字塔都與他們無關,只想知道下一餐吃些什麼。最典型的一個例子,是我帶了一群老饕到日本,和大家去了一個鄉下,我指著說:「這是徐福帶了三千童男童女登陸的地方。」

大家看了一眼,回頭問我:「蔡先生,附近有沒有超級市場?」

不過,名勝是可以生活的,一生活就有感受了。

什麼叫在名勝上生活?不是走馬看花,用傻瓜機拍拍幾張算數。生活是細微觀察,知道些歷史背景或小故事來說給伴侶聽。但也不必詳細到某年某日,一大長篇的往事。有強烈的求知慾的話,儘管可以研究,到大學修史學去。

我們先到古城去,從皇宮的前院俯視下來,有山的那邊叫布達,平原的叫佩斯,中間流多瑙河,河上有一小島,叫瑪格烈島。瑪格烈島充滿綠茵和大樹,我從來就沒看過樹幹那麼粗的法國梧桐,樹齡至少數百年。

生活,就是要用手摸摸這棵樹。生活,就是要鋪一塊布,坐在草地上面野餐。

野餐完後,我們在連接布達和佩斯的橋上散步,橋上有石獅,建築師塑了獅子後忘記雕它的舌頭,因此自殺。把典故融入,就是在名勝中生活,拍了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