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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祖國、十字架

鵬霍費爾與馬丁·路德·金

「叛國者」

有一本朋霍費爾的傳記,叫《力阻狂輪》。這名目,令人立即想到中國的一個古老的成語:「螳臂擋車」。書名出自朋霍費爾書信裡的話,表達的是一種自我犧性的決心和勇氣;換成我們的成語,意思卻剛好相反,變成對一個人的信念的譏嘲了。

不過,從朋霍費爾的行為來看,委實是一隻不自量力的螳螂。他抵擋的,全是以個人能力根本無法戰勝的龐大的事物:國家政權、帝國教會和戰爭。

朋霍費爾於1906年2月4日出生於德國的一個優裕的知識分子家庭,17歲進杜賓根大學,一年後轉入柏林大學, 24歲時就任系統神學講師。1933年,正當他迎著光輝的學術前景大步邁進的時刻,希特勒粉墨登場。為此,他主動中斷神聖的學術生涯,投入艱險的政治鬥爭而毫不顧惜。他在電台發表公開演講,揭露大獨裁者的政治陰謀,抨擊把黨的領袖偶像化的政治專制制度。然而,教會跟著希特勒跑了,全國轉瞬之間成了納粹的黨天下。

因為教會公開為國家暴政辯護,朋霍費爾不能忍受,決心與之決裂。他不但拒絕擔任牧師,而且動員所有拒絕國家主義的牧師放棄職務。 1933年10月,在動身前往倫敦教區工作前夕,他向學生告別說:「現在正是在安靜中堅持的時候,並且要在德國基督教會的每個角落埋下真理的火種,好讓整座建築一同燒盡!」在倫敦,他廣泛宣傳德國的教會鬥爭,懇請外國教會承認「認信教會」為唯一的教會,而拒絕承認國家教會。

認信教會是在非常時期中,由持不同政見者組成的同國家教會相對抗的教會。1935年,朋霍費爾回到德國,即受聘為這個異端教會組織的牧師,主持講道課程。希特勒政權一方面控制教會的財政命脈,另一方面擺出民主改革的姿態,致使許多會員紛紛倒戈,回到政府的懷抱。朋霍費爾堅定地表示:決不接受被國家收編的任何嘗試。他為那些在認信運動中堅持與國家對峙的受迫害者籌措薪金,把自己的薪水分給學生,最後,還決然放棄了婚姻。他深知,對於一個不妥協的戰士來說,家庭是一個累贅;他不希望為此隨時遭到國家的恐嚇和敲詐,而使未來的堅持變得更沉重。然而,形勢愈來愈壞,連教堂上的十字架也為納粹符號\"卍\"所取代。認信教會的牧師們雖然不贊同向黨和領袖宣誓效忠,但也無力反對,最後甚至一改初衷,做出將拒絕宣誓效忠者一概開除的規定。對於猶太人問題,領導人基本上站到國家一邊,只有極少數激進分子持反對迫害的態度。他們發表宣言,控告國家踐踏人權,結果致使整個教會背上「叛國」的罪名,起草人和傳播者遭到拘捕,最後死於集中營。

1937年8月,納粹政府正式下達關閉認信教會的禁令。剩下朋霍費爾和他的夥伴,他們不得不拿生命作賭注,違法進行神學教育訓練。可是,到了後來,最極端的激進分子也拒絕參與反對國家領導的行為。朋霍費爾徹底孤立了。

鑒於朋霍費爾的危險處境,1939年6月,美國朋友帶他離開了德國。本來,這是許多流亡者求之不得的事,可是,他不願意在人民陷入魔鬼的巨掌時,獨自居留安全的境地,在本國被迫害的基督徒最需要他的時候拋棄他們。他確信上帝之手在指引他,於是,隨後三個星期,又從美國返回了德國。

這時,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了。

戰爭與和平問題,成了朋霍費爾與納粹政權為敵的焦點。全國大多數人都在為國家的侵略政策和戰爭成就歡呼,而從不追問應當由誰為此付出代價,這種愛國主義的狂熱使他十分震驚,於是到處奔走呼告:「希特勒代表戰爭!」這樣,他不得不飽嘗苦果,再也無法在德國任何一所大學任教。

1940年,他進入「國防軍」反間諜機關擔任信使工作,利用合法身份,將德國抵抗運動的目標和秘密計劃傳達給西方各國。在朋友面前,他不惜犧牲個人的「清譽」,隱瞞自己的真實角色,以便更有效地進行政治和軍事的密謀策劃。1943年4月5日,他同他的姐姐和姐夫一起被捕。據蓋世太保的判決,姐夫杜南義是「策動謀殺領袖運動的主謀和精神領袖」。兩年後,1945年4月8日,朋霍費爾同其他五名持不同政見者均以「叛國」罪被處以絞刑。

時隔一個月,僅僅一個月,德國無條件投降。

瘋狂的巨輪終於停止了滾動。可是,朋霍費爾,他的從不停止揮動的螳臂連同有為的軀體,已經被碾碎在通往黎明的路上了。

致命的夢想

另一位牧師其實也是擋車的螳螂,他就是美國著名的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

金所面迎的狂輪是種族歧視制度。雖然壓力不是直接來自國家政權和戰爭,但是,此間對於生命的漠視和對自由權利的剝奪,在本質上是一樣的。

美國歷史上的南北戰爭,以聯邦國家對南方莊園主與蓄奴制的勝利結束,可是,在根本意義上,勝利畢竟是妥協的產物,即使在法律上給予黑人以一定的權利,在南方各州,仍然出現大量的歧視黑人的現象。到了二十世紀,由於國家工業化和城市化的迅速發展,聯邦政府及時對憲法做出新的解釋,立法禁止聯邦僱傭中的歧視,禁止動產契約中的種族限制,取消軍隊和學校裡的種族隔離,以及其他形式的公共隔離。這些相關的法律措施,遭到南方種族優越的地方勢力的反對,根本無法實行。地方政府與聯邦政府的抵制與反抵制的鬥爭勢必持續下去,而民權運動作為「第三勢力」,也就在這個痛苦的僵持過程中發展了起來。

1955年12月,在蒙哥馬利市,一位名叫羅莎·帕克斯的黑人女裁縫拒絕服從公共汽車司機要她給白人讓座的命令,於是被捕,並且被處以10美元罰金和訴訟費,黑人積聚多年的不滿情緒頓時爆發起來。他們發起一場大規模的聯合抵制行動,原計劃拒乘公共汽車一天,結果持續了382天,直到最高法院宣佈隔離公共交通的做法違憲時為止。這是美國歷史上第一次由基層自發發起的維權行動,從此,民權運動便如山洪般地不可遏止了。

在這次聯合抵制運動中,黑人領袖們組織了蒙哥馬利改進協會,並選舉馬丁·路德·金為主席。這樣,這位年屆26歲的牧師,便走到了民權運動的前台。

金出身於亞特蘭大美國最大的黑人社區中的一個著名的黑人神職家庭,畢業於當地的莫爾豪斯大學,在切斯特的克羅澤神學院獲神學學位,在波士頓大學獲哲學博士學位。他在他的社區裡,致力於追求平等與進步的鬥爭,把布道者的熱情同學者的智慧結合到一起,深獲黑人的擁戴。繼蒙哥馬利運動之後,「南方基督教領袖聯合會」成立,金再次被推選為主席。在考慮到少數人如何能夠戰勝整個社會,堅持為自由和公正而鬥爭的時候,金決定採取非暴力反抗的方式。雖然,黑人此前也曾試驗過這種策略,但是,真正取得成功的,還是始於金領導的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這場席捲全國的鬥爭。

1960年4月,金和他的同伴們鼓動大學生成立自己的非暴力組織,並向他們提供卓越的領導力量。 1963年4月,在金的帶領下,黑人向「美國種族隔離最厲害的城市」一一伯明翰市集中發動強大的和平攻勢,在實行種族隔離的快餐館裡進行連續不斷的靜坐,接著聯合抵制商人和進軍市政廳。正當黑人勇敢地行進時,一個州法院頒布禁止進軍的命令,金被捕了。他在監獄中寫信指出:「道義上有責任不服從不公正的法律」。他警告說,如果非暴力抗議失敗,後果將是可怕的。

八天以後,金被釋放出來,立即恢復了對運動的領導。對抗開始升級。警方動用警犬和救火水管,進行大規模逮捕,監獄裡一共關押了兩千多名抗議者。後來,又接連爆炸金及其兄弟的住宅和黑人領袖總部的小旅館,通過教育局使一千多名參加示威的學生停學或被開除。官方的暴力行為,不但沒有把金嚇倒,反而增進他的鬥爭決心。在著名的「童子軍遊行」之後,金又揮動臂膀指揮了一場更加宏偉的戰鬥:「向華盛頓進軍」 !

所有的黑人大組織都支持這次新的進軍。8月28日,共有25萬和平示威者一一其中有6萬名白人一一集合在全國的首都。他們遊行、唱歌、高呼口號,凝聚到林肯紀念堂聽金的演說。金說,他有一個夢想:「有一天,這個國家會站立起來,真正實現其信條的真諦:『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接著說:「懷著這個信念,我們一定能在一起工作,一起禱告,一起鬥爭,一起坐牢,一起堅持自由,因為我們知道,總有一天我們會自由的。」

次年,金被授予諾貝爾和平獎。這個題作《我有一個夢想》的演講,至今仍然激動著世界人民的心。

自由,始終是同平等連結在一起的,自由和平等,都是對個人權利一致性的維護。自由的夢想,屬於金,屬於朋霍費爾,它屬於所有反專制、反歧視、反奴役的戰士。只要夢想存在一天,自由的戰鬥就不會消亡。

同朋霍費爾不同的是,金不是孤身奮戰,他的背後站著聯邦政府和千千萬萬弱勢的人們,所以有力量使狂輪受阻,而且出現逆轉。1968年春,金又開始t協J下一次向華盛頓的大進軍。這次進軍是在全國窮人中進行動員的,包括黑人,也包括白人。他的夢想廣大到要打破種族的界限,而擴至不同的階級中去。自由的真正目標終歸要到達底層。可是,意外的是,這只偉大的螳螂,懷著他的夢想突然死去了。

4月4日,金去孟菲斯支援罷工的垃圾工人,在一家小旅館的陽台上,遭到一個白人狙擊手的射殺。

國家是國家,祖國是祖國

朋霍費爾和馬丁·路德·金,兩個基督徒,兩個牧師,兩隻力阻狂輪的螳螂,連死亡也如此相似。可是,他們生前鬥爭的手段極不相同,死法也不同,連死後在世間的反應也有著很大的差異。

與其說是因為他們生活在不同的時代裡,無寧說是生活在不同的國度裡。

有意味的是,朋霍費爾同金一樣,最先也是甘地的追隨者,曾經一度打算親自到印度訪問甘地,取非暴力鬥爭的真經。「登山寶訓」作為基督教原始團契的基本原則,不但為甘地所崇奉,也是被朋霍費爾當作座右銘,在生活中努力踐行的。 1934年,他在丹麥召開的普世教會會議上,有一個瑞典人問他:「如果戰爭爆發,你將怎麼辦?」他回答是:「我將祈求基督給我力量不拿起武器。」顯然,開始時,他取的是一種和平主義者的態度,可是最後發現:沒有武器無法保衛公義。是國家把公義推上了囚車,國家本身具有犯罪的特質。

馬丁·路德·金幸運的地方,就在於他生活在另一個國家,一個不同性質的國家:美國。

《獨立宣言》聲明必須解除強加於人民的政治棚鎖,承認世上所有人的包括生命、自由和對幸福追求的權利,其中還包括革命的權利。這個人民主權的原則,確保人民獲得法律和實際政治的可靠保證,由擁有國家的人民治理國家,而不是由哪一個集團自稱為人民的「代表」來治理國家。「美國,你擁有比我們舊大陸優越的條件,沒有破壞的宮殿和玄武岩。你展現的是有活力的時代,不受無用的回憶和徒勞的爭論所困擾。」歌德如此寫道。美國作為「自由獨立的合眾國」,政治體制採取首創的聯邦制,一種植根於自組織的具有高度自治能力的多中心秩序體制,完全不同於自上而下的中央集權的控制體制。在行政機構內部,實行分權與制衡原則;在政府外部,存在著大量的民間組織。秩序和對抗共存於一個富有活力的體制中,它規定了政府僅只在有限的意義上實行統治,而人民在國家事務管理上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對於美國,托克維爾這樣論說道:「美國人最大的優勢是,他們無需經歷一場民主革命就實現了一種民主形態;他們生來就是平等的,而非後來才變成平等的。」美國的這種民主政制及其觀念,根源於聖經傳統的聖約思想。所以,馬丁·路德·金領導的民權運動,與這個國家的建國原則並沒有根本性衝突;非暴力鬥爭能夠節節獲勝,也是因為有著這樣的政治土壤。金的鬥爭得到肯尼迪總統和做司法部長的弟弟的支持,當金在伯明翰被關押時,兄弟二人中總有一個人打電話給地方當局,為他說話,以確保監禁不致於太苛暴。當在電視上看到金領導十萬人向華盛頓進軍時,總統不禁對助手讚歎說:「他太棒了!」當權者對反對派如此欣賞,在世界歷史上如果不是絕無僅有,也是極少見的。

朋霍費爾所在的德國,就不是這種情形了。

這個由納粹黨統治的國家,實行的是國家社會主義體制,它的慣常形態是極權主義的,最終目標在於鼓勵個人屬於國家,實際上為黨和領袖所控制。《納粹德國》一書的作者克勞斯·費捨爾把當時的德國比作一個等邊三角形,希特勒處在三角形的頂端;黨和國家則構成三角形的等邊,兩部分官員多是重疊的、性質相似的。這個政權的最大特點就是意識形態和暴力,本質是種族主義,反基督教和反人道主義。它對人民進行監視,對輿論進行控制,社會沒有獨立的工會和其他壓力集團的存在;不需要法律程序,隨時隨地,就可以把敢於批評黨和政府的人送進監獄或是集中營。在這樣一個專制、恐怖,全社會不知自由、人權為何物的國家裡,朋霍費爾能做什麼呢?他能和平地改變政府,並通過這樣的政府去改革社會嗎?

結果,朋霍費爾採取與馬丁·路德·金完全相反的手段,也是與自己的初衷完全相反的手段一一一種個人或少數人的密謀的、暴力的手段去保護他的信仰;因為事實上,環境不可能提供任何其他手段給他選擇。與其說,如此反抗的手段是他所選擇的,無寧說是國家事先代替他作出了選擇。

朋霍費爾絕不懷疑任何一種暴力的使用都是罪,但是,他堅持認為,基督徒在一種情況下,即出於對鄰人的愛,可以而且必須擔此罪責。所以在講道時,他指出,假若坐視國家政權的合法性暴力和不公,沒有積極地進行抗爭,卻宣稱在政治衝突中保持中立,其實這不再可能是中立。對於納粹政權,和平姑息還是暴力反抗?哪一種罪更大?朋霍費爾認為,凡是不準備謀殺希特勒的人,從根本上否定暴力的人,不管願意與否,都將與大屠殺的罪惡有關!

在一個專制國家中,持順從或者反抗的態度,無論對個人還是對國家的命運來說,都是帶決定性的,根本不存在「不抵抗」,或是同官方保持合作的所謂「自由主義者」。至於和平主義的抵抗方式,那結果如果不是淪為無謂的犧牲,便極有可能墮落為「做戲的虛無黨」。不要用美國的現象來看待納粹德國的事情,不要拿馬丁·路德·金的方式來否定朋霍費爾。在金生前,他見到他所參與鬥爭的果實,已經化為《民權法案》和《選舉權法》,高懸於國家法律的枝頭之上;在他身後,一樣得到美國總統以至於全體人民一致的崇敬。在美國歷史上,只有三個以個人紀念日為法定紀念日的例子,他是唯一的一位非總統而享此殊榮的人。朋霍費爾呢?他是由國家直接殺害的,而且是極其殘忍的血腥的虐殺!

朋霍費爾是被他的國家判定為「叛國者」的。國家不是祖國。無須諱言,為了祖國,朋霍費爾確實背叛了他的國家。按照政治學家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定義,一個國家遠非只是一個政治實體,國家也是一種精神狀態,是一個「想像的政治社會」;它不僅具有地理的界限,同時也具有思想上的界限。著名的流亡者盧梭曾經寫信給朋友說:

組成祖國的不是城牆,不是人,而是法律、道德、習俗、政府、憲法和由這些事物決定的存在方式。祖國存在於國家與其民眾的關係之中。當這些關係發生了變化或者沒有了,祖國也就不再存在了。......讓我們為我們的祖國哭泣吧,因為它已經死亡了,而仍然留下的類似物只能玷污它。

祖國與國家,對朋霍費爾來說是分裂的;而對金來說,則疊合到了一起。可是,他們身在不同的國家,卻擁有同一個祖國。這個祖國,就是他們的信仰,背負的十字架。他們深信,「上帝的啟示是通過人也只是為了人」。人類之愛,使他們穿越種族、地區以至國家的背景,甚至宗教本身,而訴諸於普遍的公正意識。他們勇於執行人的權利,不是在可能性中漂浮,而是體現在實際行動中,直至成為殉道者。響應神的召喚,為救贖而犧牲,這是作「門徒」的代價。按照朋霍費爾在獄中對於「行動」的解釋,其實這就叫「自由」。

一一「自由,我們長期以來在戒律、行動和苦難中尋求你」!

朋霍費爾和馬丁·路德·金,從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國度,不同的道路出發而終於走到了一起,那裡是:愛、自由和死亡。

200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