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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拉:出走或歸來》自序

百花文藝出版社的高為先生在電話裡說要編一套叢書,約我自選一種。對於叢書,我有一種近乎恐懼的心理,因為不知道自己將被編入怎樣的組織之中。當然這是可笑的。思想和文字,說到底具有私人性質,無法混同於他人。猶豫之際,閃電似的掠過種種自私的打算;其中之一是,從前發表的文稿多蒙了斧鋸之災,希望趁此機會,可以盡量地恢復原先的面貌。

是文革結束之後的事情了。記得「清污」期間,我有一個詩集在工廠裡排印,因遭本人挨批之累,被臨時撤下來重新加以審查。待到宣佈可以出版,已經砍去多篇;在僥倖存留的篇什裡,也有個別全然不見了尾巴的。最荒誕者,就是這類操刀的事情,有些竟由我親自去做。一如白居易所敘的折臂翁的故事。對個人——既是損害者,又是被損害者——來說實在意義非小,可堪回首。及後編書作文,也還常常遇到這種情形,只是程度不等罷了。去年為滬地出版的一套譯著做的序文,便幾乎被砍掉了所有關於知識分子批判的內容,改動之處也弄得不明不白,毫不顧及「上下文」,有的竟至於詞句不通或者意義相反。不忍卒讀之餘,曾經在電話裡抗議過一回,沒法子想,只好嘗試著將原文寄至豫地的一家雜誌社去。回想起來,當時好像頗有點訴訟的味道,狀紙呈到衙門去以後,便一心等待著冤情大白於天下的一天。不出兩個月,文章居然一字不易地全給登出來了。

真個是「千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標準在哪裡呢?如果說文字果真存在什麼危險的性質的話,那麼,為什麼更換了一批眼睛,審視的結果竟會是如此可靠安全?可見我們寫在憲法上的「出版自由」,其界限,確乎比擁有審查資格的諸公的尺碼要寬泛得多。

再過兩個年頭,據說將是二十一世紀。從秦始皇統一中國算起,一部出版史,也不算十分久遠。以世紀論,尚不過簡單的兩位數,然而世事畢竟經過了許多迴旋,積累得一定的進步了。別的不說,至少像「反胡風」和「反右」那樣驅浩浩蕩蕩百十萬之眾的一幕,想當不會重演的吧?「思想」這東西,曾經使多少人萬劫不復,今天卻可以製作成商品,擺到書架子上穩穩當當地賣錢。而這,對於所謂的「思想者」,倒也不失為一種幸福。

編書的事就這樣應承下來了。

1998年末梢,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