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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東尼·伯克萊《永遠抓不到的人》

由於沒有一般作品具有的趣味,偵探小說也許只寫如何破案。它可以沒有冒險,沒有景色,沒有對話,甚至沒有人物個性。它只提出懸念,然後將懸念化解。埃德加·愛倫·坡於一八四二年發表的偵探故事——《瑪麗·羅熱的秘密》就是最好的例子,它只討論了一宗兇殺案。馬·菲·希爾由三個系列故事組成的《扎列斯基親王》重複了這一蘇格拉底問答法。但是,偵探小說還應該具備一些其他東西,除非作者不想讓人去讀它。一個可悲的例子就是不知何故能名聲大噪的弗·威·克勞夫茲。他的所謂純偵探小說《謎桶》沒有人物個性、沒有景物、沒有生動的語言,只有時間表和令人費解的事件的堆砌。

安東尼·伯克萊在他早年發表的一部小說的題獻中寫道,偵探小說的技巧也許已被耗盡,以後應該採用心理小說的手法。順便要指出的是,這種說法毫無新意。威爾基·科林斯的《白衣女人》(一八六年)和《月亮寶石》(一八六八年)就是狄更斯式的心理小說。

作為偵探小說,《永遠抓不到的人》不應受到多少重視。作者提出的懸念沒有多少意思,懸念的破解比懸念重要得多。懸念和懸念的破解不及小說中的人物和景物來得生動。這部作品有二百五十多頁。在第二百二十七頁,作者仿照奎因的做法,讓讀者判斷誰是兇手,以及兇殺是如何發生的。我要公開承認,我沒能成功。我還要承認,我對小說中的懸念也不感興趣,那是作者關心的問題。

《永遠抓不到的人》描寫的是一宗毒殺案。一種毒藥可以令人死亡,而下毒者又遠離現場。按照我的意見,這種簡單的情節簡直都不能算是偵探小說。如果作案工具是一把匕首或槍,那麼作案的時間是明確的。但如果作案工具是毒藥,作案的時間就會被拖長,變得模糊不清。

徐少軍 王小方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