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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暢銷書的好與壞

竟然存在一批評論家——很不幸的,還有一些自詡為知識階層的讀者——因為一本書暢銷,便對它予以譴責,真是愚蠢至極。若認為一本多數人都想閱讀並蜂擁購買的書必定比不上一本無人問津的書,實在是毫無道理。因為擁有一家瓶子廠和一塊家族墓地而收入頗豐的洛根·皮爾索爾·史密斯這樣談論寫作:“作家為了錢寫作,便不是為了自我。”這種愚蠢的言論僅僅說明他對文學史的無知。約翰遜博士為了掙錢付母親的殯葬費,寫出了英國文學中的傑出作品,同時他說道:“除非是為了錢財,只要不是白癡的人,便不會願意寫作。”狄更斯與巴爾扎克也不把為錢財寫作當作恥辱。小說作者的寫作動機,就像作品能賣出多少本一樣,與批評家沒什麼關係,判斷讀到的作品是否成功才是一個批評家的工作。然而,一個有思想、見地的批評家,對於一部作品可能的創作動機感到好奇也不難理解。他想知道一部作品同時受到愛好不同、文化程度迥異的讀者的青睞,究竟是哪些因素在起作用。關於這個問題,只需比較一下《大衛·科波菲爾》和《飄》《戰爭與和平》和《湯姆叔叔的小屋》之間的關係,就會有不小的收穫。

當然,我並不是說所有的暢銷書都是好書,暢銷書也可能是糟糕的。可能由於正好涉及了當時公眾感興趣的某個問題,一本書得到暢銷,書中錯誤滿滿,卻還是受到普通讀者的追捧。一旦那個特殊問題不再是普通公民的興趣所在時,這本書便很快就會被遺忘了。一本書的暢銷也可能是因為色情,畢竟猥瑣的讀者還是不少的,如果夠幸運,出版商和作者引起了官方的注意和禁止,這本書也許還會激增一些銷量。還有一種可能,一本書因為滿足了多數人浪漫和冒險的願望而得到暢銷。畢竟在現實生活中這兩種願望是無法實現的,想要擺脫孤獨與單調的生活唯一的方式便是沉溺於幻想中,如果將這種方式也禁止了,未免過於苛刻。

在美國,無論是小說還是非小說,近些年來宣傳力度的加大也極大提高了書籍的銷量,然而往往是一些價值不高的書被大肆宣傳。在我看來,不管花多少錢在廣告宣傳上,讓所有人都來閱讀某一本書都是不可能的,除非這本書中有一些內容能夠吸引公眾。我想,所有的出版商也都會同意這一點。那些原本便想讀某本書的讀者,在廣告的作用下注意到它了,這便是廣告宣傳最大的作用。出版商做廣告去宣傳某一本書,也是因為它自身具有某種可讀性。儘管它可能構思極糟,寫得也差勁、平庸、造作、濫情並且不合情理,但它一定有某種東西能夠吸引大眾。這就說明,它在某個方面是成功的。指責大眾不該喜歡這樣一本缺點滿滿的書往往是徒勞的。只要書裡某種特別的東西能夠吸引人們的興趣,業已引起他們的追捧,他們也便不在意書中的缺點了。如果批評家能夠指出那特殊的東西是什麼倒有些用處,那才是批評家能夠給予我們的教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