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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面子 三 吃得開與玩得轉

面子與本錢

顯然,爭面子就像做生意,也是要有點本錢的。

可以用來作本錢的東西、事情和條件很多。一般說來,但凡別人沒有而只有自己才有,或雖然別人也有,卻不如自己多、好,或不如自己先有,都可以視為“本錢”。比方說,阿Q看過殺革命黨,未莊的其他人沒有看過,這就是本錢。阿Q也因此而有面子,可以有資格向他人炫耀,有資格在講述中將唾沫飛到趙司晨(一個在未莊也多少有點面子的人)臉上,有資格在講述中揚起右手,照著王胡的後頸窩上“直劈下去”。該王胡雖然先前曾輕而易舉地痛打過阿Q,這回卻不但不敢還手,而且還“瘟頭瘟腦的許多日”,就因為這一回阿Q的面子實在頗大之故。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個“唯我獨有”的東西,也要別人認為有價值才行。比如孔乙己懂得“回”字的四種寫法,別人不懂,照理說也應該算是本錢的,可惜別人不買賬,也就不算。又比如,阿Q的頭上有癩疤,別人沒有,但並不是什麼好東西,連阿Q自己也不覺得是面子,當然也就無足誇耀。

歷史上公認可以作為面子之本錢的,主要是爵位、年齡和德行。這i種東西,或日三種條件,在上古確非一般人所能有,因此孟子說:“天下有達尊者三:爵一,齒一,德一。”也就是說爵位高的,年紀大的,德行好的,這i種人,是天底下面子最大的。不過,這只是上古的事。後來,“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了。年紀大,德行好,也未必有面子。六七十歲的農民,見了二三十歲的縣官,也得下跪叫“太爺”;品德高尚的書生,也遠不如貪官污吏吃得開。於是,可以用作“面子本錢”的,就只剩下一種,即社會地位(爵)。

社會地位,一般以“富貴”與否為標誌。“富貴”二字雖常聯語,但其實是兩件事。富指有錢財,貴有地位。貴者或許多富(也不盡然),富者卻並不都貴。子民之中,富莫若商,但從“士農工商”的次序看,則商之地位還在農工之下。古時候,商人再有錢,也不得穿漂亮衣服,只有花錢捐官以後才能擺譜,即富不如貴之證。

所謂“貴”,又包括兩方面。一是官位顯赫,或擁有可以折算成官位的各類頭銜,如“相當於某某級”的職稱等。其所以是面子,在於它的擁有者是“人上人”。“人上人”既然“高人一等”,他人便只能“低眉”而不敢“面對”,自然是極有面子。所以,一家公司哪怕只有三五個人,那負責人也一定要自封為“總經理”;而副職如果享受正職待遇,則名片上一定要註明是“正處級”或“正司級”,以免別人小看了自己。

再就是血統高貴了。或出身名門望族,或世代為官為宦,或皇親,或國戚,或者姓了某一高貴的姓(如愛新覺羅)也行。上古可以作諸侯、大夫的都是貴族,故官位與血統都統一於“爵”。後代的帝王,在酬勞功臣時,也有既封官又賜姓的。可見姓氏、血統,也是一種面子。屈原說自己是“帝高陽之苗裔”,劉備說自己是“中山靖王之後”,杜甫說自己是大將軍杜預之後,一以神為祖,一以王為祖,一以將相為祖,雖然有點“一代不如一代”,但以血統為面子的精神,卻也一以貫之。反正姓孔的都是孔聖人之後,姓岳的都是岳武穆之孫。只有姓秦的不敢誇口,因為秦始皇並不姓秦,秦儈倒實實在在地姓秦。然而姓鄭的卻敢大言不慚地說自己是鄭和之後。其實鄭和是太監,哪來的後代?但既然姓是面子,也就顧不得許多。曹操的“祖父”曹騰不也是太監?曹操不也照樣姓曹?陳壽寫《三國誌》的時候,不也照樣考證出曹操是西漢相國曹參之後?

這個道理,連阿Q也懂。比如姓趙,在未莊原本就是一件有面子的事,何況後來又出了一個秀才。於是,阿Q為臉上有光故,在灌了幾碗黃湯後,竟然不識好歹地公然宣佈自己也姓趙,而且“細細地排起來”,比秀才還要長上三輩。這種僭越的言論,自然不能為趙太爺所容忍。於是阿Q便被叫去訓斥了一通:“你怎麼會姓趙!——你哪裡配姓趙!”姓也者,“人之所生”也。生在某姓,即姓某,不存在“會不會”、“配不配”的問題。但趙太爺既然認為阿Q不配,未莊其他人也自然認為不配,最後大概阿Q自己也默認了不配,便從此不敢姓趙。

不過,上述本錢,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君子之澤,五世而斬”,一個家族的面子,也就五代而已。到頭來,“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可能一點面子也沒有。同樣,原來一點面子都沒有的,也可能飛黃騰達,封王封侯,身價百倍,這就叫“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總之,面子的大小有無,是會變化的。而且,這種變化有時是很快,甚至是很有戲劇性的。就說阿Q,因為曾經見過革命黨一“面”,成了“准革命黨”,便在未莊人還弄不清什麼是“革命”,稀里糊塗既敬且畏時,短時間地由“阿Q”升格為“老Q”,在“天下有達尊者三”中佔了“齒”這一條。後來,“成與維新”了,趙家也有了“柿油黨”的“銀桃子”,阿Q卻沒有,於是又再次淪為無“齒”之徒,最後還掉了腦袋。

面子與實力

阿Q得了面子又丟個精光,說到底,還是因為實力不夠,因此面子的得失,便完全身不由己。體面體面,總得先有“體”,才有“面”。否則,皮之不存,毛將焉附?體之不存,面將焉附?無其體而求其面,勢必身受其害,臉也丟光。阿Q既無姓趙的資格,又公然宣佈姓趙,結果什麼也姓不成,反賠了地保二百文酒錢;在別人面前連孫子都不如,偏偏還要說什麼“兒子打老子”,結果是下回打得更凶。

可見面子的背後是實力。趙太爺能不准阿Q姓趙,是因為他地位高;王胡敢打得阿Q滿地找牙,是因為他力氣大。阿Q又有什麼呢?什麼也沒有。像他這樣要啥沒啥的,還死要面子,最後必然是裡裡外外都賠得乾乾淨淨。古人云:“長袖善舞,多財善賈”。面子其實是要靠實力來支撐的。有實力的面子是真面子,沒實力的面子是假面子。如果自己的面子都來路不明,又哪裡管得了別人?趙太爺說阿Q不配姓趙,阿Q便不敢再姓趙;阿Q說王胡不配抓可以咬得很響的虱子,王胡就不抓了麼?

可惜還是有人喜歡做阿Q。公元1873年,年輕的同治皇帝將舉行親政大典。依照國際慣例,西方各國使節屆時都要來朝覲皇帝陛下。這下子朝廷頭疼了。朝覲的時候,要不要洋人行三跪九叩之禮呢?要,實力雄厚的西方列強早已開罪不起;不要,則大清皇帝和帝國的“臉面”又將置於何地?當然,不要西方各國使節來朝覲,也是不行的。惹又惹不起,賠又賠不起,躲又躲不掉,簡直是走投無路。

幸而這時出了個名叫吳可讀的寶貝。此人很有些阿Q精神。他’上了一份奏折說:洋人無異於禽獸。讓他們行三跪九叩之禮,等於是強迫禽獸遵行五倫。能讓其行不榮,不能讓其行不恥。而且臣認為,如洋人也像國人一樣行禮,那才是咱們中國的奇恥大辱哪!也就是說,你洋鬼子不肯行三跪九叩之禮麼?你還不配!這樣聽起來,頗有些像趙太爺訓斥阿Q“不配姓趙”。所以吳御史的這份奏折,便博得了滿堂喝彩。於是朝賀之時,國人行三跪九叩的“文明”之禮,洋人行免冠鞠躬的“野蠻”之禮。一場差點又要釀成大禍的外交爭端,就這樣順利的解決,而泱泱天朝大國,也總算保全了“體面”。

遺憾的是,吳御史和滿朝文武都沒有想到:第一,列祖列宗可都是讓“禽獸”們行過三跪九叩之禮的。據統計,從聖祖康熙到高宗乾隆,一百四十多年間,歐洲各國使節覲見皇帝達十七次,十六次都行了三跪九叩之禮,豈非列祖列宗的奇恥大辱?第二,譬如在阿Q,原本是想姓趙的。趙太爺說他不配,自然是趙太爺有面子。然而那些“如同禽獸”的洋人們,又何曾想過要“姓趙”?既然沒有,你又哪來的面子?

好在不會有人說穿這些,——就是有人想到了,也不敢說。當然,吳某人的高論也不宜公開發表,或通報給洋人。洋人智商再低,也不會承認自己是“禽獸”。此論一出,勢必戰亂重開。何況也沒有必要。吳某人之所以要發表這一番高論,無非是要為大清朝廷屈就洋人找到一個說法,自己給自己一個精神安慰,當然只要自己知道就好。

但並非所有的面子都只是一個說法,一種安慰。有些東西,便既“好看”,又“好吃”;既是面子,又是實惠。比方說,一個讀書人,不論十七八,還是七八十,未有“功名”之前,都只能叫“童生”,身份待遇與一般小民無異。科舉考試及格,成為“生員”(俗稱“秀才”)以後,地位便大不同於以前。單是一領“藍衫”,便可以在鄉下人婚喪嫁娶的酒宴上混吃混喝。因為能請到身著藍衫的秀才到酒席上,在鄉下人看來也是一件有面子的事。如果中了舉人,立馬就是“老爺”。可以做“學官”,或當“候補縣”,或在家以“鄉紳”身份結交官府,包攬訟詞,橫行鄉里,魚肉百姓。如果中了進士,便是“天子門生”。皇上傳見,禮部賜宴,金榜題名(名單用黃綾榜公佈),樹碑立傳(名單由禮部出資勒石於太學),光宗耀祖(由禮部發銀樹牌坊於宗祠)。選作京官的在“天子腳下”,分發各省的則盡快候補,叫“榜下即用”,又稱“老虎班”,立馬就是“縣團級”。可見面子有時也是實惠,而且身份越高,面子越大,實惠也越多。小老婆要“扶正”,臨時工要“轉正”,知識分子要“升職稱”,道理都在於此。

當然也不盡然。也有沒什麼實惠的(比如“顧問”之類的虛名虛銜),還有要往裡賠錢的(比如婚禮喪禮的大操大辦)。大操大辦婚禮喪禮有什麼意義呢?莫非不辦婚禮就不是合法夫妻,不辦喪事閻王爺就會退貨?這道理誰都明白,可誰都得大操大辦,因為誰不辦誰沒面子(趁機斂財者除外)。

這就怪了。一一點實惠都沒有的東西,爭它作甚?

原來,面子本身就是實惠。

面子與實惠

面子的最大實惠,是有面子就吃得開。

面子是中國人社會交往中的“通行證”。有了它,就能逢山開路,遇水搭橋,化難為易,左右逢源,甚至化敵為友,化險為夷。比如林沖得罪了高太尉,無端地被判發配滄州。初進牢房時,被差撥罵了個狗血噴頭。及至亮出柴進書函,差撥立馬變成了“哥們”,說道“既有柴大官人大書札,煩惱做甚?這一封書直(值)一錠金子。”看來,面子也是明碼實價的。柴大官人一封書信就值一錠金子,要是親自出面,那還得了?

其實,不但江湖,便是官場、商界,但凡是人的圈子,面子都是打通關節的法寶。只要面子足夠大,那麼,別人見不到的,你見得到,別人辦不成的,你辦得成,甚至刑律王法,也可以通融。往往是,一件天大的案子,有關部門正要雷厲風行徹底查辦時,一個“有頭有臉”的人出“面”了,於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千斤化作四兩,一風吹個乾淨。實在通融不了,也不會當面硬梆梆地頂回去,或者會多少給點小小的通融,比如打板子時打得輕一點,分配牢房時分得好一點。相反,如果沒有面子,那麼,你到衙門裡去辦事,見到的便多半是一張公事公辦的“冷面孔”,要辦的事也是能拖就拖,先放半個月再說。所以人們常說:“十個公章,不如便條一張”;而中國人一旦要出門辦事,謀生啦,求職啦,打官司啦,便總要請有面子的人寫幾封介紹信(古時叫“八行書”)揣在身上,以免到時候吃癟。面子如此神通廣大,豈能說它不是實惠?

何況面子還能生面子。

面子生面子的事,歷史上很多。比如一個人做了大官,那麼他的母親、正妻,便可以討一個封號,成為“誥命”;他的子弟,則或可以“任子”,或可以“襲爵”。任子,就是可以保舉子弟為官;襲爵,自然就是讓子侄承襲官位了。即便不能任子襲爵吧,至少也有光可以沾。這就叫“封妻蔭子”。連帶已經去世的祖宗,哪怕先前再寒酸的,也大大地體面起來。祭祀的規格,自然跟著升級;家族的祠堂,往往也要重修。這就叫“耀祖光宗”。甚至只要中了秀才,也能“光耀門庭”,不但父兄妻子,便是本家、鄰居、鄉親,也理所當然地跟著有面子,如未莊的趙姓即是。

這也不奇怪。面子既然是面子,當然就會有“覆蓋面”。一個人的面子越大,其“覆蓋面”也就越大。近一點的,七大姑八大姨,姐夫妹夫小舅子,都跟著沾光;遠一點的,族人鄉黨,後代子孫,也受其蔭庇。總之,一個人有了面子,則與之有關係的人,也能跟著有面子。當然,反過來也一樣。一個人丟了面子,則與之相關的其他人,也難免要跟著丟臉。所以,一旦發生“侵面事件”,奮起力爭的,也就往往不止於丟面者本人。

面子的這一性質或功能,真可謂“造福全人類”。因為自己沒有面子的人,只要有關係,或扯得上關係,也可以借面子來打通關節,或用來做吹噓的資本。你想,誰還沒有個三朋四友、鄉里鄉親?誰也不是石頭縫裡蹦出來的,還能沒有個體面的祖宗?“文價早歸唐吏部,將壇今拜漢淮陰”,有韓愈、韓信這一文一武兩個大人物,普天之下姓韓的,豈非都很榮耀?趙高的名聲不好,就說趙匡胤;李蓮英的名聲不好,就說李世民。甚至外國人也可以拉扯進來,比如姓高的便可以說高爾基是“吾家爾基”。實在找不到體面的同宗,還可以拿老師和朋友來說事,比如自稱“胡適之的朋友”、“齊白石的學生”。沒上過他們的課?那總讀過他們的書吧?這就可以稱為“私淑弟子”。私淑,是只要內心景仰就可以的。比如孟子並不得從學於孔子,仍算是孔子門徒,就因其“私淑”之故。這就沒有譜,人人都可以沾光了。結果弄得那些正兒八經的學生,便只好特別聲明自己是“親炙弟子”。

這很可笑,也靠不住。就說鳳陽,那可是出了“萬歲爺”的。然而怎麼樣呢?鳳陽花鼓有云:“說鳳陽,道鳳陽,鳳陽是個好地方。自從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也不怎麼樣麼!鳳陽真正繁榮昌盛起來,還是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靠的是改革開放的好政策和鳳陽人民自己的艱苦奮鬥,沒朱元璋什麼事。

但面子是只講“面”不講“裡”的。只要扯得上關係,就有面子。魯迅先生舉過一個例。一個小人物,忽然有一天很興奮地對眾人講,某某大人物和我說話了。眾人羨慕,問他和你說什麼?該小人物答日:他說“滾!”

這當然也很可笑。但可笑歸可笑,揭示的道理卻很深刻。那就是:任何面子,都只存在於一定的關係之中。和有面子的人有關係,就有面子;和沒面子的人有關係,就沒面子。總之,一個人面子的大小有無,要由別人、由他和他人的關係來決定。其中,量級大的一方,總是決定著量級小的一方。所以,一個人,如果面子夠大,那麼,他就有資格決定別人面子的大小,甚至是否有面子,比如趙太爺之決定阿Q是否姓趙,假洋鬼子之決定阿Q能否革命等等即是。也就是說,面子有時也是一種權力,至少是決定面子,或授予、剝奪面子的權力,當然也是實惠。

面子法則

這就不但是“吃得開”,而且是“玩得轉”了。

事實上,面子大的人,最讓人羨慕之處就是“玩得轉”。因為他既然能夠決定別人是否有面子及面子大小,也就等於掌握了別人社會生命和政治生命的生殺予奪之權,一般人豈敢怠慢,又豈能不買賬?自然上下亨通,左右逢源,要什麼便有什麼,喜歡誰便是誰。這樣的好事,哪個不想?

所以,中國人都要有面子。

不過,面子這東西,也不是想要就能要得到的。除要有實力外,還得懂規矩。面子法則條款甚多,頭一條就是“人抬人高”。任何人的面子都是相對的,都只存在於一定的關係之中。當兩個人真正“面對面”,或有了一定關係時,面子的大小一般都不會相差太遠。就算有差別,面子大的一方也能把另一方帶起來。比如皇上駕臨某一農舍,則該農舍的面子,便不比縣衙小;窮丫頭嫁給了闊老爺,也至少是個“如夫人”。如,即“相當於”。太太如果是“一品誥命”,則“相當於正部級”的姨太太,便好歹也是個“從一品”。這就是面子的“增值原則”。

因此,獲得面子的辦法,除攀附有面子者外,抬高對方的面子,也是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案。因為依照“相關原則”和“等值原則”,只有面子大小相等的人才能“面對面”,因此抬高對方,也就等於抬高了自己(同理,如果對方貶低了自己,則一定要貶低對方)。比如贈書贈字畫時稱對方為“方家”、“法眼”就是。對方是“方家”,自己當然也不會是“外行”;既然能人對方的“法眼”,則自己的書畫也就必是“精品”無疑。

何況,對方受到你的尊重、抬舉、吹捧,一般的說,心裡總是高興的。如果他也是一個懂規矩的人,就會有所回報。而且,依照“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的原則,那回報往往還很豐厚,比如你稱我為“方家”、“法眼”,則我也稱你為“天才”、“大師”。這就是面子的“回報原則”。反正這種“禮尚往來”的勾當,多半會是一個合算的買賣。花花轎子人抬人。如欲取之,必先予之。那些會做人的,都懂這個道理。

即便做不到這一點,那麼,至少也要懂得如何照顧對方的面子。要知道,任何人都是要面子的,也都是有面子的,只不過大小有所不同罷了。但面子再小,也不等於沒有。如果自恃地位高,來頭大,面子無與倫比,頤指氣使,趾高氣揚,不把別人放在眼裡,碰巧對方又是一個死要面子的人,也可能“不吃那一套”,甚或“撕破了臉”來對著幹,這就會把事情弄糟,自己也很可能下不了台。

所以中國人在談判、發言、討論問題時,即便自己有理,提出意見前也總要先說“剛才某某的發言很有道理”,或“閣下果然英明之至”云云,然後再在“但是”、“不過”後面做文章。外國人初到中國,往往摸不著頭腦,甚至以為中國人愛說假話,言不由衷,或故弄玄虛。殊不知,前面那些拐彎抹角的話,既不是假話,也不是廢話,而是為了營造一種和諧的氣氛。如果開場便說“我不同意”,則對方必然會覺得掃了面子,臉上“掛不住”(也就是面子會“掉下來”),心中大起反感,對話也就無法進行。可見這種談話方式,完全是用心良苦,一片好意,而不是耍花招和耍滑頭。

懂得這些原則,大體上就不怕沒有面子了。

有了面子,還得會用。有面子不用,同然是傻瓜,亂用也是糊塗。面子有如人情,都不可不用,也不可濫用。人情用多了要虧損,面子用多了要磨損,何時用,何時不用,用多用少,都要掌握分寸。如果面子原本不多不大,又在不該用的時候胡亂用掉了,那就是浪費資源。如果那面子原本就是借來的,又用在不該用的時候和地方,比方說,隨隨便便給別人用了,到該派大用場或者自己要用的時候再也借不來,豈不糟糕?總之,面子必須用得其時,用得其事,用得其所,這就是面子的“適時原則”。

可以借用,這也是面子的一大特點。因為面子是有覆蓋面的。這就像發光體,光芒總有外延。於是光照之下,資源共享,利益均沾。有關係的人既然可以“沾光”,自然也可以“借光”。所以,自己面子不夠時,可以借面子,比如和領導合影,請名人作序,吹噓自己曾和某某一起吃飯等等,都是。當然也可以直截了當地請有面子的人出面說情,寫條子打電話,插手干預。但這樣做代價比較大。最好是借用之後而“物主”並不知情,或不怪罪。不過借得多了,也難免露餡,最好是少借為妙,適可而止。這就是面子的“適量原則”。

面子不管是借來的,還是自己的,使用的時候都要掌握好尺寸。用小面子辦大事,事情辦不成,還會被人看不起,是丟面子的事;用大面子辦小事,或者會被人認為是“小題大做”,或者會被人認為是“仗勢欺人”,同樣是丟面子的事。俗話說,看菜吃飯,量體裁衣。面子的使用也一樣。不能“拿著雞毛當令箭”,也不能“提著牛刀去殺雞”。這就是面子的“適度原則”。所以,每個人平時都要有足夠的儲備,這才能擇其適用者而用之。儲備不足,也是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