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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遊圖書館》自序

我出書很少,只有幾本薄薄的集子和兩部長篇小說。同輩作家大都「著作等腰」了,我卻是「著作等腳」。這倒不是因為手懶。吃的就是這碗飯,手懶不是找死嗎?說來說去還是因為個人的脾性。

在日常生活中我特別容易輕信,很容易上當,但在寫作上我卻很少輕信。閻連科先生曾建議我出文集的時候,在文集的封面上標明,這是「一個懷疑主義者的文集」。打個比方,日常生活中有人告訴我公雞會下蛋,我肯定會說,對,會下蛋,運氣好了還會下個雙黃蛋。但同樣的事情放到小說裡,我就要懷疑了。不光公雞下蛋要懷疑,連母雞下蛋也要懷疑了。母雞下蛋?難道是只母雞都會下蛋,都必須下蛋嗎?既然上帝允許有些女人不生孩子,為什麼就不允許有些母雞不下蛋呢?具體到某篇小說,即便已經寫了一多半,即便已經畫上了句號,我還是會懷疑:這個故事到底有沒有意思?故事中的那個傢伙真的值得一寫嗎?這個故事到底有沒有人寫過?中國人沒寫過,外國人也沒寫過嗎?你看到了吧,別人是「下筆如有神」,我呢,好像「下筆如有神」,其實「下筆如有鬼」,所謂疑神疑鬼是也。你說,這種情形下,我怎麼能夠「著作等腰」呢?

但我畢竟還是寫下了一百多萬字的作品。儘管懷疑主義情緒如同迷霧一般無處不在,但我每天還是要在那迷霧中穿行。帕斯捷爾納克說,「我寫作,因為我有話要說」。他講得真好。「有話要說」這個偉大的動機,幾乎會在每個作家的寫字檯前閃光。但對這個時代的寫作者來說,更重要的可能是要說出自己的話,以自己的方式說出自己要說的話。這很難啊,它需要激情、勇氣和學識,也需要作家在想像力、表現力和認知力方面進行嚴格的自我訓練。攔路虎很多啊,每一隻攔路虎都可能把你吃掉,吃了以後人家吐不吐骨頭你都不會知道。但我還是寫下了這麼多作品。在午後時分,如果那迷霧尚未散去,它就會延續到深夜甚至黎明。時光漫長,與其等著給攔路虎吃掉,還不如趁著大霧瀰漫穿越密林。如果能夠僥倖逃生,那當然很好。如果無法逃生,我畢竟也做過逃生的努力,這總比坐以待斃要好一些吧?

所以,我還在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