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無所畏 > 天用雲作字 >

天用雲作字

長期以來,對於我來說,寫毛筆字這件事一直不算個事兒,從來沒佔過我的大腦內存,沒上過我的心,直到我參加了平生第一次書畫展。

我幾乎忘了最初是如何學習寫字的了。老哥提醒我,上小學前是抄《人民日報》,抄《人民日報》上的「毛主席語錄」,練的是「人民日報體」。他自己也是這麼練的,練得比我好多了,字寫小點,用的紙黃點,寫出來和「人民日報」一模一樣。從小學一年級到三年級,學校提倡培養一些業餘愛好,比如毛筆字。臨帖有兩個選擇,可以學柳公權,可以學顏真卿,我選了顏真卿。我小時候特別瘦,我很想變胖點兒,儘管柳公權的字似乎更好看,每個字都似乎有掐腰,旗袍似的,但是顏真卿的字壯碩,我想,沒準兒臨著臨著,字如其人,人如其字,我就寫成了一個肉乎乎的胖子。

臨了三年顏體之後,我並沒變成個胖子,也就沒了堅持再臨下去的動力。我想多點時間讀雜書,硬筆帶著、用著也的確比毛筆方便。在之後的接近四十年,我手邊一直有一支鋼筆和一個筆記本,腦子裡一有些揮之不去的古怪想法,就記下來;老師要考什麼,就記下來;參加工作後,開會、訪談、討論,有要點,就記下來。好記性不如爛筆頭,用筆記下來,用手寫下來,似乎就永遠是自己的了,帶著那些剎那間的溫度和味道,再也不可能忘記。這小四十年下來,記滿字的本子也堆了半個書架,多次搬家,一本也捨不得丟。

寫這些筆記時,完全無心,一點沒想過:寫得好看還是難看?寫得有多好看?有多難看?寫得怎麼好看?怎麼難看?寫字就是為了記錄,就是因為方便,就是寫習慣了。大概在三十歲,我在麥肯錫工作了一段時間,有一次筆記本丟了,急出一身冷汗,比筆記本電腦丟了著急多了。很快,一個同事把筆記本還了回來,她說整個公司似乎都在用一個牌子、一樣大小的筆記本,一不注意就拿錯了,但是一看本子裡的字跡,就知道是我的。我現在想起來,應該是在這前後,我寫字形成了自己的風格,有了很強的辨識度。應該也是在這前後,開始隔三岔五有人說我寫的字好看,女生居多。我想,是不是這些女生不好意思說我長得好看而只好誇我字好看?我和團隊裡的男生就這個問題交流了一下,男生們一致認為,我想多了。

二一五年年底,我第一次去日本,在東京銀座晃悠,進了一家叫鳩居堂的文具店,一層掛了一塊牌匾,非常實在地誇自己:筆墨紙硯皆極精良。我寫毛筆字的過去像是一個隱疾被擊中,在鳩居堂的二層買了大大小小五六支筆、兩小塊墨、一點紙,沒買硯台。我住處有幾方唐宋的素硯,買了有一陣了,正好拿出來用。二一六年一年,慢慢恢復了隔兩三天寫一個小時毛筆字的習慣。因為總有人要買簽名書,每週總要簽上百本,索性練字,簽了成千上萬個「馮唐」之後,對於從鳩居堂買來的毛筆特性越來越熟悉。買了一些《居延漢簡》《禮器碑》《史晨碑》,也買了蘇、黃、米、蔡的碑帖,看得多,臨得少。中國航班准點率低得可憐,在機場等飛機心煩氣躁,看不下去太深的東西,泡杯好茶,看看碑帖,整個人稍稍好一點。

二一七年,兩個美女朋友籌辦一個叫「夢筆生花」的文人書畫展,據說是近年來規模最大的文人書畫展,非說我寫的毛筆字好看不可,堅持要求我也給兩幅作品。我對我的毛筆字毫無信心,總擔心在寫毛筆字上我欺世盜名,再次和這兩個朋友明確,她們不是覺得我長得好而是確實覺得我字寫得好,秉著一個玩兒的心態,送了兩幅字,一幅是四尺大字「觀花止」,另一幅是半尺小字,抄了三首新詩集《不三》裡的短歌。

開幕那天,和邱志傑、李敬澤、歐陽江河、張大春做了關於書法的對談,主持人問了三個核心問題:第一,為什麼寫書法?第二,文人字是什麼?第三,怎麼寫?

前輩們說得高深,從二王體系講到「文革」寫標語,從文人基因裡不得不犯的寫字病到美學的傳承。我沒系統研究和思考,只好實話實說。我寫毛筆字很大程度上是為了醒酒。喝多了,又沒有喝到爛醉的時候,睡不著,想幹點什麼。有一件事千萬不要做,就是碰手機,不然會做出一些第二天早上想抽自己的事。直接躺床上又不舒服,看書眼睛又花,跑步又容易受傷,這時候寫毛筆字真是特別好的解脫方式。酒氣衝破神經、肌肉系統中的一些桎梏,偶爾讓眼裡有神、手裡有鬼,寫出些沒喝酒時寫不出來的字。

至於文人字,我的理解是:「文」,是寫的內容。中文被創造、被使用了三千年,中文內容有直指人心的能量。一些詞句被毛筆字單獨拎出來,生動異常。有次過生日,有朋友送了我一條內褲,上面手寫漢字「舊日時光曾被梨花照」,這條內褲我穿了很久。第一次去台北,開完會已經很晚了,忽然看見遠遠寫著兩個簡單的毛筆大字,「酒窩」,覺得很溫暖,心裡一動,就過去喝了一杯。

「人」,是寫字的人。字因人傳,有不公平的地方。很多文人字,如果不是這些人的名聲,一定不會流傳得這麼廣,一定不會這麼貴,比如蘇軾,比如曾國藩,比如康有為,其實,他們用的文房古董也一樣。字因人傳,也有很公平的地方。這些名人寫這些字的時候,帶著他們自己一生的修為、見識、品行、事功、道德文章的力量,觀者見字,也能或多或少地感到這些非文字本身的力量。

「字」,是字本身的筆法、結體、章法之美。至於有些筆法、結體、章法有多美,我可以舉出不少例子;到底為什麼就是美、就是對,我總結不出明確的規律。我能明確的是,書法不只是二王體系,如果筆法、結體、章法有明確的辨識度,寫出來有人認、有人喜歡,這些書法就有明確的存在價值。

兩周前,我去了一趟海南石梅灣,睡覺時沒拉窗簾,第二天被猛光照醒,窗外藍海碧空,大朵大朵的雲彩以不可思議的妙曼的筆法、結體、章法鋪滿了整個天空,隨著時間流淌,緩緩變化。我想:最初的書法大師臨誰的帖呢?

在海南,在此刻,天用雲作字。

在未來某處,在未來某刻,天也用我作字,用我的手蘸著墨作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