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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哭的孩子 ~Ⅱ~

父親的牢騷

父親發牢騷的原因不可理喻,完全是根據他的喜好和心情。我是在父親的牢騷中長大的。

荷葉邊、花樣圖案、粉紅色等都是我幼年時的嚮往。每當母親給我買新衣服,父親總是不開心。他認定只有藏青色或白色,要不就是灰色,才是有品位的兒童服裝的顏色。

不能使用的詞也多得不計其數。「因為」和「但是」是代表性的,這一類的詞剛出口,立刻就遭到訓斥,不再聽我繼續說下去。

小學一年級暑假的時候,我有生以來第一次記繪圖日記。畫完第一頁,立即喜滋滋地拿去給父親看。哦,我看看啊(即便在工作,父親也絕不說待會兒再說)。父親說罷,把視線移到日記本上,表情立馬嚴肅起來,說道:

「日記不能用『今天』來開頭,因為肯定是寫今天的事情。」

六歲的我是何等的失望。我垂頭喪氣地往書房外走,父親衝著我的背影追著又說:

「對了,也不能用『我』來開頭,因為肯定是寫自己的事情。」

中學的時候,校規規定的髮型是有劉海的短髮。父親說劉海把額頭遮住了不許留,必須把額頭露出來。我說什麼也無濟於事。在父親眼中,似乎沒有違反校規之類的事情。

外出玩耍之前,父親說:把和誰在什麼地方什麼時候碰頭、去哪兒玩、什麼時候回來,都說清楚了!當我全部匯報完畢後,父親又訓斥道:早已定好的事情,為什麼現在才匯報?儘管我還是個小孩子,也覺得不合邏輯。

父親的牢騷實在是名目繁多。關於服裝、回家時間自不待言,甚至對說話的方式、笑的方式都毫不留情地挑毛病。結果,父女之間總是進行沒完沒了的戰爭。

父親的牢騷突然減少,是我到了二十歲的時候。不知是承認我已長大成人了,還是認為我無藥可救了,總之從那時開始,父親不再像從前那樣愛嘮叨了。我深夜三點回家,父親也不發火(但是不睡覺等著)。

牢騷自然淘汰的結果,是最精彩的牢騷保留了下來。

「這是什麼呀?又不是巴布亞新幾內亞!」

就是這一句。色彩鮮艷的毛衣、圓圓的大耳環、寬鬆的連衣裙,全被我父親說成是巴布亞新幾內亞風格的東西,但是他對巴布亞新幾內亞風卻沒有明確的定義。更耐人尋味的是,他經常把這話作為「像個女流氓」的同義詞來使用。比如我抹了鮮紅的口紅,父親便會說:

「不許這樣,又不是巴布亞新幾內亞女人。」

另一種說法是:

「不行,不許塗得像個女流氓似的。」

兩種說法的幾率幾乎各佔一半(諸位巴布亞新幾內亞的公民,真的非常抱歉)。

但事實上,要是問父親巴布亞新幾內亞這個國家究竟在哪裡,他也肯定答不出來。更何況巴布亞新幾內亞女性口紅的顏色什麼的,他根本不可能知道。對父親而言,那個國家只是一片十分遙遠的異文化的大地,只有這樣一個模糊不清的概念而已。從他對就職於商社的朋友說的話裡可以得到佐證:

「如果把你派到巴布亞新幾內亞、阿布扎比之類的地方去,那可怎麼辦?」

父親是個好惡分明的人,並把好惡直接等同於愛憎。我覺得他就是那種體質。他熱愛語言,憎恨使用錯誤的語言;熱愛平和的事物,憎恨過激的事物。這是他本質的性格,因此父親的牢騷沒有商量的餘地。

問題不在於哪一方是正確的。我認為父親所發的牢騷是不合邏輯的。但是,父親在發這些不合邏輯的牢騷時緊鎖雙眉,充滿過於認真的苦澀,讓女兒在啞口無言的同時又不得不苦笑:這便是所謂父親的哀愁嗎?

雖然在念中學的時候,對於父親這些沒有商量餘地的牢騷,我曾經感歎他是個何等非民主、何等非文化的父親,但最近開始覺得,能認真地發些沒有商量餘地的牢騷,難道不是一位非常有文化(或許該說如古董般)的父親嗎?

最後若要補充的話,就是打扮成「偽巴布亞新幾內亞人」、被父親說成講一口「雜亂的日語」、喝酒喝到深夜才回家的女兒,即便到了現在,也絕對不會以「今天」作為日記的開頭。

妹妹的不在及其影響

妹妹工作已經一年。去年的現在,我曾經百般勸阻哄騙,說別找什麼工作啦,結果無濟於事。在妹妹樂此不疲地拜訪公司期間,我常常嚇唬她:一旦工作,會很辛苦哦。還不時誘惑她:工作什麼的就別幹了,一起快快活活過日子吧。但妹妹要工作的決心很堅定,每晚把西裝、皮鞋(分明在家總是穿著運動裝)放在枕頭邊,對以怨恨的目光盯著這些的我說:「不許(把衣服)藏起來啊。」然後才睡覺。由於這種執著,她總算如願被心儀的公司錄用了。

於是,這一年妹妹每天(何止是從早到晚,是從早到第二天早上)去公司上班,星期六和星期天也去公司。她天性是極端熱愛工作的人,當然也認真地去出差。我這個長期依賴妹妹過日子的人,生活便轟然崩潰了。

至於我為什麼會如此依賴妹妹,那是因為我缺乏的許許多多能力,妹妹一樣樣都擁有。

比如計算能力。從平時買東西計算消費稅開始,到三月那恐怖的申報個人所得稅(不是因為稅恐怖,以我的收入,還有一些稅金可以退還給我。恐怖的是申報過程,是複雜的計算),沒有妹妹幫忙,我會被逼入窘境。

再比如處理事務的能力。一旦過了交稿期,還有尚未寫好的稿子,我便會驚慌失措,不知該從何處下手。因為無法忍受面對稿紙上一片空白的恐慌,有時會在浴缸裡待上五個小時。如此一來,妹妹就出現了。她首先會這麼說:

「什麼和什麼是必須要寫的,都先說來聽聽。」

我小聲地(有時是抽泣著)回答:

「A和B,還有C,啊,對了,還有D和E。」

妹妹想了一會兒,以驚人的冷靜替我做出了安排。

「首先是C了,今晚就能寫出來吧。然後是A。把D和E收拾完以後,B放在最後就行啦。」

為什麼?我問。妹妹條理清晰地說道:「這不,從雜誌的發行時間來考慮,B不是還有時間嗎?A不是比D和E先約稿的嗎?你總是給C的某某先生(報出責任編輯的名字)添麻煩,所以這次可得優先。」

十分鐘以後,我用發軟的手握起了鋼筆。

這一類的事情不知可以寫多少,但是,我最佩服妹妹看電視的本領。

比如看大相撲。妹妹把當天一組組比賽弄得一清二楚,一到下午便來到我工作的房間,告訴我什麼時候去樓下客廳看就可以了。

「今天吧,如果想從舞之海[1] 開始看的話是四點四十分,想從寺尾開始是五點零五分,要是貴鬥力的話就是五點十五分。」

我想看櫪乃和歌,他什麼時候出場啊?今天比較忙,只想看琴錦的……這些問題她也能很快給我答案。

她還是調節音量的高手,比如觀看NHK的大河劇時,因為這劇目的音樂和效果聲(馬蹄聲和刀碰撞時的聲音等等)格外響亮,妹妹總是一手拿著遙控器,在相應的時刻把音量提高或下降,還考慮到每個演員聲音的大小,把音量調節到最佳狀態。更不用說妹妹是我家唯一能正確使用錄像機的人才了。

最精彩的是在體育新聞方面,阪神隊奪冠的那一天,只消把遙控器給她,這振奮人心的比賽一個晚上能看五六次。妹妹把所有新聞報道中的體育新聞時間全部印在腦子裡,說:

「首先看十點十五分的新聞站,然後看NHK,再回到十頻道看《霹靂一聲響》,接下來是職業棒球新聞。中間插入四頻道的掛布先生和六頻道築紫先生的報道,最後是十二頻道的古澤先生。」

還有:「今天是星期天,所以看了十頻道栗山先生的節目後再看十二頻道的藏間先生,看了六頻道的定岡先生之後再看八頻道田尾先生的節目。」

真是一張出色的節目單。

自從妹妹工作以後,我明顯不看電視了。

還有!

妹妹有一個「烤年糕女」的綽號,如文字所示,是我家專門負責烤年糕的(順便說一下,我是泡紅茶女)。把烤年糕的金屬網放在電熱器上,排放好年糕塊。不能烤得黏成一團,得烤到中間柔軟得像融化似的,外側則焦黃香噴噴,四角還不能硬,否則就前功盡棄了。年糕要烤得好是非常不容易的,大小尺寸也很重要。我家的人吃得不太多,卻希望吃各種風味的年糕。所以要烤上許多塊小年糕,變換著味道品嚐。切年糕又是一個重體力活兒,不僅需要體力,還需要耐心。因為刀立刻就變得黏糊糊的,得邊切大蘿蔔邊切年糕。像我這種意志薄弱的人馬上就會打退堂鼓,只見大蘿蔔切成了白白的碎片,關鍵的年糕大小卻絲毫不見改變,而且還逐漸減少(生年糕也是很美味的)。

因為這種種原因,妹妹不在時,誰都不願吃年糕。

不過,烤年糕女和泡紅茶女之間是有約法三章的。比如不管是深夜還是凌晨,一旦妹妹想喝紅茶了,她有權把我喊起來為她泡紅茶,而我有義務去泡。不管是深夜還是凌晨,如果我想吃烤年糕了,我有權把妹妹喊起來為我烤年糕,妹妹有這個義務。這就是我們在很久以前非常認真地訂立的條約,還不時加以確認。

重要的是這一點,即安心感的問題。我再怎麼樣,也不會在半夜把睡著的人喊起來讓他烤年糕。我喊你,你一定會起來吧?會給我烤年糕,對吧?萬一家裡沒存貨,你會跑去便利店給我買年糕,對吧?就是這樣一種可以確認的安心感。更何況這安心感的來源毋庸置疑,恰恰是因為我們把約定當真。當我對妹妹說:半夜喊你,你肯定會給我烤年糕吧?妹妹是知道我不會做那種事情的。但是,我知道倘若這麼做了,妹妹就一定會給我烤年糕。這種傻頭傻腦的信賴可以讓人生充滿快樂,讓生活變得舒暢。

妹妹工作以後,我常常這麼想:「如果我現在想吃年糕的話,該怎麼辦?」

有關妹妹的能力還有許多可寫的,正因為有如此出色的妹妹,為妹妹不在家而歎息的當然不只是我一個人。父母親也在暗暗期待著妹妹寫辭職報告。三個人圍著餐桌吃晚飯的時候,父母彷彿在競相展示盲目的溺愛:

「公司招到像這孩子那樣有才能的新員工太幸運了。」(母親)

「可是糟糕啊,公司一定不同意她辭職。」(父親)

不一而足。最後,針對妹妹的工資在新員工中相對較高這件事,我甚至還聽到過這種莫名其妙不知所云的話:

「這不就是拋磚引玉嘛。」

自然,對於家人的意圖,妹妹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現在依然在好好地工作。就連我寫這篇稿子的時候(凌晨二點四十五分),她也沒有回家。

最近,和她見面總是在拂曉時分,在這個時候終於各自結束了工作,眼圈熬得黑黑的一起泡進浴缸。我家對面那位太太不知為什麼總是起得很早(在我們看來是這樣),不到六點已經在門口掃地了。我們一泡進浴缸,便傳來清晰的掃地聲。

「我們真是愛工作的姐妹啊。」

妹妹小聲說。就這樣,我們倆又是自我表揚,又是自我慰勞。

不想讀書的時候

人們經常認為:既然是寫書的,那也一定喜歡書吧。我的確喜歡書,所以不介意這種看法。還每每有人認為,兒童書(我卻不清楚兒童書是憑什麼來界定的,這世上充滿了謎團)你寫了不少,那麼對孩子一定很瞭解吧。這也讓我困惑。而且這兩點還莫名其妙地合而為一:你一定是從小就喜歡書的。這更讓我困惑不已。

其實,我從小就極度缺乏忍耐力。沒有忍耐力的人總愛走捷徑。我是個與其看書,不如在院子裡吹肥皂泡玩的小孩。

除了肥皂泡,喜歡的還有繪畫、折紙、軟不邋遢——趴在疊好的被子上嘮嘮叨叨地聊天,不知不覺之中便睡著了,我和妹妹把這個叫軟不邋遢。「我們又軟不邋遢啦」,「最近好久沒有軟不邋遢啦」,「玩什麼?」「先軟不邋遢一下再想唄」——然後,我們就創造幻想中的城鎮、玩KEY HUNTER遊戲等等,每天玩得不亦樂乎。

現在也沒有太大的改變。時常有人問我:小時候讀什麼書?怎樣才能使小孩喜歡書呢?

提問接著就轉變成了咨詢:我家的孩子已經幾歲了,根本不看書。我家的孩子呀,挑書沒品味,淨想看××××(寫出具體的書名很失禮,就不寫了)那樣的書。我家孩子吧……

啊哈。

我覺得,我要是接受了誰的咨詢,那真是世界末日了(但是蠻有趣的,不妨姑妄聽之。我可真夠壞的)。

必須說些劃時代性質的書,就是《稻草富翁》。

小學二年級時,有一門名叫「圖書」的課。我喜歡圖書館,卻不喜歡看書,所以那門課對我來說真是無聊透頂。不管什麼書,抽出一本來攤在桌上,擺出一副讀書的模樣,其實什麼也不看,在那裡發呆,每次淨做這種愚蠢透頂的事情。倒是算術課上還有些可做的事情,居然讓我覺得有趣得多,簡直不相信這是我。

於是乎,《稻草富翁》出現了。

這是本粉紅色封面的繪本。有一次漫不經意地拿在手上,被其文字之少所吸引,開始閱讀起來。這本書真有趣。接下去會怎樣?勾起了好奇心,把書頁翻過去。讀書最基本的快樂,我大概就是在這個時候第一次體會到的。

在那以前,我明白故事的樂趣,是個雖然討厭看書,卻喜歡有人讀給我聽的刁鑽的小孩子。睡覺前,迷迷糊糊地聽相聲磁帶,聽父親講拿手的自編故事——我愛聽「在漆黑漆黑的森林中」遇到了危險,陷入絕境時父親登場化險為夷這種一成不變的故事。

但是,這與讀書的快樂是截然不同的。讀書是通過自己翻動書頁閱讀下去,把封存於紙張裡的另一個空間釋放出來,它擁有這樣一種能動性的工作所帶來的快樂。

我被《稻草富翁》深深吸引住了。但凡圖書課時間,我只借這一本書翻來覆去地看。因為是短篇故事,一節課內可以閱讀無數次,可是,與其說是閱讀,不如說是在觀賞。驚訝的是竟然看不夠,我一心一意地愛上了這本書。結果,老師在「聯絡簿」上寫下了「也要看稍微難一點的書」的批語。

接下去會怎樣?

那是誘惑,是禁果。欲罷不能。這樣一種閱讀的興奮,稱為肉體的快樂也未嘗不可。

但是,三歲看到老,缺乏忍耐力的我還是常常覺得與其看書,不如到門外去吹肥皂泡玩。至今依然時常有不想看書的時候。

因為想看所以買來、其實還沒看的書有一大堆。以前看了覺得非常有趣、打算近期一定要再看一遍的書,也有一大堆。加之因為工作關係必須得看的書,還有別人贈送的書,打算看了後寫一封表達謝意的信,卻就此擱在那裡的書等等,總之不乏必須得看的書。儘管如此,掃一眼書架卻唉聲歎氣,嘟囔著:沒有想看的書。

糟糕的不是不想看書,而是養成了以為自己想看書的習慣。

坐電車、泡在浴缸裡以及在牙醫的候診室,看書已經成為習慣,不帶上一本書便感到坐立不安(或者覺得浪費時間)。其實我是一點都不想看,就心情而言,分明是與其看書不如玩肥皂泡,卻深信自己一定想看,陷入了飢餓的窘境:想看些書,卻沒有想看的書。

這種情況下最好的辦法是暫且什麼書也不看,但在無法如此奢談的時候(也就是說,無論如何希望讀些什麼的慾望——即便是錯覺——根深蒂固的時候),我也有打破僵局的辦法。那就是讀《日本傳說百選》《綠色小鳥》《不眠樹》這一類的書。一個個故事都很短,馬上就能讀完,每一本收集的都是民間傳說。當然,這是《稻草富翁》的教訓在發揮作用。

傳說是強有力的,簡短精練,骨架非常之美,而且精彩無比,隨意翻閱便能喚醒對故事的信賴。

有時候我會念出聲來,這樣就能清晰地感受到語言擁有的力量。由於《日本傳說百選》等是用各種方言記敘的,念出聲來既新鮮又十分有趣。光是開頭就有:

那是從前的事。

那是老早老早的事。

說是從前有過一件事。

這是發生在老早的事情囉。

很久很久以前有過一樁事兒。

是許久許久以前發生的事。

這是老早以前的事。

多麼豐富多彩。相當於結尾的套話「可喜可賀」的說法也非常多,讀著讀著,單單是節奏也足以令人快樂。

吊起讀者胃口,吸引讀者欲罷不能地閱讀下去,就這一點而言,推理小說與傳說一樣值得期待,具有同樣的效果。儘管有風險較大的難點,但是為了防備閱讀慾望減退,我有時還搜尋一些精彩的推理書,買來備讀。有個四五本還沒看過,就暫且放心了,與Makiron、MMSC及SEDES一樣。[2]

儘管有時也會自問,何苦要如此激發讀書的慾望呢?但是,讀書時心跳不已的興奮、其所具有的某種毒癮已經侵蝕到了骨髓。看來,還是不要「讓孩子喜歡書」為好。

無處不在的變態們

我認為有愛的地方就有戰爭。所謂家庭,就是愛與恨的波萊羅舞曲。

我還記得從前洗澡時,父親用毛巾給我們做的饅頭,還有親臉時父親下巴那粗糙的感覺。「再來一下,現在可是滑溜溜的。」按照父親說的話親一下,那驚人的光滑和飄散著的柑橘清香讓人記憶猶新。記得自己喜歡在咖啡色的小鏡台前為祖母梳理長長的頭髮。還有母親的遮陽傘映在地上的圓圓的影子,每晚為我們讀書唱歌時那清脆的嗓音,母親擁抱我們時的胸脯,那被吸附住的感覺,以及柔軟雪白的肌膚,這些我全都清清楚楚地記得。我覺得自己是沐浴著愛成長的。

儘管如此,我卻是個喜歡獨自坐在灰暗的樓梯上發呆的小孩。冰冷的彷彿發光似的白牆,盡頭的柱子,還有從大門漏進來的光線,我都記得一清二楚。客廳裡傳來的微弱的電視機聲音,還有光溜溜的腳趾尖,那時內心深處真切感受到的孤獨,還有以出奇的冷靜享受著孤獨的自己,我都清晰地記得。

還有,與父母吵架後,自己聲嘶力竭地號啕大哭;還有,對「家人」這個字眼討厭得起雞皮疙瘩;還有,想孑然一身去浪跡天涯。這樣的事情不計其數。

我愛我的家人。當然,也差不多同樣地憎恨他們。愛、被愛,僅此就已經是一種憎恨了。

我覺得,所有的家族都是變態的。「家族」這個排他性的集團居住於一處,以他們獨有的節奏,生活在他們獨自的光環之中。僅此就足夠奇妙了。

然而,我們擺脫不了這種奇妙狀態。猶如《百年孤獨》中的布恩迪亞家族、《新罕布什爾大酒店》中的一家人那樣。連充滿活力的「海螺小姐」一家也同樣如此。

在我家,曾有一段時間流行做「家庭組合」遊戲,那是一種收集四張同一種牌的單純遊戲,我們四人(父親、母親、我和妹妹)喜歡得入了迷。旅行時也帶著,直至深更半夜還玩得興高采烈,遭到神戶一家老字號賓館的管理人員訓斥:「請稍微安靜一點。」試想一下全家人的手都被染成藍色的染坊一家子、每個人都胖得滾圓的肉鋪一家子。表情怪異誇張、嘴裡交替喊著「給我油漆鋪的兒子」「給我雜貨店的女兒」的我們這一家子,真是足夠恐怖,更何況那只是暑假家庭旅遊中司空見慣的場景。

我由衷地感到,家人這玩意兒,真是夠奇妙的。

比吃人更可怕的事情

大約四年半以前,我在一家專賣兒童書的書店裡打過工。我在這家總是播放著莫扎特音樂的舒心的小書店裡,看到過許多熱心教育的媽媽和期盼孩子熱愛讀書的老師。他們都竭盡全力,可是(正因如此?)常常認真地說一些非常可笑的話,比如「這種書中有主人公和朋友打架的場面,會讓孩子們變粗野的」,「山羊刺中巨怪的眼睛把它推落到山澗裡,這種描寫太殘酷了」等等。每逢此時,接著第二句話必定是:不適合孩子,不希望給孩子看,對孩子如何如何。(引起爭議的《小黑人桑布》問題也是如此,不知何故,蒙受莫名其妙、吹毛求疵的災難的總是兒童書。)真想把這本《格林童話——讓孩子聽行嗎?》(野村泫著)作為禮物送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