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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的大人~男友的房間~

難得的男友

我決定將男友這個敏感的話題定為隨筆的主題。

首先,得給男友下一個定義。我打算寫的男友,不同於男性朋友,而是更為特殊的存在。

若是下個定義,那就是:他們是男人,是朋友,而且並非普通的「男性朋友」。理所當然地,這樣的人極其難得。

雖然無關緊要,我還是試著描寫一下我討厭的男人。

能具體想出來的,是這四種類型。

愛扎堆的男人

立志當兒童文學作家的男人

不會正確使用語言的男人

只會按照固定模式思考的男人

啊呀,好討厭。光是這麼寫一寫,就令人心情憂鬱。

所謂「愛扎堆的男人」,就是擁有一群特殊的夥伴,無比喜歡他們,三天兩頭一起搞活動的男人。諸如大學時代同一俱樂部的夥伴,某個職業運動員的粉絲俱樂部等。討厭什麼呢?我討厭那種自我解放的方式——什麼「和這些夥伴在一起的我,才是真正的我」。只能在某個特定的場合才能解放自己,這就是性情乖舛,而且幼稚。

那麼不分場合,到處解放自己就好嗎?倘若這樣質問我,我會回答:當然啦,那還用說。如果得到解放的是一個給他人帶來困惑的「真正的我」,那麼首先就得改正這一點。

大多數愛扎堆的男人一旦結婚,便會成為「愛炫耀家庭的男人」或是「愛耍威風的丈夫」。非但如此,弄不好還身兼二任。這是通過觀察得到的結果。

愛扎堆男人的特徵,可以舉出愛喝酒和愛好戶外活動,然而,無論是酒量還是戶外活動的能力都很一般。若是哪方面極為出色的話,那麼與其說是愛扎堆,不如說是愛酒或熱愛戶外活動,就不屬於這一範疇了。

而且,愛扎堆男人的最大特徵,是他們都認為自己擁有一顆「少年般的心」。

還有立志當兒童文學作家的男人。

在男性兒童文學作家中,認真而出色的作家非常之多,然而不知為何,立志者中卻是怪人多多。其特徵便是筆頭勤快,三天兩頭地寄明信片來。明信片或許是關鍵所在,既沒有非寫信不可的要事,關係也說不上親密,然而明信片一寫就是好多。一讀就明白,恐怕相同的東西同時寄給了好多人。要說可愛確實夠可愛的,但不得不說,這個樣子想成為兒童文學作家大概不太容易。

要說這種人哪裡讓人生厭,便是「希望被理解」的願望莫名地強烈。我分明不打算理解什麼的,他卻一個勁兒認為必須理解,得到理解是理所當然的。

他們同時又是容易受傷害的人種。原則上,對於容易受傷害的人種,我是敬而遠之的。

此外,他們自認為具有「孩子般的心」,不僅如此,還極其珍惜那顆心。

還有不會正確使用語言的男人。

這與沉默寡言、詞彙量少或者語法不夠準確無關。說白了,就是在咖啡館裡說什麼「咖啡就行」的男人。若是問他:「咱們去哪兒呢?」他便回答:「哪裡都行。」「那麼,去公園吧。」他又回答:「太冷了,不去。」「要不看電影?」則回答:「不想看電影。」「那麼就待在家裡吧。」結果又說「啊?」的男人。

這些人自認為很「普通」,但是當追問他「什麼是普通」時,則又張口結舌。

最後,是只會按照固定模式思考的男人。

他們認為聖誕節不為女朋友在漂亮的餐廳預訂座位就是對不住她(或者要受到埋怨)。「男人一出門,勁敵有七人」,「孩子是夫妻的紐帶」等等,這無數的警句、格言、迷信和戲言,他們在不知不覺中堅信不疑。

這一類人每每與「不能正確使用語言」的人相互重疊,但另一方面,他們似乎又「希望做一個有良知的人」,比如在咖啡館裡,大概不會說「咖啡就行」之類的話。他們與其說認為自己「普通」,莫如說自認為是「男子漢」,沒有意識到這兩者其實是一回事。

順便說一句,這四條也完全可以套用在女人身上。雖說能完全套用,但我要寫的是「男友」的事情,女人暫且擱置一旁。況且,這四種類型的人也可能各具魅力(魅力真是不可思議的東西)。如果有魅力,便可能成為朋友。倘若是男性,便會成為「男性朋友」。

但那不是男友。對我而言,即便是陰差陽錯,他們也不可能成為男友。當然更不可能成為戀人。

在這層意義上,男友和戀人頗為相似。

沒有和這個人發展成戀愛關係,真是太好啦!這樣的念頭僅僅產生過一次。他是我的男友,我們有許多東西可以分享。倒不是說我們彼此相似,大概是能夠相互理解。我們能夠 輕易地理解對方感情的細膩之處和節奏,如同水滲入沙灘一樣自然而然。

之所以在能夠的下方加上著重點,是不希望與已然理解混為一談。能夠理解,無非是說能單純將拋過來的東西接住。

我們時常見面,共進午餐或者晚餐,有時則是下午茶、深夜的美酒,一起散步,真誠地交談,告訴對方在沒有見面的時候發現的好東西、好事情。

他是一位容貌和心靈都非常美的人,說什麼「沒有發展成戀愛關係太好啦」,聽上去可能有吃不著葡萄說葡萄酸之嫌,但我毫不在意。因為今後會發展為戀愛關係這個客觀上的可能性,對於我(抑或他)來說,其實是不值一提的。

我和這位男友分享的眾多事物中,最重要的便是人生,說成世界也無妨。亦即生活在同一個時代。

和戀人的區別之一便在於此。戀人是甜美得幾乎燦燦放光,特別得已然無以復加,無暇顧及人生和世界將會如何。這樣短暫而真實的瞬間十分重要。即使這樣的瞬間能永遠地持續下去,並終其一生,那歸根結底也無非只是結果。

對於我而言,生活在同一時代不僅限於男友,也是朋友具有的最大資質。

現在活著的人雖說都處於同一時代,但我所謂的「同一時代」則遠遠來得狹隘。比如說一起工作,共同製造同一件東西;一起對「現在的老頭們」「現在的年輕人」大發感慨;哪怕在我成了老婆婆的時候也活得好好的,能與我同處一地共同看著這個世界,等等。

這在父母和子女之間是絕無可能做到的。或許正因如此,人在兒童時代才那般孤獨吧。

人情

現在,我正在越南伏案寫這篇稿子。久違的東南亞。剛出機場,溫度和濕度便以令人懷念的氣勢撲面而來。眼前是多雨的國家特有的鮮艷色彩與植物的蓬勃朝氣。笑臉有如孩子般天真、體格卻充滿野性的人們。霓虹燈,大排檔,氣味。還有滿街數量驚人的摩托車和機動三輪車、五花八門的拉客者。

假期雖然不足一個星期,旅行卻能使肌體重新煥發活力,令人高興。

我把盆栽托付給了一位男士——他既是優秀的編輯,又是年長於我的男友,這才來到了這裡。盆栽是一種名叫馬尾辮棕櫚的觀賞植物。我素以讓盆栽枯死的高手著稱,然而已經兩年半了,這株馬尾辮棕櫚卻仍未枯萎,始終綠意蔥蔥。

「你要去哪兒?」

托他照料盆栽時,他問道。

「越南。」

「和誰?」

作為男友頗為少見,他會問好多問題。這便是他的性格。

「去幹什麼?」

「丈夫怎麼辦?」

「狗呢?」

「交稿期限?」

「你肯定回來的吧?」

一個一個地回答這些疑問時,我突然發現平素在種種瑣事上,我其實一直受到此人的照顧,已經有十五年了。與精瘦的軀體不相稱,他很能喝酒,而且容易溝通、喜愛讓人快樂的事情、工作能力強、萬事適可而止、有位善解人意的妻子,堪稱完美無缺。

總之,在日常瑣事的問題上,我盡量避免去打擾說著「就當我不在」的丈夫,而是借助男友的力量,方才走到今天。

初夏的越南是水果的樂園,我每天都品嚐大量的水果。青而甜的香蕉、熟透的芒果、馥郁的釋迦頭(番荔枝)、榴蓮、爽口的柚子、冰涼的山竹、沒有花紋的西瓜、清淡微甜像點心似的火龍果。

上午逛街,下午稍稍工作一會兒,夜晚便是喝酒。

過著這樣的日子,突然冒出了一個念頭:為什麼我會把盆栽交給男友照看?

我分明是有女友的。

可以列舉幾個理由。年過三十五六的她們多半已經結婚生子,哪裡有時間照看別人的盆栽?而那位男友住得較近,而且辦事一絲不苟,不可能讓植物枯萎。

不過,另外還有關鍵的理由,這是剛才坐小船渡河回旅館的途中發現的。

從許久以前起,不知何故,我就明白欠女友的人情是危險的。

大概包括我自己在內,女友們並沒有絲毫的惡意,卻有將事物時而誇大時而低估的根性。面對一件小小的禮物,她們會極其誇張地感激;而對於巨大的犧牲,卻輕描淡寫地不以為意。

這有時固然堪稱美德,有時卻讓人困惑。

比如說,托她照顧過一次盆栽,說不定曾幾何時,給別人的印象就變成了事無鉅細全部是由她來照顧的了。

而男性在這方面較為實在,總體而言。

這次這位男友,會像女性一般善於享受聊天的樂趣,因而常常被稱為「大嬸兒似的男人」,但在這種地方卻非常有男子氣概,實實在在,讓人放心。

欠了一次情,始終就只是欠一次,男友身上有這種不隨意誇大的清高。

我一面在腦子裡思考這些事情,大白天裡乘上了小船。河水綠中泛著褐色,岸邊高大茂盛的草叢中,有很多色澤花紋與鵪鶉蛋相似的青蛙。小心點哦,這裡的青蛙會咬人的。划船的女人提醒道。

傍晚,雨氣勢磅礡地傾瀉下來。我在賓館大廳喝著西瓜汁,眺望著落雨的情景。大雨冷卻了白晝的熱浪。

然而,對於充滿男子漢氣度又實在的他,我感覺自己似乎總是欠他的情。老是去麻煩他,卻不記得他曾麻煩過我什麼。可能對他而言,我便是「女友」,恰如我看我的女友那樣,是那種盡可能不要欠她們人情為佳的對象。

倘若如此,我雖然佔了便宜,卻並非我的本意。雖然並非本意,卻佔便宜了——也許應該這麼說。

金子光晴的詩篇中,有一首題為《給女人的辯白》的詩作。

給女人的辯白

女人說的話什麼都應原諒女人犯的錯不必心怒欲狂女人的謊言、女人的任性和放蕩恰似點綴女人和服的斑斕花樣將其都視為女人的色彩吧須得極力褒嘉、精心欣賞任憑偷盜還是欺騙,切莫責問瞞天過海,女人們和別的男人幽會,也切勿妒恨不必在意自己的面子自尊無論何時何地都應當氣度寬大胸襟坦蕩。女人才是花中之花然而,對那些不懂得戀愛術的偽劣女子唯有這種女子,讓我們蔑視她蔑視那些既是女人又非女人的假花

在這裡,姑且就遵循這首詩裡主張的原則,以日日摸索戀愛方法的名分請求諒解吧。

即將凌晨兩點了。從剛才起,壁虎就在窗外低鳴。在東京,正是黎明即將到來的時候。

明天很想去買點兒東西。我受人之托,得購買鹽、青瓷茶杯,還有串珠刺繡拖鞋。不用說,自然全都是來自女友的訂單。什麼重呀、易碎啦、不知道哪裡才有賣啊,她們毫不理會。對於她們這份情誼,我當然是竭盡全力予以回應,永遠竭盡全力。

人生,便是這樣構成的。

禁忌

我想寫一寫比利。

比利是我在美國認識的。那年我二十歲左右,無所事事地在紐約東遊西逛。在大都會美術館寬敞的展廳內,比利向我打招呼。那時我並不知道,美術館是個勾引無所事事的日本女孩的勝地。

我們談了談繪畫方面的事。我說我喜歡伯恩·瓊斯,他說羅塞蒂更勝一籌。我們談論了羅塞蒂妹妹寫的詩。在美術館前的石階上,我們坐下又聊開了。我買了罐無糖百事可樂,比利卻說應該喝傳統的可樂。

隨後他邀我去他家。比利的家就在附近,說是可以請我吃頓便飯,還說他擅長做菜。

被我拒絕後,比利滿臉不可思議的表情。

「為什麼?享用美食之後再做愛很快樂喲。」

「做愛?不是光吃飯啊,還要做愛?」

「可能的話。」

比利屬於那種對自己的肌肉頗為自豪的白人,臉上鬍子拉碴,雖說有一雙可愛的眼睛,但是我覺得不能這樣做。

「不行。」

我回答。之所以記住了比利,是因為那番對話十分有趣。

「為什麼?有情人了?」

被比利這麼一問,我便謊稱是這樣。作為拒絕的理由,似乎沒有更合適的了。

「真是滑稽透啦。這麼快樂的事情你卻只跟情人干,太可惜啦。」

我忍不住笑了。

那時我深信做愛只是戀人之間的事。比利卻說這僅僅是樂趣之一,與吃一頓美餐、看一場電影、外出旅行是同等程度的事情。

「所有這些事,和朋友一起做是最開心的。」

比利是這麼說的。

當然,說來說去,這不過是勾引女孩而已,比利一定經常說著這種話把女孩帶回家去。不過他關於做愛和朋友的認識,看來是非常認真的。

「跟戀人幹不如跟朋友干,這種事世上有很多呢。」比利說道。

回憶起來頗令人懷念。打那以後過去了很長時間,後來我時常在街頭意外地碰到比利。我們彼此笑著稱對方為「another tripper」(另一個旅行者),至多也就是一起喝喝酒聊聊天,並沒有更親密的交往。後來我就離開了紐約。

倘若是現在,我大概會這麼回答比利:包括肉體關係在內的友情當然存在,不和你上床並不是因為有了情人,而是因為沒有上床的理由。實際上,應該這樣回答才是。

男友和戀人的區別不在於有沒有肉體關係。一般而言,肉體關係到處都有,也存在包括這種關係在內的牢固友情。倘若從戀愛的觀點來看的話,有時會令人絕望,然而從友情的觀點出發,有時卻是美妙的事情。

因此和男友之間的禁忌並不是上床。大多數事物都是心境問題。禁忌之類,原本就只存在於每個人的心靈之中。

禁忌。

就我個人而言,禁忌是兩個人一起到觀光地去,比如盛夏的海灘、遊樂場,還有乏味的購物也同樣不行。

倘若是和戀人(如果他希望的話),我樂意奉陪。和女朋友、和家人也都可以。不過,我不能和男友兩人跑到觀光地去(還有乏味的購物)。問題在於這些地方如影隨形地充斥著疲憊。快樂是不妨分享的,而疲憊則不能。對我來說,這便是禁忌。

我認為分擔疲憊帶來的痛楚與悲傷,並且因此得到深化的關係,是夫婦的特權,而情侶是感覺不到疲憊的,所以去任何地方都無關緊要。

這世間似乎把上沒上床看得相當嚴重,真是奇妙的事。

例如,人生會在陡然之間變得黯淡。當我的人生陡然變得黯淡時,便有男友將卡洛爾·金的CD《花毯》作為禮物送給我。卡羅爾·金粗獷的歌聲,以及一曲曲簡潔而微帶暖意的旋律,恰是我那時所欠缺的。

有一段時間,我每天只聽這張CD。《I FEEL THE EARTH MOVE》、《WHERE YOU LEAD》等,這張CD收錄的全是名曲,還有《YOU'VE GOT A FRIEND》,卡洛爾·金用她那粗獷的聲音唱道:

You just call out my name,

你只須將我的名字呼喚

and you know wherever I am,

你知道哪怕我遠在天邊

I'll come running to see you again.

我都會再次飛奔來和你相見

Winter, spring, summer, or fall,

無論冬天、春天、夏天還是秋天

all you have to do is call.

你所要做的只是呼喚

我哭了。就像這首歌唱的那樣,我與送這份禮物的人,JUST A FRIEND(只是個朋友),但他卻填補了我的欠缺,這種安心和救助原來就同做愛相似。

世界上有男人和女人,真是妙不可言。遠在天邊,抑或近在眼前彼此吸引,是件美好的事情。若非如此,人生將會困難重重。

擁有朋友的奢侈,是只有成人才被允許的特權,尤其是擁有男友。

對於自己長大成人,我由衷地覺得高興。有男友陪在我身邊,真是太妙了。

兩個苦味的朋友

我有兩位「良藥苦口」的朋友。

一位是十六年來的好友,另一位交往也有十三年了。兩個人都與我是同代人,相互間並不認識。若是把他們拉到一起的話,只怕在相互排斥的同時又強烈地彼此吸引吧。我雖然這麼推測,卻懼怕這排斥的劇烈,所以毫無介紹兩人相識的念頭。

一位待人和藹可親,另一位則是冷若冰霜。兩人都學識淵博,措辭幽默妙語連珠,何止一倍於人,簡直是十倍於人的諷刺家。兩人都待人坦率(對我來說是足資信賴的首要條件),而且思路異常清晰。思路異常清晰的人因為這一點便相當孤獨,這個單純的事實,我便是從他們身上得知的。

他們本人也許會否認,他們最大的共同之處便是本質上的野性。尚未被馴服的部分,殘酷且具有攻擊性的部分。在兩人的感情中心倒海翻江的正是這一部分。

歸根結底,他們是危險的男人。

他們倆對我來說是苦口良藥,因為他們說起話來都直言不諱,而且都從我無法想像的角度觀察事物。

可能因為認識他們時還是個學生吧。因為還是孩子,大家都很殘酷。與長大成人後相比,時間和體力都綽綽有餘。其中一位和他的朋友一道,幾乎每晚都去喝酒,海闊天空無所不談。這種場合幾乎都是由交談升級為議論,再由議論屢屢升級為爭吵。偶爾和他們倆聊天時,都因為雙方富於辯才而讓爭論不斷深化,終於發展到躊躇和後悔也無法補救的地步,導致雙方都心情不快,冷漠地沉默不語。

用他的話說,我是「欠缺常識」,還沒有「適應社會」,「缺乏自覺」,「給旁人添亂」。我則說他「裝出對這個高深莫測的社會無比信任的模樣」,是「偏重平衡型」,「過於小心謹慎」,外加「用心不良」。

這位朋友對我的評論中,印象深刻的是:「你如此期盼『絕對』,簡直太天真啦。我認真地告訴你,香織,有朝一日你肯定會求助於宗教的。」

當時,我根本不明白他為什麼會這麼說。

這世上不存在什麼絕對,他說。主觀性的「絕對」也可以啊。我解釋道。即便在別人看來不是「絕對」也沒關係,事後發現「原來弄錯啦」也行,只要當時認為「這是絕對正確的」就可以了。

在說明的時候,我突然感到了悲哀。男孩子們在規勸他人時總是滿臉不悅、語氣生硬。以前我對這一點心存恐懼。

另一位朋友,從沒和他喝酒聊過天。他是個不喝酒的人。這位朋友說的話中讓我深感震驚的是:「無知就是罪惡。」

他那時在指出我的無知並加以譴責之後,甚至說道:

「連我都感到羞恥,臊得沒法活了。」

「可是,無論是誰,不可能什麼都知道吧。」我的反駁連自己都覺得不甚高明。

「借口不可能知道一切,就放棄知道的努力,這難道不是懶惰?」

我只有承認他說得在理,別無選擇。

他們都是格言的寶庫。和他們在一起時,我痛感男女之間在所有意義上的差異,對「男友的目光」竟如此尖銳甚感新鮮和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