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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不是杜蕾斯

我家附近三年前開了一個小店。店面雖小,名頭很大,叫做中華家譜研究會。如果不仔細看,很難發現店招最後跟著一個羞怯的「籌」字。就我的觀察,小店向來門可羅雀,「籌」字三年來都沒能取掉。身著唐裝的店主似乎一點兒不急,天天悠閒地在桌前練字。直到幾周前,小店終於關張,改成了一家性用品商店。這件事情像一個意味深長的寓言誘惑著我,提醒我重新思考一個問題:歷史是什麼?

沒有什麼東西比歷史更讓人氣餒的了。它是那麼難以捉摸,像一種無名的動物——遠遠看去溫順而動人,一旦逼近,立刻會成為對生活的實際威脅。

於是有人乾脆逃避,把歷史當作一堆不正經的段子。也有人心有不捨,質疑歷史究竟是個什麼玩意兒。我還見到有人幽怨地寫道:「中國人最悲哀的是,剛剛被歷史的車輪碾過,還沒爬起來,就發現歷史在倒車了。」我也和大家一樣,對歷史充滿困惑,覺得它簡直就是傳染病,可以長期潛伏,也可能短期爆發。

歷史究竟是什麼?嚴肅的答案不是沒有。相反,答案非常多。在我的書架上,《論歷史》《歷史是什麼?》《歷史研究》之類的著作多的是。羅素、卡爾、布羅代爾、布洛赫、奧克肖特等等,陌生的熟悉的,大師高人,不乏精義妙論。毫無疑問,他們的答案自有其價值。可是坦率地講,他們的答案對普遍大眾未必有用。要知道,所謂歷史,在大多數人的嘴裡幾乎就是信仰,就是宗教。而實際上在大家的內心深處,不管什麼玩意兒,一定要「有用」才行——有用才是王道,歷史也不例外。

舉個例子。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是生活在歐亞地區的人類亞種,三萬年前被現代人(也就是今天人類的直系祖先)所滅。照理說這是人類至為關鍵的重大經歷,可是除了專業人士,有多少人在乎這個?換句話說,對於普通人來說,這段歷史「沒用」。

理解了這種社會心理,我們才可以進一步討論什麼叫歷史。這時候我們會驚訝地發現,歷史究竟有什麼用,與歷史究竟是什麼,大家談的其實是同一個問題。

我記得十多年前有本小說《根》(亞歷克斯·哈里著),寫一個美國黑人歷經艱辛到非洲尋根的故事。當時小說非常火,評價也很高。可是現在我想起來卻有些疑惑:從販奴時代算起,黑人在美洲大陸上少說生活了兩三百年。直到上世紀60年代民權運動風起雲湧的時候,以黑人尋根為題材的文學仍未出現。這是為什麼?想來想去,我的結論是,對於過去三百年的美國黑人來講,吃飽肚子,少挨鞭子,遠比認祖歸宗有用。所以直到20世紀下半葉,黑人的現實生活逐漸有了起色,關於民族根源的歷史才變得「有用」起來。所謂「倉稟實而知禮節」,就是這個道理。

「有用」這個詞比較含糊。所謂「有用」,不是說歷史真能當飯吃、當槍使或者當各種工具用,而是說歷史可以滿足當代人的自我期許,這才是「有用」最核心的意義——我們希望現在和未來的生活是良善的、公平的、美好的或強盛的,所以我們把與此有關的過去,無論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都看作歷史。作為個人,也是如此——「我」希望自己是高貴的、富裕的或者與眾不同,於是理所當然地認為自己的身後鋪就了一條通往過去的特殊的道路。這就是市面上叫「愛新覺羅」的人越來越多的原因。

從「自我期許」的邏輯裡,我們依稀能看見歷史的本質。我們依照自我的期許,選擇性地去感知我們希望感知的過去,這就是歷史。

然而,問題並沒有隨之變得簡單。期望自己是智者的人,他眼中的歷史多半充滿觀念;期盼自己是仁者的人,他心目中的歷史必然充滿同情;復仇者回望過去,儘是悲憤與血淚;逍遙者揮揮衣袖,把歷史當作浮雲。可以想像,一個自認為刀槍不入的人,他的歷史肯定與上述所有人都迥然不同。如此差異的期許,它們之間有重疊的部分足以稱為我們共同的歷史嗎?我不無疑慮。

這就是為什麼宏大的歷史敘事總是透出虛假的緣故。個人依靠自我的期許,選擇自己的記憶,問題不大。而集體則往往忍不住,利用它的權力塗改我們個人的記憶,以達成它塑造自我形象的目的。聯想到那家慘淡經營,由家譜研究改賣情趣用品的小店,不得不承認,儘管歷史很「有用」,但恐怕並不具有「杜蕾斯」那樣的可塑性和普適性。

怎麼辦?我覺得,假如每個人的自我期許裡從不缺少「誠實」,權力就很難塗改我們的記憶吧。而歷史,總有值得信任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