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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寵愛的名義

昨天下午,我和笨笨在街上走著,走到一個藥店的門口,忽然看見一隻半大的黃狗,在我們身邊轉悠。

我一眼就看見,它背上有一個很大的新鮮傷口,像張開的嘴,紅色的,很嚇人。

那傷口有一隻飯碗那麼大,黃狗瘦瘦的,傷口佔了黃狗後背的小半個身軀。我一下被嚇著了,轉過頭,不敢看。

笨笨看到後,很吃驚地說:這是誰幹的?

我們想,那黃狗就在藥店門口轉悠,也許是想找藥醫治吧。

笨笨想招呼著黃狗,想領它進藥店,想個什麼方法,替它包紮傷口。他彎下腰來,對黃狗拍拍手,想讓黃狗過來。黃狗很遲疑,看著笨笨,猶豫不前。

旁邊守車的老頭說:你要給它東西吃,它才會聽話。老頭還說:這傷肯定是被人砍出來的。

於是笨笨在旁邊小店買來一個蛋糕,分成小塊,扔給黃狗,黃狗試探地吃了一塊,又一塊。周圍行人一下子就圍攏來看熱鬧,黃狗見人多了,再也不肯停留,頭也不回地就跑掉了。

我跟笨笨說:這狗這麼警惕,會是誰傷它的呢?它不知心裡受了什麼創傷呢?

笨笨說:有可能就是主人幹的呢。守車的老頭也是這麼說。似乎他還知道誰是那黃狗的主人。

我們常在電視新聞裡看到主人虐狗的消息,也常在街頭看到類似的事情。

就在剛才,我們還看見有一女學生,用繩子拖著一個小奶狗在街上走。小狗太小了,根本跑不了那麼快,於是就被一路勒著脖子,像一塊東西一樣被拖著走。

但這女學生也不是不喜歡這小狗,拖一段路,她又把它抱起來,摸一摸,玩一玩,然後又拖著往前走。

關於動物被虐的新聞,經常發生在被人養來謀利的動物身上,比如被抽膽汁的黑熊。平時大家都忽略了,被人當成寵物來養的動物,又有多少生命應享的權利。

有的大型狗是很活潑好動的,但許多人沒有條件給它提供活動空間也要圈養。有的人喜歡小狗小貓,於是貓狗長大了就會被遺棄。更不要說在細節上,給予它照顧,不離不棄,把它作為家庭的一員,不要把它作為自己心情的發洩對象。

這養寵物的人,有多少意識到動物也是有生命的呢。想到這些,我連寵物這提法都反感,寵物嘛,一聽就像在說一件沒有生命的玩具。你喜歡它,它就有價值,一旦不寵了,那就棄如破履。似乎跟道德問題太掛不上鉤了。

我想起了以前在課堂受到過許多教育,比如說,人是唯一有感情的動物,人是唯一有智力的動物,人是唯一有意識的動物。這就能推導出人是這個世界的主宰。

連岳甚至在文章裡教育有的想要小孩子的人,不要像奴隸主有了廉價奴隸一樣高興,要尊重那是一個自由的生命。

其實不能善待自己所養的動物的人,你也難以想像,他會把自己的小孩當成個平等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