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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賊,漢賊

我們幾乎每時每刻都在治貪,大到「副國級」,順延數去到「副股級」,佐親未入流的弼馬溫之類,殺卻了的,關起來的恐怕要算是「歷史之最」。據我掌握的歷史資料,唐宋元明清,這些法統清明的歷史時代,沒有哪個能和我們的「力度」相比。

但其實效,我卻以為「一般般」,殺掉的多,仍在前仆後繼;關掉的多,冒出來的似乎更多,有點「野火春風」味;更遑論逃出去的,——算得是太陽山上的撤溜,撈夠了,或是見勢不好眉頭一皺計上心來,三十六計走為上,到外國作寓公去了——報端介紹,這群貪官在美國仍是闊氣得不得了,讓世界首富國的公民驚羨不已。

寫到這裡,我竟無端地想起《紅樓夢》裡的話,套起來叫「看破的遁人了美國,癡迷的斷送了性命……亂轟轟,你暴露了我來幹,且把國家當我家……」如果說這是一群賊,也堪稱歷史之最,史載所無的一大群——剿不完、殺不滅、打不死、訓不順的「悍賊」。

也可以稱為「漢賊」的。也許這樣稱更貼切一點。他們既是民族的賊,也確實與民族不兩立。

建國初毛澤東殺張子善、劉青山,可以說整個官場為之悚然變色,顫慄驚心。現在搞一個「廳級」已經是「毛毛雨了」,除了他身邊幾個有關的人或有餘悸余悲,「他人亦已歌」,大家都很無所謂的了。

什麼原因搞成這樣子呢?

A.整個風氣壞;

B.整治措施無力;

C.官員都是建國之後的人。

這需要作點解釋,中國的腐敗風,正規地起於青萍之末,應該是從「走後門」那辰光滋生,這個腐敗小小的:要辦事,弄個炸藥包(點心)手榴彈(酒瓶),把後門弄開……其來也漸,其入也深,浸潤也廣,——從「文革」的禁錮中走出來,那種苦行僧的生活一下子消失,有酒可以喝得昏天黑地,有肉可以脹得腦滿腸肥——盡吃盡喝愈弄愈大,且是上下一致「與時俱進」,血糖指數達三十,陽性到四個加號,尿糖試紙:黑色。

就整治情形來看,我認為當局決心和腕力都是頗有可觀的。但明擺的事實是措施含糊,缺乏制度支持。武則天肅貪,是弄一些密告箱,用私人特務網巡察,確實冤殺了不少人,但這不失於一種制度,就治貪本身,也還是起到了很大作用。雍正治貪,是用密折制度。他不設內閣,躬親朱批這些私人奏折,對各地各要員的情形相當熟稔,這種制度我以為對官場的「他律」儆戒,確實有極大震懾。我們呢,「文革」之前有「三反五反」等運動,其它的政治運動也連帶有肅貪力度,是「運動治貪」。後來沒有了運動,其它措施跟不上去,貪風也就漸熾漸烈,成燎原之勢。「發現一個查處一個」這只能說是辦法。世界整個歷史沒有哪一個國家團體,「發現」了危害自身的異類而仍「不查處」的。問題本質是在「怎麼發現」,而不是發現了「追究不追究」。就「辦法」而言,我的看法也是少了又少的了。

而貪官那隊伍呢?卻是不斷「成熟壯大」熾盛得成了氣候。現今的幹部隊伍已經沒有了「新中國的締造者」。很簡單,這江山不是他打的,也就是說這家業不是他創的,他敢情就不愛護、不心痛。負責任的少了,巴結者混混兒「上去」的人也就多了。再就是貪官本來就有較高智商——紀曉嵐說過類似這般的話:君子未必有才,而小人莫不有才——他們都是念過大書的人,又都是積極的「唯物」者。好智商加之強大的心理素質,又遇上了制度不健全,又逢改革轉型環境秩序劇變……這一切一切,為貪風的滋長造成了千古良機。這悍賊的出現與發旺,實在有著它的社會深層因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