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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至重

前不久寫了篇短稿子,談一些城市設立非文明法規,汽車撞了違規行人「撞了白撞」。不久前又見中央電視台專題討論此事,有事、有證、有形影、有理據,比我說得還明白:你那個法規有違天理,褻瀆人情,不合國法。然而並沒有見到上海、瀋陽、鄭州、武漢等市袞袞諸公有所回應,更遑論有所更張。

「人命至重」是個古老的命題。倘若非戰爭、非瘟疫、非人類不可抗拒之災害,在理性社會裡,沒有哪個國家不把生存權擺在其他權利之上的,是為近乎公理的常識。

俄國在世界上樹敵如林,但庫爾斯克慘劇發生後,無論敵人、朋友,世界上所有關注的同情的目光都注射了去,因為這不是戰爭,不應對此漠然,畢竟人命關天。

關「天」。還有比天大的事嗎?沒有。什麼是「天」呢?我以為就是理性社會的人心。在世界歷史區域中,分列著許多民族對生命價值的不同理解。不同的文化理念區域,對生命的認識有著很大的差異。就中國而言,似乎有史以來就倡導著「輕生重義」。一方面是講仁恕,也就是統治階層對治下實際上的生存保障義務,使民眾對社會的安全感產生信賴;另一方面作為教化,則講究「士」與公民為了「禮」與「理」的獻身精神,也就是所謂「捨生取義」、「殺身成仁」了。這種精神,在基督、穆罕默德與釋迦牟尼分別創立的教義裡都有那麼一點點,但在他們那種宗教裡實際上是說,只有最高級的聖人才可能做到比如釘十字架、肉身飼鷹這樣悲壯的舉動,平常人倒是無須的:你老實做個好人,行善就行。只有我們中國與眾不同,千年萬年都講皇帝「最高」,他可以「垂拱而治」、「無為而治」,犧牲精神祇是講給大家聽的,他自己是半點風險也不必擔著的。老百姓們看好了某某皇帝微服私訪——其實心理很簡單:皇帝老子,你享著福,抽空兒也來瞧瞧我們過的是什麼日子呀!哪怕你帶著什麼格格、力士,再加上江湖豪客的相幫,再帶上你的情婦(或者在途中臨時傍一個也成)也好,只要肯來,我們也就心滿意足了。但這樣的事在歷史上其實極少,乾隆皇帝、康熙皇帝似乎玩過,像電視劇裡那般玩法卻是沒有的。

所以捨生取義只是孟子他老人家的說教,不適用於君,只適用於臣和民。打開歷史去看,我們能見到很多循吏,只知傻乎乎地「工作」,做了高官還窮得掉在地上噹啷響。能見到多如牛毛的烈臣、義民的傳記,殺頭、剝皮都不在乎,可他們維護的綱紀代表,卻是一個混蛋透頂的無聊皇帝。當然,在他們自身卻不是這樣的認識,他們覺得自己是在為一種崇高的秩序、理想而獻身。文天祥認為他的浩然正氣,比生命的價值要高出不啻天壤之別的類比,「是氣所磅礡,凜冽萬古存;當其貫日月,生死安足論」(《正氣歌》),「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我們從這一頭來衡量,誰還有勇氣對他們說三道四?近代不同了。沒有了君權,沒有了三綱五常。沒有了仁義禮智信——或者說約束力減弱了許多吧。民主了,有了法制與人身自由,中國的下里巴人可以稍加注意自家的生命了吧?不料又有西方人出來做詩,告訴我們:「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高尚自然是高尚的,陽春白雪美麗得刺眼,就這四句詩,能真正做到的極為寥寥。

眾所周知,美國是最講自由的,它那個領域就叫「自由世界」。但對日作戰、對朝戰爭、對越戰爭,士兵口袋裡都裝著上級發給的投降書,十六國文字——明白是說:你去給我打,為自由而戰;打不過,瞧著小命危險,你就趕緊投降。可見「自由世界」的戰士並不以自由為最高原則,而是「若為生命故,自由也可拋」。這是可想而知的事,一切權利都棚架在生命權上,沒有生命,談不上自由,也談不成戀愛。

西方人這麼做有他的文化背景,他就是那麼一種價值觀。就我對此問題的思索,要我們中國人依樣畫葫蘆,怕是永遠也做不來的。事關國家、民族的尊嚴,事關民眾的生命安全,假使當「縮頭烏龜」,當逃兵、叛徒,那這個社會和我們的國家就要出大問題,因為我們的民族太需要奮不顧身起而奮鬥的猛士了。這樣的人不是多,而是太少太少了。

但我也不贊同許多媒體倍加稱讚的「赤手對兵刃」、「勇鬥歹徒」之類的事體。我曾和女兒談過,我問:「假若遇到惡人,槍、刀子逼著你,你怎麼辦?」她說:「跟他打!」我說:「好孩子,這是要分情形的。如果是戰場,或者他是要你的命,死活只是一拼。這很簡單,拼不拼都是死,拼是出路。如果只是要你的錢財,你就給他掏,這是花錢買平安。當然,如果對手弱,不在你的話下,或者你有後援,那另當別論。總之是不到萬不得已,絕不拚命。」

這話在媒體上早已被「批駁」過了,意思是說現在社會治安不好,原因之一就是因為當事人不能「勇於鬥爭」,助長了逞兇歹徒的氣焰。但這種批駁不能讓人心服,「空手奪白刃」那是武林高手才能做的,氣焰要靠警察去殺滅,那就是他的工作,憑什麼要手無寸鐵的人和武裝到牙齒的兇徒做無謂的性命相搏?毛澤東一代偉人,他在三灣改編時期,曾窮蹙落入敵手。他似乎是這樣脫身的:掏出身上僅有的銀元賄賂押送士兵,然後夭夭而走。據克里姆林宮衛隊隊長的一篇回憶文章道,列寧在散步時也曾遇險,被一個歹徒威逼搶劫,列寧也掏出了錢財,買得平安而去。試想,他們如果硬拚,對俄國和中國的歷史進程會有怎樣的影響?列寧事後說:「只有傻瓜才會在要錢還是要命的關頭作抉擇。」是為至理名言。我們看到許多貴人高官,出入警蹕森嚴,警察保安衛護,可見他們也懂這道理。只不明白他們為何在大會小會上冠冕堂皇,表彰鼓勵平常百姓「勇鬥歹徒」。所以我以為「見義勇為」是可貴的,但也要有所為有所不為。美國在試驗第一次核爆時發生故障,兩塊極板漸漸接近,眼看就要碰撞發生震驚世界的慘劇,一位科學家奮不顧身撲上去用手將極板分開,他自己因受輻射過度患病身亡。這種「雙手掰開原子彈」的壯舉,才堪稱是真正的義行。

我們一直唱這個調子:要英勇奮鬥,全社會動員(即全民動員),提倡見義勇為,為治安的根本好轉而努力。實際上,首先要硬起來的不是弱小個體的平民,而是腰間有銅、手有利器、身有權柄的國家機器。個人的英雄風采固當提倡,如果依賴於此,那就是捨本逐末。

寫到收束,又見極端。一家銀行儲蓄所遭匪搶劫,工作人員因未能「奮起」反抗,保護國家財產,事後被開除公職。雙方訴諸公庭,工作人員把銀行給告了,理由是銀行未提供報警設施,也沒有工作人員可供逃避的貓耳洞,銀行也沒有和職員訂立「與錢財共存亡」的生死合約,憑什麼不當英雄即是狗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