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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隙

「日子快到頭了∕果子也熟透了∕我們最後一次收割對方∕從此仇深似海」(周雲蓬《不會說話的愛情》)。這歌是觀察和總結,還是體會了一遍悲喜之後的殘餘,不知道。我見過數不清的人被這首歌打動,認為是唱給自己的。愛慾能引起最廣泛的合唱,帶來最接近快感的疼痛,留下最大的空洞和希望。

【前腔】形容世事艱難惟精惟一,東北有句很野的歇後語:「頭拱地操瘸子,一步一個坎。」一直為如何文明地描述這艱難場面而苦惱,直到某明星夫婦鬧緋聞,才學會「且行且珍惜」。因愛成仇,憤世者說狗屁愛情,原本就是性慾和盲從。也罷,既然不可追,縱然真沒機會遇到,總還有機會學習適度,學會未必真心然而好言好語地道別。

因為是我家老鄰居,我說得清。十五年前,房子新落成前,他還是個秋後的處長,停前妻,遷新居,娶新妻,新房裝得像個酒吧,天天跳舞。十三年前開始打仗,十二年前打得隔了一層樓也能聽到。十一年前離的婚,兩套房子被分走一套。七年前賣的這套,直到簽完協議時才知道竟然也被後任前妻買走了。新近剛死。墓誌銘大概只好刻一個「作」字而已。

尋常煩惱。她就是嚥不下:「……我倆下火車的那天,連吃晚飯的錢都沒有,沒白沒黑的多少年才開了那兩家小店,那個小騷貨能和你遭這個罪麼?」有個頭髮花白的老司機說:「妹子你要再想不開就和出租司機說,說完下車誰也見不著誰,和你爺們硬頂就把他推過去了。」她說:「我已經這麼做了。」

他自己辯解說,是因為結婚太早,有些事兒沒經歷,還因為她媳婦捉姦捉得太二百五,直接把他倆半裸著送進了派出所。所以,那個女人是憤憤然、不情不願地和他離開北方小城私奔去廣州的,三個月後,把他一個人扔在那兒了。他如今重新被媳婦撿回家裡,靠她陰晴不定的情緒活著。

最幸福的只有出逃那晚。兩人早已是生活的成熟過客,都明白需要逐一解決和重新建立許多事情,在此期間,多次生出後悔,在彼此身體上獲得的快樂將越來越少。比起豢養情人或長期私通的人,私奔者是坦蕩的,坦蕩許多。也就殘酷許多。有個私奔者的兒子講:我少年時把他恨成一個陌生人,現在,我逐漸知道他那時候有多需要出走。

她破解了丈夫的QQ密碼,買了最近的航班去那個他號稱出差的城市,如釋重負地捉了奸,鎖定財產,請律師,起訴,冷靜地出庭,環環相扣,怒氣一直支持到她堅決地完成了離婚的最後一個環節,讓她來不及清點喪失的一切。

她經常在小區的樓下,等他們手挽手回來,拖住他,放那個女人過去,小聲央求說:「能和我回家麼?」幾年後,他退休了,真的回來了,她覺得為了孩子,一切都是值得的。

每隔一個星期,她就到他的單位去一次,衣著邋遢,蓬頭垢面,花樣百出地大聲辱罵他和那個騷娘們。她習慣了恥辱,不指望自己能夠獲得新的開始,只有把婚姻變成一場漫長的相互糟蹋。

男人公然帶著新的女人出入社交場合,一併剝奪了妻子裝不知道的資格。

「爸爸靠近五十歲的人了,絲毫不顧及我和媽媽的感受,家成了他的旅店和飯館。我跟媽媽多問幾句就要被他罵。媽媽希望我早點嫁人,可是她怎麼辦呢,讓她跟我一起過又不肯,讓她離婚吧又不現實。爸爸整天跟一個女的發短信電話啥的,那女的跟好幾個男人有染,爸爸很生氣,但居然還要跟她聯繫……」

打記事起,爸媽就睡兩個房間,各自有外面的生活,痛苦地、漠然地或帶醉含恨地對她說:「要不是你,要不是為了等你長大……」半夜,她又見到媽坐在沙發裡,手機衝著下巴,向裡面說著綿綿情話。奪過來摔到地上:「求求你們快離婚吧,別總讓我活得像有罪一樣。」

【前腔】逐漸說的全是家務事,也罷。這世界多好玩,婚戀中的鬧劇,旁人看是喜劇,不必強調曲直。小孩子遊戲追逐,拍到肩膀,角色就換過來,「該你了」,無關強弱。或者說,只要一方開始嫉妒就進入弱勢。欺騙算尊重還是坦白算尊重呢?聽人說:哪天被老婆抓到就認了。他自知沒什麼好辯白,又不打算放棄「沒抓到」的刺激。婚姻該不該取消也不必討論,活著不可缺少這種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