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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往事在我們身後塌落消散,留下幾條線索,讓我們試圖藉以修復。絕望的任務。歷史由當下塑造。

帶著親愛的駱駝和小狗走過大半個澳大利亞,已經是三十年前的事。如果我專注心力的話,可以追溯回某個特定地點的閃亮瞬間,回想起我對動物們的感情和走進那片超凡景貌中的喜悅,以及當一些潛在致命的小錯發生,讓我認清那片大地的中立態度時,心中慌亂的恐懼。但它們很快消失不見。

我在抵達印度洋——旅程的終點——兩年後,寫出這本書。在地球彼岸一處簡陋的小公寓裡,非凡的回憶壯舉發生了,讓完整的九個月——2000公里路途中的每一處營地——變得清澈(或者當時在我看來如此)。但書一旦出版後,記憶就開始褪色,就好像書偷走了記憶。真正的旅途,我在旅行時是誰,全部塌落了,只留下一個名叫Tracks(《我獨自穿越沙漠,領悟了安全感和自由》)的相似品,以及幾張年輕女人的照片,我很難認同她就是我。

照片都很精彩,但自我見到的那一刻起,它們就讓我不自在。我能初步理解,它們代表主觀能動的缺失,還有,那趟旅行——我的旅行,最終會被它的重構品納入。我是對的。它先是被我自己的書挾持了,然後是瑞克的照片,而且隨時都可能被一部幾乎與「真實發生的事情」毫無瓜葛的電影挾持。

所以我還能給這本瘋瘋癲癲的書補充什麼呢?一本從來無意去寫的書,一本早在我把自己當成作家之前寫的書,然而自出版之後,它就從來沒有絕版過。那三十載中,我有幾次機會去磨掉一些粗糲的稜角,但我一直決定不那麼做,無論它的風格多麼粗俗,它是用神韻、信心以及追求真理的激情寫就的——為了給我自己的行為撐腰:保留它吧。瑞克·斯莫蘭的幾張照片也收錄在這個版本裡。我現在無條件地熱愛它們。它們或許排擠了真實記憶,但它們不是很美好嗎?畢竟,那也是他的旅行。

我最經常被問到的問題是「為什麼」。或許更中肯的問題是,為什麼沒有更多的人試圖擺脫強加在他們身上的限制呢?如果《我獨自穿越沙漠,領悟了安全感和自由》這本書有什麼寓意,那就是,一個人應該意識到,對順從的要求看似自然,其實只是因為熟悉。無論哪裡有遵從的壓力(一個人的遵從經常有益於另一個人的權力),哪裡就有抵抗的需要。我的意思當然不是說,人們應該放下他們正在做的事,奔向更狂野的地方,肯定不是讓他們倣傚我的做法。我是說,一個人應該在最普遍的情況下,選擇冒險。心智的冒險,或者用一個更古典的詞——精神。

從我的角度看,那個問題要麼根本沒有答案,要麼就是答案太複雜,有太多方面,以至於長篇大論也沒有意義。我希望行動本身勝於解說。誰不想進入那片優美的沙漠呢?而且帶著駱駝是穿越它最明智的辦法(我負擔不起卡車)。但即使我試圖給出一個簡單的回答,我也不再是那個對自己的生命做出決定的人了。我和她關係親密,甚至偶爾為她感到驕傲,但她不是我。

那麼她是誰?要回答那個問題,你得對她那個時代有些瞭解——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什麼似乎都有可能,發達世界的狀況正被它的年輕一代徹底審視。

我們很幸運地只經歷了戰後繁榮。我們不為錢發愁。我們在其他方面擔心未來——核彈,冷戰和它的各種熱點地區,生態崩潰。我們分租房屋,學習有彈性並節儉地生活。我們形成親密的友誼,似乎有生物紐帶的韌性,它們的本意正是去複製生物紐帶。你可以選擇不去參與政治,但你無法迴避政治。它在你呼吸的空氣裡。而且政治曾經關乎正義。它曾是高尚的氣節,與職業政客卑劣的權力鬥爭無關。

我們反對戰後核心小家庭的封閉,它對安全和安保的關注,尤其是它對女人應該留在家庭領域的設想。我們想去理解塑造社會的政治力量,想去理解廣大的世界都在挨餓時,我們為何得以享受物質幸福的不公,理解階級、種族、性別間權力和機會的失衡。但對我這樣的人來說,或許最重要的是,沒有什麼和自由一樣重要。自己做決定、做自己的自由。這種志向免不了涉及冒險,同時釋放了學習、發現和轉化的機會。

我的描述當然是老生常談,現實的變數更大,也複雜得多(我們被寵壞了,也自私),但沒有人可以遠離他們時代的陳規而活。我到愛麗絲泉去,至少部分是因為被那個時代的承諾、追求和正義感的勢頭驅使。

原住民的土地權益最近被立法通過了。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理想主義者從城裡來到愛麗絲泉,實施那套法律,或者建立旨在授權給原住民的組織。我沒有直接參與這項社會運動(我忙著訓練駱駝和打造鞍座),但我肯定是旅行者中的一個,傾向於「左翼」思想,這更多的是因為我不喜歡另一邊,而非我多熱心地認同這一邊。儘管我當時還不是個作家,但已經有了作家的敏感度。作家的任務是從獨立的視角觀看世界,並且說出你看到的真相。那在當時的愛麗絲泉不是一件易事(從來都不是一件易事)。存在一個「正確的」政治見解,如果你不是100%支持那個見解,就有人指控你為對方提供燃料。我在那種道德壓力下感到的不適一直伴隨了我一輩子,讓我永遠謹防固定意識形態的盲目性。

從那以後,幾種相互衝突的政治觀點在原住民社區內部出現,那只會是好事。與此同時,澳大利亞已經對原住民正式道歉。那對他們會有多大的好處,誰說得清呢?

現在還能不能用同樣的方式這樣旅行?不,絕對不能了。那裡會有更多的人用更多的方法監視你,有更多的繁文縟節阻止你,更多禁區,更多柵欄,更多車輛,更多管制。不管你多麼努力嘗試,新的通信科技會讓迷路變得不可能。我出發的時候,仍有可能以自由人的身份穿越那片鄉野,躲開任何雷達,對你自己的生命負全部責任。

同樣,隱私的概念變了,現在對它的保護慾望幾乎成了讓人起疑的理由。我的決定背後的動機,極度個人、私密,收了一家雜誌社的錢都感覺像是自我背叛。我懷疑現在那會被認為是反常。

20世紀70年代早期,團體旅遊和買部四驅車開車到鄉間旅遊開始成了時尚。當時這就讓我震驚,坐在那些車裡的人大多數時間都被封閉起來,他們加速駛過所處的環境,都沒有真正去看,去聯結。他們的車裡裝有雙向無線對講機,他們有防曬霜、空調、特別的叢林服裝、冰箱。他們似乎有滿車的東西,這些東西把他們和身處的地方隔絕開來。因為當你理解了那片鄉野,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帶最少的裝備漫遊其中。

我想卸下負擔,減少不必要的東西。從字面意義上說,這個過程是不斷留下任何與我的需要無關的東西,隱喻性地說,或者從形而上學的意義講,是擺脫我的精神包袱。

這本書的核心,我認為,在某個片刻,是減負為另一種意識的浮現提供了空間。某種程度上,我懷疑自己一直沒有恢復過來。它與放棄邊界有關(最初很嚇人),以及與我周圍的一切融合的知覺。我盡力避免神秘主義的語言,平心靜氣地描述這一現象。

當然,我與我的環境非常和諧,對事物的相互聯繫有意識——那個網絡,或者網,我們都是它的一個部分。與一位原住民的老人埃迪先生一起旅行,讓我調適好,去接受那個變化,同時,我希望我這樣想不算冒昧,即新的心境或許跟傳統原住民與地方聯繫的方式有所相似。正當其餘的世界開始理解這門如此精深學問的價值時,它卻變得稀有了,這真是歷史上的一個諷刺。歐洲人的澳大利亞只存在了兩百年,但在那段時間裡,我們的鄉野遭受了巨大的破壞。

沙漠系統對未經訓練的眼睛依舊原始,它已經被牛群糟蹋,被外來物種折磨得失常。一波又一波的滅絕已然發生,那個進程仍在加速。我有親自體驗,寫過這件事:在乾旱期間穿越吉布森的沙漠地區,發現它生機勃勃,有大量食物供我的動物吃。接著,一個月之後,到達第一個田園柵欄時,卻發現真正的沙漠開始了——一個沙坑裡滿是要死不死的小公牛,除了有毒的松節油灌木,沒有地被植物。那條邊界柵欄標誌著整個旅行中最沮喪的過渡線。

但我怎麼會知道,僅僅三十年,我那麼瞭解的景貌會改頭換面到讓我覺得回去會很難、很痛苦的地步?

有時,我坐在沙岡上看落日,沙子裡會有精細潦草的小小路跡,是蜥蜴、袋鼬和特定昆蟲留下的。會有眼斑巨蜥的拖痕,蛇的漂亮凹坑,袋鼠的長尾壓痕,鴯鹋的三爪腳印。晚上,那些傻氣好奇的鳥兒會進入我的營地,澳洲野狗會在附近嚎叫,整夜都有小袋鼠的砰砰聲和本地小生物的窸窣蹦跳聲。現在,這些動物大多很罕見,或者消失了。它們的路跡被駱駝的爪墊、貓的足跡、狐狸腳印和兔子洞替代。不管你往哪兒看,這些新的圖案和標記都遍佈大地,就像菌絲的網。在其他地區,從非洲引進的深綠色水牛草已經佔地為王,扼制下面的一切,改變了澳洲內陸的獨特色板。

有時我覺得這些變化太鬧心,以至於我完全不想再去沙漠。其他時候,我覺得所謂鄉愁,愁的就是一種無論怎樣都不能再現的經歷,就是人和思維的方式,而他們最合適的位置是曾經。這片沙漠屬於另一個「現在」,去比較,很傻。

正如《我獨自穿越沙漠,領悟了安全感和自由》裡那個年輕女人明智地說過的:「駱駝之旅不會開始,也不會結束,它只會改變形式。」

羅賓·戴維森,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