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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在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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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我一定走了30英里或者更遠。我害怕停下。害怕失落、愧疚與寂寞的感覺會將我吞沒。最後,我進入一處決口,生了一堆篝火。我本來希望自己能耗盡力氣,不用去想事情,倒頭就睡。我處於一種奇怪的狀態。我原以為我會缺乏對情緒的控制,但我卻冷靜,理性,稜角分明,接受了事實。我決定在威盧納結束旅程,不是因為我想逃離它,而是因為,我感覺旅程已經自行結束。已經得出某種心理上的結論,就是完整了,就像一部小說的最後一頁。那一夜我做夢了,接下來幾個月的每個夜晚都是,我夢到小刨好好的。在夢裡,我又一次體驗事情的先後次序,不過結局總是她大難不死,還有,她原諒了我。在這些夢裡,她經常是人類,會對我說話。夢生動得讓人不安。醒來,我卻只能面對現實的孤寂,我驚訝於能使我接受事實的這種力量。

或許看起來很奇怪,只不過是死了一隻狗,竟會對某個人有如此深遠的影響,但你必須記得,因為我的孤立,小刨成了一個我珍視的朋友,而非單單一隻寵物。我很確定,如果意外發生在城市裡,我的周圍有同類,影響絕不會如此之大。但在那裡,在那種變化伸展過的心態下,它與人類的死亡一樣會造成心理創傷,因為在很大程度上,她已經變成人類,已經取代了人的位置。

亨利·沃德給我在地圖上指過,要在哪裡掉頭向南。根據我在那張地圖上做的記號,似乎是在某個水塘後好幾英里。我顯然犯了一個錯誤——我仍在往正西方向去,邊穿過單調的平原,邊眼看著我認為一定是山口的地方在我身後漸行漸遠。那一夜,我在一個小沙岡上紮營,它看起來就像是潮退後留下的小島。這裡是獨特、壓抑的鄉野。完全平坦,被白色石膏灰覆蓋,每隔12英尺點綴有一團含鹽的多肉類植物。這一大片廣闊的地域裡,偶爾會升起一座靜態的沙浪,被更高的樹木和矮林掩蓋。它有種棄絕的特質,讓我毛骨悚然。

當晚,我決定用那讓我憎恨的無線電機呼叫亨利,校對方向。與其說我恐慌,不如說是心神不寧。我想跟人說話。一切都太過靜止,沒有小刨跟我玩,跟我聊天,或者抱在一起。我用了半個小時才把那卑鄙的東西裝好——一長段導線搭在樹上,另一段拖在地上。不能用。我背著這個怪物走了1500英里,把它裝上卸下數百次,就需要它這一次,卻不能用。很可能它一直都是壞的。

那天夜裡,我被有生以來聽過的最寒心、最令人汗毛倒豎的聲音驚醒。輕柔的高音慟哭,越來越響。我從來不怕黑,就算聽到無法認得的聲響,也不會太驚擾。況且,一直有小刨在保護我,安慰我。但這個聲音?波紋在我的背上蕩漾開來。我起來,在營地周圍徘徊。一切完全寂靜,但現在那個怪聲變成了不經調整的持續的哀號。我開始認出驚慌心理洩露的第一個信號——這個怪聲必須有理性的解釋。要麼可以解釋,要麼就是我又要發瘋了,或者某個妖精出動了來逼我發瘋。我感覺到第一絲風動。當然,我聽到的怪聲是風呼嘯穿過上方樹頂的聲音。地上沒有一息騷亂,但現在黎明前的風,那種結實的涼氣,不屈不撓的鋒面,讓我寒徹骨髓,讓火炭發出紅光。我打著寒戰爬回鋪蓋,試圖重新入睡。當時,我願意付出一切,只要能抱住那具熟悉溫暖的狗的身體——這種需求就像身體上的疼痛。沒有了她,我突然容易受到那些脆弱與恐懼的覆沒感與非理性的影響。

那一周或十天裡,剩下的大多數日子,都是一團沒有時間的殘影。我不加注意地踏過地面,直到某片鄉野把我從精神陰謀中解救出來。我一直有種奇怪的知覺,就是我事實上是完全靜止的,我在推移轉動腳下的世界。

我偶然發現一個幾乎乾涸、正在腐爛的綠色水窪,裡面滿是牛、馬和袋鼠的漚爛殘骸。這個水窪的周圍是綿延的石牆,高高立在堤岸上。我懷疑它們是原住民的捕獵掩體,或許有幾千年的歷史。獵人會耐心地在這些石牆背後等待,躲在前來飲水的動物的逆風處,然後操著長矛一躍而出。從前,他們會保持水窪清潔。現在沒人留下來維護和照管這處依稀仍然美麗的飲水池,連駱駝都對它嗤之以鼻。它是條可怕的陰溝,有死亡和腐朽的氣息。那天晚上,我確保駱駝們從我的水桶裡喝足了水,才放他們離開,只是以防萬一。幸好水窪太冷,他們不想在裡面打滾。

大約在這個時期,我進入了一片景觀,那很可能是我在整段旅程中見過的讓人印象最深刻的超現實景觀,我花了一天的時間探索它。一塊巨大的窪地沉陷在斷裂的高原上。邊緣的地平線上全是各種色調的懸崖,任你想像。有些陡坡如細瓷般平滑光澤。有些是耀眼的純白色,有些是粉色、綠色、淡紫、棕色、紅色,等等。窪地被海蓬子21覆蓋,我當時還以為叫「沙火」。完美的名字。這種植物乾枯之後,就變成千千萬萬種顏色——彩虹七色,和懸崖的光暈與虹彩交相輝映。這個失落世界到處點綴著雕琢怪異的岩石和卵石堆。是透過多色眼鏡看到的火星地貌。我撿起並留下了一塊小岩石,它是一塊鑲有閃片的淡粉色砂岩,一邊呈小波浪狀,形成鋒利的小稜。

但連這麼探索性的行走都讓我感覺空洞。我必須逼迫自己去走。現在做的每一件事都像那樣——不是自發的,迫於無奈。我晚上甚至放棄為自己做飯了。我會在包裡亂扒一氣,找到什麼吃什麼,儘管我不餓,也要逼自己啃點東西。

另一個阻止我前進的地形怪狀是黏土湖。完全平坦,烤乾的歐幾里得幾何式棕色表面延續無數英里,上面沒有一根草、一棵樹、一隻動物和一叢三齒稃——除了打轉的塵土形成棕色塔柱,稀薄歪斜著,被吸進近乎白色的灼熱天空,沒有其他。看著這些黏土湖就像在凝視平靜的海洋,只不過你能在這上面走路。緊挨著一個大土盤的,是一個小型的複製品,直徑大概有100碼。一個叢林舞廳,一個深入腹地的圓形劇場。我把駱駝拴好,讓他們在灼熱、乾淨、明亮的燥熱裡午休,我脫掉衣服去跳舞。一直跳到不能再跳——我舞出了一切,小刨、旅程、瑞克、文章、全部,我喊叫、怒號、哭泣,我跳躍、扭曲我的身體,直到它拒絕再有反應為止。我爬回駱駝的身邊,滿身塵垢和汗水,疲倦地發抖,耳鼻嘴裡都是土,然後睡了大概一個小時。醒來後,我感覺痊癒了,輕飄飄的,準備好迎接一切。

我現在好了,而且真的回到了駐地附近的鄉野,這裡的小徑很多人走過。我在下一個水塘洗澡游泳,洗了頭髮和衣服,晾在鞍座上曬乾。在那裡曬乾大概需要五分鐘。向前走時,我向自己保證,那天晚上我會好好吃飯。我頭太暈了,太瀕臨崩潰邊緣,無法再繼續行程,我需要把自己拽下來。

我發現有一輛車過來,帶著一連串的紅土高速飛馳,一直延伸到地平線。我心想,一定是駐地的人出來檢查水塘的。我匆忙穿上衣服,試圖把腦筋扭成正常的狀態,跟幾個鄉下人簡短地聊幾句天。他們通常是沉默寡言的人,但我其實害怕那輛車。

不是鄉下人,是大眾媒體的豺狼、鬣狗、寄生蟲和賤民。等看到長焦鏡頭對準我時,已經來不及躲起來,或者拿出槍來朝他們掃射,我甚至都沒有意識到自己瘋得能做出這種事。他們突然湧出車外。

「我們給你一千塊錢買你的故事。」

「走開。別來煩我。我不感興趣。」

我的心臟撲通直跳,像只走投無路的兔子。

「好吧,看在上帝的分上,你好歹也能過來喝瓶冰啤酒吧。」

他們對人性的心理結構發掘得真深啊,沒法用一千塊錢買通我,竟然想拿一瓶啤酒來賄賂我。我接受了賄賂,同時查明了世界上正在發生什麼事,以及他們為什麼在這裡。他們偷偷夾進幾個問題,有些我敷衍地回答了,其他的我拒絕評論。

「你的狗呢?」

我不知道怎麼迴避這些人——又一次忘記了遊戲規則。要麼把他們的腦子打開花,要麼就甘心順從地縮成一團,努力保持自控。

「她死了,但請不要刊登出來,因為這會讓家裡的幾位老人非常心疼。」

「噢,好吧,我們不會的。」

「那算數嗎——你的話?」

「當然,當然。」

但他們當然刊登出來了。他們帶著獨家新聞飛回珀斯,編造了一個故事,出版了浪漫神秘的駱駝小姐的神話。

那天晚上,我遠離大路,在茂密的灌木叢裡紮營。這完全在我的預料之外。那些我見到的一整天嗡嗡亂飛,還讓我隱約好奇的輕型飛機是為我來的。城裡那些人的腦子裡到底進了什麼水?我注意到,當記者們說起目前的新聞報道時,都有種歇斯底里。全球矚目,他們說。我無法相信。他們將倉促回城,在醜陋的大鬧劇中扮演他們的角色,美其名曰為「公眾有知情權」。我決定在那裡等上幾天。如果媒體真的在找我,最好躲到事情平息為止。

真正擺了我一道的是那個越野者。回到文明社會之後,出於受人矚目的渴望,他講了一個故事,說他曾在沙漠裡和這個了不起的女人「共度良宵」。引用的話大致是這樣的:「很浪漫。她裸露的肩膀從睡袋裡突出來,鈴鐺在背包上叮噹作響,我和她在月光下聊了幾個小時。我沒有問她為什麼這麼做,她也沒問我。我們彼此理解。」對一個裹著浸透汗水、濺了駱駝污物的骯髒鋪蓋,還被太陽曬昏了頭的瘋子來說,這個描述不算壞,她當時正天真地準備在坑裡睡覺。真是只可憐蟲。或許他以為他在幫我的忙。

第一批汽車和電視攝像機等抵達時,我跑進灌木叢裡。這些記者雇了一個黑人追蹤者。但現在我的鬥志已經回來。這些人,他們太蠢、太笨重,他們不屬於這裡,至少我在那方面比他們佔優勢。我在我的掩護後面低聲默念印第安人的戰鬥吶喊。我穿過灌木叢繞了一圈,離他們只有20英尺。我紮營的地方是片沙地,所以就算是看不見的傻子都能追蹤到我。我的腳印明顯得就像霓虹燈標誌,像沙岡上的馬克卡車車轍。

「行了,小伙子,她人呢?」其中一個被汗浸濕了紅T恤的胖子對黑人追蹤者說,悶悶不樂的中暑表情與他的臉剛好相配。

「哎呀,老闆,那個駱駝小姐可能真的很機靈,她可能把足跡都蓋上了。我看不到她去哪兒了。」他搖搖頭,若有所思而困惑地搓著下巴。

好耶!嗚嗚!我真想蹦出來親他一口。他完全知道我在哪裡,但他是站在我這邊的。胖子咒罵了一聲,極不情願地把「十塊錢」的報酬遞過去。原住民微微一笑,把錢放進口袋,匆匆離開——走150英里的土渣路回威盧納。

我回到營地,給火堆加柴,感覺像被扒了一層皮。我的胃縮成一團緊張而冰冷的死結。蒼天在上,這到底是怎麼了?以前有人這樣旅行過啊,怎麼我就招人耳目了?我還不知道狂熱的程度。我想過掩蓋我的路跡,但騙不過原住民。他們當中總歸有人能找到我。我想過用幾顆霰彈槍的子彈把他們全嚇走,但馬上放棄了那個念頭——只會徒增一個故事。

然後我看到瑞克的車以光速衝過,有幾輛車在追他。「哦,我的天,到底怎麼了?」瑞克五分鐘後回來,拐上我的路跡,朝我駛來。他剛給我一個含糊的概要,他們就全擠出車外了。有些是倫敦來的媒體,有些是電視台來的,有些是澳大利亞的報紙。我噓他們,對他們咆哮,咬牙切齒。我跺腳走進灌木叢裡,從樹後直截了當地命令他們放下相機。後來瑞克告訴我,我的樣貌舉止都像個瘋婆子。完全符合他們的預期。我在含鹽的水塘裡洗了頭髮,所以頭髮在頭頂炸開,呈捲曲漂白的電光環形態。我一身破爛,皮膚被太陽烤黑,而且過去一個星期左右都沒怎麼睡覺,所以眼睛就是一道懵豬眼的小縫,下面掛著棕色的眼袋。我還沒有從失去小刨的事件中恢復過來,無法應付這種侵襲,在當時的我看來,他們就像星系間的軍閥。我太固執,太瘋狂,於是他們尷尬地拖著腳步,按照我的要求做了。我返回來。然後,我竟像個傻子一樣稍微妥協了。好奇害死貓。回憶這件事時,我也對自己很驚歎。這些人前一秒還準備把我踩在腳下,我怎麼跟他們翻臉之後馬上就心懷歉意了?我仍然不許拍照,於是其中一人拍攝了我的篝火。「不能空手回去,我會被解雇的。」

有個人在為電視媒介辯護,還溫和地譴責我不與公眾分享自己之後,甚至道歉了。他說:「真相似乎經常擋道,多可笑。」

其他人為我對宣傳的反感找借口,先是在嘴上說,後來印了出來,說我忠於一家雜誌社,在為那本雜誌旅行,因此不能跟其他任何人談論它。他們為什麼不能理解,有些人就是不想出名——一旦出名,隱姓埋名就不是花錢買得到的了。瑞查德扮演保護者的角色。我很高興,我感覺勢單力薄,又太糊塗,無法保護自己。而且,他能說他們的語言。他們終於離開,瑞查德和我可以放開聊天了。他給我講了他自己經歷的折磨。在某張晦澀的國外報紙上,他讀到,駱駝小姐迷路了,於是四天沒有睡覺,試圖趕在一大撥記者之前聯繫上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死了。在威盧納,他被記者們跳到背上,沒能成功甩掉他們。他給我看他隨手拿的幾份報紙。有我對著相機微笑的圖片。

「他們是怎麼搞到這些的?」我目瞪口呆。

「遊客們在賣照片給報紙。」

「豈有此理。」

有幾個記者有趣。他們說了這樣的話,「戴維森小姐以莓果和香蕉【?】為食,還說,如果她餓極了,會殺掉她的駱駝吃肉」。或者,「戴維森小姐有一夜遇到一個孤獨神秘的原住民男人,他陪她旅行了一段時間,然後他無聲無息地消失了,怎麼來的怎麼去了」。還有(來自一份美國的叢林徒步雜誌),「這個星期駱駝小姐羅賓·戴維森不得分,因為她肆意消滅澳洲本地【?】駱駝。可能她以為這是她的巨獸狩獵之旅」。白癡。

敵人也突然間全部改變立場了。我在愛麗絲泉那段勤儉節約、低頭做人的日子裡激怒過的所有人,本來會唾棄我,突然都趕上了宣傳的潮流。「當然,」他們說,「我知道她,她所有的駱駝知識都是我教的。」

至此我才明白,我給自己惹出了什麼麻煩,至此我才知道自己他媽的多遲鈍,多沒有預見。看來,女人、沙漠、駱駝、獨自一人,所有元素組合在一起,擊中了這個時代冷淡、無情、疼痛的心智的軟肋。它點燃了人們的想像力,那些自以為與人疏離、無能、對瘋狂世界有心無力的人。選中這麼一個組合,不是我的運氣是什麼?這種反應完全在意料之外,非常、非常不可思議。我現在是公共財產了,是女權主義的象徵,是心胸狹窄的性別歧視者的笑柄,還是個發瘋、不負責任的冒險家(儘管我如果失敗了,會瘋得更厲害)。但最最糟糕的是,我因為做了一件勇敢的事,超出了普通人期待的可能,現在是個神話般的人物。那與我想分享的事情背道而馳。我想分享的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任何事。如果我可以磕磕絆絆地穿越一片沙漠,那麼任何人都可以做到。對長時間以來習慣且怯懦膽小保護自己的女性來說,尤其如此。

這個世界對小女孩來說,是個危險之地。此外,小女孩比小男孩更脆弱、嬌柔、敏感。「當心,小心點,看著。」「不要爬樹,不要弄髒裙子,不要接受陌生男人的禮物。聽就好了,但不要去學,你不需要那個。」於是小蝸牛的觸鬚長得越來越長,當心這個,尋找那個,探究事情的底細。都是威脅。於是她浪費太多精力,去力圖打破那些線路,推開不計其數的嘗試,它們設法壓制她的能量、創造力、力量與自信;十分有效地在她四周築起藩籬,排除了可能性與膽量;十分有效地把她困在缺乏自我價值的觀念裡。

現在他們創造了一個傳奇,讓我顯得與眾不同,出類拔萃。因為社會需要這樣一個傳奇。因為如果人們都開始實踐自己的夢想,拒絕接受提供給他們的無果乏味的常態生活,就會變得難以駕馭。還有那個「駱駝小姐」的名號。我如果是個男人,哪怕在《威盧納時報》上被人提到都算我好運,更別提國際新聞報道了。我也無法想像他們會創造出「駱駝先生」的措辭。「駱駝小姐」的四周是一種被恩賜的美好光環,讓我感恩戴德。貼上標籤,束之高閣。多麼冠冕堂皇的把戲。

***

瑞克在鎮上遇到一個男人——彼得·繆爾。他以前是獵狗人,一個傑出的追蹤者,我後來發現他是我見過的最棒的、最多才多藝的叢林人之一——正在消失的一類人。他帶著妻子多麗和孩子們前來看望我們。見到一些平和、愉快、安靜的人真好。我們談論我剛剛穿越的鄉野。彼得可能比任何人都更瞭解它。他這一生都在白人與原住民的文化之間搖擺,並且結合了兩種文化的最佳元素。他告訴我們威盧納的情況。小鎮已經被記者入侵,懸賞任何能找到我的人——一種圍攻;警察徹夜接到國際電話,已經準備好擰斷我的脖子,可以理解;飛行醫生的無線電廣播被呼叫阻塞,到了真正緊急的呼救無法接通的地步。我現在真的憤怒了,內心深處沸騰著怒火。說來也怪,鎮上所有人(威盧納大概有20個白人,城郊的棚屋裡還住著一大群黑人)都站在我這邊。他們一聽說我不想被宣傳,都不遺餘力地保護我不受干擾。全鎮都拒不開口。

彼得和多麗把他們在威盧納以外幾英里的第二棟房子提供給我藏身。康尤的人邀請我把駱駝放在他們的馬場裡,而且繼續對我的行蹤裝聾作啞。

「駱駝小姐?對不起,老兄,不知道。」

我和瑞克開車進入威盧納,然後他告訴我,已經安排好詹妮和托利過來見我。親愛的瑞克。我正需要他們。

我們給藏身之處置辦好奢侈品後,就開車去了米卡薩拉——西邊100英里處一個稍微大點的鎮,去機場接小詹和托利。看到他們時,我說不出話來,但緊緊地拉住他們。我們進鎮上喝了杯咖啡,大談各式各樣的奇聞趣事。見到他們,摸到他們,就像打了一劑補藥。他們理解。他們輕撫我受驚的羽毛,逼我笑話所有的瘋狂。我開始感覺不那麼像一隻被追捕的動物,更像個正常人了。我以前說過,友誼在澳大利亞的某些分區裡,幾乎等同於宗教。無法對其他文化群體描述這種親密與分享的關係,對那些人來說,友誼只意味著晚宴,能讓人俏皮地討論工作和職業,或者是「有趣」人的聚會,個個都多疑、謹慎,唯恐自己不夠有趣。

還有郵件。鋪了幾英畝的郵件。朋友、親人的信,也有幾百封匿名來信,大致要義是:「你做到了我想做的一切,但我從來沒有勇氣嘗試。」他們幾乎就要認錯,而且這些來信最讓我困惑和洩氣,因為我一直想撼動他們,告訴他們,勇氣和這個關係不大,遠沒有純粹的幸運與持久力重要。一些是年輕人的留言,他們在第三頁詳細描述了自己(通常是高大帥氣的金髮男子),然後說他們知道秘魯有一片很大的密林,我有興趣和他們一道探索嗎?有些信是退休老人和小孩寫來的,而且令人驚訝的是,有相當大比例的信是精神病院的人寄來的。這些信同時是最有趣,也最難理解的。大量的圖表、箭頭和奇怪的神秘信息,我確信一周以前我一定能完美地理解。一封老朋友發來的電報上寫著:「他們說,龍安寺22的沙子甚至更加無垠……」我喜歡。

那天,我們歡笑著,互開玩笑,也灑了幾滴眼淚,然後去本地酒吧打撞球,那裡,有個女人(ABC的本地通訊員)注意到瑞克的相機,問他知不知道駱駝小姐在哪兒。他回答,他聽說她會在大約一周之內到米卡薩拉,再從那裡南行,但能不能別刊登出來,因為他知道駱駝小姐極度討厭宣傳。她嘖嘖兩聲,說好,可不是嘛,多可怕,可憐的人兒,等等,然後立馬偷偷摸摸地回家打出一篇文章,讓每個人都被混淆了視聽,而我們笑得東倒西歪。瑞克裝出一副完全無辜的模樣說出所有那些話,還以一般人應有的禮貌為名,乞求她做正確的事,而明明知道她不會。我開始賞識瑞克在操縱他人這門精妙藝術中的本領。之後,我們給豐田車裝上更多的糧食,加速回到我們在威盧納的小破房間。

我們全都安頓在一間房裡,火焰熊熊。我們裹著毯子坐在那裡,烤棉花糖,聊啊聊啊聊啊;我們喝了真正的咖啡和百利甜酒,做了菠菜派和其他佳餚,並外出去探望康尤的駱駝;因為我已經對我穿過的鄉野極為狂喜,還因為在狗兒事件之後的那種狀態下,我感覺在某種意義上自己沒有真正看到死亡,於是我們決定沿著坎寧路開車回去。

第一部分還好,駐地的大路相當不錯,但一旦進一步深入沙漠,速度就被降到了每小時五英里。就在我頌揚這片鄉野的蠻荒、無人馴服的純粹特質以及魔力與自由時,我們轉了個彎,見到一架直升機,停落在一條溪床上。探鈾礦的人。就沒有什麼神聖的嗎?

我們在坎寧路上度過了極樂的兩三天,然後回到威盧納,那裡正在舉辦一場競技賽。方圓幾百英里,幾乎每個駐地的人都來參加了。在僻遠的地區沒有太多社交事件,所以即使正在經歷乾旱,每個人還是齊心協力地努力過來了。這座老鬼鎮裡空蕩蕩的建築曾經因為黃金潮奢華熱鬧過一番,現在被塗鴉和碎玻璃覆蓋,裡面一般住著警察、酒店老闆、郵政局長和小店店主。現在就是一個鄉下大都會,是對它昔日繁華的朦朧回憶。那天晚上有一場舞會,朋友和我都被誠懇地邀請了。我們抵達時,在傾頹的大堂遇上了穿西裝的保鏢。他不知道我們是誰,說不能進去,因為我們沒有打領帶。這是阻止原住民入內的禮貌方式。成群的黑人在門外徘徊。

這對我是個困境。當小詹和托利對黑人的待遇義憤填膺時,我被夾在兩個版本的真理之間。我喜歡駐地的人,知道他們不認為自己是種族主義者。當他們看著小鎮周邊暗淡的營地時,只看到暴力、污垢,卻看不到新教徒勤奮的職業道德,這讓人費解。不管是在傳統上還是現在,儘管他們通常屈尊俯就地敬重原住民老人,卻無法超越眼前和自己的價值觀,去理解為什麼原住民會消亡,以及他們從中扮演了什麼角色。威盧納有大量社會問題,是文化會產生何種破壞的典型。

一天之後,我們離開威盧納。與小詹、托利在路上待的最後一夜,我終於說服他們,駱駝實際上是人類。我的駱駝習慣在營地附近閒晃,尋找餵食,或者一直等到我掉以輕心,他們就把嘴唇過長的臉偷偷探進食品袋裡。我們當晚吃晚餐時,就被杜奇逗樂了,他不斷試著去夠一大罐蜂蜜,他知道就藏在我坐的地方附近的一個儲物袋裡。我叫他滾開。接下來就開始了一場遊戲,叫「看看你可以把小羅逼得多狠而不至於被敲打」。他若無其事地緩慢向前挪動。他要是個人的話,類似的行為就像把手背在後面,眼睛邊盯著天空,邊吹口哨。我們假裝繼續吃飯,但都在用餘光看他。他一個猛衝探進袋子,我輕輕彈了一下他的嘴唇,他退開大概六英尺。我們繼續吃飯。然後,讓托利笑得歇斯底里的是,杜奇假裝去吃一團完全枯死的灌木,眼珠亂轉,這樣他的小豆眼就能盯住蜂蜜,當他以為他的天真和轉移注意力的策略已經充分騙過我們時,撲向袋子,試圖帶著它拔腿就跑。「好吧,小羅,我收回我所有的話,你完全沒有擬人化。」

在槍管路上的巴比事件發生以後,我吃到苦頭,才學會在夜裡把食物打包紮緊。我打開一個櫻桃罐頭(在那裡的終極奢侈),為了維持愉快的情緒,我把剩下的一半放在鋪蓋旁邊,想用來當早餐。早晨醒來,我看到巴比的頭搭在我的腿上,嘴唇上全是可疑的櫻桃污漬。根本治不好他們這種貪吃。而且我有點喜歡這樣,它讓我大笑,而且我經常把我省下的任何食物給他們,也強化了這種行為。給他們什麼吃,他們都不挑。我可以撿一片圍籬樹葉——其實就是他們正在吃的東西,他們也會都來爭搶,就因為是我喂的東西。

和瑞克在一起的接下來幾個星期,輕鬆而愉快。和另一個人待在沙漠裡的怪事是,你們要麼淪為最怨恨的敵人,要麼成為最親密的朋友。起初的形勢一觸即發。現在,沒有了他掠奪我的情感壓力,或者更確切地說,因為我接受了事情演變的方式,加上瑞克變了,這份友誼被牢牢地鞏固。它有了一個堅如磐石的基礎,叫作「共同經歷」,或者因為見過一個人最糟和最好的樣子,培養出了剝除所有社會價值(即,另一個人類的赤裸骨架)的寬容。他從這趟旅程中學到許多;有時我想,他得到的遠比我還多。我們共同經歷了不可思議的東西,它從根本上改變了我們兩個人。我想我們彼此非常瞭解對方。況且,他現在也從相機後面走出來了,成為了旅程的一部分。

那期間,駱駝的飼草狀況比我預期的要差。有瑞克在就不是太嚴重的問題。他很了不起。他一定開了一千多英里,從米卡薩拉給我分程運回成捆的燕麥和苜蓿。

他因為狗的死極度沮喪。我想他以前沒養過寵物,這是他與動物之間最親近的關係了。他們肉麻地彼此相愛。我之前從沒見過小刨那麼喜歡一個人。從威盧納離開幾個星期後,瑞克一天夜裡很晚才回到營地,他仁慈地開了幾百英里的爛路去拾飼草。他極度疲勞,感覺不舒服。他把我從一個特別不安的夢中吵醒,在夢裡,小刨正嗚咽著圍繞營地打轉,但我叫她,她卻不進來。瑞克非常疲憊,當他來到我身邊時,說:「嘿,小刨在那兒幹嗎呢?我進營地時差點撞到她。」他忘了。我不知道怎麼解釋那件事,甚至不會去嘗試解釋,但那幾個星期裡不止一次發生了這種事。

此時我們開始輪流引導駱駝。或者說,我有時極不情願,緊張地允許瑞克引導駱駝。他控制得很好,只不過杜奇恨他,激情的妒火熊熊燃燒。哦,我暗中那個竊笑!如果瑞克試圖做點什麼,杜奇就會翻白眼,昂起頭,鼓脹脖子,威脅性地假裝發出嘟囔聲,他依稀記得公駱駝這麼幹過。意思就是:「你不是我的頭頭,如果敢碰我,我就把你像小樹枝一樣折成兩段,你這個小角色。」我知道杜奇不會真傷害瑞克——好吧,我99%確信——但瑞克更願意把對付杜奇的活兒留給我。真的很好笑。我會站在瑞克附近,讓他試著把鼻繩套到杜奇頭上,杜杜就會該幹什麼幹什麼,然後把頭拱到我腳邊,抽著鼻子輕輕咬我,充滿愛意地黏人,只是為了顯擺給這個新丁看,他的情意都是為誰。

我怎麼也說不夠駱駝的好話。他們最後終於爭取到蜂蜜了。瑞克和我開車回一處駐地給《國家地理》雜誌捎信,回來後,整個營地都鬧翻天了,蜂蜜抹得到處都是。背包、睡袋、駱駝的嘴唇、睫毛、臀部,一切。他們完全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一看到我們馬上就跑掉了。

我在那個地區遇到的所有駐地的人都好得不像話。再說一次,你無法從他們的臉上知道,乾旱正在摧毀他們。他們餵飽我們,餵飽駱駝,直到我們像小布丁一樣滾動前進。他們還告訴我,卡那封無疑有一個歡迎委員會,那是我曾計劃到達的沿海地區的一個鎮。哎呀。修訂計劃。我幾個月前在路上遇到一些人,是極少幾個我立刻喜歡上的人。他們在卡那封以南幾百英里處有一個綿羊牧場,靠近大海,他們讓我順道去拜訪。我決定就那麼辦。如果他們準備好接受駱駝,那就解決了我的一個主要問題。

2

還剩最後幾百英里時,最終的災難發生了。瑞克在身邊,給我造成了一種安全感的假象。現在當然不會出問題了,我們已經經歷這麼多,走了這麼遠,剩下的都是小菜一碟。我們沿著加斯科因河穿過駐地,飼草似乎好了一點兒,瑞克也在,一切似乎都沒問題。然後澤萊卡開始內出血。

我無法辨別血是來自陰道還是尿道。我做了尿道感染的初步診斷,每天把我自己的藥給她灌下40片。我把這些藥片包在一個橘子裡。還給她注射了大劑量的土黴素,希望能有好轉。她一直在喂哥利亞,現在除了皮包骨頭什麼都沒有了。瑞克開車去了下一個駐地多格蒂丘陵,看能不能搞到一些人工飼料和藥品。澤萊卡絕食了。我想她肯定要死了。

多格蒂的人給瑞克裝滿補給品,讓他開了一輛運牛卡車回來裝載澤麗,使她被舒適地帶去駐地,她可以在那裡好好休息,接受人工飼養。駐地的好客之道。

那頭固執的老母駱駝拒絕跟那輛卡車有半點兒關係。我們試了所有方法。我們為她鏟出一條坡道。沒用。我們用繩子抽她的屁股,賄賂她,勸誘她,揍她,她都不願意踏上那個東西,愛不行,錢也不行。我決定給駱駝裝好鞍座,走路去多格蒂,隨她自己走,這樣她就會跟著我們。就在那時,她嚇到我了。不管有沒有哥利亞,她都要掉頭回愛麗絲泉。我試了兩次,兩次她都往正東方向走直線回家。我把她拴在後面,慢慢地走路去多格蒂。

第一天晚上,我們在一個水坑旁紮營,聽到頭頂有輕型飛機的轟鳴聲。它在我們上空盤旋了幾次,又短暫地降下機翼,讓我們詫異的是,它降落在波紋狀的灰土小徑上。瑞克開車過去看那勇敢瘋狂的飛行員是什麼人。十分鐘後他回來了,車前面坐了一個頭頂寬邊牛仔帽、腳踏馬靴、裝了馬刺的人。他跳下車來,熱情地把我的指關節握得咯吱咯吱響,並自我介紹。他說,他聽說我有一頭生病的駱駝,於是想著可以順道過來看看我有沒有什麼需要。我們早前經過的一個駐地是他的,但他當時不在。我把他帶到駱駝那裡,他起勁地告訴我,想當年他父親也有駱駝,所以對它們略知一二。「是啊,她病得相當厲害,這個老姑娘,」我邊說,邊輕易地講起鄉下的行話,「像只果醬罐上的烏鴉,真的。是啊,很快就要瘦成烏鴉的餌料了,可憐的母駱駝。」澤萊卡現在看起來就像個奧斯維辛集中營的倖存者,正和另外兩頭健康的小公駱駝站在一起。男人平靜地走向杜奇,若有所思地看著他,緩慢難過地搖搖頭,說:「是啊,哎喲喂,你這頭駱駝病得真是不輕啊。可憐的老笨蛋。嘖嘖嘖。不過不知道你能為他做什麼。」瑞查德和我莊重地試圖憋住我們噴濺的口水和假笑,同時這個男人繼續跟我們聊駱駝。瑞查德開車送他回到飛機那裡,他在一團細塵中起飛,放低機翼,飛回家了。現在講起那件事,我們仍會發笑。

一天之後,我們丁零噹啷地進入多格蒂。瑪戈和大衛·斯泰德曼夫婦第一眼就愛上了駱駝,毫無節制地寵溺他們。在那裡待了一個星期之後,澤萊卡已經好轉到我認為她輕易就能走到海邊的程度。我相信游泳對這個老姑娘大有益處。借助牛圈,我一直避免哥利亞接觸她,這加速了她恢復的進程。儘管我給他一桶又一桶的牛奶和糖蜜,但小犢子沒有一秒鐘不在尖叫、哀號、詛咒我。小豬玀。這對澤萊卡也造成創傷,她一直試圖把乳房擠進欄杆讓他吸吮。又一個星期的嬌養護理,她看起來比整個旅程的任何時候都更健康。她甚至能在晨光中尥一兩次蹶子了。

我決定把他們全帶去兀裡駐地,小詹和大衛·湯姆森在那裡急切地等待我們到達。那片房產距離海洋只有50英里,而且距離卡那封、歡迎委員會和媒體有幸運的100英里距離。我仍擔心記者,於是為了確保他們不會對我窮追猛打,我們決定用斯泰德曼夫婦的無線電發一封假電報,由我發給瑞克,寫上,「澤萊卡仍在生病,會在十一月中旬到卡那封」——骯髒的伎倆,但我後來發現這是個好伎倆。我想獨自完成最後這一小段路的旅行,瑞克和我安排幾周後在兀裡見面。

天氣現在開始轉變。沙漠裡沒有真正的春天和秋天。要麼冷,要麼熱,非常熱、熱死人。現在進入了熱死人的階段。多格蒂周圍的駐地由良好肥沃的鄉野組成,我到達的更南邊則大相逕庭。起伏的紅色沙脊被發育不良的卡其色矮樹覆蓋,那種樹叫萬莠樹,也是圍籬樹的一種,本來是駱駝飼料,但我的駱駝拒絕碰它。他們從來沒見過它。幾天之內,他們就掉了在多格蒂長起來的所有膘。我試圖說服他們這東西好吃,但他們不相信我。不信任我。而且那裡除了萬莠幾乎沒有別的。等我抵達兀裡前的最後一個駐地卡裡薩拉時,再次為他們擔心起來。

這次是喬治和洛娜救了我。我進入他們的家園——一個極富魅力的鐵皮小棚屋,但坐落在一個滾燙的沙坑裡,被零零碎碎要壞不壞的機器和馴服的野山羊圍繞。這兩個人讓我吃驚。他們什麼都沒有。沒有電,沒有錢,旱災讓他們遭受了重創。但他們是非凡的人,和我分享他們的一切。一瓶治馬匹腸絞痛用的陳年啤酒,洛娜一直留在床底下,天曉得留了多久,為了這個場合拿出來了。她給我昂貴的飼料喂駱駝,而且把我當成失散多年的女兒一般照顧。他們是澳大利亞所謂「真正鬥士」的完美示例。洛娜,一個五六十歲的女人(很難說),仍不用鞍座地在馬群中急衝猛闖。喬治用幾根金屬絲和腳踢的方式讓駐地裡所有的水塘和機器保持運轉。不知他們是怎麼堅持下來的,完全一無所有,卻仍善良、慷慨、溫暖,沒有怨言。那晚我離開他們之後,他們又開著老爺車給我送來更多的駱駝飼料和一瓶溫熱的檸檬水。車在路上出故障了,但喬治什麼都能修好,他們深更半夜到達營地。在旅程中遇到過的所有內地人中,我認為喬治和洛娜是叢林戰鬥精神的最佳體現。

我現在離兀裡只剩幾天的路,當然,一切都開始分崩瓦解。背包突然有了破洞和裂口,鞍座開始徹夜磨駱駝的背,最後一雙可靠的涼鞋也壞了。因為無法再赤腳走路,我得用細繩綁住它們,但細繩割進了我的腳,引起疼痛。你可以在那片沙子上煎蛋。鄉野仍是一樣,水塘發鹹溫暖,我只想到達兀裡,坐在某處陰涼下喝茶。因為太熱,我已經脫掉衣服,然後偶然發現了一處宅地。它在地圖上的標記錯誤,我提早十英里撞見它。我急忙穿上衣服,丁零噹啷地走向房子。

很難說小詹和大衛見到誰更高興,是我還是駱駝們。我知道我的小獸們可以在這裡享受快樂驕奢的退役生活了。直到今天,我在兀裡的朋友仍是我僅有的、可以真正反覆討論駱駝習性直到反胃的人,我知道他們能理解。他們和我一樣寵愛駱駝,簡直是駱駝的奴隸,迎合他們的每一次心血來潮。杜奇、巴比、澤麗和哥利亞得以倖免於難。這是他們的新家,他們馬上就鳩佔鵲巢了。

瑞克幾天後到達,整個人因為與外部世界打交道而變得敏捷、快活和無法控制。他這次在婆羅洲一直吊在直升機外面。他告訴我,前一天在卡那封修車時,車庫的技工說:「嘿,你聽說你女朋友出什麼事兒了嗎?她的駱駝病了,她會在十一月中旬到這裡。」

小詹和大衛提出用卡車把駱駝運到離海洋只有六英里的地點。我沒意見。我不是純粹主義者。況且天氣又熱。我這次把駱駝捆住了,把哥利亞留到最後塞進去。他沒找任何麻煩就跳進去了。他可不願意看到他的供奶器被運走。

我和駱駝一起被放下。小詹和大衛答應一星期後來接我們。我裝上鞍座,滿心憂懼地騎了最後幾英里。我不想讓這次旅程結束。我想回愛麗絲泉、坎寧,或者任何地方。我喜歡做這件事。我很享受。甚至相當擅長。我見到自己的餘生是個吉卜賽人,在沙漠裡四處流浪,身後跟著一群單峰駱駝。我愛我的駱駝。想到離開他們就難以承受。我也不想讓瑞克在海邊等我。那一點時間,我想獨自一人。我要求他至少不要拍照。他又是那種暴躁挫敗的表情。哦,好吧,我微微一笑,挖苦地暗自思忖,開頭如何,結尾也是如何。沒有那麼重要了。真是罪有應得。

現在我能看到最後一座沙丘的背後,午後的太陽照在印度洋上,波光粼粼。駱駝們能聞到海味,他們變得非常神經質。這裡,我來到旅程的終點,一切都和起點一樣失真虛幻。我從瑞克的鏡頭裡看自己更容易,在刻板的落日中騎著駱駝走下沙灘,同樣,我和朋友們站在一起,向那個領著駱駝的糊塗女人揮手作別會更容易,灰塵那令人發癢的氣味圍繞著我們,在我們眼裡,關於恐懼,恐怕有太多話沒說出口。這一幕有種無法提及的喜悅和疼痛的悲傷。一切發生得太突然。我根本不相信這就是結局。一定有哪裡弄錯了。有人在某處搶走了我幾個月的時間。到達海洋這件事沒有太多的驟降感,只有一種壓倒性的感覺,我好像不知怎的,錯放了倒數第二幕的場景。

我沿著輝煌美妙得驚人的更新世海岸線騎行,飽滿的太陽向平坦的地平線鼓脹,我只感到,一切都結束得過於唐突,這樣,我也就無法關注這個事實——都結束了,我很可能要再過很多年,才能再次見到我心愛的駱駝和沙漠。而且我沒有時間做思想準備,接受一系列的衝擊波。我愣住了。

一看到那片海洋,駱駝們都像遭雷擊了一樣。他們從來沒見過這麼多水。成團的泡沫衝上海灘,撓著他們的腳,他們的四條腿一起蹦起來——巴比差點把我甩飛。他們會停下來,轉身凝視,向一旁躍開,互相對望,鼻子都突出來,很可笑,然後再次凝視,向前一躍。他們都擠作一團,抖動的繩索絞纏在一起。哥利亞直接下海游泳了。他還沒學會什麼叫謹慎。

我在那片海灘上度過神魂顛倒的一周。湊巧的是,我在一條長長的海岸線上完成我的旅程,這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海岸線。它是一個小灣的內臂,被稱為「哈美林池」。一段海草岩床堵住了入海口,於是這片相對較淺的大池裡的水,鹽分極高,對疊岩石是個好機會,它們是在那裡生活了五億年的原始生命形式。這些奇怪的原始岩石探出水邊,就像一群石化的朗·錢尼23。海灘本身由石灰軟質小貝殼組成,每一枚都像嬰兒的指甲一樣完美精巧。這些鬆散貝殼背後的100碼處是結實的貝殼,被石灰瀝濾過,直到形成一塊實心的整體,延伸了40英尺或者更遠,本地人用大鋸割下它來蓋房子用。它被多瘤矮小的樹木和多肉植物覆蓋,全都是極好的駱駝飼料,所有這些的背面是石膏淺灘和沙漠裡隆起的紅沙。我釣起黃尾鯡魚,在我見過的最乾淨的松石綠色海域裡游泳;我帶駱駝們(除了澤萊卡,她甚至頑固地拒絕涉水)去游泳;我咯吱咯吱地踩過白得晃眼的海灘,凝望綠色和紅色的玻璃般的小植物,我在充血的天空下的火光裡休息。駱駝們仍對海水感到茫然,甚至在一次又一次做怪相、吐苦水後,仍然認為海水是可以喝的。他們經常在日落時分走下海灘,凝望遠方。

再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我翱翔高飛。我已經把我的財物減至最低,幾乎沒有了。一個求生背包,僅此而已。我有一條骯髒的舊紗籠在熱天穿,一件套頭衫和一雙羊毛襪在冷天穿,我有墊的東西,有吃的喝的,那就是我的全部需要。我感到自由、奔放、輕盈,我想留在那種狀態裡。我若能把它抓緊多好?我不想被捲入那邊的瘋魔。

可憐的傻瓜,我真的相信了所有的鬼話。我忘了,一個地方的真實未必是另一個地方的真實。如果你沿著第五大道走,身上聞起來有駱駝大便味,還自言自語,人們會像躲瘟疫一般躲著你。連你最好的美國哥們兒都不想認識你。我最後一塊可憐脆弱的浪漫無邪就要因紐約而永久枯萎了,四天後我將在那裡,心有餘悸地被玻璃和水泥峽谷震懾,發現女冒險家的整套新身份既不合身也不舒服,還要去回答空洞的問題,讓我感覺我就是在經營寵物店,對著那些人為自己辯護,他們說些諸如「好吧,寶貝兒,接下來要幹嗎,踩滑板翻越安第斯山嗎」之類的話,同時夢想著一種別樣的沙漠。

最後一個早晨,黎明之前,我在做早餐時,瑞克從夢中醒來,撐著一隻手肘坐起,用非難的眼神盯著我,說:「你他媽是怎麼把那些駱駝弄到這裡來的?」

「什麼?」

「你殺死了他們的父母,是不是?」

他狡黠地冷笑,幸災樂禍了一秒鐘,然後恢復無意識狀態,後來什麼也記不起來。那個夢裡確實隱藏了某種原始的真相。

小詹和大衛開著卡車到達,我把現在豐滿而厚臉皮的小動物們裝上車,帶他們回養老院。那裡,他們有好幾平方英里的地方可以漫步,有人愛他們,寵他們,他們除了把耄耋時間用來面朝麥加,沉思駝峰的生長,別無他事。我花了幾個小時對他們說再見。把我自己從他們身邊扯開造成了真實的身體疼痛,我不斷地回去,把額頭埋進他們毛茸茸的肩膀裡,告訴他們,他們有多美妙、多聰明、多忠誠、多真實,我會多想念他們。瑞克之後會開車帶我去北邊100英里的卡那封,我會從那裡搭上帶我飛回布裡斯班然後是紐約的飛機。我完全不記得那趟車程,只記得自己一直在試圖隱藏那令人尷尬的大量從眼眶裡瀑布般落下的鹹水。

在卡那封,一個和愛麗絲泉差不多大小的城鎮,我遭受了第一波文化衝擊,未來幾個月的文化衝擊會讓我腳跟不穩,我想我一直沒有完全從中恢復過來。海灘上勇敢的波阿狄西亞女王24哪兒去了?「把紐約帶來,」她說過,「把《國家地理》雜誌帶來,我是天下無敵的。」但現在,她已經在所有那些表情畸形的人,還有汽車、電線桿、問題、香檳和油膩食物的猛攻下,溜回自己的殼裡。我被地方官和他的妻子帶去參加晚宴,她開了一大瓶起泡酒。飯吃到一半,我就垮了,爬到外面,吐在一輛無辜的救火車上,瑞克撫著我的額頭,說:「好了好了,都會沒事的。」喘氣的間隙,我回答:「不,不,不會的,好可怕,我想回去。」

我現在回顧旅程,試圖從虛構中挑出事實,記起我在那個特定時間,或者那個特定事件中的感受,試圖再現那些已經埋藏太久並且被殘忍扭曲的記憶,結果只有一個清晰的事實從泥潭中浮現出來:旅程很簡單。它不比過馬路、開車去海邊,或者吃花生更危險。我的確學到兩件重要的事情,即你允許自己有多強大,就有多強大,以及萬事開頭難,邁出第一步、做出第一個決定是最難的。即便那時我就知道,我會屢次忘記這些,必須回頭複述這些變得沒有意義的話,並試圖記得。即便那時我就知道,我不會記起它的真相,只會逐漸陷入無用的懷舊情緒。駱駝之旅,正如我一直以來懷疑,而且也已經確認的,它不會開始,也不會結束,它只會改變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