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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節

  ·兩張便條:「亞瑟——喝酒」(辦公室)和「亞瑟」(家裡)
  ·目擊者看到一輛淺藍色奔馳車,部分的車牌號NLP
  亞瑟·萊姆的汽車:
  ·淺藍色2004奔馳私家轎車,C級,新澤西駕照NLP 745,車主是亞瑟·萊姆 ·車門、後底部板上有血跡(與受害人的DNA一致)
  ·沾著血跡的毛巾,與受害人的公寓裡的那套是一個系列(與受害人的DNA一致)
  ·泥土的成分與克林頓州立公園的土質一致
  亞瑟·萊姆的住宅:
  ·埃奇蘆薈剃鬚嗜喱,與原始犯罪現場發現的相關
  ·無脂,烤肉味品客薯片
  ·TruGro化肥(車庫)
  ·帶有泥土的鐵鏟,與克林頓州立公園的土質類似(車庫)
  ·芝加哥刀具牌匕首,中等型號
  ·奧爾頓EZ-Walk的鞋印,10.5碼,鞋底與原始犯罪現場發現的類似 ·波士頓的威爾考克斯畫廊和卡梅爾的安德森·比林斯美術館發送的直郵廣告傳單,介紹哈維·普雷斯科特的畫展 ·護手牌乳膠手套,橡膠成分與原始犯罪現場發現的橡膠微粒類似(車庫)
  「嘿,萊姆,還真像是有罪呢!」薩克斯退後幾步,一手叉著腰說。
  「還使用預付費手機?還提到了『亞瑟』。但是沒有他的住址和工作地址。這些是有婚外戀之嫌……還有別的細節嗎?」
  「沒有,只有照片了。」
  「把照片粘起來。」他一邊吩咐,一邊瀏覽著示意圖。他為沒能親自勘查現場感到遺憾。更確切地說,是像他們經常做的那樣,由艾米莉亞·薩克斯代理,通過她攜帶的麥克風/頭戴式耳機或高清晰度攝像機聯繫。乍一看這次犯罪現場調查工作似乎合格,但是並不出色。沒有非犯罪現場房間的照片。還有,那把匕首……他看到在床下發現的、沾著血跡的凶器的照片。一位警員拉起了床單防塵罩的一角,以便拍得更清晰些。如果放下防塵罩,是不是就看不到了?也就是說罪犯倉皇逃逸時忘了拿,這也在情理之中。還是罪犯有意留下來捏造證據?
  有一張照片拍的是地上的包裝紙。他仔細地察看著。顯然,普雷斯科特的那幅畫是有包裝的。
  「有點不對勁。」他低聲說。
  站在白色書寫板旁的薩克斯望了他一眼。
  「那幅畫。」他繼續說。
  「怎麼了?」
  「拉格朗日說有兩個動機。其一,亞瑟偷這幅畫只是個幌子,他是想殺了愛麗絲,把她擺脫掉。」
  「對。」
  萊姆接著說:「可是,為了讓謀殺看上去像是入室搶劫後的附帶行為,一個聰明的罪犯不會從公寓裡偷走一樣可能和他有牽連的東西。別忘了,亞瑟自己也有過一幅普雷斯科特的畫,而且還收到過介紹那些畫的廣告郵件。」
  「你說得對,萊姆,可這沒什麼意義。」
  「又說什麼他很想得到那幅畫,可是買不起。他要是趁著畫的主人白天上班之機,入室盜竊後用車運走,遠比把她殺了來得容易,也要安全得多。」他堂兄的表現也讓他困惑不已,雖說這並不是他判斷一個人是否有罪的重要依據,「也許他真是無辜的,而不是裝出一副無辜的樣子。你剛才說『真像是有罪』?不,是太像有罪了。」
  他暗想,我們假定他沒有殺人。如果不是他殺的,那推論就值得深思了,因為這不再像認錯了人那麼簡單;證據太相似了——他的車裡有她的血跡就是確證。不,假如亞瑟是無辜的,那栽贓他的人一定是費盡了心機。
  「我覺得他是被人陷害的。」
  「為什麼?」
  他沉吟:「我們先不考慮動機,現在的問題是怎樣殺的人。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知道是誰幹的。慢慢地我們會知道是為什麼,但這不是我們要考慮的首要問題。我們假定一個名叫X先生的人殺了愛麗絲·桑德森,偷走了那幅畫,然後陷害了亞瑟。薩克斯,你說他怎樣才會得逞?」
  她的關節炎又犯了。她坐下來時,疼得直咧嘴。她沉思了片刻,然後說:「X跟蹤著亞瑟和愛麗絲。他知道他們都對藝術感興趣,就設法讓他們在畫廊見了面,獲取了他們的身份信息。」
  「X知道她有一幅普雷斯科特的畫,他想要,可是買不起。」
  「沒錯。」薩克斯對著證據示意圖點點頭,「然後他潛入亞瑟家,看到他吃的品客薯片,用的埃奇蘆薈剃鬚膏、TruGro化肥和芝加哥刀具,就偷了一些來捏造證據。他知道亞瑟穿什麼樣式的鞋,這樣就能留下鞋印。然後又用亞瑟的鐵鏟從州立公園挖了一些泥土……
  「我們再想想5月12日發生的事。X想方設法得知,亞瑟每個星期四都會早早下班,去一個荒涼的公園裡跑步,所以他沒有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明。他闖入受害人的公寓,殺了她,偷走了油畫,用投幣電話舉報說他聽到了慘叫聲,看到一名男子拿著畫上了車,看上去和亞瑟的車很像,還說出了部分車牌號。然後他前往遠在新澤西的亞瑟的家裡,留下了血跡、泥土、毛巾和鐵鏟。」
  電話響了,來電的是亞瑟的辯護律師。他把助理檢察官的解釋完全複述了一遍,聽起來他心煩意亂。他沒有提供任何有用的信息,倒是幾次勸他們說服亞瑟接受辯訴交易。他說:「他們會讓他翻不了身。你們幫幫他。我給他爭取15年。」
  「那會把他毀了的。」萊姆說。
  「要是判無期徒刑,那才是把他毀了呢。」
  萊姆冷冷地說了聲再見,就掛斷了電話。他繼續盯著證據板。
  這時一個念頭閃過。
  「萊姆,你在看什麼?」薩克斯看到他仰望著天花板。
  「我想也許他之前就幹過這樣的事。」
  「什麼意思?」
  「假設作案的目的或動機是偷那幅油畫,呃,這根本不是一次得手。這不是一幅雷諾阿的畫,賣個1000萬美元後,從此洗手不幹。整件事感覺像是冒險行為。兇手偶然發現了一個逃脫罪名的好方法,他會一直繼續下去,直到被人阻止。」
  「嗯,有道理。那麼我們應該看看有沒有其他盜畫的案子。」
  「不,他為什麼只偷畫呢?可以是任何東西。但是要有一個共同點。」
  薩克斯皺起眉頭,然後說:「謀殺。」
  「完全正確。既然罪犯陷害了別人,他就不得不殺了受害人,不然會被認出來。給負責謀殺案的人打個電話,有必要的話就往家裡打。我們要尋找同樣的犯罪模式:一個潛藏的罪行,可能是盜竊案,受害者被殺,有很多間接證據。」
  「還有可能是被捏造的DNA聯繫。」
  「很好。」他說,一想到他們也許會有所突破,他就興奮起來,「如果他依法炮製的話,總會有個匿名的目擊者給911打電話,提供具體的確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