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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節

  「伯恩哈德·格羅斯曼。我可以幫你查到他的電話號碼。」
  「不用了。」薩克斯說,「我有他的號碼。我以前和他共事過。他很講理的。我想他應該給你丈夫提供辯訴交易了吧?」
  「嗯。我們的律師想接受辯訴交易,但是亞瑟拒絕了。他一直說這是個誤會,一切都會真相大白的。但是也不一定,對吧?就算是無辜的人也有可能坐牢,對嗎?」
  萊姆想,對,確實。然後他說:「我們會打幾個電話問問的。」
  她站起身,「當初我們聽任事態發展,你不知道我有多後悔。真是不能原諒。」說完,朱迪·萊姆徑直走到輪椅前,彎下腰,碰了碰他的臉頰,這讓他吃了一驚。萊姆聞到她身上因緊張而冒出的汗味和兩種不同的香氣,可能是香體噴霧和發膠的氣味。沒有香水味。她不像是愛灑香水的女人。「謝謝你,林肯。」她走到門口,又站住,回頭對他倆說,「我不在乎亞瑟和那個女人之間有沒有關係,只要他不進監獄就行。」
  「我會盡力的。我們一有實證就給你打電話。」
  薩克斯送她出門。
  她回來後,萊姆說:「我們先和律師交涉一下。」
  「萊姆,我很抱歉。」看著他皺起了眉頭,她繼續說,「我是說,這件事會讓你很為難。」
  「你說什麼?」
  「想到自己的近親因謀殺罪被捕。」
  萊姆聳了聳肩,這是他所能做的少數幾個動作之一,「泰德·邦迪是某人的兒子。可能也是個堂兄弟。」
  「不管怎樣……」薩克斯拿起了電話聽筒。她最終找到了那位辯護律師,在他的代接電話服務站留了一條信息。萊姆想,這會兒他也不知道在哪個高爾夫球場的哪個球洞旁站著呢。
  然後她和助理檢察官格羅斯曼取得了聯繫。星期天他也沒休息,還在市區的辦公室裡。他只知道兇手和刑事專家是同一個姓,卻沒想到兩人會有什麼關係。「嘿,林肯,我很抱歉,」他真誠地說,「但是我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好理由。我不是說空話矇混你。要是有空子,我就給你說。但是沒有空子可鑽。一個陪審團要查出並揭露這件事。要是你能說服他進行申訴,你就是幫了他大忙了。也許我能把刑期縮短為12年。」
  萊姆想,12年啊,還沒有假釋期。亞瑟會被毀了的。
  「非常感謝。」薩克斯說。
  助理檢察官補充說,他手上有個複雜的案子,明天開庭審理,不能再陪他們談話了。如果可以的話,本周內給他們回電話。
  不過,他還是說出了受理此案的領頭警探的名字——博比·拉格朗日。
  「我認識他。」薩克斯一邊說,一邊往他家裡打電話。她收到了他的語音郵件,但是她剛一撥他的手機,他立刻就接了。
  「拉格朗日。」
  聽到絲絲的風聲和水波拍打的響聲,她就知道在這個碧空如洗、溫暖宜人的日子裡,這位警探正在做什麼。
  薩克斯道明瞭自己的身份。
  「哦,是你。艾米莉亞,最近怎麼樣?我正在等一個告發人的電話。現在紅鉤區隨時都會出事兒。」
  這麼說來,他不是在釣魚船上了。
  「我可能很快就要掛電話了。」
  「明白。我們用了揚聲器。」
  「警探先生,我是林肯·萊姆。」
  瞬間延遲。「噢,是你。」林肯·萊姆打來的電話總是能很快就贏得全部注意力。
  萊姆解釋了一下他堂兄的事。
  「你等等……『萊姆』,我只是覺得這個名字很有意思。我是說,不同尋常。可是沒把它和你聯繫起來,他也從來沒有提過你,訊問的時候一次也沒說過。原來是你的堂兄。很抱歉,老兄。」
  「警探先生,我不想干預這個案子。但是我說過會打電話,查明事情的真相。助理檢察官已經知道了。我剛和他談過。」
  「我覺得這次逮捕沒有錯。我處理謀殺案已經有五年了,除了巡警親眼目睹團體搶劫外,這是我所見過的最公正的抓捕。」
  「事情的經過是怎樣的?亞瑟的妻子只給我說了大概。」
  他用警察敘述犯罪事實時所特有的絲毫不帶感情的冰冷口吻說:「你的堂兄提前下班後,去了一個女人的公寓。她叫愛麗絲·桑德森,就住在格林威治村。她也提前下了班。我們不能確定他在那兒呆了多久,但是6點左右,她被刺殺,一幅油畫也被偷走了。」
  「據說是件珍品?」
  「是,但也不像梵·高的畫那麼名貴。」
  「畫家是誰?」
  「名叫普雷斯科特。哦,對了,我們還發現了一些直銷郵件,就是廣告傳單,是幾個畫廊發給你堂兄的關於普雷斯科特的介紹。看上去不怎樣。」
  「你再給我說說5月12日發生的事。」萊姆說。
  「6點左右,有個目擊者聽到了慘叫聲,幾分鐘後看到一名男子拿著一幅畫出來,走向停在街上的一輛淺藍色奔馳車,匆匆逃離了現場。目擊者只看清楚了車牌號的前三個字母,說不上來是哪個州的。但是我們在市區進行了徹底搜查。一點點縮小範圍,審查了幾個車主。其中一個就是你堂兄。我和搭檔一起去新澤西找他。按照慣例,還帶上了一名州警察。我們發現車的後門和後座上有血跡一樣的東西,車座下面還有一塊血污的毛巾,和受害人公寓裡的一套亞麻織物是一個系列。」
  「DNA檢測證實了嗎?」
  「對,是她的血。」
  「目擊者在一排人中把他認出來了嗎?」
  「不,他打的是匿名電話,用的是投幣電話。他不願透露姓名,不想受到牽連。但是我們不需要目擊證人。犯罪現場有重要線索。他們在受害人家的入口通道處提取了一個鞋印,和你堂兄的鞋印吻合。還發現了一些可靠的痕跡。」
  「同類證據?」
  「對。剃鬚膏、零食碎屑、車庫裡的草坪肥料等等的痕跡,這些和受害人公寓裡的完全一致。」
  萊姆沉思,不,並不一致。證據可以分成幾個類別。「個別」證據只有唯一的來源,如DNA和指紋。「同類」證據與相似的材料有一定的共通性,但是它們並不一定出自同一來源。比如地毯纖維。對犯罪現場的血跡做的DNA檢測可能和罪犯的血完全「一致」。但是,現場的地毯纖維只是與嫌疑犯家中發現的纖維「有關聯」,能讓陪審團由此推斷他當時在現場。
  「你覺得他認不認識她?」
  「他自稱不認識,但是我們發現了她寫的兩張便條。一張在辦公室,另一張在家裡。一張上寫著『亞瑟——喝酒。』另一張上只寫著『亞瑟』,沒有別的內容。哦,對了,我們在她的電話簿上找到了他的名字。」
  「有他的電話號碼?」萊姆皺起了眉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