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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節

  他撿起了掉在附近的軍刀,朝著譚海的鬼魂衝去,但當譚海的手觸到他的一剎那,他發現自己不能動了,他再也無法砍殺任何東西,等待他的只有死亡,此刻的郭馳和任何一個被他殺死的人一樣無助。
  王詡和貓爺平靜地站在原地,看著郭馳被譚海撕成碎片,人的內臟和骨頭竟也能像高達模型一樣被拆得這樣散,當真是奇景。
  王詡舔了舔乾澀的嘴唇道:「這人到死也不明白呢……」
  樊忠卻是明白了,他比郭馳這個死硬份子要清醒,因為他還有那麼些許的良心。
  「我們殺人都是組織的命令!我今日替那些殺你的人對你謝罪!請放我一條生路!我定然將你好好安葬!」樊忠這樣說著竟跪在了譚海的鬼魂面前。
  譚海的行動停止了,他用那張已經爛得不成人形的臉看著地上的樊忠,似乎在猶豫著什麼。
  王詡問了貓爺這樣一個問題:「這個人要不要救?」
  貓爺回道:「你要救就救吧,不用徵求我的同意。」
  樊忠聽到這話時感覺有一盆刺骨的冷水從頭澆到底,聽這兩人話裡的意思,譚海並不是在猶豫要不要放過他,而是在想:這人應該清蒸還是紅燒……
  果然,腐爛的屍爪從樊忠的頭頂呼嘯而至,他已經無力躲閃,只能閉上眼睛等待著顱碎人亡,但王詡卻在此刻出現在了他的身邊,抓住了譚海的手腕。
  「你走吧。」王詡對樊忠說道。
  樊忠頓感身上的壓力一輕,也沒有再多說什麼,他只是記住了眼前這個人的樣子,然後默默離開了。
  待他走入了黑暗中,貓爺開口道:「這可不一定是做了件好事。」
  王詡掐住譚海的脖子把他拉到了貓爺面前:「我想得不如你多,所以很多事要問你,但也有很多事,你想得再多也不如我明白。」
  貓爺仔細一琢磨,發現他這話也挺有道理,笑道:「那麼這次你又明白了什麼。」
  譚海此刻現出了本來的面目,他穿著一身山寨西裝,似乎很沮喪的樣子坐在地上,這個被裹在西裝名牌中的商界精英,在褪去了華麗的包裝後,也不過是一個平凡的男人。
  王詡盤膝坐到了他的面前:「你怎麼了?」
  譚海在被問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哭了,這個大男人嗚咽著大聲吼道:「我想我爹!爹……咳……」
  此刻,他從頭到腳都不像是什麼成功人士,而是一個話都說不清楚的傻兒子。
  ……
  第二天,蘇州郊區。
  「就這裡了吧,那棵老樹還在呢,旁邊還有口井。」王詡提著一個大包袱從車上下來。
  坐在前排的貓爺讓出租司機停在路上等他們,自己也跟了過去。
  兩人走到了一間尋常的農家老屋前,敲響了屋子的門,開門的是一個蒼老的老太太。
  「你們找誰?」
  王詡回頭看看貓爺,這傢伙把頭偏到一邊,似乎不想說話,王詡歎了口氣道:「請問譚山老爺子是住這兒嗎?」
  老太太也深深歎了口氣:「死啦,早死啦,孩子不見了,他也病倒了,兩年前就這麼撒手去了……」
  王詡又回頭看看貓爺,那傢伙的脖子好像都快扭斷了,硬是不往這邊看,好像自己就一過路的。
  王詡無奈又問道:「那您是?」
  「我是他老婆子,你們兩位還有什麼事嗎?」
  王詡提起了那個裝骨灰盒的包袱:「我們……我們是公安局的,您的兒子……找到了……」
  ……
  四十年前,就在這個地方,有個男孩兒出生了,譚山高興地在村子裡來回跑了兩圈,生怕鄉親們不知道他生了個帶把兒的,等到老丈人把他逮回去才想起來自己還沒給孩子起名字。
  他這孩子打小就聰明懂事,白天自己走幾里地去上學,晚上還能幫家裡幹活。鄉里的老師說這孩子今後能上大學,初中得去城裡念,譚山二話沒說就把家裡的牛給賣了,又借了不少錢,送孩子去了城裡,誰知這一去就是十多年。
  譚海初中住在城裡的老師家裡,每個月譚山都會寄生活費給他,這對當時城鄉差距巨大的農村來說是不可想像的,但他堅持了整整三年。
  直到譚海考上高中那年,寫了一封信回來,那信裡有三年裡所有的生活費,還有一句:爹,娘,你們受累了。
  自那以後,譚海自己勤工儉學,每個月反而能寄些多餘的錢回家,全村人都羨慕譚山生了個這麼出息的兒子。
  時過境遷,當譚海在另一座城市的名牌大學畢業,直接被一家跨國企業錄取時,他回到了家鄉,這時距他離開已經整整十一年了,如大樹般健壯的父親已經顯出了老態,母親臉上也多了些皺紋。
  一切看來都很美好,但時間終究會改變一些東西,懂事的譚海變了,在這個物慾橫流的世界中他漸漸變成了另一個人。
  最初他每個星期都會給家裡寫信,慢慢變成了每個月,最後就是一整年都毫無音訊。
  而信裡的內容也從幾千字的噓寒問暖,變成了簡單的幾句問候,直到有一天信封裡有的只是那一張張冰冷的鈔票。
  錢越來越厚,情越來越薄。
  譚山卻沒有忘記這個兒子,他每個星期都會給譚海寫信,雖然他只參加過掃盲班。
  年近六旬的他,為了給兒子寫信可以徹夜翻著那本已經破破爛爛的新華字典,而即使翻爛了字典,他的字裡行間也只能表達出最簡單的問候和關懷。
  譚山從不知道,早在十多年前,譚海就吩咐他的秘書替他看這些信,如果沒有什麼特別情況,只需要按慣例寄錢過去就是。
  中國的文字博大精深,能表達出的意境遠比二十六個字母豐富百倍,但即使是這世上最出色的作家,用最華麗的語言,也無法傳達譚山要傳達的東西,那就是最質樸最簡單的父愛。
  幾年後,譚海失蹤的消息傳到了家裡,諷刺的是,他們可能是最晚得知這消息的人。
  譚山第一次動用了兒子寄回來的錢,他出去尋找自己的兒子,即使這是大海撈針。
  這個高大的父親,此時已經是個傴僂的老人了,他來到了譚海失蹤的酒店,即使遭受別人的白眼,即使被罵作神經病,他依然拉住每個從這裡走出來的人詢問自己兒子的消息,直到保安把他趕走。
  譚海在多年以後又看見了自己的父親,只是此時此刻,他們已經人鬼殊途。